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2014年修改)
入托入学补证及漏种补种知情同意通知书

附件3
学校入托入学补证及漏种补种知情同意通知书存根联
尊敬的家长:
根据查验预防接种证结果,你的小孩需补种以下疫苗:
,其中:为国家免费疫苗;为收费自愿接种疫苗。
家长意见。
(同意接种/不同意接种)
家长签名。
﹉﹉﹉﹉﹉﹉﹉﹉﹉﹉﹉﹉﹉﹉﹉﹉﹉﹉﹉﹉﹉﹉﹉﹉﹉﹉﹉﹉﹉
学校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漏种补种知情同意通知书
尊敬的家长: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查验预防接种证,您的小孩需补种以下疫苗及针次:
请您接到通知后,带上您的小孩及其预防接种证到相关预防接种规范门诊,按接种医生建议完成所有疫苗补种。
完成疫苗补种后,请将疫苗补种时间复印交回学校存档。
特别提示:有发热、过敏史及脑、心、肝、肾、肺等部位严重疾病的请主动告知接种医生;接种后可能出现低热、局部红肿、全身轻微出疹等情况,一般不须特殊处理可于两三日内自行消退,如遇其它异常情况,请与接种单位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入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表格说明

《幼儿园入托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表格》说明:
(1)《告家长的一封信》大班每生一张,暑假后托班、小班幼儿每生各一张。
(2)表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填写,暑假后的托班、小班每生都填写;(按照合格针次表填写,已打的“打对号”,没有打的“打叉号”);表1要一式两份,自己存档一份,上交安全办一份。
(3)表1中“打叉号”的全部填写在表2上,表2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有多少填写多少;在补种相应栏填写补种“针次”,表2上交安全办。
(4)需补种疫苗的幼儿全部发放《山东省入托入学疫苗补种通知单》,需补种的幼儿每人一张。
(5)幼儿家长持《山东省入托入学疫苗补种通知单》到相公医院,所有疫苗免费注射。
入托入学儿童免疫预防接种漏种补种通知

入托入学儿童免疫预防接种漏种/补种通知
同学家长/监护人
经查实,该学生无预防接种证□,漏种疫苗□(见下表),请您在接到本通知后10日内带到
注:上表打“√”的项目表示无预防接种证或需要补种的疫苗剂次。
查验单位: (签章)
时间:201年月日
同意: 不同意: 家长签名:
如果同意,请在同意后面打“√”如果不同意,请在不同意后面打“√”。
入托入学儿童免疫预防接种漏种/补种通知
同学家长/监护人
经查实,该学生无预防接种证□,漏种疫苗□(见下表),请您在接到本通知后10日内带到
注:上表打“√”的项目表示无预防接种证或需要补种的疫苗剂次。
查验单位: (签章)
时间:201年月日
同意: 不同意: 家长签名:
如果同意,请在同意后面打“√”如果不同意,请在不同意后面打“√”。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附件1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尊敬的家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目的是为了查验学龄儿童是否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您到学校指定的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
流程如下:家长或监护人持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的接种单位办理查验手续。
接种单位对儿童接种记录进行查验后,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在接种证最后一页记录查验情况。
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办理入园、入学手续,并按照预约时间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完成疫苗的补种。
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督促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
注:1、本通知对象:2017年即将进入幼儿园和小学的新生家长,以及初中生的家长。
2、如儿童曾接受过预防接种但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请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证明。
告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儿童家长:按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托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校园传播,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保护您的孩子及小朋友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您的孩子在即将升入小学、中学或幼儿园时,需要提供接种单位出具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方能入学,为了您的孩子能顺利入托入学,避免因漏种针次较多,在入学时接种疫苗“扎堆”,我园(校)建议各位家长从即日起,带上您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就近的预防接种机构咨询,免费补种漏种相关疫苗。
学校2017年月日附件1:查验预防接种证通知各位家长: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儿童健康成长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免疫接种是预防相应传染病,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最有效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厅办字[2014]25号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厅办字[2014]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06e85712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3d.png)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厅办字〔2014〕25号)各市教育局:近日,我厅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部分公办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存在未经批准异地招生、提前招生,抢拉生源,恶意竞争等违规行为,严重干扰了我省基础教育正常招生秩序,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现紧急通知如下:一、严格在规定范围内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限定学校招生范围,各学校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范围内招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跨县(市、区)招生;未经我厅批准,不得跨市招生。
二、严禁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招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监督学校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不得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
三、充分尊重学生报考志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意愿选择,不得强制分流学生,不得干涉学生填报志愿。
四、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整治处罚力度。
严格按规定审查各学校新生录取名单,认真把好学籍注册关口,对学校未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要及时纠正;对存在招生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坚决查处扰乱我省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上报稿)

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区)卫生局、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的要求,2005年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全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接种率水平,有效保护了儿童身体健康。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儿童预防接种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做好适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补证工作,省级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版),现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减少儿童疫苗漏种,提高接种率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卫生与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严把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关,及时提供疫苗补种和补证服务,进一步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二、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确保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落实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将其纳入幼儿园入托、学校入学的报名程序,在招生/报名须知中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三、加强人员培训与协作,提高查验工作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有关培训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技术指导,对辖区内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免疫程序、查验方法和登记、报表的填写与上报要求。
四、及时汇总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情况各托幼机构、小学校应及时汇总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相关报表,按时上报属地的乡级预防接种单位。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收集统计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并逐级上报。
五、加强督导,确保查验工作质量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小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管理,每年定期开展联合督导和检查。
2011入托入学文件

青卫防疫〔2011〕18号关于印发《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卫生院、市立医院,市疾控中心,各镇教管办,市直小学及幼儿园:为全面做好我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潍坊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局、教育局制定了《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一、目的(一)通过每年秋季入托、入学时开展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学生)家长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通过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在托(校)儿童(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巩固的免疫屏障,防止相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
二、工作目标(一)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普及率达到100%。
(二)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为单位,所有在托(校)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建证、建卡率分别达到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入托、入学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三、工作内容和程序(一)预防接种证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在所在地接种门诊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具体负责。
查验时间以每年秋季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为主;查验对象为每年入托、入学的儿童、新生。
学期中新接收的转托(学)的儿童(学生),也应在转入前查验预防接种证。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我省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的所有疫苗,目前主要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BV)、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含麻疹成分疫苗(麻风、麻腮、麻腮风、麻疹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或者减毒减毒活疫苗)。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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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
尊敬的家长(监护人):
我校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发现,您的孩子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全程接种,请您带孩子到学校所在地附近的接种单位补种,补种完成后请保存好自己的《预防接种证》及补种记录。
所有补种程序完成后,请将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及时交给我校查验,以便将相关信息存入学籍档案。
谢谢合作!
年月日
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记录单
注:1、老师在补种通知单中“查验后需补种的疫苗”那一栏中相应的疫苗位置打“√”,并嘱儿童家长带此通知书到当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预防接种单位填写“入学、入托儿童补种记录”中的预约时间,并嘱儿童家长按预约时间到当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2、儿童去补种疫苗时应同时携带本单及预防接种证,补种记录应同时填写在接种证和补种记录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