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公用品、后勤备品采购申请单、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公、后勤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公、后勤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公、后勤类,》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切实加强项目部办公、后勤类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管理~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固定资产概念。
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自有产权的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家具、电子电器产品、生活设施设备等资产。
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同类办公设备以及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物品~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
第3条原则。
实行“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管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4条管理部门。
,一,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计划、订货、采购、验收、入账、登记、建卡、发放、维修及报废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筹措、核算、折旧、监督等管理工作。
,三,使用部门及使用人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的直接管理工作。
第二节分类第5条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使用年限20年~残值率4,。
,二,运输工具~使用年限5年~残值率4,。
,三,电子设备~使用年限5年~残值率4,。
,四,其他类~使用年限5年~残值率4,。
第三节购置及验收第6条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由公司财务部统筹此项工作。
预算的步骤为: 第1步在开工前~公司财务部应编制《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样表由财务部另文下发,,第2步公司财务部将《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发至项目部~交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或估算,。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第3步《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填妥后~统一交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汇总。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提高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管理效率和质量,规范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3. 定义•固定资产:指在公司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无法很快变现的有形资产。
•办公用品:指公司内用于办公和工作的各类物品和材料。
4. 管理原则•准确性:确保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登记和清查准确无误。
•安全性:保护和维护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安全。
•高效性:提高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5. 管理流程5.1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1.固定资产登记–记录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购置金额等。
–生成固定资产编号,唯一标识每一项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领用–根据需要,员工可以向领导申请固定资产的领用。
–领用申请需要包括固定资产编号、领用目的、预计使用时间等信息。
3.固定资产归还–在完成固定资产使用后,员工需要及时归还固定资产。
–归还时需要填写归还表单,包括归还日期和归还确认人。
4.固定资产维修–如果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员工需要向维修部门提出维修申请。
–维修部门将根据情况进行维修或更换。
5.固定资产报废–当固定资产达到预定报废年限或无法继续使用时,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需要填写报废申请单,同时将固定资产信息从登记系统中删除。
5.2 办公用品管理流程1.办公用品登记–新购置的办公用品需要被记录在办公用品清单中。
–记录的信息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日期、购买金额等。
2.办公用品申请–员工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
–申请中应包括用品名称、数量、理由和预计使用时间等。
3.办公用品发放–相关部门将根据申请批准情况,发放办公用品给员工。
–发放时要核实办公用品数量和员工身份。
4.办公用品归还–当办公用品使用完毕或不再需要时,员工应及时归还。
–归还时需要填写归还表单,包括归还日期和归还确认人。
2017年最新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2017年最新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导语: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2017年最新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各部门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益,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有监督、有考核的原则,以节约为中心,以保值增值为目标。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规范流程,规避风险,改进管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资产的登记与管理第五条固定资产登记(一)固定资产应在购置后及时登记,不得拖延。
(二)固定资产登记应填写《固定资产清单》。
(三)固定资产登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固定资产盘点(一)按照年度计划或需要计划实施固定资产盘点。
(二)固定资产盘点程序包括准备、实施、核查和整理等环节。
(三)固定资产准备盘点时,应做好资料收集、调查了解、通知告知等工作,确保盘点顺利实施。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一)固定资产使用应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二)固定资产使用时应做好验收、领用、使用等工作。
(三)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做好保养、维修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正常运转。
第八条固定资产维修管理(一)固定资产维修应实行计划性维修和随机性维修相结合的办法。
(二)固定资产维修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固定资产维修过程应做好资料记录、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九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一)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固定资产报废前,应做好评估工作,判断是否可继续使用或出售。
(三)固定资产报废后,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处理,做好相关资料记录。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十条固定资产的采购(一)固定资产采购应明确采购程序。
(二)固定资产采购应满足实际需要,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定。
(三)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应注意中标、招投标等流程。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验收(一)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固定资产应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要求,完整、无损坏。
(三)固定资产验收过程中应注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办公类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第三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第四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登记第五条固定资产类采购,由经办人提出,拟购置申请,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办公室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到货后,经办人通知实物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条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实物管理人员填写《资产验收单》(见附件一),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编号时遵循以下规则:(一)号码一经编定不能随意变动;(二)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三)每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卡片应与账面编号一致;(四)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第八条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见附件二),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时登记汇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专人固定资产和公共固定资产。
专人固定资产有专有使用人保管;公共固定资产统一由实物管理员在保管柜中保管。
第十条使用、借用公共固定资产人员必须在负责实物管理员处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需要维修时,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维修完成后,由实物保管员验收,并在《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见附件三)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固定资产盘点第十二条清查盘点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由账务管理人实施,实物管理人以及固定资产使用人共同参与。
第十三条盘点结果由账务管理人、实物管理人两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盘点表分别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填制或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台账账务管理人负责更改固定资产相关账务。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废与丢失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方法,按会计准则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当固定资产报废与丢失时,使用人填写申请,经审批后,实物管理人进行实物处理,更新卡片和台账,财务管理专人进行账务处理。
办公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办公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前言办公室作为企业高效运转的核心部门,不可避免地需要使用各类固定资产来支持日常工作。
然而,固定资产的管理如果不得当,将会导致浪费、损耗以及资金闲置等问题。
为了规范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产购置与验收1. 资产需求确定在购置办公用固定资产之前,各部门和岗位需提前编制资产需求计划。
计划中应包括资产种类、规格、数量、用途、预算等详细信息,并经过相关管理人员审核。
2. 资产供应商选择资产供应商应经过严格筛选,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的供应商。
有关采购合同须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保修期限。
3. 资产验收程序对于购置的办公用固定资产,需按照严格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包括对资产规格、数量、质量、功能等进行检查,并做好验收记录。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供应商或相关部门,以便退换或修理。
三、资产登记与盘点1. 资产登记对于每一个购置的办公用固定资产,应建立详细的资产登记台账。
登记内容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价值等详细信息。
登记后的资产应贴上标签或二维码,以便于管理与追踪。
2. 资产分类管理将办公用固定资产按照种类进行分类管理,例如办公设备、家具、电子设备等。
每一类资产应有专人负责,负责人应了解资产的使用情况、维修保养等,并定期汇报上级。
此外,不同类型的资产应存放在专门的库房或仓库中,以免混乱和丢失。
3. 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盘点,核对实际库存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
盘点过程中,应遵循原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盘点结果应及时整理归档,发现问题需及时处理,包括资产损失、损坏等,必要时应报备上级。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办公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规范的原则。
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资产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规程,并签署资产使用责任书。
资产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记录,包括领用、借用、调拨、报废等。
2. 资产维护定期对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检修、调试等。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我中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单位属固定资产一律实行统一管理,各科室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转让、内部转移或报废时,必须向行政办备案,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3、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行政办专人负责,各科室固定资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管理的各环节,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二、固定资产的采购1、各科室可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购置计划,需详细注明申购资产名称,申购理由,用途,具体使用单位或个人,预计申购金额。
2、购置计划经分管科室领导批准后交至行政办,由中心班子开会研究并形成会议记录,通过后由行政办进行统一采购。
3、上级无偿调配的固定资产或随大型仪器设备附属设备(固定资产)应及时到行政办公室和财务科办理登记验收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转让、调拨、内部转移及报废清理1、转让报批程序为:单位主任批准;行政办备案,并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
未经批准自行转让固定资产者,一经查明,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其部门或有关人员,按账面原值进行经济赔偿。
2、需要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时,要由转出和转入方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由行政办协调同意;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及固定资产管理者,进行固定资产帐目及卡片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如果各科室确实有无法使用,已达到报废年限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执行“先报后废"原则,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各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报废申请单,交科长、主管主任、中心主任逐级批准签字后,经行政办统一报国资办申请处理。
严禁“先废后报"或“废而不报”。
四、固定资产的分管职责1、行政办管理职责(1)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全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专门帐册,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调配和固定资产的实物验收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保护国有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是由单位、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应按照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2. 完整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安全性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做好资产保险与维修工作。
4. 规范性原则: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第十条单位、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准确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应统一编号,并在资产贴标上进行标识,确保每一项资产都有唯一的编号。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要注重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固定资产档案的实时更新。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将固定资产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一条单位、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第三十条对于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流程,不得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处置后的处置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使用或上缴。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单位、部门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单位、部门领导机构所有,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合适的程序审批后执行。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完整版,自年月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例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例前言固定资产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资产,其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税务。
为了规范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本文提供一个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例。
一、管理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部门管理、公司统筹”的原则。
公司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与权利。
二、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采购公司的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2.采购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超过预算数额;3.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购买,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验收前,资产管理部门应提前告知验收人员有关验收事项,并指定责任人。
2.验收人员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单。
3.验收单经管理人员签字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过账,方可入账。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台账管理登记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应记录以下信息:1.资产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原值、账面净值等;2.取得日期、摊销期限、折旧方法等;3.动产登记证书、税务发票等。
台账管理公司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应注意以下事项:1.已有的固定资产应有专门的台账,严格按照推销入账、折旧计算、报废程序进行管理;2.未登记固定资产需及时入账,不得滞后;3.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在一个月内及时入账,超过一个月的不得入账。
四、固定资产的盘点与报废盘点公司固定资产的盘点应遵循以下原则:1.固定资产应按年度进行盘点,盘点负责人应按照领导要求,认真制定盘点方案;2.盘点人员应分工负责,实行逐级审核,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可靠;3.完成盘点作业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报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满足以下条件:1.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2.资产已经过鉴定无法继续使用或处于不能正常使用状态;3.经资产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公司领导批准。
五、固定资产保险为保障公司固定资产安全,降低企业经济风险,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及各部门管理范围(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1、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管理生产及办公类的固定资产。
(三)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管理土地、房屋、建筑物及运输设备类的固定资产。
(四)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帐务处理及监督。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应保管和保养好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理(一)各种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事前提出购置申请,填写“设备申购单”。
同时申购部门应进行预算,必要时应附图样,施工说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说明资料。
(二)采购部门获得经审批的设备申购单后,采购责任人及时通知厂商办理采购。
(三)物品到货后一方面由采购责任人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并填写“设备验收移交单”,同时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收货。
(四).财务管理部在接到结算部门校验后的发票、付款审批单后,对发票校验是否正确进行审核并签字,财务部制单付款。
(五)资产购置属自制、捐赠或其他方式而取得时,应由财务管理部会同有关相关部门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进行业务处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调拨处理(一)使用部门直接向某项资产的原使用部门调用资产时,应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调用申请,同时填制《公司设备调拨单》,并由财务管理部签字确认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二)设备的调拨登记:1、如果是部门内部的调拨,由设备管理部门在记录中登记调拨信息,调整使用人。
2、如果是部门之间的调拨,由财务管理部门登记调拨信息,调整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心、使用部门、使用人和重新归属折旧的分配部门。
(三)当调拨手续办妥时,原使用部门应立即将该项资产拨给申请部门使用、保管。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减损(报废)处理(一).公司资产使用部门对于所使用的资产如发现有变卖、报废、损毁或其他足以减损资产价值的情况时,应立即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或《设备报废单》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报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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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分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固定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通号xx59号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分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高于2000元的有形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各部门。
第四条分公司主管生产负责人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取得与使用、维护第五条分公司工程技术部以及业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一)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工程- 2 -技术部依据分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分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资金占用成本、预计盈利水平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二)分公司依据局集团公司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执行。
第七条资产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过程管理(一)对于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先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经局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无预算的固定资产不予支付。
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使用部门提出采购要求,并填写《北京分公司办公用品、后勤备品采购申请单》(附件1),依据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采购,审批后的申请单原件由工程技术部备存,资产财务部及申请部门留存其复印件,工程技术部组织验收,财务部门根据批复的资金申请办理付款。
固定资产采购金额超过一万元的,根据分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需签订合同,并进行采购询价、竞价以及最终合同评审。
- 3 -第九条外购固定资产的请购审批程序,按照《上海工程局集团公司北京分公司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新增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由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其他与固定资产关联部门参与验收,验收人员由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工程师、分公司总工程师、分管领导组成,并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填写《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资产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工程技术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及标签,需具备足够详细的信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与盘点。
第十二条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业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新增资产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三条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不动产、车辆等固定资产,工程技术部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确认,由工程技术部在ERP中进行发票验证,资产财务部负责过账处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一)固定资产投保需由工程技术部提出,备选三家以上的保险公司,确定最优惠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二)分公司依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投保- 4 -范围和政策,确保投保范围和政策足以应对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提出投保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投保手续。
(四)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的投保,应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
(五)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因增减、转移及处置等原因而发生变动时,由工程技术部提出变更申请,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投保、转移、解除等相关保险手续;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的,应当及时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与清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固定资产保管;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使用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七条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程技术部负责盘点,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附件3),财务人员参与。
第十八条分公司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由资产财务部组织实施评估活动,然后按照上述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工程技术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固定资产移交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程技术部、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分公司与局集团公司之间移交使用附件2《新建(购- 5 -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分公司内部之间的移交使用附件5 《固定资产移交清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标准执行局集团公司的统一标准。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执行局集团公司统一的折旧政策,包括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等。
第二十三条工程技术部应按年制定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规定的步骤和方式实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应当纳入年度分公司财务预算,并在经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固定资产故障率和使用风险。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大修理由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大修申请单》(附件6),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修理。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对符合大修理支出的费用,财务部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 6 -第二十八条盘点前,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指定专人组成盘点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九条分公司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并与账簿记录核对,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工程技术部逐笔查明原因,共同编制盘盈、盘亏处理意见,经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财务部及时调整有关账簿记录,使其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三十一条工程技术部和资产财务部应至少在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分析。
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
第三十二条工程技术部和使用部门对未使用、不需用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分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对封存的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单位启封使用固定资产或将固定资产由使用状态转入封存状态,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由工程技术部填写《固定资产封存、启封申请单》(附件7)。
改变固定资产使用状态,涉及变更固定资产保管地点的,应当登记在案。
第三章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管理- 7 -第三十三条分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计提。
当资产需要进行加速折旧计提时,应符合国家以及局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制度要求。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已经提足折旧但仍在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资产不得补提折旧。
第三十五条加速计提折旧或一次性进入当期损益的固定资产仍应进行实物管理,不得提前报废。
依据税法和局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折旧会计核算的通知》要求,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分公司持有的单价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购入时一次性提足折旧的。
(二)分公司持有的用于科研开发固定资产,单价低于100 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研发费用的。
(三)分公司持有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计量,一次性计入安全生产费的。
第三十六条分公司购入固定资产,后续进行大修理和改造支出,符合会计准则、税法以及局集团公司统一制度规定要求资本化的,应予以资本化。
(一)符合资本化要求的后续支出应在“在建工程”中核算。
(二)固定资产修理改造完毕,应重新确定固定资产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并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改造修理支出不符合资本化的,在费用发生- 8 -当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七条当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迹象,工程技术部应(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评估报告,并移交资产财务部,由资产财务部进行减值计提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减值账务处理按《会计准则》以及局集团公司有关财政制度实施。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保管人调离原项目部或辞职的需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附件5)办理交接手续;固定资产调离原项目/部门需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并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第三十九条分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等相关内容必须清晰明了,确保固定资产合理利用;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不同类别,在处置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报废(一)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附件4),经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工程技术部组织鉴定和残值变现,资产财务部根据批复的报废申请- 9 -与变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对正常报废的车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报局集团公司备案。
(二)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对于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附件4),经工程技术部、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局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经审批后分公司进行资产报废处理。
第四十一条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由工程技术部提出处置申请,经局集团公司授权部门或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四十二条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分公司将要对固定资产盘亏及非正常报废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分公司对以上各种原因已经销账但未正式处置的固定资产,由工程技术部建立“账销案存”台账(附件8),继续进行实物管理。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不得向局集团公司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偿出借固定资产。
第四十六条分公司对于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由工程技术部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附件9),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分公司分管领- 10 -导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固定资产调拨的价值由资产财务部审核。
项目部接到工程技术部发来的《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附件9)后及时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附件5)办理移交手续,待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复印三份移交清单,原件交工程技术部,复印件分别由财务部、移交双方各保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