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车志愿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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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招募与管理

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招募与管理

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招募与管理近两年来,通过参观外地先进省、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招募与管理工作,综合我县开展的各类志愿者培训联谊等活动,静心深思,感触颇深,浅谈几点认识与体会,与大家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作用无偿献血志愿者是指志愿从事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按照一定程序,自愿奉献个人时间和智慧,在没有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志愿服务的一类高尚的人群。

其行为表现为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

首先,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是一支固定的献血者队伍,同时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也是一支应急的献血者队伍,尤其是在临床用血偏型、献血淡季、突发重特大公共应急事件等情况下,其作用至关重要。

其次,无偿献血志愿者是一支义务的宣传队伍,是联系受血者与献血者的纽带,也是血站与广大献血者沟通的桥梁。

特别是现在社会上部分人对无偿献血行为存在误解,志愿者可以通过亲身的经历与行动向广大群众进行最实质和有效的宣传。

血站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资源不足的局限性给无偿献血的推广带来很大困难,而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

通过无偿献血志愿者,我们能倾听到市民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及对未来发展的建议,同时志愿者还能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血站的工作中来,比如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献血服务、献血纪念品的发放等,有效地对血站信息公开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无偿献血志愿者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及构建和谐社会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志愿者及其行为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招募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招募可以用多种形式来发展,主要归纳为以下六条途径:1.通过街头采血车、献血屋宣传招募无偿献血志愿者。

在街头采血车、献血屋前向过路行人发放志愿者的宣传资料,并将无偿献血志愿者的宣传手册向献过血的人群发放,这样可以有针对性的对有献血经验的人进行宣传,动员其加入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9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9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一步做好我省无偿献血工作,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血液安全和血液供应是医疗卫生事业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有力举措,是“健康云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全省无偿献血工作。

各州、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给予无偿献血工作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二、明确职责,加强互助协作各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民政、财政、教育、公安、城市规划、红十字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动员和实施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管,把无偿献血健康教育纳入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采供血机构的规划建设和投入,不断完善和更新无偿献血设施设备,满足采供血的需要。

城市规划部门要积极支持无偿献血采血屋的设置和建设。

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优势,组织驻滇部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献血志愿服务策划书3篇

献血志愿服务策划书3篇

献血志愿服务策划书3篇篇一献血志愿服务策划书一、活动主题献出青春热血,传递人间真情二、活动目的1. 宣传和普及献血知识,提高公众对献血的认识和理解。

2. 为献血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献血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3. 增强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培养公民意识和奉献精神。

4. 收集献血者的信息,建立献血者数据库,为后续的献血活动提供支持。

三、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四、活动地点[具体地点]五、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师生六、活动准备1. 联系血站:与当地血站联系,了解献血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并确定献血车的停靠时间和地点。

2. 招募志愿者: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班级群等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明确招募要求和报名方式。

3. 培训志愿者: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献血知识、服务技能、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

4. 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海报、传单等宣传材料,宣传献血知识和活动信息,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5. 准备物资:根据活动需要,准备好采血设备、消毒用品、纪念品等物资,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

6. 场地布置:在献血活动现场进行布置,设置登记区、体检区、采血区、休息区等区域,并确保场地的整洁和卫生。

7. 安全保障:与当地公安、医疗等部门联系,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七、活动流程1. 活动现场布置:志愿者提前到达活动现场,进行场地布置和物资准备。

2. 志愿者培训:对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注意事项等。

3. 活动启动仪式:主持人介绍活动背景和目的,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4. 献血知识宣传:通过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献血者宣传献血知识和注意事项。

5. 登记和体检:志愿者引导献血者填写献血登记表,并进行基本的体检,包括测量血压、体温、心率等。

6. 采血:体检合格的献血者进入采血区,由专业的采血人员进行采血。

7. 休息和发放纪念品:采血完成后,志愿者引导献血者到休息区休息,并发放献血纪念品。

献血志愿服务策划书3篇

献血志愿服务策划书3篇

献血志愿服务策划书3篇篇一《献血志愿服务策划书》甲方:[主办方名称]地址:[主办方地址]联系电话:[主办方电话]乙方:[志愿者团队名称]地址:[志愿者团队地址]联系电话:[志愿者团队电话]一、服务内容1. 乙方将组织志愿者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协助甲方进行献血活动的宣传、招募、登记、引导等工作。

2. 乙方将确保志愿者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为献血者提供专业、热情、周到的服务。

3. 乙方将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确保献血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服务时间和地点1. 服务时间:[具体日期和时间]2. 服务地点:[详细地址]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包括场地、设备、宣传资料等。

甲方将为乙方志愿者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志愿者了解献血活动的相关知识和流程。

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和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2. 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工作任务和时间。

乙方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健康,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和保障。

乙方将对志愿者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志愿者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服务职责。

乙方将及时向甲方反馈志愿者的工作情况和问题,积极配合甲方解决问题。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2. 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具体年限]。

五、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

2. 若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协议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应互相协商,妥善解决。

北京市献血条例

北京市献血条例

北京市献血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献血服务与支持第三章献血宣传与动员第四章采供血与用血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动献血工作,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献血、采供血、用血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1-本市献血工作坚持个人自愿原则,强化单位动员组织作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协同推进、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献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市崇尚无偿献血行为,倡导全社会尊重和关心献血者,树立献血光荣、传递爱心、互助互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五条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个人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多次献血的健康个人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鼓励个人多次、定期献血以及捐献血液成分;鼓励稀有血型的个人根据用血需要献血。

第六条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全社会做表率。

第七条献血者的个人意愿应当得到尊重,个人信息应当受到保护。

献血者有权了解献血流程、注意事项等情况,获得安全、卫生的献血环境。

献血者应当如实提供与献血相关的个人信息以及健康状况。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献血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献血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动员组织以及临床用血管理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辖区献血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2-第九条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献血、采供血、用血等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献血工作机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献血日常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献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献血相关组织、协调、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

无偿献血管理规则

无偿献血管理规则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无偿献血管理规则无偿献血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动员家庭成员、亲友、所在单位职工互助献血。

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

第三条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直系亲属。

第四条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工作。

确保辖区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总量基本平衡。

解决辖区献血屋和采血车的固定停靠(点)位置。

第五条机关、社会团体、驻市部队、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街道及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单位"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要求。

成立无偿献血应急队伍。

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率先参与献血。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的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部门应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献血宣传工作。

普及血液和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第 2 页共 9 页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大力开展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八条血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各级政府应给予积极的扶持和政策优惠。

血站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执业。

市中心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九条市、县(含县级市。

下同)人民政府成立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不列入编制序列)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工作。

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市中心血站)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

(一)制定年度采供血计划;(二)宣传动员和组织献血;(三)组织、管理、调配血源;(四)发放、管理《公民无偿献血证》第十条各机关、团体、驻市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及街道办事处应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无偿献血车志愿服务规范

无偿献血车志愿服务规范

无偿献血车志愿服务规范第一篇:无偿献血车志愿服务规范献血车(献血屋)志愿服务规范1、志愿服务者应衣着整洁,准时到达服务地点,并到工作人员处签到,佩带好志愿者标识(志愿者胸牌、宣传服务背心、志愿者帽子等)。

2、志愿服务者在服务前应熟悉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等相关知识和信息及法律法规等,为宣传服务作好前期准备。

3、听从本次服务负责人或献血车(献血屋)工作人员的安排,可根据需要引导和服务献血者整个献血过程,献血者献血完毕后,递上纪念品和献血证,告知献血者献血后注意事项,并向献血者解释献血证的用途。

5、在服务过程中先指导献血者填写《献血登记表》,当填写“是否愿意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时,或献血者询问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问题时,请耐心详细做出解答,送上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宣传资料,如献血者愿意加入,再指导其填写入库登记表。

6、献血者离开献血车(献血屋)时,应感谢献血者,并希望献血者能再次参加无偿献血或成分献血。

7、服务结束后,应归还志愿者各标识,并在签到簿上记录服务时间,向工作人员道别。

如在服务中途遇私事提前离开,应向本次服务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服务后向总负责人说明。

8、在服务后,如遇到感人事件,可以写文字记录或报道,事后交与负责人。

9、在宣传服务中、服务后,对献血者的任何资料和情况都应予以保密。

如需对献血者拍照片留影,请提前征求对方同意并告知照片用途方可拍摄。

10、服务前、中、后如对献血车工作人员、工作场所等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向工作人员、组长或志愿服务部提出,也可以通过俱乐部志愿服务部向血液中心反映。

第二篇: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无偿献血车服务随着放假的到来,我校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拉开了帷幕。

今年我们数学系依旧到新乡市中心血站的无偿献血车上为那些无偿献血的各阶层人们服务。

通过两天的自愿服务,我对那些前来献血的人们真的是刮目相看。

他(她)们朴实的言语,实际的行动感动了我。

他(她)们中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有上班一族的市民;也有像我们这样朝气蓬勃的学生;还有穿着一身警服的警察叔叔。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威政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8日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医疗临床用血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造血干细胞。

鼓励稀有血型公民积极献血。

第四条献血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公民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献血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目标责任制,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将献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二章宣传和组织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献血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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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车(献血屋)志愿服务规范
1、志愿服务者应衣着整洁,准时到达服务地点,并到工作人员处签到,佩带好志愿者标识(志愿者胸牌、宣传服务背心、志愿者帽子等)。

2、志愿服务者在服务前应熟悉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等相关知识和信息及法律法规等,为宣传服务作好前期准备。

3、听从本次服务负责人或献血车(献血屋)工作人员的安排,可根据需要引导和服务献血者整个献血过程,献血者献血完毕后,递上纪念品和献血证,告知献血者献血后注意事项,并向献血者解释献血证的用途。

5、在服务过程中先指导献血者填写《献血登记表》,当填写“是否愿意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时,或献血者询问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问题时,请耐心详细做出解答,送上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宣传资料,如献血者愿意加入,再指导其填写入库登记表。

6、献血者离开献血车(献血屋)时,应感谢献血者,并希望献血者能再次参加无偿献血或成分献血。

7、服务结束后,应归还志愿者各标识,并在签到簿上记录服务时间,向工作人员道别。

如在服务中途遇私事提前离开,应向本次服务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说明,并在服务后向总负责人说明。

8、在服务后,如遇到感人事件,可以写文字记录或报道,事后交与负责人。

9、在宣传服务中、服务后,对献血者的任何资料和情况都应予以保密。

如需对献血者拍照片留影,请提前征求对方同意并告知照片用途方可拍摄。

10、服务前、中、后如对献血车工作人员、工作场所等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向工作人员、组长或志愿服务部提出,也可以通过俱乐部志愿服务部向血液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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