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数量控制及方案优化管理办法

工程数量控制及方案优化管理办法
工程数量控制及方案优化管理办法

工程数量控制及方案优化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责任成本管理,是在完成工程项目过程中对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等一系列的管理工作。责任成本管理的特点:一是吸收先进管理模式,控制施工生产全过程,实施全方位管理,其核心是“精细化管理”;二是促使施工企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管理”转变,同时也使项目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也在责任预算成本的控制体系下运行,规避了随意性、消弱了特权,强调了利益与责任并重。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对于工程数量控制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合理优化事项特制定实施细则,规范现场管理的具体操作。

一、施工方案的优化

施工方案是项目施工的龙头,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的高低乃至整个项目的成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逐步优化,是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组织项目科学施工、降低工程成本、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手段。

1、成立方案优化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华

副组长:柴学宗、施春来、周凯

组员:常治平、王利莹、郭创科、马艳春、陆进文、董铁兵、

孙光宏、陈伟涛及其分部相关部门、架子队技术负责人

2、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下达方案优化的项目、负责组织方案优化的评审。

副组长:从事项目优化方案的编制工作,包括相关投入、工序安排、工期计算,优化项目的提出,协调各部室之间的关系,审核优化后是否满足安全、质量、环保的相关要求。

工程管理部:具体从事施组及方案优化的编制工作,包括相关投入、工序安排、工期计算,优化项目的提出。

计划合同部:负责各种优化方案的经济比较和工期比较。

物资设备部:负责方案中的设备选型优化及提供最经济的物资单价,确定最佳的物资、设备供应方案。

中心试验室:为方案优化提供试验检测数据。

安全质量部:审核施组及优化方案是否满足安全、质量、环保的相关要求。

3、施工方案的优化原则

⑴保证安全、质量、工期;

⑵不违背设计意图;

⑶满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可操作性;

⑸工序衔接得当,保证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和资源投入的均衡性;

4、施工方案的优化程序

⑴工程管理部首先细化出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对工序的施工方法熟练掌握,然后在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着手施工方案优化的提出。

⑵方案优化小组的组长、副组长从工期、质量、安全的、环保等方面对优化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方案优化。

⑶工程管理部编制多种施工方案、施工方法,针对各种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确定相应的工、料、机投入,通过计算确定相应的工期。

⑷计划合同部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根据相应的单价,计算出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进行经济对比。

⑸方案优化小组领导根据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工期特点,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使用何种方案,最后由总工下达实施。

⑹对于技术含量高、组织特殊、工艺新颖的优化项目,应报请上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5、方案优化形成的效益分配

项目部在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优化,优化前后对比形成效益。

⑴效益的计算(由工程、物资设备管理部提供资料,计划合同部负责计算)

①数量节余时:效益=结余数量×责任预算单价-方案优化成本费

②单价节余时:效益=单价结余×责任预算数量-方案优化成本费

⑵效益的分配及奖罚

①对于项目部在审批方案的基础上再次优化形成的效益,按照优化后形成效益的5%对相关人员实施奖励(项目部鼓励奖占1%、分部占4%),做到一事一兑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

②对在施工中提出科学的施工方法、合理化建议,并在项目施工中降

低了成本,加快了施工速度、缩短了工期的,按照成效的高低分别给与2~5万元的奖励(项目部鼓励奖占25%、分部占75%),激励全体员工开动思维、全身心投入到施工生产中,不仅个人得到了锻炼、积累了经验,也为企业创造了财富。

二、工程数量控制

工程数量的增减与项目的工、料、机费用的增减成正比,因此在施工过程控制中,工程数量的控制无疑对工程成本的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测量、技术交底、方案不合理、责任心不强等方面均可能引起工程数量的流失,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故工程数量控制也是强化技术管理,提高企业和职工收入的一个根本点。

1、工程数量的分类及含义

工程数量分为合同清单数量、施工图设计数量、责任预算数量、二次分解数量、实际施工数量,其具体含义如下:

①合同清单数量:指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它是招标图数量的综合。

②施工图设计数量:指施工图工程数量表审核后确定的数量,它是向业主最终计价数量(含进蓝图及设计变更数量)。

③责任预算数量:指根据优化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用于编制项目责任成本预算的数量。

④二次分解数量:指根据优化后施工方案与责任中心签订责任合同的工程数量。

⑤实际工程数量:指劳务队实际完成的,根据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或合

同对劳务队最终结算的工程数量。

2、施工图设计、实际工程数量控制主要人员的职责

⑴施工图设计数量

①项目总工程师:数量控制的主要领导,负责审定工程数量的控制工作。

②工程管理部部长:数量控制主要负责人,主持设计数量的统计、核实实物工程量,复核对下计量的工程数量并建立相应计量台账。

③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具体构筑物(桥梁、路基、隧道、涵洞、站场、无砟轨道等)的实物工程量控制,编制相应的实物工程量计算清单。

④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负责对工程量节超做出安全、质量、环保方面的初步判断,配合工程部、总工程师做好工程数量节超的审定工作。

⑤测量工程师:配合工程管理部部长,保障测量放样工作,避免因测量放样失误引起的工程数量流失。

⑥中心试验室主任:保障现场试验工作,避免造成工程数量流失。

⑦计划合同部:负责编制施工图设计数量与合同工程数量的分类汇集条目及相关要求,依据工程管理部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数量清单做好与合同清单数量的各项对比工作,和工程管理部一起做好责任预算工程数量、二次分解数量的编制工作,同时做好对上、对下验工计价各项数据的复核。

⑵实际工程数量

①项目总工程师:数量控制的主要领导,负责审定工程数量的控制工作。

②工程管理部:数量控制主要负责人,负责编制实际工程量的现场管

控和及时签认登记的各项制度,工程数量节超管理办法,复核对下计量的工程数量并建立相应计量对比台账。

③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已完工程在质量、环保方面的综合评估并建立相应台账,为工程管理部对下验工提供依据。

④测量工程师:负责对施工前、施工过程中、施工后的各项测量及复测工作,为工程管理部计算实际工程数量提供依据。

⑤计划合同部:负责对工程管理部对下验工实际数量的复核工作。

3、施工图设计工程数量的梳理及确认程序

⑴设计图自审

由总工程师主持,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是检查计算实体工程数量与图纸工程清单数量是否一致,自审后将发现的工程数量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相关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出讨论确定。

⑵设计图会审

由总工程师主持,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参加,计划、物资设备等部门应派员参加,在解决纠正施工图错误后,对设计工程量进行分类统计,掌握可从业主计价的工程数量,并记录在工程数量台账上。

⑶工程数量的确认

对于梳理出来的工程量差异(以正量差为主)及时与设计院相关专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力争将正量差纳入最后出具的正式施工蓝图中,同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各级业主进行反馈,呼吁业主进行复核并尽快确定量差在过程中的处理办法,最终实现施工图工程数量全部纳入合同工程数量清单,确保企业应得收入的全部实现和现场施工正常有序进行。

4、工程数量的现场控制

⑴项目部对分部验工计价

施工图设计数量是项目部对分部计价的依据,对于合同工程数量清单中的项目在现场未实施的情况,对分部的计价中不予计量,待全部工程完工并顺利移交、通过审计后,依据最终结算情况对分部进行最终结算。具体过程如下:

①每月25日前,由分部将本月完成的工程数量依据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细目对应的工程数量填报验工计价表后报项目部工程部进行审核。

②由项目工程部依据调度报表及现场核查的实际情况计算出相应的开累完成量(参照施工图设计数量计算表),对比分部上报的验工计价表中的开累数量完成本月工程量的复核工作。

③由安全质量部依据本月对安全质量的检查情况,确定在验工计价中是否进行暂时扣除。

④将由工程、安质部门审核完成的数量转交计划合同部进行再次复核。经总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本月验工计价的最终数量,并以此为依据计算计价金额,扣除合同约定的比例后作为对下拨款的依据。

⑵分部对劳务队验工计价

实际工程量是分部对劳务队计价的依据,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项目及单价进行验工计价。具体过程如下:

①每月25日前,由工区技术人员对各个劳务队施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依据自身在过程中对于报验数据的整理计算,得出各劳务队当月的实际完成量,填写并签认工程数量计算单并建立相应签认计价台账,由工区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办法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技术方案(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和审批等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工期可控、施工方便、经济合理,根据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按本办法编制方案,并经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铁路铺架、铁路四电、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有关专业子(分)公司自行审批后报公司备案;若工程特别复杂、技术难度大、安全风险高或专业公司承担非本专业工程,子(分)公司审批存在困难时,方案应报公司审批。 第三条方案是组织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各级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方案由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归口管理。公司方案管理的主责部门为公司技术中心。 第五条公司、子(分)公司应建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成员可为公司外部专家),在方案管理主责部门组织下进行方案审批工作。 第六条各级管理机构的总工程师是方案管理的负责人,并分级负责本单位方案的策划、分级、编制、审查、审批以及实施过程的指导、培训、优化工作。项目经理部是方案的执行单位,项目经理对方案的经济比选和实施负责,项目总工程师对方案技术工作负责。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的方案管理职责 1.公司方案管理职责 (1)负责上报需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审批或备案的技术方案; (2)负责组织特级方案编制和审批; (3)负责一级方案的审批; (4)负责特级方案技术交底; (5)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施工技术方案管理要点。 2.子(分)公司方案管理职责 (1)参与特级方案编制,负责特级方案报批; (2)负责组织一级方案编制和报批; (3)负责二、三级方案的审批;

施工方案管理规定

附件1: 施工方案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提高技术文件的编制水平,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 1.本单位施工方案的分类及审批规定按附表《中建四局施工方案审批管理一览表》执行。 2.分公司级单位指对工程项目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号码公司分公司或局区域性公司。法人级单位指中建四局或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号码公司,即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施工单位,各号码公司以局名义承接的工程,其法人级单位应为中建四局。 3.号码公司以局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各类施工方案的审核义务由号码公司的分公司承担,分公司对施工方案审核后可直接报中建四局审批,如无特殊情况,号码公司无需再行审核。 4. 单位工程中专业分包工程的O、A、B类施工方案,首先应进行分包单位内部的公司级审批,再进行总承包单位的公司级审核审批。 二、施工方案的变更管理 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上有重大修改、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资源有重大调整时,施工方案应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施工方案应按原方案履行审核和批准程序。 三、施工方案的交底管理 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应对施工组织设计(O类施工方案)的内容对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应用交底记录。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方案编制人或项目总工应对相关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当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组织交底。 四、施工方案的报送管理

1. 各项目应严格认真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各类施工方案,报送分公司级审核及法人级审批的方案必须是电子版形式,图、表、计算书等必须齐全。 2.报建所用的施工方案需列出清单,并由分公司级总工程师签批后方可办理,报建完成后,应由分公司级单位技术部门收回,以免造成项目误用混用。 3.各号码公司及区域性公司应在每季度末的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O、A、B 类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台账报中建四局科技部备案。 五、施工方案的检查与处罚 1.施工方案审核批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相应审核批准人员应进行认真审批,重点检查重要部位的受力验算、主要的安全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填写审核意见时,应将主要的具体意见填写在审批表上,并注明已修改完成,方可同意审核上报。不能只是简单写同意上报。对于严重不负责任的审核行为,法人级单位可对分公司级审核人员每次处罚500-1000元。 2.各号码公司及区域性公司每季度至少应对所属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交底、检查、验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中建四局科技部。四局科技部应对各公司、分公司施工方案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各项目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情况进行抽查。。 3. 检查时,按评分表逐项打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60-69分为不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严重不合格。检查单位对不合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500元/次,对严重不合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处罚1000元/次。局级检查时,如发现公司级检查情况不真实或不合格项目达到50%以上,除对项目技术负责人按上述标准处罚外,对公司总公司每次处罚1000-2000元,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4.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单位不执行施工方案,导致现场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处罚责任人员1000-3000元。 5.施工方案书面审批表不能在电子版审核意见发送之日起21天内送至中建四局科技部,每次处罚相应分公司级单位总工100元。 六、附则 1.本规定由局科技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七、附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施工方案及优化管理办法

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项目 施工方案及优化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简蒲高速公路JPTJ-10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项施工方案是为工程项目实施和正常施工所进行的必要的现场组织设计工作,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所做的全面安排,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是编制项目责任预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为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实行评审及审批制度。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抓好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及审批;工区主管工程师负责抓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部评审及审核,上报项目部评审及审核前必须先经过工区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实行项目部和工区两级负责制,项目部和工区的两级施工技术部门应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项目部和工区两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及领导,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第四条为充分发挥专项施工方案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方案的切实可行,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部应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及审核工作。下列工程应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水深5m以上的深水基础、悬臂浇筑连续梁、现浇梁、钢栈桥。 第五条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的核心部分,是影响工程质量、安

全、进度、成本及效益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发挥方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项目部所辖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进行审核。 第六条专项施工方案编写与上报按照归口原则进行管理。由工区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复核及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和项目经理批准后,再报公司审批。 第七条项目部工程部接到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申请后,应及时组织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填入评审表记录。工区应根据评审意见对方案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备案。 第八条组织管理 1.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的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及审批领导小组。 2.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修改及完善工作。 第九条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1.编制依据及范围,工程概况和重难点分析; 2.施工组织规划、施工平面布置、工期进度计划; 3.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资金和技术等施工生产要素配置计划; 4.施工方案、方法、工艺及技术保证措施; 5.冬季、雨季、高温季节和夜间施工安排及保证措施; 6.工期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7.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8.风险预测与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项目建设方案优化管理办法

项目建设方案优化管理办法 湖北杨铭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工程管理水平及创效能力,激发项目建设方案优化的积极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工程优化工作范围主要是指项目的技术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过程的优化,通过优化降低项目投资、确保项目投产后稳定、高效、长周期运行,降低项目风险。 第三条湖北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是方案优化的主管部门,负责方案优化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方案优化的原则 第四条要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方案的优化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现有条件,在深入细致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反复比较优化。 第五条技术领先,经济合理。在满足安全、质量、进度、环保等要求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工艺、设备和先进经验,提高机械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第六条安全可靠,满足工期。各项保障措施配套齐全,方案符合技术规范、安全规程,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综合考虑,不得为了经济目标而造成安全、质量、工期的损失,不得降低质量标准,增大施工安全风险。 第七条充分论证,好中选优。在制定方案时,应拿出多种方案进行反复论证比选,必要时聘请专家从多角度分析比较,选出最优方案。

第三章方案优化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方案优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方案优化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方案优化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修订方案优化管理办法。 2、组织决策重大技术方案优化论证。 第十条方案优化根据工程的实施过程和需要优化控制的关键环节,其主要优化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落实技术方案调研、论证。 2、组织审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技术方案及决策。 3、组织项目决策后的优化。 4、组织项目开工会。 5、组织施工工艺审查、评价。 6、组织施工工艺设计技术文件交流。 7、组织与设计院的技术交底。 8、组织关键设备选型及材料选择。 9、组织初步设计审查。 10、组织施工图审查。 11、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察,及招投标管理。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规定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总结等活动描述和内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中各专业各类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总结的管理。2 总则施工技术方案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编制,总承包商负责方案审核、批准。为了总承包方了解方案的编制程序和内容,制定本规定,以便有利于指导施工的管理和控制。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3.1.1方案的分类一般小型方案,常规施工的技术方案为Ⅰ类方案。Ⅱ、Ⅲ类方案的分类见附录A。3.1.2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计划的下达3.1.2.1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计划在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作出规定,必要时适当增加。3.1.2.2根据施工要求,项目部质量经理与施工经理共同商定,明确施工技术方案编制的具体要求,包括编制人、时间安排和质量要求。 3.1.2.3冬期、雨季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按本规定要求,由项目部负责安排。3.1.3方案编制3.1.3.1 施工单位(即分承包方)的工号技术负责人负责方案的编制,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全部内容和质量负直接责任。3.1.3.2 编制依据a.施工图;b.设计审查会议文件;c.法律法规要求;d.规范和标

准;e.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f.顾客要求。3.1.3.3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标准模式的规定(见附录B)。3.1.3.4施工技术方案应做到内容完整、语言精炼、文字流畅、幅面清晰、数字准确、措施可靠、经济合理。 3.1.3.5 方案中对于公式的应用、引经据典必须来自于编制依据。对于编制依据以外的引用,必须标明来源,方案送审时一并提供给审核人。计算必须有必要的中间过程,不允许不代入数值直接列结果。3.2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程序及管理3.2.1方案审核3.2.1.1 Ⅰ、Ⅱ类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审核,对方案的安全、防火措施负责。3.2.1.2 项目部的Ⅱ类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施工经理审核;Ⅲ类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核。审核者对方案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措施的可靠性和现场可操作性负责。并对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技术的可行性负责。3.2.2 方案的批准3.2.2.1 Ⅰ、Ⅱ类方案由项目部施工经理批准。3.2.2.2 Ⅲ类方案由项目部经理批准。3.2.2.3 方案的批准人对方案的安全性和实施结果负责。3.2.2.4 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或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有要求时,方案审批后应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审签,由项目部专业技术工程师负责办理审签手续。如果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的修改必须经过原审批程序审批后才能生效。3.2.3对各类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所覆盖范畴内的

公司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XXXXXX公司 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加强设计优化和造价控制工作,保证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3 定义 设计:是指工程从初步设计(新能源工程为可研)开始至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包括初步(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4 职责 4.1 工程部 4.1.1 负责执行并监督集团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和设计管理规定,制定公司设计管理相关制度。 4.1.2 参加工程设计集中招标工作,协助集中招标范围外的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4.1.3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新能源项目可研内审,向集团公司上报审查申请。 4.1.4 负责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委托初步设计审查,向集团公司上报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 4.1.5 负责组织工程司令图设计评审。 4.1.6 组织、协调设计优化工作,批复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 4.1.7 指导、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4.2 计划部 4.2.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2.2 对涉及改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研报告)原则的重大设计变更问题提出意见。 4.2.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4.3 财务部 参加工程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 生技部 4.4.1 参加工程初步设计原则内审和初步(可研)设计内审。 4.4.2 研究确定主设备选型、主要辅机设备选型。 4.4.3 会签工程限额以下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意见。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doc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潮莞高速连接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管辖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及云桂公司《管理文件汇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施工方案分为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单独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重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一般危险性工程中涉及既有线、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特殊结构桥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完成编制,项目总工、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工程部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三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监控、应急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专项施工方案是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性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一般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部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一般危险性工程包括以下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 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 度(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

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行政许可资质(以下简称许可资质)管理,保护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人防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提高防护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其他人防防护设施是指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和落实人防要求的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厂矿企业生产设施的防护部分。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许可资质申请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许可资质分甲级、乙级。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活动的设计单位,应按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许可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许可资质后,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设计活动。 第二章许可条件 第五条申请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许可资质的设计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取得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1年以上。 (二)资历和信誉 1、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业务3年以上。 2、参与不少于2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项目设计。 3、无设计质量事故。 4、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三)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建筑专业3人、结构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办法

5.1专项施工方案 5.1.1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要求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7.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8.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9.各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部收集成册,作为资料附件。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施工单位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负荷计算。

施工方案及优化管理规定

施工方案及优化管理规 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 简阳至蒲江段项目 施工方案及优化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简蒲高速公路JPTJ-10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项施工方案是为工程项目实施和正常施工所进行的必要的现场组织设计工作,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的纲领性技术经济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所做的全面安排,经过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是编制项目责任预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为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实行评审及审批制度。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抓好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及审批;工区主管工程师负责抓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部评审及审核,上报项目部评审及审核前必须先经过工区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实行项目部和工区两级负责制,项目部和工区的两级施工技术部门应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分工,责任到人。项目部和工区两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及领导,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第四条为充分发挥专项施工方案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方案的切实可行,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部应做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及审核工作。下列工程应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水深5m以上的深水基础、悬臂浇筑连续梁、现浇梁、钢栈桥。 第五条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的核心部分,是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及效益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发挥方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制度,项目部所辖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进行审核。 第六条专项施工方案编写与上报按照归口原则进行管理。由工区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复核及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和项目经理批准后,再报公司审批。 第七条项目部工程部接到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申请后,应及时组织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填入评审表记录。工区应根据评审意见对方案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备案。 第八条组织管理 1.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的专项施工方案评审及审批领导小组。

施工方案和工程量管理办法

施工方案和工程量管理办法 一、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项目部成立方案优化领导小组,由项目长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是负责优化项目的提出、工序安排、工期计算,分析对质量安全的影响,进行经济效益比较;设备配套、物资供应、调整,试验数据测定,最后负责审批和下达最优的施工方案,完善施组。 制定施工方案前,必须充分理解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及现场的各种条件,进行详细的实地调查。制定施工方案首先要确定施工方法,然后选择与方法相配套的施工机械、施工顺序安排。 一个工程项目可以制定出多个施工方案,我们必须选择一个能保证安全、质量、工期、不违背设计意图,满足施工规范,成本最低、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尽可能采用量化分析和网络计划技术进行优化选择;但由于项目施工活动比较复杂,不确定因素和约束条件比较多,全部用量化评定有时也难做到,还需配合经验的判断和对生产要素的优化管理来选择最佳施工方案。 严格方案审批制度,项目整体性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因施工方法改变而需进行调整时也要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在不改变施工方法的前提下而进行的局部优化,由项目部指挥长和总工共同负责审批并实施。 施工方案实施动态管理,由于项目施工的周期较长,施工条件随时都会发生变化,所以,施工方案应随着施工条件的变化而调整。施工方案调整后,要相应地调整所对应的责任预算,对因优化施工方案而实现项目增效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和参与人给

予重奖,具体奖励标准要结合工程节余奖励和变更设计创效奖励的标准一并结合计提兑现。 二、工程量预控制度 工程数量的增减与项目物资、机械、人工费用的增减成正比,工程数量增大就必然会使物资、机械、人工费用同比增长。因此,在过程控制中,工程数量的控制无疑对工程成本的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㈠工程数量的逐级确定和审批制度 项目部以确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为前提,组织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复核施工图纸和现场实测等方法确定项目部各责任中心的工程数量;由项目长和项目总工审核批准后执行。 隧道工程的工程数量预控从两个方面做文章,一是对超前支护,锚杆,喷砼对中心核立数量时分别按设计数量的60%,20%,5%进进行核减,二是地表加固部分对中心核立数量时按设计数量的30%进行核减。路基工程则要合理安排土石方调配,充分向软基处理方面挖潜。 ㈡工程数量的动态管理制度 当责任中心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项目部按照责任预算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责任范围之外发生的工程数量的变化,要及时的调增或调减责任中心的实际工程数量,并相应地增加或减少责任预算。调增的工程数量不受甲方是否承认或甲方调差的影响;对责任范围之内工程数量的变化或由于自身责任增加的工程数量则不予调整责任预算;当责任中心的实际工程数量大于责任预算的工程量时项目部首先用项目长基金调整责任中心的预算。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管理制度

正习高速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二○一六年八月执行日期:二○一六年八月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隧道工程、搅拌场、钢筋加工场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飞模等;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施工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新版)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29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新版) 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要点是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具有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章。 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署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4、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审核办法 4.1、承包商在工序正式开工前应编制好该工序使用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并于正式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监理部报审。 4.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审查,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5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任务书制定及设计成果审核发放 ········································································第三章施工图收发、会审、交底 ·······················································································第四章附则 ···············································································································施工图评审单(GCGL-表19) ····························································································施工图评审意见审批表(GCGL-表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使之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提高产品品质,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和各专业设计过程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任务书制定、设计成果审核、施工图发放管理。 第3条本办法所称设计包括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结构、水暖、电气各专业设计以及专业设计包括智能化、园林景观、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各专业设计。 第4条本办法中所指设计单位是指已经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取得设计承包的单位。 第5条工程管理部负责设计任务的发包以及对有关设计单位的协调管理。工程管理部应按照《工程建设发包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实施设计任务发包,并按设计单位要求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设 计资料。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组织审核、验收和设计成果的发放、存档。第二章设计任务书制定及设计成果审核发放 第6条工程管理部按照设计程序和步骤组织方案设计。 1、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照公司批准的“项目策划书”(或者工程管理部提出的单个项目建设意见), 拟订“产品策划书”,按规定流程审批。 2、工程管理部负责按照公司批准的“产品策划书”,并根据政府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 计条件书》的要求拟订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任务书”,按规定流程审批。 3、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考察项目地址和周边环境,前期开发部负责到当地规划管理部门 征求方案设计意见。 4、工程管理部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拟订工程设计考察方案,按规定流程审批。。 5、前期开发部负责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设计考察,并编撰设计考察报告, 对拟订的方案设计任务书提出修订意见,按规定流程审批。 6、工程管理部应向设计单位提供以下设计资料: 1)方案设计任务书; 2)政府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

工程项目方案优化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方案优化管理办法 施工方案是项目施工的龙头,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的成败,因此项目施工方案必须进行研讨优化。项目部对施工方案的优化是在公司优化的基础上针对原设计情况进行的整体施工方案的确定与优化,为此,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成立方案优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方案优化领导小组职责 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 下达方案优化项目,负责方案优化的审定。 ⒉工程部长、技术干部 具体从事优化方案的编制工作,包括工、料、机的投入,工序安排,工期计算,优化项目的提出。 ⒊安质部长 审核优化方案是否满足安全、质量要求。 ⒋项目总经济师 负责各种优化方案的经济比较。 ⒌物资设备部长 负责机械的选型优化、负责提供最经济的材料。 ⒍试验室主任 为方案优化提供试验检测数据。 三.施工方案优化的原则 保证安全、质量、工期;不违背设计意图;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成本最低、操作性较强。 四.施工方案优化的程序 ⒈工点技术干部首先细划出各分项工程的工序,对各工序的施工方法熟练掌握,然后着手施工方案优化的提出; ⒉方案优化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对方案优化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方案优化; ⒊工点技术干部编制多种施工方案、施工方法,针对各种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确定相应的工、料、机投入,通过计算确定相应的工期; ⒋安质部审核各种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安全、质量方面的要求; ⒌由项目总经牵头,物质、设备等部门配合,根据相应的单价,计算出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做出经济比较; ⒍方案优化小组领导根据各种方案的经济投入、工期特点,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使用何种施工方案,并下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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