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主管理与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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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

总工发[2012]12号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

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第四条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第五条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査和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第八条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

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2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

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通过实行民主选举、代表大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协商等形式,推进职工主体地位的增强和民主决策的实施,实现员工参与管理、监督和利益分享的制度安排。

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选举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中的各级职工代表,使职工有机会参与到决策和管理中来,增加职工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得职工代表能够就企业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代表职工利益发表意见和建议,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

3. 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增加合同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4. 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制定和修改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5. 盈余分配制度:建立员工利益分享机制,将企业的盈余合理分配给职工,使职工能够分享企业的成果和利益,增加职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

6. 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使企业的决策和管理信息对职工公开透明,让职工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发展方向,增强职工的参与感和共同责任感。

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企业责任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效率,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各项权益需求,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

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八项制度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八项制度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八项制度的通知各市、县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工委):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程序,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创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和实效,加强对职工代表的管理,拓宽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渠道和途径,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根据《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总工会制定了职工代表大会八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附:山西省职工(代表)大会八项制度山西省总工会二○一○年三月十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前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为了规范运行职工(代表)大会各项程序,切实提高会议质量,进一步发挥上级工会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指导监督作用,特制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前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

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前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一)报告时间和形式。

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须提前十五天向上一级工会组织以书面形式报告。

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含临时或专项职工代表大会),须由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小组)于会前15天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报告。

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1、会议召开的时间及会标;2、会议议程;3、行政工作报告;4、拟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方案、议案、事项、内部重要规章制度等;5、重要议案、方案是否提前公开以及职工讨论和征求意见情况;6、企事业改制破产时,改制破产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安置方案是否提前公开并向职工代表征集意见,征集意见要达80%以上;7、职工代表比例、资格审查及结构情况;8、其他与会议召开程序相关需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回复。

上级工会组织收到所属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小组)“xx单位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后,应认真审查报告的内容,作出同意召开的批复,并就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提出修改、调整的意见,必要时应直接深入基层予以具体指导处理。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

总工发[2012]12号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 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 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 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 针。

企业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 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 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 管理。

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 工监事制度。

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 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

第四条企业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 积极参与企业管理。

第五条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 护职工合法权益。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 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企业代表组织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 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査和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第八条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 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 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

职工代表人数超过 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2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

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它既非企业的咨询机构和参谋机构,也非企业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应包括开会期间选出的主席团、工会委员会、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

主席团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组成。

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不是常设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例如: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

专门小组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它可以是临时性的,也可以是经常性的。

其成员可以是职工代表,也可以是非职工代表,只要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即可。

专门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领导、工会委员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或者制定协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其同意不得修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听取和审议企业领导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企业领导,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2篇)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2篇)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一、职工代表会议制度1、职工代表按时出席一年____次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以各代表组为单位每年应不定期召开职工代表会议主要学习文件讨论企业负责人提交的需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方案。

2、职工代表应参加企业或车间组织的培训班主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生产经营和现代科学技术及企业民主管理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3、根据民主管理和民主质询的需要职工代表应按时出席有关会议。

4、职工代表因参加民主管理的各项活动会议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闯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5、职工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向代表组请假。

二、职工代表活动制度1、按时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积极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代表组请假。

2、按时参加代表组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3、做职工的知心朋友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深入了解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提出合理化建议。

4、认真完成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代表组交办的任务做到有请示有汇报。

5、职代会工作机构议事制度。

6、凡属工会和职代会职权范围内审议决定通过的重大问题都应列入议事日程由工会办公专门工作小组对有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企业工会委员会讨论。

7、企业工会委员会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列会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研究工作情况确定计划或做出决定。

8、由企业工会委员会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互通情况汇报工作。

9、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主持及时召开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企业工会委员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协商处理。

10、凡涉及到有关横向跨部门跨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需要应邀请党政领导或党政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11、实行民主集中制三、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活动制度1、各专门工作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学习文件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确定计划或做出决定。

2、由企业工会委员会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系会议。

3、各专门工作小组一年开展____次的民主评议或民主质询或检查工作或组织提案等较大活动事前应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书面报企业工会事后应有小结报告。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而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是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文围绕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在新时代背景下有效深化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措施,以期能够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对策引言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客观要求和发展趋势。

企业民主管理水平的高与低、好与坏,是企业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要让职工都能够有效参与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中,不断提升企业的生产力,解放生产力,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增加。

但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导致国有企业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缺乏竞争力,严重限制了国有企业的发展。

为此,深化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成为当前国有企业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1国企工会强化职工民主管理背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企业的产业结构与内部的职工结构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而有规划的职工民主管理对国有企业改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在新常态下,为进一步培养企业职工的管理意识、大局意识,国企必须在工会工作中优化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创新职工民主参与形式,探索多种路径,真正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

在此过程中,要将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保证职工拥有对企业发展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要搭建职工民主管理的新平台,提高相关职员的素质,从而推进国企内部的民主化建设,促进国企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当前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1民主管理工作制度执行不完善当前,仍有相当一部分的国有企业工使用的是传统单一的职工民主管理方式,相关单位在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上流于形式。

此外,部分制度跟不上企业对人员管理的需求且长期得不到改进,无法真正发挥民主管理在国企工会中的作用。

关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于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两种形式(以下简称职工代表大会)。

企业可以通过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

第四条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第五条企业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民主权利。

上级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企业代表组织应当督促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依靠职工办企业。

第七条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第八条企业可以根据职工人数多少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一般按照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具体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九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的代表应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企业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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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厂务公开的 实现:1、要害是公开;2、关健
是真实;3、实质是监督;4、目的是促进单位党风
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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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坚持“行政主体到位” ,要做到:
1、“思想认识到位”,进一步提高推 进厂务公开的自觉性;
2、“工作制度到位”,公开的内容、 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限等等都要作为 一种制度把它规定下来,防止公开的随 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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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组织原则
一、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 二、具体原则: 1、个人服从组织; 2、少数服从多数; 3、下级服从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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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一)审议企业重大决策
1、涉及企业改制、改革、改组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 大决策 2、涉及职工裁员、分流、安置等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二)监督行政领导
利委员;4、生产管理和劳动保护委员会;(宣传教育、规 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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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1、每年召开一次;(或半年一次) 2、例会形式: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临时会议; 3、以上三种会议形式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符合 法定人数; 4、在选举或表决时必须有全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有效 二、联席会议制度 1、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2、参加人员为工会委员、团组 长;3、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参加。 三、专项制度 1、职工代表培训制度;2、厂务公开制度;3、行政业务招待 费报告制度;4、评议干部制度。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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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代会与厂务公开
(一)两者关系: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载体;职 代会是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厂务公开是民主管 理的一般形式。两者是基本形式与一般形式的关 系。
(二)厂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 体到位,工会主动配合,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积极参 与。
工作重点 工会 工作机构
民主管理
基本形式
职代会
第二层含义:职代会与其它民主管理形式的关系
1、职代会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相统一的特征 2、职代会具有强烈的法律规定性 3、职代会具有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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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代 会 组 织 体 系
职 代会
工作机构(工会)
组织机构
组织原则
工作制度
大 职会 专 会工门 主代委 席表员 团团
企业民主管理与职工 代表大会
政工部 王东星 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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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主管理体系图
党、政、工
三级民主管理
公司级 部门级
民主管理
基本形式
班组级
职代会
一般形式
厂 民民 民 务 主主 主 公 评决 监 开 议策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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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
(一)性质的规定性: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 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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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决定权:
(1)集体福利基金的提取和使用;(2)职工住宅 配售方案;(3)其它生活福利。上述各项内容必须 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否则不能运作。
4、评议监督权
(1)经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对大多数职工不满意、 不拥护的管理人员应当采取组织措施;(2)对拒不执 行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规定的,导致矛盾激化,影 响单位和社会安定的领导人员,应实行责任追究。
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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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组织机构
一、大会主席团组织机构: 1、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工代表; 2、主席团成员中一线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3、不设常任主席团,其任务是主持会议,听取汇报。 二、职工代表组织机构: 1、以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为单位组建; 2、代表团团长经民主选举产生; 3、其任务是召集代表参加会议,组织讨论。 三、专门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 1、提案委员会;2、评议监督委员会;3、经营管理和生活福
(二)对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的理解
1、职代会是行使权力的机构 2、职代会行使的是民主管理权力 3、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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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理解职代会是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实行民主管理 的基本形式?
第一层含义:职代会与民主管理的关系
两者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结论:两者不等同, 职代会只是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
3、“组织措施到位”,公开前的准备 工作,工作过程的组织实施,公开后的 效果评估等等,都要逐项落实到具体责 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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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厂务公开新进步、新发展的标志: 一是看职代会的各项职权是否真正落实;
二是看“三重一大”制度是否真正落实到 位;(“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 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 三是看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真正得到 维护。 这三条是检验厂务公开工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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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代会的职权(五项)
1、审议建议权:
(1)企业改革方案;(2)企业改制方案;(3) 企业兼并方案;(4)企业破产方案;(5)企业 技改方案;(6)职工裁员方案;(7)职工分流 方案;(8)职工安置方案。上述方案不提交职 代会审议不应实施。
2、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1)集体合同草案;(2)工资协商方案;(3) 规章制度方案;(4)安全生产措施方案;(5) 职工奖惩方案;(6)选举职工董事和监事方案。 上述方案未经职代会通过视为无效。
1、对象: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 2、内容:德、能、勤、绩 3、程序:职代会的建议十领导的考核=任免奖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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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维护职工政治上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决策、民 主管理、民主监督等
2、维护职工经济上的劳动权益:包括劳动就业、 劳动报酬、劳动工时、社会保险等
3、维护职工思想上的精神权益:包括社会地位、人 格尊严、工作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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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职代会组建或换届程序
(一)向同级党委组织和上级工会呈 报《关于组建工会的请示》或《关 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1、召开大会前2-3个月呈报 ;
2、内容包括: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大会 主要议题和议程;代表构成;代表条件和产生 办法;工会委员会及委员条件和委员选举产生 办法;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名额;会 期及其他事项。
制民 主 集 中
例会 联 专
会 制

项 制


精选课件
工作机构-工会
工会作为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是:
(1)做好职代会筹备或换届工作;
(2)组织选举职工代表;
(3)征集提案;
(4)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
(5)召开闭会期间的团组长会议;
(6)对职代会通过的决议或决定进行监督、检查、 质询;
(7)组织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如厂务公开、评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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