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城市落户难问题是一个主要障碍,许多农民工无法获得城市户口,导致他们在城市生活中无法享受相应的权利和福利。
教育和医疗保障问题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一大难题,许多农民工子女难以进入优质教育资源和获得良好医疗服务。
社会融合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他们往往面临着与城市居民融合不畅的困境。
农民工的法律权益保障也亟待加强,许多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中遭受不公平待遇,却没有有效的法律保护。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提高农民工市民化的待遇,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改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为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提供更好的支持与保障。
,是当前社会亟需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议题。
2. 正文2.1 城市落户难问题城市落户难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户口政策上。
农民工想要在城市落户并享受城市居民的权利福利,往往受到限制和歧视。
一方面,城市户口通常需要一定的条件和门槛,如稳定工作、购房条件等,而这对于刚进城的农民工来说可能较难达到。
城市户口的数量有限,很多城市已经面临户口指标紧缺的情况,农民工想要落户就更加困难。
农民工由于没有城市户口,会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他们在城市工作多年,却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应有的权利和福利,这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城市落户难问题使得很多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处境艰难,也增加了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的难度。
为解决城市落户难问题,可以通过放宽城市户口政策、加大户口指标分配、建立更加公平的城市公共服务制度等方式来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只有解决了城市落户难问题,农民工的市民化才能真正得到推进和落实。
2.2 教育医疗保障问题教育医疗保障问题是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教育资源不均衡,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存在着诸多困难,包括学校招生政策不明确、学费负担重、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1. 引言1.1 研究背景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主要劳动力来源,其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劳动合同不规范、工作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1.2 研究意义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而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劳动力的主体,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不仅事关他们个人的生存发展,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深入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对于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的制度和管理漏洞。
通过对问题根源的分析,可以发现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具体原因,为未来的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可以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
在了解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只有深入分析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才能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2. 正文2.1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分析建筑施工企业是中国乃至全球建筑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农民工是建筑施工企业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由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相对较低的素质水平,他们的权益保障往往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忽视。
工资拖欠现象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和支出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些企业往往会采取拖欠工资的手段来应对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劳动合同不规范也是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之一。
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对策

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提升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与其辛勤劳动相比,他们的权益保障却并不尽如人意。
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又应该如何提升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呢?1. 已有的问题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资拖欠:农民工常常面临着工资拖欠的情况。
一些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出于各种原因,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造成农民工的生活困难。
2)工作环境恶劣:许多农民工从事的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较差,经常面临着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风险。
3)社会保障缺失:由于户口信息制度的限制以及流动性较强的特点,农民工在城市中往往无法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2. 提升对策如何提升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让他们能够在城市中获得应有的权益呢?以下是一些提升对策的建议:1)建立健全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2)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监管,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打破户口信息限制,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工能够在城市中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我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问题,更是一种道德问题。
因为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为我们的城市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应当得到应有的权益和尊重。
而这种权益保障的不足,更多是由于社会制度和管理体系的不完善所致。
我认为应当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包括改革户口信息制度、落实法律法规、加强监管等多方面着手,让农民工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
总结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且需要重视的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和管理,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对策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投资项目减少,拉动经济增长效应减弱,发展态势明显减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拖欠工资导致的不稳定问题频发,这一问题倘若解决不好,轻则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发展,重则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民生问题,也是化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课题。
本文通过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和谐社会的危害,来探讨今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策,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机制,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一)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影响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农民工辛辛苦苦付出劳动而得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需要政府出面为他们做主,依法追回应得报酬,但在追欠工资过程中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时,就会引起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
1、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为引起重视,经常采取爬塔吊、跳楼、封桥堵路等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引起重视。
这样的做法往往会引来市民围观,同情弱者的朴素思想使群众降低了对政府的信任。
2、农民工越级上访事件频发,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程序和秩序,也增加了上级政府的工作压力,导致上级政府质疑地方政府的做法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通过跳楼、爬塔吊、封桥堵路等手段讨薪事件频繁,仅今年6月份,我市开发区就连续发生3起农民工爬塔吊讨薪事件,最后虽都得到有效处理,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地方政府预防机制的缺失,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影响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程序和秩序。
在处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有关部门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员去调查取证及查处,这不仅影响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程序,而且还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如我市锦绣澜湾工程,因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方推卸责任,将矛盾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怂恿农民工集体上访,封堵马路,围堵开发区政府,部分农民工情绪失控,高喊口号,冲击政府大门,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公程序和秩序。
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现状及对策

一
1 1 O-
l 农民闼邈 】
农监经济 2 0 1 4 / 1
二 、农 民工 社会权 益保 障 突 出问题
l 、工作时间超时严重 农民工由于 自身 的文化 知识水平较低 ,因此在 当前 的城
3 、社会保险参与意愿较低 医疗 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 目的一是
市化过程 中 ,农民工参与的行业大多属于单纯性体 力劳动层
面 ,诸如 建筑 、服务行业等 。对于这 些行 业来说 ,体力支出 为了发挥政府的公益性质 ,利 用公 共资源对群众进行福利保 较大 ,尤其是建筑行业 ,从 事建 筑行 业的农民工通常都是起 障 ,尤其对 于生 活收入较 低的人群来说 ,是非常重要的保障 早贪 黑 、加班加点 的工作 。无论寒暑都在工地干活 。这种环 制度 。 目前 ,我 国已基本建立了基于城 乡居 民的 医疗保险制
一
2 、劳动合同签约率偏低 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 的制度 性约束 ,具有
法律 保护 的意义 。对 于农 民工来 说 ,和用工 方订 立劳 动合 同 ,对 于保障 自身合法权 益 ,维护 自身利益具有 重要价值 。
、
农 民工社会 权 益保 障概说
按 照有关学者的定义 ,农 民工是指 具有农村户 口,却在 然而 ,一 方面 由于 农民工文化程 度普遍不高 ,对于用合同来 城 镇或非农领域务 工的劳 动者。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以及 规范雇主 的用 工行 为 ,保障农民工 自身权益的认识不足 。在 产 业结构的变化 ,农 民工的用工行业范围也从最初 的城市建 很多 用工领 域 ,尤其是短期劳务活动期 间,用工方往往仅 以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现状、原因与对策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现状、原因与对策作者:高文学来源:《学理论·中》2012年第11期摘要: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在各个战线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们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农民工作为城市“边缘化”的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全面合理的保障:经济性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政治性权益得不到真正的实现,社会性权益得不到切实的尊重。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政府、企业、农民工自身以及社会观念的影响。
解决农民工问题,应从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入手,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保障;现状;原因;对策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2-0061-02农民工作为日益庞大的一个新弱势群体,其权益保障缺失已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1]。
农民工问题,其主要问题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经济性权益、社会性权益和政治性权益三个方面。
这些权益都是国家法定的劳动者权益,也是民工依法享有的权益,但农民工的这些合法权益在监管缺失、保障不力的情况下屡屡遭到侵害。
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在维权方式上,他们大多采用极端、粗暴等非理性的方式进行维权,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保障状况令人担忧。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现状现状一:经济性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第一,农民工的就业受限制。
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市场,或称首属劳动力市场和次属劳动力市场,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高危险、高劳动强度、低薪酬、低技术含量”的工作。
随着近年来城市下岗工人的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加大,对原来不愿意做的一些工作,城市人也逐渐加入到竞争行列中来。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确保全县范围内的农民工均能足额领到工资返乡过年为目标,以查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为工作重点,依托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该县共立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件,涉及人数2000余人次,涉及金额2750余万元。
已处理结案15件,涉及人数900余人次,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法院正在执行3件,涉及人数600余人次,涉及金额700余万元。
正在审理2件,涉及人数50余人次,涉及金额50余万元,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处理2件,涉及人数600余人次,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
未立案协调解决37件次,涉及人数300余人次,涉及金额300余万元。
自2018年以来该县拖欠农民工工资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清欠数额大,涉及人数多,拖欠时间长。
全年过百万的案件达3件,涉及人数1200人涉及金额1567万元。
二是“恶意讨薪”苗头初现。
通过非法渠道和过激手段“恶意讨薪”事件增多,主要是群体性围堵党政机关、爬塔吊、拉横幅、威胁执法人员等。
三是欠薪案件处理难度加大。
一些如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欠薪逃匿等案件,因“资金链”中断、清包工无法联系、证据不足而处理难度增大。
同时法院在欠薪案件执行中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
四是讨要工资常态化。
以前,农民工讨要工资主要集中在岁末年初,今年基本上每个工作日都有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案件。
(二)主要做法1.健全领导体制,明确部门责任一是健全领导体制。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进展工作,依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文件对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
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对策

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对策内容摘要: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是我国农村的突出表现。
由于农民工在城市中就业状况不稳定、流动性大,且多以非正规就业为主。
他们主要从事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小时工,且大部分的不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呈现动态化、市场化、复杂化,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足够的保障,存在的问题颇多,如何提高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农民工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对策一、农民工概念的定义“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2、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7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7亿人。
2014年农民工总量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
其中,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长2.8%,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增长1.3%。
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2864元,比上年增长9.8%。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
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2010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
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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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
广义的农民工,既包括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既外来人口。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的大事。
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笔者作为**镇总工会主席,从工会在农民工维权中如何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的角度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对象是**地区的农民工,举行农民工座谈会2余次,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8份。
一、本镇农民工现状农民工这一充满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乡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未来。
(一)本镇农民工的主要特点1、以初中文化的青壮年为主。
根据本镇外口办最新统计指出,截至六月底,**镇总外来人口数量95535人,其中从业人数75055人,占总数的78.6%;年龄在18岁至49岁之间占总数的89.6%;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是84.1%,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是12.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是3.8%。
可以看出,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比较轻,也是农村劳动力中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群体。
他们思想活跃,向往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外出就业冲动,也较为容易适应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但是总体素质仍然偏低,多数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
2、以自发性外出为主。
目前,农民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
调查统计显示,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
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友介绍或帮带,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
近年来,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组织和介绍外出就业的农民工逐步增多,但仍然不是主要渠道。
3、以务工为主。
统计至今年6月底,本镇农民工务工人数占从业总人数的78.1%,在建筑业就业的占4.1%,经商的占17.5%,务农的占0.3%。
4、对工会组织概念模糊。
调查显示,对于工会组织知道大概的占调查总数的87.4%,对于未建立工会的单位,在问到是否希望建立工会组织时,无所谓的态度占75.9%,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不了解,与自身发展无关等。
(二)本镇农民工维权意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知识欠缺。
通过与农民工直接对话和问卷调查,自我评价为稍具有一点维权意识的占92.9%,维权意识很高的占3.5%,仍有3.5%的人认为维权意识很差;在权益受到伤害时,有83%的人想到维权。
用工单位从不拖欠工资的占97.7%,交纳保险的占75.6%,但没有交或不清楚情况的仍占24.4%;对于高温补贴给付,没有或者不清楚的占55.6%。
我们感到,目前农民工维权意识在增强,但法律知识跟不上。
虽然对劳动人身安全和防范措施普遍看重,在权益遭受侵害后,也知道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具体维权法律程序和方法上却陷入茫然,甚至不得已而放弃。
二、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现状及矛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问题及对策(2)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对策,范文,网,问题,中,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调研报告中查看更多范文。
(一)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维权法律依据不足现行立法中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劳动部及省、市有关部门制订和颁布的相关配套法规、规章。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现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可操作性上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已不能满足妥善处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需要。
在农民工劳动关系、工资收入、社会保险、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难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对农民工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追索医疗费和赔偿的法律事项,尚未列入《法律援助条例》受援范围。
这使得有关部门在进行农民工维权时常因缺少法律依据,工作难度大。
(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农民工就业难度大农民工就业渠道不畅,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由市场调节方式实现。
相当多的职介机构规范性和诚信度较差。
通过中介组织介绍就业的农民工比例很低,只占到调查总数的20.2%。
第二种,通过组织输送实现。
由于政府的服务职能尚未真正就位,由此实现就业的农民工比例更低。
超过70%的农民工是通过第三种方式,即自谋职业。
存在盲目性大,管理失控,劳动关系难以确认,情况复杂混乱等情况。
劳动保障部门主管职业中介,人事部门主管人才交流中介,两种中介并存于劳动力市场,统一的市场被人为的划分。
因而形成多头、多级审批和管理,不利于规范和有序管理。
部分以欺骗求职者骗取钱财的中介机构,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对非法中介活动的打击,劳动、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治理力度不够。
(三)法定诉讼程序繁杂,农民工维权成本高由于农民工的特殊性,尽管仲裁机构与各级法院采取了各种措施降低仲裁和诉讼门槛,但对大多数农民工而言,维权时效与诉讼成本仍然较高,使其仍难以承受,农民工即便胜诉,支付的成本与收益之间也严重失衡。
由于维权成本高,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拒绝赔偿等侵权事件发生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比例很低。
大量的非诉案件,农民工或无奈放弃,或用非正常方式去谋求解决。
(四)部门配合缺乏协调,维权资源存在不足由于条块分割,各自为阵,缺少统一的机构和协作机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社团组织等维权主体虽然有一些小范围的协作和配合,但总体来看,在协调配合上还不适应维权需要,维权资源还未有效整合,综合维权优势还未形成。
在财力、人力上,维权经费和人员配备的缺口较大,使部门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五)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维权意识比较淡薄农民工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虽有一定增强,但由于其文化层次较低,处于弱势的农民工为了保住饭碗,对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也听之任之。
有些农民工为了保证择业自由,自己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农民工自身证据缺乏,加之取证困难,导致其合法权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不利于维权工作开展。
多数农民工职业技能单一或无技能,仅具有劳动力价格低廉的比较优势,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则难以为之,形成就业的结构性障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农民工,就业率超过80%。
相当部分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只注重眼前经济收入,不愿花“小钱”购买保障长远利益的综合社会保险。
三、解决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建议(一)抓重点,认真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要加大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监察力度,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
二是要解决最低工资制问题。
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并与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起来,体现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原则。
三是要探索适合农民工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
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确保他们因工伤亡后及时得到救治和补偿。
四是要建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享公共管理服务的机制。
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适度满足和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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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劳动安全监管,大力改善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一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应当如何做到自我防范和保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劳动保护措施。
劳动保障部门在检查劳动合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督促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岗位待遇。
三是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的监测和预防。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四是安全生产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日常巡查,督促各类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健全安全防范、劳动保护措施,对有毒有害生产岗位加强安全监控;对无视安全卫生条件和侵害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单位及时责成整改、纠正。
五是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要建立农民工集体宿舍,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
六是发挥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的作用,把农民工吸纳到安监队伍中来,及时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七是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女职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四)工会牵头抓好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应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资偏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拖欠工资矛盾依然存在、劳动时间长、生产条件差等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规范用工行为。
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约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
工会要督促单位并做好积极的引导。
(五)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使农民工的正当要求有一个正常的反映渠道。
对伤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用人单位要及时纠正,农民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