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全国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全国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简介全国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简称土地监测系统)是一个由中国政府开发和运营的信息化平台,旨在实时监测和监管全国土地利用情况。
该系统集成了多种数据源,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进行智能化分析和预测,提供决策支持和监管服务,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系统架构土地监测系统的架构包括四个主要组件: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应用系统。
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采集与处理组件负责从各级地方政府、卫星遥感、无人机、传感器等多种数据源获取土地利用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土地面积、土地覆盖类型、土地利用变化等信息。
采集到的数据经过预处理、清洗和验证后,被存储到数据存储与管理组件中。
数据存储与管理数据存储与管理组件利用先进的数据库技术和云存储技术,对采集到的土地利用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
该组件提供高效的数据管理和查询功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组件利用机器学习、数据挖掘和空间分析等技术,对土地利用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和预测。
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和算法,可以实现对土地利用变化的趋势预测、决策支持和风险预警等功能。
应用系统应用系统是土地监测系统的用户界面,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使用。
通过该系统,用户可以进行数据查询、分析和可视化展示,了解全国范围内土地利用的情况和变化趋势,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功能特点土地监测系统具有以下功能特点:实时监测土地监测系统基于实时的数据源,能够迅速获取最新的土地利用数据。
通过与各级地方政府的数据接口对接,可以实现土地利用数据的实时监测和更新。
智能分析土地监测系统采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大量土地利用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和预测。
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和算法,可以发现土地利用的规律和趋势,为决策提供支持。
决策支持土地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查询、分析和可视化展示等功能,为决策者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
决策者可以根据系统提供的分析结果和预测趋势,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政策和措施。
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培训10.9

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1.系统建设背景200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该系统是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重要技术平台。
但现有的部系统是面向全国运行的系统,无法满足省、市、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市场监测、监管方面微观、精细化管理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全国同时在线用户数量较大,访问速度较慢;二是系统未能动态掌握建设用地批后征地实施等进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
三是建设用地审批信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填报,存在填报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四是对已供土地的开发利用监测功能不齐全,缺乏现场巡查表单功能,不便于各市县开展批后监管工作;五是统计报表功能尚不完善,不能统计国土管理工作中需要的一些报表,对分析决策的支持功能亟待加强;六是预警功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有助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潜在问题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改进。
2、系统访问方式1、网址::1002、省级监测监管系统定于2011年10月17日开始正式运行,具体要求请看《关于正式运行省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192号)。
3、从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正式运行之日起,全省用户必须登陆省级监管系统录入数据,禁止直接在原有的部监管系统中录入数据。
3. 系统功能介绍部系统功能全部齐全,根据部系统的改版升级进行相应调整。
新增各类数据导入导出、查询、通知单自动生成、统计报表、预警等功能。
部分业务模块的数据上报需输入验证码。
来源管理:农转征项目管理新增农转征项目的备注功能储备地块管理征地实施管理:具体内容是:征地批后实施完成情况,包括实施征地范围和规模、履行征地批后程序、征地补偿费用到位、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落实等情况。
供应管理:供应计划出让公告其他公告成交公示成交公示和出让公告上报时,增加强制预览功能,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供应结果增加录入出让底价和起始价;所在行政区可选择到乡镇级。
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土地供应的意义

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土地供应的意义摘要:近些年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我国的国土资源有限,如何能够在有限的土地市场中最大化利用土地资源成为我国现阶段研究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在全国各地都实行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解决了许多日常工作中的难题,但需要完善土地市场的各种功能,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进行市场监测监管,用有效的解决方案让土地发挥最大效益,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全国资源管理中发布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公布、储存,对使用和土地市场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土地供应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是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国各地各部门中采取信息、实时掌握全国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的重要工具,作为市场运行状况的重要工具,有效保证了土地市场的安全规范。
为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发展,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资源问题进行研究,土地市场与我们的生活各方面紧密联系在一起,满足用地需求需要通过各方面不断研究来解决。
本篇文章通过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现状和未来进行分析,对监测与监管体系和主要功能进行讨论,提出了一些土地市场继续发展的建议,希望能够对我国的土地资源利用起到一定参考。
一、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开发的意义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是土地市场建设发展的主要内容,我国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家要求研究部署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筹备工作,并将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为了能够保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开发,做好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收集工作,已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其进行不断完善,目前我国的土地动态监测系统已经较为完善,从初级阶段走向了不断发展的过程。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包含土地来源,土地供应,土地交易,土地开发与利用等多项内容,这些内容基本涵盖了土地市场的全部流程,通过对国内市场用地监测能够掌握国家土地情况,让土地开发利用更加科学合理。
关于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情况汇报2

关于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情况汇报2 关于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情况汇报2我市关于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情况汇报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的要求和部署,我局从202*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工作。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内容涵盖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市场交易收购储备、集体建设用地等多项业务,是土地供应和土地利用情况的重要监测与监管平台。
自该系统运行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培训学习,安排专人专机操作运行,确保土地监测监管系统正常高效运行。
现将我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工作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2*]284号)精神和省厅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工作小组,由吴康保副局长任组长,抽调用地股、地籍股和土地交易所5名人员作为小组成员,专门负责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录入和管理工作,专门购三台电脑,分别由用地、地籍、交易所三个部门专人专线使用,确保系统数据的及时和准确录入。
二、强化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高效运行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高效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工作,我局每年定期组织安排5名工作小组成员到省厅参加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组内业务学习会议,交流讨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业务技术,并鼓励小组成员积极参加系统QQ群的活动,多向省厅系统管理人员学习交流,提高业务能力。
三、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认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系统运行工作根据系统的工作分类,我局安排一名副局长作为系统的总负责人,具体业务分别由用地股、地籍股、交易所三个部门共同完成。
其中用地股负责农转征项目管理、征地实施管理、供应计划、供应结果、出让金管理、违约宗地管理工作;地籍股负责土地抵押、土地转让、土地出租管理;交易所负责供应土地各项公示公告管理工作。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动态巡查子系统土地利用课件

划拨土地公示) • 6、异常地块(总价新高、单价新高、溢价率超50%的
异常地块监测) • 7、供应结果(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作价入股、租
赁、授权经营)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概况
• 二、系统的主要内容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概况
• 二、系统的主要内容简要回顾
•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内容涵盖了地政口业务“批、供、用、
补、查”五个环节的前三个环节——既“批、供、用”这三个环节。
•
系统是围绕对土地市场供应行为监测与监管而开发的信息系统。其
核心内容是土地供应与供后监管业务两大块业务(主要是一级市场供
•
但现在的条件,我们只能到供应的环节,以后到
条件成熟的时候,希望我们把二级市场也联系起来。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概况
• 二、系统的主要内容
• (五)集体土地
•
我国土地市场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国有建设
用地交易市场,一个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
•
前面的都是针对国有的建设用地交易的监测与监
管,这里是针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监测。
• (二)供地规模预警
•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规定商品
住宅项目“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 (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
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26号)规定“不得存在违反《限制用地项目
统和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系统,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 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92号),要求全面启用土地市场动态 监测与监管系统。 • 2009年1月1日,广西全区正式启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在大 家共同努力下,运行至今已经四年多了。为规范我区建设用地供应,推 进利用业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作出了很大贡献。
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

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监管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
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作为一种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手段,以实时捕捉土地使用情况、监测土地利用变化和支持决策为目标,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定义、功能和应用。
二、定义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是一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土地使用情况、变化和管理的系统。
通过对土地资源的动态监测,能够及时发现违法用地、乱占土地等问题,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功能1. 实时监测土地使用情况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通过网络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土地的利用情况。
可以记录土地的面积、利用类型、使用者等信息,并将其展示在系统中,以达到了解和掌握土地资源的实时动态的目的。
2. 监测土地利用变化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能够通过信息采集和分析,监测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
无论是用地性质的变化、耕地面积的变化,还是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系统都能及时发现并记录下来。
3. 支持决策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通过对土地资源进行全面、准确的监测和分析,能够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信息,为政府部门制定土地规划、国土空间开发和土地资源配置等决策提供支持。
四、应用案例1. 城市规划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可以通过对城市土地的监测和分析,提供城市规划部门用地决策的依据。
通过实时监测土地利用情况和变化,可以及时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环境保护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可以用于环境保护领域。
通过监测土地利用情况和环境影响,可以提前预警环境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保护。
3. 农业生产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的管理。
通过监测土地利用情况和变化,可以提前预测农作物的生长情况,提供农业生产的科学指导。
五、结论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是一种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手段,可以实时监测土地使用情况、监测土地利用变化并支持决策。
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精品)(可编辑优质文档)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精品)(可编辑优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目录第1章土地储备子系统 (1)1.1 注册时,提示“暂未查询到关于此储备机构的信息”? (1)1.2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的权限? (1)1.3 同一储备机构,注册用户数量要求? (1)1.4 互联网和主干网登录地址? (1)1.5 储备机构和储备监管角色如何区分? (1)1.6 2021年及之前的数据是否需要在“实时填报管理”模块中补录? (2)1.7 已供应土地的统计,以什么为判断依据? (2)1.8 拟收储地块、已收储(入库)地块的判断依据? (2)1.9 土地的边角料地块信息需要录入么? (2)1.10 已收储地块中,取得方式存在为多种方式,应怎样填报? (3)1.11 已入库地块规划用途按土地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 (3)1.12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中,按照统计的数据录入为什么提示错误,不能正常上报? (3)1.13 业务操作导航中的数据,是怎么计算出的? (3)1.14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中本年度计划入库面积规则? (4)1.15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与实时填报数据的校核条件? (4)1.16 融资月报与实时填报数据的校核条件? (4)1.17 去年的融资,今年到帐,数据在系统中应该怎么填? (5)1.18 数据补填时需要注意的规则: (5)1.19 导入坐标时,圈号什么意思?怎么填? (5)1.20 为什么融资信息不能直接撤销? (6)1.21 入库地块填报时,系统提示:无法连上服务器或执行方法失败? (6)1.22 拟收储地块中,上传批准文件,上传文档的大小是否有限制? (6)1.23 入库地块选择拟收储地块信息时,界面提示“脚本错误”? (7)1.24 数据申请撤回时,需具体联系哪些人同意申请撤回? (7)1.25 界址点录入后,可以改么? (7)1.26 实时填报和月报栏目中,新增操作说明 (8)1.27 预警中的“超规模预警”,具体是指哪些数据? (8)1.28 互联网的用户怎样转入主干网? (8)1.29 互联网/主干网系统“界址点”的报备流程? (9)1.30 界址点查看页面看不到界址点100以后的坐标? (9)1.31 预警信息多久才会消除? (9)1.32 入库地块抵押之后,是否可以进行修改? (9)1.33 供应地块如何填?面积提示不正确 (10)1.34 2021年的年初填报什么时候填?会不会有预警? (10)1.35 无法上报月报?提示与实时数据不一致? (10)1.36 修改实时填报,是否还需要撤回相关月报? (10)1.37 入库地块与储备证面积可以不一致么? (11)1.38 外网查看,入库地块没有电子监管号? (11)1.39 为了系统性能及响应速度等,系统升级 (11)1.40 (11)第2章动态巡查子系统 (12)2.1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动态巡查子系统的权限? (12)2.2 巡查人员登录后提示没有分配到巡查组,要怎么操作? (12)2.3 巡查管理和巡查人员的职责? (12)2.4 以前的项目,现在还需不需要在巡查中补填记录? (12)2.5 补录以前项目的巡查信息,没有材料怎么办? (13)2.6 巡查记录是否需要等到项目竣工再上报? (13)2.7 出让金已交但是提示未交完? (13)2.8 出让金由定金转换而来,怎么操作? (13)2.9 政府免去企业滞纳金,或其他原因不需要交付滞纳金,怎么操作? (14)2.10 系统中出让金能不能先缴完第二期,再缴第一期? (14)2.11 项目状态导航图中出现在闲置里的项目,要怎么操作? (14)2.12 公示牌要不要做,由谁来做? (14)2.13 项目分错组了,如何操作? (14)2.14 交地确认书、履约通知单等文书标题下的横杠需填写什么?文号编写规则是什么? (15)2.15 巡查中需要填哪些信息?哪些材料为必填项? (15)2.16 巡查填报后,巡查导航图上的数字显示没变? (15)2.17 政府原因需要延期,或者企业申请延期,政府同意后,系统中怎么操作? (16)2.18 新录的项目,在未分配项目里找不到? (16)2.19 巡查记录申请撤回后好几天都没人审核,怎么办? (16)2.20 出让金缴纳提醒通知书、催缴单、交地确认书、开竣工申报书、提醒通知单、履约通知单、公示牌、跟踪管理卡等文书模板在哪里可以下载?系统中下载的word模板无法打开? (17)2.21 不需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在巡查中怎么操作? (17)2.22 闲置项目走完闲置处置流程后,要怎么操作? (18)第3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19)3.1 新用户注册后,一直提示“未通过审核”,导致无法登录? (19)3.2 用户在互联网/主干网权限的区别? (19)3.3 系统提示修改密码? (19)3.4 待报或已报的数据没有上报或申请撤回操作? (19)3.5 已报过的数据能否删除? (19)3.6 评估电子备案号已在网上生成,为何在土地监测监管系统内查不到? (20)3.7 系统中出让公告或成交公示上报成功后,在土地市场网上找不到? (20)第1章土地储备子系统1.1 注册时,提示“暂未查询到关于此储备机构的信息”?答:请确定输入的储备机构信息是否正确或联系省厅,获取正确的储备机构名称。
土地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储备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浙江臻善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一月目录第1章用户说明 (1)1.1 用户注册 (1)1.2 用户审核 (2)1.3 权限分配 (3)第2章客户端浏览器设置说明 (4)第3章土地储备监管 (7)3.1 土地储备总览 (7)3.1.1 储备监管总览 (7)3.1.2 业务操作导航 (8)3.2 初始填报管理 (8)3.2.1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 (9)3.2.2 储备机构 (9)3.3 年初填报管理 (10)3.3.1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0)3.3.2 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1)3.3.3 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2)3.3.4 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12)3.4 实时填报管理 (13)3.4.1 拟收储地块 (13)3.4.2 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15)3.4.3 已供应地块 (18)3.4.4 储备项目 (20)3.4.5 储备融资信息 (21)3.4.6 融资资金使用 (23)3.4.7 储备还款信息 (24)3.5 月度填报管理 (25)3.5.1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25)3.5.2 储备融资月报 (26)3.5.3 资金收支情况 (27)第1章用户说明1.1 用户注册1)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单击“注册”按钮,如图:图1-1登录界面2)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储备用户,并录入相关信息,如图:图1-2用户注册3)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单击用户名,打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单击“保存”。
审核通过后,该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页面登录系统。
1.2 用户审核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联系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色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打开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审核通过并赋予储备编辑权限后,用户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后续操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储备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浙江臻善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一月目录第1章用户说明 (1)1.1 用户注册 (1)1.2 用户审核 (2)1.3 权限分配 (3)第2章客户端浏览器设置说明 (4)第3章土地储备监管 (7)3.1 土地储备总览 (7)3.1.1 储备监管总览 (7)3.1.2 业务操作导航 (8)3.2 初始填报管理 (8)3.2.1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 (9)3.2.2 储备机构 (9)3.3 年初填报管理 (9)3.3.1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0)3.3.2 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1)3.3.3 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2)3.3.4 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12)3.4 实时填报管理 (13)3.4.1 拟收储地块 (13)3.4.2 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15)3.4.3 已供应地块 (18)3.4.4 储备项目 (20)3.4.5 储备融资信息 (21)3.4.6 融资资金使用 (23)3.4.7 储备还款信息 (24)3.5 月度填报管理 (25)3.5.1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25)3.5.2 储备融资月报 (26)3.5.3 资金收支情况 (27)第1章用户说明1.1用户注册1)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单击“注册”按钮,如图:图 1-1登录界面2)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储备用户,并录入相关信息,如图:图 1-2用户注册3)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单击用户名,打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单击“保存”。
审核通过后,该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页面登录系统。
1.2用户审核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联系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色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打开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审核通过并赋予储备编辑权限后,用户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后续操作。
1.3权限分配市县用户由省级用户审核,省级用户由部级用户或者管理员审核。
当已有用户需要增加“储备机构”或者“储备监管”权限时,也可按照本节内容进行操作。
1)当前用户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成为储备机构人员的申请,由上级部门在【人员管理】页面查询该用户。
2)单击人员列表后对应的修改按钮,进行审核和权限分配。
分配权限时,需要注意是储备机构还是巡查人员,根据实际分配。
图 1-3人员管理第2章客户端浏览器设置说明建议使用IE8.0内核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使用IE8.0内核以上浏览器请开启兼容模式。
目前有些浏览器出于安全性考虑,具有阻止弹出窗口功能,本系统某些功能使用到了弹出窗口,如各种打印功能。
为了不影响您的使用,在使用本系统前请开启兼容模式,并将本系统加入可信任站点,方法如下,此处以IE10为例进行介绍:1.打开浏览器,并输入本系统的访问地址。
选择“工具>兼容性视图设置”。
图 2-1浏览器具设置2.将该系统的网址,添加到兼容性视图的网站,单击“关闭”。
3.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
4.在“Internet选项”界面,选择“安全”页签,选中“受信任的站点”,单击“站点”。
图 2-2 Internet选项5.在“受信任的站点”界面,将本系统地址添加到受信任的网站中,取消勾选“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
图 2-3受信任站点6.关闭设置界面。
第3章土地储备监管3.1土地储备总览功能说明:土地储备总览主要是以图形和汇总数据展示土地、资金等指标项的总体情况,通过导航图可直观显示土地储供和资金的收支情况,并且通过单击图形可快速进入到相应业务模块查看或录入数据。
包括储备监管总览和业务操作导航。
3.1.1储备监管总览功能说明:是指通过图形和汇总数据显示土地、资金等指标项的总体情况。
选择菜单栏的“土地储备监管→储备监管总览→储备监管总览”菜单,系统跳转到【储备监管总览】界面。
图 3-1储备监管总览3.1.2业务操作导航功能说明:是指通过图形可直观显示土地储供和资金的收支情况,并且通过单击图形可快速进入到相应业务模块查看或录入数据。
图 3-2业务导航图按照选择日期来进行计算的。
拟收储面积=今年拟收储面积+上年转入拟收面-今年已入库面积;已入库面积=今年已入库面积+上年转入已入库面积-今年已供应面积。
3.2初始填报管理功能说明:初始填报管理主要是在系统建设初期录入的表单,只需录入一次,后续不需再录入。
主要包括储备机构和前四年储备供应量。
初始信息未填报,不能填报其他数据。
如需更改已经上报的初始填报信息,联系省厅退回修改即可。
3.2.1前四年储备供应量功能说明:前四年储备供应量是指2010年至2014年各年供应面积。
2015年填报时,需要增加2014年的供应储备土地面积信息。
1)选择菜单栏的“土地储备监管→初始填报管理→前四年储备供应量”,系统跳转到【前四年储备供应量】界面。
2)在【2010-2014年储备供应情况】页面录入信息,单击“保存”,如图所示。
图 3-32010-2014年储备供应情况录入3)保存完成后,单击“上报”。
3.2.2储备机构功能说明:储备机构的信息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录入,各市、地区只允许修改各自的联系方式,其他信息内容不允许修改。
3.3年初填报管理功能说明:年初填报管理主要是在每年的初期录入的表单,每年录入一次,上报后不允许撤回修改。
如需查看历年数据,请单击界面下面的“单击查询历年数据”进行查看。
主要包括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年初土地储备信息、年初储备资金收支和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说明:1)数据上报后,如需撤回修改,联系省厅退回即可。
2)填报机构必须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完成年初数据填报,逾期将产生预警信息。
3)如需查看历年数据,请单击界面下面的“单击查询历年数据”进行查看。
4)具备储备机构权限的用户界面默认显示录入界面,只具备储备管理权限的用户默认显示是当前行政区下各机构的数据清单。
下面以具备“储备机构”权限的用户为例进行介绍。
3.3.1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功能说明:是指每年年初录入本年度的计划数,主要包括录入和上报等操作。
填报规则说明:•计划入库面积不能超过前三年供应量的平均值。
•如果在前四年储备供应量业务中前三年面积都为0时,那么计划入库面积不能超过当前行政区划前三年已上报的供应结果的划拨/出让面积。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业务中面积不全为0时,则不能超过面积不为0(踢除掉为0的年份)平均值。
1)选择菜单栏的“土地储备监管→年初填报管理→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系统跳转到【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界面,如下图所示:图 3-4年初储备计划录入2)在【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界面,录入详细的信息,单击“保存”按钮。
3)单击“上报”。
3.3.2年初土地储备信息1)选择菜单栏的“土地储备监管→年初填报管理→年初土地储备信息”菜单,系统跳转到【年初土地储备信息】界面。
2)在【年初土地储备信息】界面,录入详细的信息,单击“保存”按钮,如图所示。
图 3-5年初土地储备信息录入3)单击“上报”,即可上报。
3.3.3年初储备资金收支功能说明:是指每年年初录入的本年度收支预算。
主要包括录入、编辑和上报等操作。
1)选择菜单栏的“土地储备监管→年初填报管理→年初储备资金收支”菜单,系统跳转到【年初储备资金收支】界面。
2)录入详细的信息,单击“保存”按钮,如图所示。
图 3-6年初储备资金收支预算录入3)单击“上报”。
3.3.4年初储备融资信息功能说明:是指每年年初录入的上年未还款金额,本年计划新增金额。
主要包括录入、编辑和上报等操作。
1)选择菜单栏的“土地储备监管→年初填报管理→年初储备融资信息”菜单,系统跳转到【年初储备融资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 3-7年初储备融资信息其中“控制卡载明额度”是省级财政部门依据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核准后,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
2)录入详细的信息,单击“保存”按钮。
3)单击“上报”。
3.4实时填报管理功能说明:实时填报管理是指及时备案实际发生的数据。
主要包括储备项目、拟收储地块、已收储(已入库)地块、已供应地块、储备项目、储备融资信息、融资资金使用和储备还款信息。
“申请撤回”的实时填报数据,由监管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可修改。
“撤销”或“终止”的数据,不能进行任何操作,作为历史数据留在列表中。
3.4.1拟收储地块功能说明:拟收储是指正在收储中地块信息的备案,也就是说此地块的产权还不完全属于国土局。
拟收储地块以有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储备的文件及其时间为准。
主要包括新增、编辑、删除、上报和终止等操作。
3.4.1.1新增1)选择菜单栏的“土地储备监管→实时填报管理→拟收储地块”菜单,系统跳转到【拟收储地块列表】界面。
其中电子监管号上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收储地块编号由各个储备用户自由编号,方便识别地块且保持编号唯一。
2)单击“新增”按钮,录入详细的信息,单击“保存”按钮,如图所示:图 3-8拟收储地块录入3.4.1.2其他操作单击项目后对应操作栏中的“”图表,即可选择具体操作。
单击需要编辑记录后面的单击需要删除记录后面的单击需要上报的记录后面的单击地块信息后的“”单击地块信息后的“单击地块信息后的“”单击地块信息后的“”单击地块信息后的“”单击地块信息后的“”单击地块信息后的“3.4.2已收储(已入库)地块功能说明:是指拟收储过程中地块权属属于国土局的情况下入库的地块信息的备案,继承拟收储地块信息。
实现已收储地块信息继承拟收储地块的基本信息。
储备证说明:要求一个入库地块对应一个储备证,并且证载面积与入库面积必须一致。
3.4.2.1新增1)选择菜单栏的“土地储备监管→实时填报管理→已收储(已入库)地块”菜单,系统跳转到【已收储(已入库)地块列表】界面。
2)在【已收储(已入库)地块列表】界面,单击“新增”按钮,打开【已收储(已入库)地块录入】界面,如图所示:图 3-9已收储(已入库)地块录入3)单击“储备地块编号”输入框,打开【选择储备地块】界面,该界面中所显示的储备地块即上一节中已经上报的拟收储地块,查询出需要的地块,单击该地块后的“选择储备地块”按钮,如图所示:图 3-10选择储备地块4)单击“保存”按钮。
界址点说明:通过主干网上报的数据必须录入界址点后才能上报数据。
外网用户参照以下步骤:1)先在外网录入入库地块信息。
2)依次单击“上报”“申请填报界址点”。
3)等到内外网同步之后,去内网录入界址点。
如果没有内网,按坐标格式说明文档做界址点发给省厅或市局,由省厅或市局通过主干网补录坐标。
图 3-11互联网用户界址点填报流程3.4.2.2其他操作单击项目后对应操作栏中的“”图表,即可选择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