土地管理学课后题解
土地管理学课后题解

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土地管理原理1、如何正确运用土地管理原理管理好土地?答:土地管理工作的质量,首先取决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实现管理目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相互间的紧密合作。
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根据人的行为规律进行管理。
同时还需要由动力来推动管理。
要达到管理目标,必须掌握控制人的行为,这就需要了解人们的需要和动机,以便及时调节人们的行为. 任何一个管理都是对一个系统的管理,同时管理本身也是一个可控系统。
为了实现优化管理,一方面,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被管理系统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还要掌握系统本身的共性与特性.要贯彻系统原理,必须把握住系统的目的性、整体性和层次性三个环节。
在土地管理系统中,被管理的对象——土地关系与土地利用始终处在动态变化之中,管理系统本身也随着管理目标、管理对象、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变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考试心得模拟试题化。
所以,早管理系统中,要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事物的动态变化,使管理决策不断适应变化了的情况,运用动态动态原理,提高管理工作的效应. 管理是为了获得效益。
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将三者统一起来就需要通过管理,是整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产生促进作用,以使整体取得最佳效益.任何一个系统都是有规律的,要使管理具有效益,必须充分了解构成整体的各组成部分相互间的作用及其对整体的作用。
第三章复习思考题1、如何正确地设置土地管理的宏观、中观、微观目标?答:宏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全国的土地管理总目标,它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特点.宏观土地管理目标的制定,要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宏观目标为依据,并与之相协调。
中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地区的土地管理目标。
中观土地管理目标的制定,既要与全国土地管理总目标相衔接,为其实现提供保证,又要结合本地区特点,提出具有本地区特色、切实可行的目标. 微观土地管理目标是指县级土地管理目标。
土地管理学课堂笔记与作业

土地管理课堂笔记与作业内容提要土地管理概述重点难点土地概念、特征、土地制度、土地政策、土地管理体制、土地管理任务、基本内容。
内容讲解第一章土地管理概述第一节土地的概念与特性一、土地的概念(一)土地的定义.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
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土地是综合体。
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取决于全部构成要素的综合作用,而不取决于任何一个单独的要素。
(2)土地是自然的产物。
人类活动可以引起土地有关组成要素的性质变化,从而影响土地的性质和用途的变化。
(3)土地是地球表面具有固定位置的空间客体。
(4)土地是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
陆地是突出于海洋面上的部分,包括内陆水域、海洋滩涂。
(5)土地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
(二)土地概念的区分1.土地与土壤土壤,是指能够产生植物收获的陆地疏松表层。
它是在气候、母质、生物、地形和成土年龄等诸因子综合作用下形成的独立的自然体。
土壤与土地的区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说明。
(1)从相互关系上看,土壤仅仅是土地的一个组成要素,即土地包含土壤。
(2)从本质特征上看,土壤的本质是肥力,而土地的本质特征是生产力。
(3)从形态结构上看,土壤是处在地球风化壳的疏松表层。
而土地是由地上层、地表层和地下层组成的立体垂直剖面。
2.土地与国土国土不单指土地,而是国家管辖的地理空间,包括领土、领空和领海。
从内涵上看,国土包括资源与环境两方面的内容。
例题:2002判断题:从内涵上看,国土包括资源与环境两方面的内容[ R ]3.土地与景观土壤、风化壳、大陆沉积物、潜水和地表水、植被、近地表大气及物理化学作用彼此紧密联系的综合体称为景观。
大气候和地理地质条件的统一是景观的基本特征。
它与土地的最大区别主要在于它只考虑自然地理因素的作用,而极少考虑社会经济因素的“综合体”的影响。
4.土地与土地资源所谓资源,是指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来源。
《土地管理学》第一章1、2

房价高不高?
• 土地概念的空间范围 土地资源条件具有区域差异,因此土地又是 一个区域和空间概念。但这里所谓的土地概念的 空间范围,主要是指在土地管理过程中要准确界 定土地的四至范围和上下空间,如在土地登记过 程中需采用文字及图示(宗地图)等方式准确说 明宗地的四至范围,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需准确 界定地上、地下空间的权属关系,地上的通行、 采光等关系等。 • 土地概念的产权界定 作为资源,土地是一定的实物;但作为资产, 土地产权关系就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从财产 的角度,土地的概念界定必须准确界定其产权关 系,包括产权类型、归属、期限等
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
• • • • • •
城市化与保护耕地的矛盾 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 土地集约利用与家庭承包制的矛盾 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分配 土地可持续利用问题……….. 三农问题 参见农村工作组副组长陈义锡:守住根本
总之:要回答下面问题 • 城市化、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如何保护耕地? • 城市土地出让收入如何分配? • 房价该不该涨,利益如何协调? ………….. 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土地,了解土地的特 性,更需要我们掌握土地管理的基本理论 和基本方法。
• 土地质量差异性 • 土地用途的多样性 同一块土地可作为住宅用地、工 业用地、商业用地、交通用地、农业 用地,旅游娱乐用地等使用,这就是 土地的多用途性。 由于土地用途的多样性与土地数量 的有限性同时并存,引起不同用途之 间的竞争与改变。
土地尽管具有多用途性,但土地的最 适宜用途往往只有一种,或少量的几种, 特别是具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利用方式所能 使用的土地往往有限,如农业生产所需的 耕地,因此在土地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应 对土地进行合理规划,以保证土地资源的 合理、有效使用。
(0705)《土地管理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0705)《土地管理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1:第一次2:第二次3:第三次4:第四次5:第五次1:[填空题]6、为实现土地管理目标,提高土地管理效率,要综合用、和技术方法。
参考答案:6、行政经济法律2:[填空题]5、土地调查包括、和土地条件调查。
参考答案:5、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3:[填空题]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取的方式:,,和。
参考答案:4、协议;招标;拍卖;挂牌4:[填空题]3、土地征用的特征:,和参考答案:3、是一种政府权力;强制性;补偿性5:[填空题]2、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形式:,和。
参考答案:2、出售;交换;赠与6:[填空题]1、土地分等定级采用和两个层次的划分体系。
参考答案:1、"等”,"级”7:[论述题]2.你认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存在什么问题?应如何改革?参考答案:2、答:土地征收制度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规范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的制度。
土地征收制度的建立对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用地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土地征收制度自身的一些问题逐渐突现出来,主要表现在:1) 土地征收规范缺失,土地资源浪费严重;2)土地征收补偿对被征收者保护不力,修改后的相关法律依然不尽合理;3)土地征收执行程序不严格,违法现象严重;4)土地补偿费支付不到位,安置不落实,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没有保障;5)腐败现象严重、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由于征地的决定权高度集中在政府手中,加上土地审批权重利大,极易滋生腐败,土地审批领域已经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改革措施:1) 转变政府对土地资源利用的观念: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要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充分认识对集体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农民利益问题,是尊重和保护农民基本的合法权益问题。
因此,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搞所谓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
2)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首先是严格区分公益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次是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体系;最后是要适当提高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学 第五章课后思考题

第五章课后思考题作业1、简述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涵义。
答: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它表明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分配问题,谁应当享有土地所有权及其责、权、利。
它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关系的基础。
土地所有制基本上属于两大类型: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公有制。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所有制度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形式表现,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分其土地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拥有的、收到国家法律保护和限制的排他性的专有权利。
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2、简述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区别和管理。
答:一、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分两种:一是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将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有偿让与用地单位使用。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以协议方式出让、以招标方式出让、以拍卖方式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形式有出售、交换与赠与。
土地使用权的特征: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民事活动。
西南大学《土地管理学基础》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

西南大学《土地管理学基础》网上作业及参考答案===================================================================================================1:[论述题]2.什么是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参考答案:2.土地可持续利用是指当前的土地利用不能对后代的持续利用构成危害,即是土地的利用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有利于人类今后的长远发展。
具体的讲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土地资源本身的高效持续利用;二是土地资源与其他社会资源相配合,共同支撑经济、社会持久发展。
2:[论述题]1.试述我国城市土地市场管理的必要性。
参考答案:1.(一)城市土地市场管理是由土地市场本身的特性决定的。
(1)土地市场的客体�D�D土地,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人类进行各种生产、消费活动不可获取的基本物质条件;另外,土地的利用具有巨大的社会性。
因此,世界各国(地区)都对土地资源和土地市场进行严格的管理、监督和调控。
(2)由于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在土地市场上实际流转的不是土地本身,而是土地产权,而土地产权及其流转必须在国家法律确认和保护下才能充分实现。
可见,城市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国家的管理。
(3)由于土地具有保值和不断增值的特性,土地市场与其他的市场相比具有更大的投机性。
为此,必须由国家运用各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抑制土地的投机行为,管理土地市场。
(二)城市土地市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要求加强土地市场管理。
(1)由于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土地开发和供给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一些地区在未落实开发项目,也未进行市场预测和科学论证的情况下,目盲圈地占地,设置大量开发区,不仅造成土地闲置浪费,而且占压了大量资金。
2021年以来,我国开发区的数量急剧增加,土地资源的浪费继续恶化,不少开发区甚至没有经过审批就直接设立了。
(2)城市土地收益分配不合理,国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
王万茂《土地资源管理学》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土地法律管理)

第八章土地法律管理8.1 复习笔记一、土地法律管理的概念土地法制实质上就是国家在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对法的调整机制的运用。
具体内容包括制订土地法律和法规,建立各种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进行各项土地管理的活动。
土地法律管理的任务就是运用土地法制手段调整土地关系,创造并保持能够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的社会环境条件。
二、法理学基本知识1.法律的一般特征为:(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4)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理学的基本概念(1)法律要素是指组成法律系统所不可缺少的各种因素。
具体来讲,法律要素包括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和法律概念三项因素。
(2)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按照一定的结构和层次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为私法、公法和社会法(三元结构),反映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和社会保障。
(3)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由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自由和利益。
法律权利一般可分为基本权利与普通权利;一般权利与特殊权利;个人权利、集体权利和国家权利;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为法律主体行使权力设定的界线。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社会成员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权利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定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法律权利主体可以是自然人、组织(含法人应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地)和特殊利益群体。
法律权利的客体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权利客体是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4)土地权利是公民民事权利,是土地权力保障的对象。
当前我国的土地权利系统由一系列互相联系的土地权利类型构成,包括: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抵押权、土地承租权以及地役权、耕作权、土地借用权、空中权及地下权等土地他项权利。
《土地管理学总论(第二版)》陆红生--课后习题详解

《土地管理学总论(第二版)》陆红生--课后习题详解第一章绪论Q:1.什么是土地?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如何实现对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A:(1)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和水面的总称,同时,土地还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它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包含人类活动的成果。
A:(2)土地资源与土地资产联系和区别:A:第一,土地资源是将土地作为自然要素看待的;A:第二,土地作为自然要素,通过人类的劳动加以利用,能够产生财富;A:第三,土地资源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
第四,土地资产是指土地财产,即作为财产的土地。
财产对象实体最重要的属性是有限性(稀缺性)、有用性、可占用性和具有价值。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当人类对它的需求越来越大时,土地资源出现了稀缺现象,因而,被一部分人当作财产而占有。
从这个意义上说,地产,是指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有其物主)和排他性,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
它是土地的经济形态,是资本的物的表现。
A:(3)实现对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的应做到:A:①明确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内容,应该深刻认识到土地具有资产和资源的双重内涵。
A:②清楚的认识土地资源具有的生产性、区域性、动态性、可更新性、多功能性、有限性、不可替代性等的特性,从土地资源的这些特性着手,对土地资源进行很好的利用管理;明确土地资产具有的商品特性、产权特性、增值特性、不动产等的特性,对资产进行管理。
A: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土地资源的范畴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土地资产在流通过程中的相关权利的转移要严格控制进行专项的管理。
A:④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动态的监测,保证土地资源的完整性和土地资源流通能够有依据可循。
A:⑤对于土地资产的科学管理,还应该遵循土地的自然经济规律,合理利用土地的使用价值,时土地更好的为人类服务。
Q:2.什么是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谈谈实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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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土地管理原理
1、如何正确运用土地管理原理管理好土地?
答:土地管理工作的质量,首先取决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实现管理目标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及相互间的紧密合作。
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根据人的行为规律进行管理。
同时还需要由动力来推动管理。
要达到管理目标,必须掌握控制人的行为,这就需要了解人们的需要与动机,以便及时调节人们的行为。
任何一个管理都就是对一个系统的管理,同时管理本身也就是一个可控系统。
为了实现优化管理,一方面,必须充分了解与掌握被管理系统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还要掌握系统本身的共性与特性。
要贯彻系统原理,必须把握住系统的目的性、整体性与层次性三个环节。
在土地管理系统中,被管理的对象——土地关系与土地利用始终处在动态变化之中,管理系统本身也随着管理目标、管理对象、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变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历年真题考试心得模拟试题化。
所以,早管理系统中,要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事物的动态变化,使管理决策不断适应变化了的情况,运用动态动态原理,提高管理工作的效应。
管理就是为了获得效益。
效益包括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为了将三者统一起来就需要通过管理,就是整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产生促进作用,以使整体取得最佳效益。
任何一个系统都
就是有规律的,要使管理具有效益,必须充分了解构成整体的各组成部分相互间的作用及其对整体的作用。
第三章复习思考题
1、如何正确地设置土地管理的宏观、中观、微观目标?
答:宏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全国的土地管理总目标,它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特点。
宏观土地管理目标的制定,要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宏观目标为依据,并与之相协调。
中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地区的土地管理目标。
中观土地管理目标的制定,既要与全国土地管理总目标相衔接,为其实现提供保证,又要结合本地区特点,提出具有本地区特色、切实可行的目标。
微观土地管理目标就是指县级土地管理目标。
各个分目标要与县土地管理目标相结合,各个目标尽可能数量化,便于考核。
土地管理目标应具有先进性与实现的可能性。
我国土地管理的宏观目标应就是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切实保护耕地,不断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与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使有限的土地持续的满足人们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达到土地供求的持续平衡。
3、结合土地管理实际工作,描述土地管理的一般过程,并提出建议。
答:地管理的一般过程分为:计划、组织与控制。
计划包括:计划的预测,计划的决策,计划的编制以及计划的实施。
其中,预测就是为管理者进行决策、制定计划提供依据。
(1)土地预测就是根据土地利用发展变化规律性,预测未来土地的供需数量与供需结构。
(2)决策就是计划职能的核心,它就是从多个方案中做出选择,对某个问题做出最后的处理决定。
决策的前提就是事实因素与价值因素。
(3)计划的编制:计划应有明确的目标与具体的任务并按综合协调的原则,分解到下属各部门、单位,既考虑下属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使下达的任务有所区别,又要统合各单位的力量,使总目标得以实现。
计划要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地域范围与指标任务,并切实可行。
(4)计划的实施就是通过计划的执行,使计划变成现实的过程。
组织包括建立一定的组织机构;作为一种活动过程,它就是指为达到某一目标协调一群人活动的一切工作的总称。
故组织职能一般包括建立机构,确定职位、职责与职权,领导、监督、激励、协调部属行动,为实现整体目标而努力。
控制包括将现实工作成果与计划规定的目标相比较,并纠正偏差。
土地管理控制的基本过程有三个步骤组成,即确定标准、衡量绩效、偏差分析与纠正。
土地管理的控制通常采用预先控制、过程控制与后果控制三种控制类型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章地籍管理
第五章土地权属管理
1、简述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涵义。
答: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就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它表明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分配问题,谁应当享有土地所有权及其责、权、利。
它就是整个土地制度的核心,就是土地关系的基础。
土地所有制基本上属于两大类型:土地私有制与土地公有制。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就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所有制度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就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与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就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就是土地所有制的核心,就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形式表现,就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与处分其土地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拥有的、收到国家法律保护与限制的排她性的专有权利。
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与土地处分权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3、您认为应该如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有效的管理?
答:首先,必须抓紧相关政策的制定。
目前国家对集体土地转入建设用地,除了先征用后出让,尚无别的措施,而从当前流转的情况瞧,其情况复杂,涉及产权界定、收益分配等问题,用政策法规加以引导成为当务之急,待时机成熟,应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其次,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探索流转的经营组织形式村内有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各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有明确的土地界限与范围,并在各自范围内占有、使用土地的,确认村民小组为土地界限与虽未打破村民小组界限与范围,并在各自范围内占有、使用土地的,确认村民小组为相应的集体土地所有者。
已经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包括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已经打破村民小组界限但由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土地,以及过去村办企业、村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使用村民小组的土地,并且在使用时以给与相应补偿或土地调剂的,且承认现状,依法确认为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负责经营、管理。
已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过去乡镇企业、乡(镇)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使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村民小组所有土地且在使用时已给予相应补偿或土地调剂的,应依法确认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没有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可由乡
(镇)政府负责经营管理。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农用地流转相比要求有比较高的经营组织水平。
具体经营组织形式应由土地所有权人决定,有土地所有权人自己实施流转,也可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织或参与相应的经济组织实施流转土地流转过程中确实需要由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她经济组织代为行使土地流转权的,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经村民小组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小组代表同意,自愿委托村或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她经济组织实施。
再次,理顺流转收益分配关系。
充分考虑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投资者收益,对其课征土地增殖税。
集体所得收益专款专用,明确用途,主要用于土地的复垦开发与整理以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合理分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集体建设用地首次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应由土地所有者与国家分享。
由于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中包含了国家投资的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产生的土地增值,因此国家(主要就是市、县政府)应分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但从鼓励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角度考虑,分享比例不宜超过20%。
土地使用者原无偿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应由所有者、使用者与国家分享。
集体建设用地在流转总的土地收益应归原土地使用者,有增值收益的,应按合同约定与土地所有者分享。
最后,规范土地流转市场。
可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进行,经营性用地要补交出让金,宜租赁的应多采用租赁方式,应先征用的要依法进行。
并且要重点开展地价评估工作,流转登记工作与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作为市场经济的新生事物,应在新观念与新机制下运行,因此必须创建一个新制度,使得国有土地流转与集体土地流转能有效地衔接,国家、集体、农民、用地者各得其所,用地管地秩序不乱,现有制度得以平稳过渡,这些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探索。
第六章土地利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