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保证金存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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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单位保证金存款账户管理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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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单位保证金存款账户管理规定为规范我行单位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保护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规定(一)本办法所称保证金存款账户是指我行为客户开立的用于存放备付期间费用、偿还债务准备以及其他保证性质款项的账户,如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付款保函保证金、贷款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

(二)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单位必须先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我行对企业及个人授信具有管理、审批权限的业务部门(包括国际业务部、票据部、风控部)负责对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保证金存入比例以及保证金存款利率进行审批;营业部门负责对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管理和维护。

(四)保证金存款账户分活期和定期两种,活期保证金账户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息;定期保证金账户按存款期限及适用利率计息,利随本清。

(五)本行收到的单位存入的保证金存款使用“262保证金”科目核算。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按承兑汇票合同生成明细账,其他保证金按保证金性质开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六)保证金账户不得作为结算账户使用,无需客户预留印鉴,不得向客户出售该账户支付结算凭证。

(七)保证金专户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发生保证金专户与客户结算户串用、挪用等行为,不得提前支取保证金。

(八)授信业务到期,应先使用该笔授信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偿还,差额部分从该客户的结算账户中支付,如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且经业务部门同意的,从其约定。

(九)在客户结算账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未使用的保证金存款及利息只能转回该客户在我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允许直接转出我行。

(九)本办法所涉及的授信业务经办部门和营业部门之间的资料传递,必须由我行内部人员传递,不得交由客户传递。

二、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开立(一)保证金存款账户开立时须提交的证明资料1.授信业务部门签署的《保证金账户入账通知书》(附件一),通知书应有授信业务经办部门的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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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单位保证金存款账户管理规定模版银行单位保证金存款账户管理规定为规范我行单位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保护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规定(一)本办法所称保证金存款账户是指我行为客户开立的用于存放备付期间费用、偿还债务准备以及其他保证性质款项的账户,如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付款保函保证金、贷款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

(二)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单位必须先在我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我行对企业及个人授信具有管理、审批权限的业务部门(包括国际业务部、票据部、风控部)负责对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保证金存入比例以及保证金存款利率进行审批;营业部门负责对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管理和维护。

(四)保证金存款账户分活期和定期两种,活期保证金账户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息;定期保证金账户按存款期限及适用利率计息,利随本清。

(五)本行收到的单位存入的保证金存款使用“262保证金”科目核算。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按承兑汇票合同生成明细账,其他保证金按保证金性质开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六)保证金账户不得作为结算账户使用,无需客户预留印鉴,不得向客户出售该账户支付结算凭证。

(七)保证金专户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发生保证金专户与客户结算户串用、挪用等行为,不得提前支取保证金。

(八)授信业务到期,应先使用该笔授信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偿还,差额部分从该客户的结算账户中支付,如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且经业务部门同意的,从其约定。

(九)在客户结算账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未使用的保证金存款及利息只能转回该客户在我行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允许直接转出我行。

(九)本办法所涉及的授信业务经办部门和营业部门之间的资料传递,必须由我行内部人员传递,不得交由客户传递。

二、保证金存款账户的开立(一)保证金存款账户开立时须提交的证明资料1.授信业务部门签署的《保证金账户入账通知书》(附件一),通知书应有授信业务经办部门的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

(农商银行)现金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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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现金管理基本制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现金业务管理,维护结算纪律,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现金包括人民币及外币现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现金业务活动主要包括:现金的收付、兑换、整点、调拨、出入库、尾箱的保管、假币的收缴等。

第四条现金业务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加强核算、核定限额、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辖内成员行社。

第二章机构及岗位设置第六条现金管理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运营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各营业网点等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并落实现金业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及部门、岗位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第七条运营管理部门是现金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涉及以下工作内容:(一)负责现金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三)负责现金收支计划的编制、下达、调整平衡、监测与分析。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现金库房及现金押运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各营业网点涉及现金管理的工作内容为:(一)对客户大额现金支付的审批。

(二)了解开户企业现金需求。

(三)督促企业按现金管理规定进行现金账务处理。

(四)对现金收支使用及库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十条与现金业务相关的岗位主要包括金库负责人、库柜员、经办柜员。

第十一条金库负责人的岗位职责:(一)监督金库执行与金库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金库日常业务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金库对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四)其他涉及金库管理的工作。

第十二条库柜员的岗位职责:(一)保管库内实物,归类放置及摆放整齐。

(二)办理库存实物出入库及相关实物登记簿的记载。

(三)盘点库存实物,保证账实相符。

农村商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管理规定模版 (2)

农村商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管理规定模版 (2)

农村商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管理规定模版 (2)农村商业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减少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位定期存款业务。

第三条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实际,不断完善和改进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管理规定,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信任度。

第四条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位定期存款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严格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和诚实守信原则,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让用户享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

第二章业务种类第五条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位定期存款分为短期存款、中期存款和长期存款三种类型。

第六条短期存款是指一年及以下的定期存款。

第七条中期存款是指超过一年不满三年的定期存款。

第八条长期存款是指三年以上的定期存款。

第九条农村商业银行的单位定期存款应当对各类存款实行统一的利率管理,柜内随存随取,离柜需提前预约并扣除相应的手续费。

第十条存款人可选择本息复利或者单利支付,如存款人选择本息复利,则到期本金和利息一并支付;如存款人选择单利支付,则到期时只支付本金和利息按照年利率计算得到的利息之和。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十一条存款人须先到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然后写好定期存款申请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证书和存款凭证,并记录在存款人银行账户内。

第十二条存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存入相应的金额,到期取款需提前预约,银行工作人员将会依照业务流程提供妥善的服务。

第十三条存款人如需提前取款,需提前7天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扣除相应的手续费。

第十四条存款人可以在存期到期前选择续存或交换存款类别,需在到期日前7天内向银行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存款人到期后如未申请提前提取或续存,银行将按约定的利率自动将本金和利息再次存入原指定的单位结算账户内。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六条农村商业银行应对存款人的相关身份信息、资产状况及经营表现进行风险评估并定期复核,加强对风险敏感客户和重点监管客户的管理,减少风险发生。

保证金管理制度:免修版模板范本

保证金管理制度:免修版模板范本

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概述本文档旨在明确和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确保保证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保证金是指在某些商业交易、合同履行或金融业务中,为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履约能力而存入的一定金额或物品。

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建立保证金管理制度对公司来说非常重要。

二、保证金管理原则1. 合规性原则在保证金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内的相关规定。

2. 安全性原则保证金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被盗,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归还。

3. 透明度原则保证金管理过程中的资金流向必须透明,所有相关记录必须详细完整,以便审计和监管。

4. 利益平衡原则保证金的管理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对各方利益进行平衡。

三、保证金管理流程1. 保证金存入1. 保证金存入是指客户或交易方将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在存入保证金之前,必须与客户或交易方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向其说明保证金存入的规定和流程。

2. 在保证金存入过程中,需要客户或交易方提供有效的存款证明和相关联系明。

2. 保证金使用1. 保证金使用必须符合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如果保证金存入是为了履行合同,那么在合同履行结束后,需要返还保证金。

2. 保证金可以用于弥补交易方违约、故意损毁物品或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下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保证金归还1. 保证金在合同或协议履行结束后,必须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归还给客户或交易方。

2. 在归还保证金之前,需要对保证金进行核对和审计,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保证金管理记录1. 对保证金的存入、使用、归还等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存款证明、交易合同、账务记录等。

2. 保证金管理记录需要按照要求归档并妥善保存,以备审计和监管需要。

四、保证金管理责任1. 公司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并明确其责任和权力。

2. 保证金管理部门或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能够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定。

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保证金账户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手册》、《XX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证金存款是指客户为在我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保函业务以及其他保证类相关业务而缴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证金存款账户是指为核算各类保证金而在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中开立的保证金账户。

第二章保证金存款的对象及款项来源第四条保证金存款属于担保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保证金存款严禁挪做它用。

保证金存款不得出具存款证明;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对我行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进行查询、冻结,但不得扣划。

有权机关对我行的保证金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时,经办柜员应在查询、冻结通知书中注明该款项为保证金存款。

第五条开立保证金账户的申请人办理业务前,必须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按规定以转账方式将保证金存款从其结算账户转入保证金账户。

第六条保证金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客户不得以我行信贷资金直接作为保证金使用。

第三章保证金账户的分类及核算范围第七条我行保证金账户按保证金所担保的业务种类不同分为:承兑保证金账户、担保保证金账户、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信用卡保证金账户、保函保证金账户、房地产按揭保证金账户、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账户、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账户、其他保证金账户等。

第八条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转入的保证金;担保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发放担保贷款业务转入的担保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证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卡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我行办理的保函业务转入的保证资金;房地产按揭保证金用于核算房屋按揭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转入的担保资金;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主要用于核算商户联保贷款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主要核算代理合作业务转入的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用于核算我行其他保证类业务转入的保证金。

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保证金账户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手册》、《XX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证金存款是指客户为在我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保函业务以及其他保证类相关业务而缴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证金存款账户是指为核算各类保证金而在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中开立的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存款的对象及款项来源第二章第四条保证金存款属于担保资金,具有特定的用途,保证金存款严禁挪做它用。

保证金存款不得出具存款证明;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对我行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进行查询、冻结,但不得扣划。

有权机关对我行的保证金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时,经办柜员应在查询、冻结通知书中注明该款项为保证金存款。

第五条开立保证金账户的申请人办理业务前,必须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按规定以转账方式将保证金存款从其结算账户转入保证金账户。

第六条保证金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客户不得以我行信贷资金直接作为保证金使用。

保证金账户的分类及核算范围第三章第七条我行保证金账户按保证金所担保的业务种类不同分为:承兑保证金账户、担保保证金账户、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信用卡保证金账户、保函保证金账户、房地产按揭保证金账户、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账户、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账户、其他保证金账户等。

第八条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转入的保证金;担保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发放担保贷款业务转入的担保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证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卡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我行办理的保函业务转入的保证资金;房地产按揭保证金用于核算房屋按揭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转入的担保资金;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主要用于核算商户联保贷款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主要核算代理合作业务转入的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用于核算我行其他保证类业务转入的保证金。

银行保证金账户及存款管理规定模版

银行保证金账户及存款管理规定模版银行保证金账户及存款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银行保证金账户及存款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第一节开户程序和条件1. 申请开立银行保证金账户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并在银行协议书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后正式提交银行:(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 由法人或者经营负责人签署的开户申请书,并附上经办人员身份证或证件;(3) 与银行协商确定的保证金存款金额;(4) 其他必要文件。

2. 银行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开立单位的银行保证金账户,并告知保证金账户的账号、金额、有效期等信息。

第二节保证金存款1. 申请开立银行保证金账户的单位,在开户后应及时存入保证金。

2. 单位存入的保证金应当是现金,不得以虚假、非法的方式进行。

3. 银行应当在保证金存入后及时向单位提供存款凭证。

第三节保证金查询和支取1. 单位可以随时查询保证金的存款余额。

2. 单位需要支取保证金时,应当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并附上必要证明文件。

3. 银行在审核确认后,应当及时将保证金退还给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支取凭证。

第四节保证金的处理1. 银行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单位存入的保证金进行处理。

2. 银行应当在进行保证金处理前,事先与单位协商明确处理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存款管理第五节存款开户1. 在符合银行开户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开户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 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2) 填写开户申请表;(3) 存入一定金额的现金。

2. 银行应当在审核通过后及时开立个人或单位存款账户,并告知存款账户的账号、金额、有效期等信息。

第六节存款存入1. 存款人可以随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存款账户。

2. 存款人应当将存款存入本人名下的账户中,不得以虚假、非法的方式进行。

3. 银行应当在存款存入后及时向存款人提供存款凭证。

农商银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管理,增强存款支付保障能力,促进全行各项业务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的通知》(银发〔2015〕28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平均法考核的通知》(银发〔2016〕15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法定节假日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考核规则的通知》(银发〔2018〕170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297号)等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存款准备金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

存款准备金率是指金融机构缴存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

第三条金融机构欠交存款准备金是指存款准备金账户在一个维持期内的日均余额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要求,或者存款准备金账户日终余额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每日下限要求。

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发生一次即为存款准备金欠交一次。

第四条存款准备金按功能划分由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两部分构成。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指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准备金存款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具有日常备付的功能。

第五条准备金管理的原则足额缴存的原则。

总行营业部要按时足额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

确保支付的原则。

为维护我行信誉,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必须留足日常清算支付的超额准备金存款。

讲求效益的原则。

我行在足额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前提下,应通过科学预测,灵活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超额准备金存款的占比。

第二章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及比例第六条财政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 2007待结算财政款项。

银行保证金账户及存款管理规定模版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保证金账户及存款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保证金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明确保证金划转审批权限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因授信或监管等业务需要时,以客户名义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及该账户的开立、使用、销户及存款的存入、转出、关联、取消等业务。

涉及代客资金业务的保证金,减免、追缴等特殊操作参照资金业务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3 定义4职责分工5 基本要求5.1保证金账户5.1.1账户种类⑴保证金账户按客户主体不同可划分为个人保证金账户和单位保证金账户。

⑵按账户结构不同可分为单一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池账户。

⑶个人保证金账户仅为单一保证金账户,单位保证金账户可分为单一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池账户。

5.1.2 相关规定⑴单一保证金账户是以总分户进行管理的,按照“一个客户、一个网点、多个币种、一个总账户”的原则进行开立,按照计息规则不同,可以划分为活期分户与定期分户。

⑵保证金池账户是以单一账户进行管理的,按照“一个客户、一个网点、一个币种、一个账户”的原则进行开立,按照是否引用规则不同,可以划分为未引用保证金与已引用保证金。

⑶目前单一保证金账户适用于银承、保函等业务;保证金池适用于国际业务及经总行规定需要以保证金池模式进行资金管理的其他业务。

5.2账户基本规定5.2.1存入来源规定单一保证金存款可以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存入,保证金池仅可通过转账方式存入,保证金存款不得以贷款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5.2.2账户使用规定⑴保证金账户资金严禁挪用,必须做到“专户专用,专款专用”。

⑵保证金账户不得作为结算账户使用,不得出售支票等支付结算凭证,不得取现,不得办理结算业务。

⑶根据业务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单一保证金账户的活期分户可以实现“多次存入,一次或多次支取”,单一保证金账户的定期分户可以实现“一次存入,部分或全部支取”。

⑷根据业务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保证金池账户的未引用保证金可以实现“多次存入,多次支取”;已引用保证金可以实现“一次引用、部分或全部释放或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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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保证金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本外币保证金存款业务的操作、防范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证金存款是农村信用社为客户出具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与其约定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存入特定账户所形成的存款类别。

第三条保证金存款不得用于开立存款证明、不得再次用于质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及所辖成员行社。

第二章保证金存款的种类
第五条保证金存款按主体不同分为个人保证金和单位保证金。

个人保证金由个人客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包括银行卡保证金、保证贷款保证金、担保保证金、代理资产业务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保管箱保证金、提货保证金、开立信用证
保证金、承兑外汇保证金、个人外汇交易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等。

单位保证金由单位客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包括银行卡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代理资产业务保证金、保证贷款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开立信用证保证金、保管箱保证金、担保保证金、承兑外汇保证金、提货担保保证金、单位外汇交易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等。

第六条保证金存款按存期不同分为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金,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金账户利率按照人民银行下发的相关利率文件及省联社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存入
第七条保证金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保证金账户)可在农村信用社任一网点开立。

第八条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按照“客户申请→网点初审→网点审查→网点出具”的流程办理。

第九条客户申请。

客户申请保证金开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保证金、委托存款开立/存入通知书。

(二)提供相关证件手续。

个人客户,需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属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如授权委托他
人代理的,还应提供省联社统一格式的“业务申请(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提交现金或转开凭证(卡/折、转账支票)。

(四)个人外币保证金账户,现金开户且1万美元以上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原存款银行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转账开户的,转出账户与转入账户不为同一客户,须提供付款人身份证件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第十条网点初审。

经办柜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审核保证金、委托存款开立/存入通知书、开户证明文件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客户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有效性、真实性,是否符合开户条件。

(二)清点现金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网点审查。

达到授权条件的,由网点授权柜员对开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同意,继续办理;不同意,终止业务办理并告知客户原因。

第十二条网点开具保证金。

打印凭证,审核凭证要素的齐全性、正确性;如为个人保证金的开立、存入,须打印存单,客户在凭证上签字确认;返回客户资料及回单。

第十三条单位开立保证金账户印鉴预留可选择建库或印鉴关联。

选择建库时,单位客户需对加盖的印鉴进行预留并建库;
选择印鉴关联时,审核被关联的账号是否为同网点同客户号下户名相同的账号,客户填写的业务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申请书上加盖的印鉴是否与相关联的印鉴相符。

第四章保证金账户的支付、销户
第十四条保证金账户支付、销户不能跨网点,只能在开户网点办理。

第十五条保证金账户的支付、销户按照“客户申请→网点初审→网点审查→打印凭证”的流程办理:
第十六条客户申请。

客户保证金支付、销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相关部门出具的保证金、委托存款划款/退回通知书,通知书上需加盖有关部门的公章及负责人签章。

(二)提供相关证件手续。

个人客户,需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属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如授权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省联社统一格式的“业务申请(授权)书”(以下简称授权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个人保证金本币账户支付、销户的,须提交存单;若转入无卡折账户的,还须填写个人业务凭证。

(四)个人保证金外币账户支付、销户的,若单笔或当日累计取现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须提供外汇局签章的提取
外币现钞备案表(外币);若外币转账销户不是转入同一客户的,须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五)单位保证金账户支付、销户的,提供特种转账凭证/转账支票加盖客户预留印鉴。

第十七条网点初审。

经办柜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审核保证金、委托存款划款/退回通知书、业务申请(授权)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客户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有效性、真实性。

第十八条网点审核。

保证金存款支付、销户无条件网点四级授权,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打印凭证。

审核凭证要素的齐全性、正确性;如为个人保证金的支付、销户,须客户签字确认;返回客户资料及回单。

第二十条单位保证金账户不得作为企业结算账户使用,严禁发生保证金账户与客户结算账户串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及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等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单位保证金账户支付、销户只能以转账方式办理,原则上应转入原转入款项的活期账户内,如不是同名账户,需提供业务变更申请书。

第二十二条单位保证金账户为票据系统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在履约期届满后,系统自动销户,不需提
供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第二十三条保证金账户开销户成功后,系统自动登记《开销户登记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保证金账户的开立、销户等资料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第二十五条违反规定对保证金账户进行开立、存入/支付、销户的按照《xx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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