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嘉兴市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嘉兴市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一、工作实绩:任现职以来,绩效考核总积分在全校排名前30%、中40%、后30%比例,分别得50分、40分、30分,按学期分别计算,取其均分。
二、兼职:(任现职以来,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1.班主任工作,按每年3分累计得分。
⒉教研组长,按每年2分累计得分;备课组长,按每年1分累计得分。
3.管理人员:年级主任3.5分/年,中层副职、学籍管理员(盱教发[2010]131号)4分/年,中层正职4.5分/年,副校5分/年。
注:兼职从高到低分别按100%、50%、35%累计得分。
三、学历:研究生8分,本科5分,专科3分。
四、教职龄:教龄每年1分;校龄每年2分(任现职以来);职龄每年3分。
符合条件参评当年未上的,第二年另加10分;第三年另加20分;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第四年直接占用指标。
五、教学类获奖:(任现职以来)含优课、优案、教学论文、辅导奖等,以上奖项须与申报学科、自己任教学科、学段相符。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相同内容按最高奖一次性计分,不累加。
)六、教科研:(任现职以来)1.发表论文: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发表论文要求:①内容与教育教学相关,②须第一作者,③限5篇累计得分,超一篇另加1分,④须提供知网或万方、维普查询打印页)2.专题研究(已结题)︰国家省级20分,市级10分,县级6分(主持人、其他人分别按100%、80%计算得分)。
3.示范课、观摩课: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
七、各类表彰((任现职以来,累计得分。
):1.综合表彰: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镇级2分。
⒉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分别加2分。
八、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每优次2分。
九、师德:1.任现职以来,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有处分一票否决。
2.任现职以来,凡因工作不力被通报的有一次扣1分。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如县及以上统考未完成教学任务、统考科目均分与同轨相差20分及以上一票否决。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200分/项 100分/项 50分/项 20分/项 15分/项 10分/项 7分/项 3分/项
参与第1名按50%计分,参与第2名按40 %计分,参与第3名按30%计分,参与第4名按20%计分,参与第5名按15%计分,参与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市厅级 二等奖
200分/项 150分/项 100分/项 40分/项 30分/项 20分/项 10分/项 8分/项
第2页(共3页)
市厅级 三等奖 一等奖 校级 二等奖 备注 第6名按10%计分,参与第7名按5%计分。 质量 工程
(教授限 前3)
6分/项 5分/项 3分/项
参与第1名按50%计分,参与第2名按40%计分,参与第3名按30%计分,参与第4名按20%计分,参与第5名按15%计分,参与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基本资格(系数0.2) 任职年限 辅导员 近五年 年度 考核 以学生工作部的认定为准(2分/年,最高不超过12分) 合格 优秀 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师奖励 (每年以最高级别积 分,不重复计分) 奖励 国家级 其他综合性奖励 (每年以最高级别积 分,不重复计分) 省部级 市级 校级 教学(系数0.3) 课时量 近五年教学评估 优秀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奖励 教学 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市厅级奖励 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 其他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市厅级奖励 科研成果(系数0.5) SCI一区论文收录 SCI二区、SSCI、A&HCI论文收录、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SCI三区、EI 学术 论文 SCI四区、SCIE论文收录、 CSSCI收录、CSCD收录、新华文摘摘要刊登、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复印、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5分/次 3分/次 5分/次 3分/次 1分/次 分值 100分/篇 50分/篇 30分/篇 20分/篇 15分/篇 10分/篇 5分/次 10分/次 7分/次 完成基本课时量 良好 10分/次 7分/次 5分/次 2分/次 分值 10分 3分/次 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分值 1分/年 2分/年 3分/次 5分/次 10分/次 7分/次 5分/次 2分/次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及细则三篇

篇二: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本标准用于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职称评价,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各设区市应按照本指导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地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按不同学段,分类细化制定具体评价条件。
综合运用业务考试、民主测评、说课公开课、盲审鉴定、专家评议等方式,建立科学、量化、精准的评价体系。
各地应及时将细化的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报省人力社保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和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细化制定。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
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
切实改变片面强调论文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职称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及细则

工程技术系列科研、设计岗位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非科研、设计岗位量化考核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量化评审评分参考细则一、“学历”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包括普通院校、“五大生”学历(经组织人事部门验证),党校学历只限政工专业。
符合《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学历项得8分,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的破格人员得0分。
二、“资历”项1、资历:是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的年限。
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资历项得8分,未达到规定资历年限要求的破格人员得0分。
2、聘干人员资历计算方法:(1)先聘为干部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其资历从取得学历后算起;(2)先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后聘为干部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算起。
三、“外语”项符合免试条件或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或合格者,得8分;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符合降分条件当年有效的,得6分。
外语成绩降分标准,以当年度职称评审规定为准。
四、“答辩”项专业答辩是评委对参评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考核。
答辩实行百分制,正常晋升答辩为60分合格,破格晋升答辩为85分合格,达不到规定分数和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专业工作经历”项1、工作经历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
2、由工人聘为干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从聘干后算起。
因工作需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发生了变化,其工作经历可以连续计算。
3、科研和非科研单位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及以上计8分,20年以下每年按0.4分计算;参评技术人员现岗位在野外一线队,工作8年及以上计8分,8年以下每年按1分计算。
六、“绩效评价”项1、现岗位已实行绩效考核的参评人员,必须对应“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量化计分。
2、现岗位未实行绩效考核评价的参评人员,按量化考核评审标准中所列评价内容进行评价并量化计分。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教师职称评审量化标准(参考)一、教龄:每一年教龄记1分。
二、学历:1、在初中任教:研究生6分,本科5分,专科4分。
2、在小学、幼儿园任教:研究生6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师3分。
以取得最高学历计分一次。
三、职称年限:每年记2分。
四、行政经历:校级正职5分,副校级4分,中层干部3分。
五、获奖情况:1、任现职以来,发表专业论文、优秀教案在国家级教育刊物上发表记4分,省级3分,市级2分(最高不能超过12分)。
2、任现职以来辅导奖(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有关竞赛活动)所辅导学生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记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区级0.5分(以最高一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3、任现职以来,在“五优”评比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优质课分别记8、7、6分,其他类分别记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优质课分别记6、5、4分,其他类分别记5、4、3分;地市级一、二、三等奖,优质课分别记5、4、3分,其他类分别记4、3、2分;获区级一、二、三等奖,优质课分别记3、2、1分,其他类分别记2、1、0.5分;乡镇一等奖记0.5分(每类奖项以最高项记分一次,不重复记分)。
4、被评为“教育教学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分别记8、7、6分,市级分别记7、6、5分,区级分别记6、5、4分(本项以得分最高的一条记分一次,不重复记分)。
5、任现职以来因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综合表彰,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国家级记10分,省政府级记8分,地市政府级记6分,县级人民政府记4分,乡镇级记2分(本项以得分最高的一条记分一次,不重复记分)。
全区“十佳教师”或“市名师”另加5分。
6、课题研究方面,国家级课题结题、立项的负责人分别记5分、3分,课题组成员分别记3分、2分。
省级课题结题、立项的负责人分别记4分、3分,课题组成员分别记3分、2分。
市级课题结题、立项的负责人分别记3分、1.5分,课题组成员分别记1分、0.5分。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量化评分指标:教学工作指标: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的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可以从课程设置、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以学生学习效果为主要依据;教学成果评价可以从教材编写、教学论文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方面来评价。
科研工作指标:包括科学研究项目和科研成果的评价。
科研项目评价可以从科研项目的规模、研究内容的独创性和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价;科研成果评价可以从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科研成果应用情况等方面来评价。
教务工作指标:包括教学管理和教学的评价。
教学管理评价可以从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和考试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教学评价可以从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手段改进等方面来评价。
师德师风指标:包括教师的师德和师风的评价。
师德评价可以从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态度和师生关系等方面来评价;师风评价可以从教师的形象、仪容仪表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来评价。
评分标准:每个指标都会根据不同的等级来进行评分,评分等级一般分为4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通过对上述指标进行评分,然后综合计算得出教师的总评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评分情况,将教师的职称晋级分为不同的级别。
根据评分的特点和结果,可以将教师的晋级分为以下几个级别:初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
不同级别的晋级要求和评审标准会随着教师的职称等级的提高而有所变化。
总体来说,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可以客观地对教师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价,并通过评分指标和标准来确定教师的职称晋级。
这种评分方法能够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助于激励教师的进步和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同时,评分细则也需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评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细则(2023年7月6日第七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为加强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旳规范化管理,增强职称评审工作旳透明度,客观公正旳考核和评价每个参评教师,根据川人办[2023]57号文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晋升指标划分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按初中、高中系列划分,只能在对应系列有晋升指标旳前提下提出申报。
二、晋升条件凡在有对应指标旳前提下,符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旳,均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分细则对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旳人员,予以量化打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予以推荐。
(一)个人基本状况得分1、工龄满一年计1分(工龄=目前年份-参工年份+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一年计1分。
2、最终学历:硕士硕士计10分、本科计8分、专科计5分、中专(含高中、中职)计3分。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
(年度考核优秀最多计3次)4、一般话、计算机:超过申报职称规定旳等级每项加0.5分。
5、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校长、副校级领导、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专业部负责人)、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学年分别计1、0.9、0.8、0.7、0.8、0.3分。
(身兼数职,只按最高原则计分)(未满一学年,当年减半计分)(二)师德考核得分(任现职以来,同步以文献为准)1、担任班主任旳所带班级被评为优秀班集体,校、市、省、国家级每次加1、2、3、5分。
(按每年度最高原则计分一次)(最高分不超过5分)2、获学校、区、市、省、国家级政府(含教育主管部门)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含其他党派)、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旳,每次分别加1、2、3、4、6分。
(最高分不超过6分)(三)教学考核(由教务处制定细则并负责考核)1、教学工作量教师旳教学工作包括备课、上课(含课间操、眼保健操等)、组织考核(学校组织旳多种考试、承接或参与旳高考等)、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课外活动外,还包括学校临时性教学任务以及与教学有关旳其他任务。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量化积分办法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工作量(占比30%):根据教师的授课课时、教学评价、学生成绩等情况进行评分,表现优秀的教师可以获得较高的分数。
2. 教学成果(占比30%):评估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材编写、教学项目等。
优秀的成果可以获得相应的分数。
3. 学术研究(占比20%):评估教师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专著等。
优秀的研究成果可以获得相应的分数。
4. 教育管理(占比10%):评估教师的教务管理、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包括教务活动组织、学生管理、学校活动策划等。
优秀的管理工作可以获得相应的分数。
5. 培训进修(占比10%):评估教师的进修培训情况,包括参加教育类培训、学术会议、职称技能培训等。
参加并取得成绩较好的培训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分数。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量化积分办法,具体的评分标准还可以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此外,评审过程中应当确保评分方式公平公正,评委具备专业的评审能力,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 1 页共 1 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职称评审是评定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
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定每位申请者的水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分标准。
本文将从不同职称评审的角度,提出一套量化评分标准,以期能够为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参考。
一、专业知识与技能(40分)。
专业知识与技能是评定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的基本素养和能力的重要指标。
在
评定专业知识与技能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1. 学术水平(10分),包括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
2. 专业技能(10分),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学术贡献(10分),包括学术成果、专业成就等方面的表现。
4. 创新能力(10分),包括在专业领域内的创新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二、教学科研工作(30分)。
教学科研工作是评定一个人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
教学科研工作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1. 教学工作(10分),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2. 科研工作(10分),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指导学生(10分),包括指导学生科研、学术指导等方面的表现。
三、社会服务与荣誉(20分)。
社会服务与荣誉是评定一个人在社会服务和荣誉获得方面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社会服务与荣誉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1. 社会服务(10分),包括社会服务项目、社会服务成果、社会服务影响等方面的表现。
2. 荣誉获得(10分),包括获奖情况、荣誉称号、社会评价等方面的表现。
四、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10分)。
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是评定一个人在职业发展和职业操守方面的重要指标。
在评定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1. 职业发展(5分),包括职称评审后的职业发展规划、职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表现。
2. 道德修养(5分),包括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综上所述,职称评审的量化评分标准应该从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科研工作、社会服务与荣誉、职业发展与道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评定,以期能够客观、公正地评定每位申请者的水平。
希望本文提出的评分标准能够为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促进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