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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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范本)(目录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范本)(目录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全面保护原则:企业应全面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防止他人侵犯。

(三)创新驱动原则:企业应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

(四)利益共享原则:企业应合理分配知识产权创造的收益,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流程;(二)组织企业知识产权培训;(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维权工作;(四)管理和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五)协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工作;(六)其他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第六条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明确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运用和交易等环节。

第七条知识产权申请流程:(一)企业研发部门或个人提出知识产权申请需求;(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申请需求进行审核;(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工作;(四)知识产权申请成功后,及时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流程:(一)发现知识产权被侵权时,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报告;(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组织调查取证,评估侵权程度;(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定维权方案,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四)维权成功后,对侵权方进行索赔。

第九条知识产权运用和交易流程:(一)企业根据发展需要,提出知识产权运用和交易需求;(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需求进行审核,评估知识产权价值;(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交易工作;(四)知识产权运用和交易成功后,及时进行登记和备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三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知识产权意识;(三)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维护等工作;(四)监督企业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五)处理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条企业各部门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一)研发部门负责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及时将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二)市场部门负责企业商标的使用和管理,防范商标侵权风险;(三)生产部门负责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四)财务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经费的预算和核算。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创造第六条企业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对取得重大知识产权成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和分析,避免重复研发和侵权风险。

第八条企业对创新成果应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运用第九条企业应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可以通过实施专利技术、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

第十条企业在实施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融合,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战略规划、绩效考核等管理体系。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

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

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专业管理岗位的职责范围;(二)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保护、维权等工作;(三)对知识产权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四)组织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五)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第六条公司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登记和保护。

第七条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创造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所有。

员工在非职务活动中创造的知识产权,除非与公司另有约定,否则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第八条公司对外签订的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合同,应当报知识产权管理部备案。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权益。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鼓励创新,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二、知识产权的定义和范围(一)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1、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3、著作权: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4、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三、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公司高层领导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侵权监测、纠纷处理等。

(三)各部门的职责1、研发部门: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及时将研发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2、市场部门:在市场推广活动中,注意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3、法务部门:协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支持。

4、其他部门:在工作中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遵守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知识产权的获取(一)专利申请1、研发人员在完成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后,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专利管理,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维护、运用和保护等活动。

二、专利管理机构及职责
1、设立专利管理小组,负责统筹公司的专利工作。

专利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专利战略、组织专利培训、审核专利申请、监督专利实施、处理专利纠纷等。

三、专利的申请
1、员工在完成发明创造后,应及时向专利管理小组提交专利申请报告。

2、专利管理小组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组织准备申请材料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四、专利的审查与授权
1、跟踪专利申请的审查进程,及时答复审查意见。

2、对获得授权的专利,进行登记和归档。

五、专利的维护
1、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确保专利的有效性。

2、定期评估专利的价值,对无价值或价值较低的专利,及时予以放弃。

六、专利的运用
1、积极推广和实施公司的专利技术,提高专利的转化率。

2、开展专利许可、转让等运营活动,实现专利的经济价值。

七、专利的保护
1、建立专利侵权监测机制,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2、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保护公司的专利权益。

八、奖励与惩罚
1、对在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和部门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对违反本办法,导致公司专利权益受损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办法由专利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

公司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

公司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明确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管理的职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公司科技进步、推动自主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专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第三条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公司鼓励职工以职务发明的形式申报各种专利,公司职工有责任将设计和科研过程中的创造发明提出专利申请,并有保护专利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专利管理第四条公司科研管理办公室是专利申请、维护、转化的具体管理部门,管理内容包括:(一)专利技术开发;(二)专利申请、维护、放弃的确定;(三)专利评价、评估;(四)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利权质押等;(五)公司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技术档案的管理及对技术人员业务活动的规范;(六)其它专利产权管理事项。

第五条专利申请登记:由课题执行单位向科研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备案登记申请文件后,向国家专利登记管理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第六条获得批准后的专利登记证书原件由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专利申请和维护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对与公司主业结合度高、技术先进性强的授权专利进行优先维护。

第八条专利权的转让应由专利完成人或单位向科研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可征求专家、律师和产权交易机构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按照程序进行。

第九条专利相关档案的管理、专利成果的宣传以及技术人员在专利活动方面的规范与培训由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三章专利奖励第十条公司设立专利奖,对获得授权专利,特别是专利成果得到有效转化的专利给予奖励。

专利奖分为专利申报奖和专利转化奖。

专利申报奖:给予授权专利的研发者或单位的专项奖励。

专利转化奖:给予在生产经营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相关专利研发、推广人员或单位的奖励。

公司专利归谁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专利归谁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专利归谁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专利归属制度应当明确指出,所有在职期间由员工单独或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
利权归公司所有。

这一点是基于员工在履行职务或者使用公司资源进行研发活动时,所产
生的成果应归属于公司的原则。

同时,公司应当对员工的创新成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偿,以体现对其智力劳动的尊重和鼓励。

公司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专利申请和审批流程。

这包括对研发项目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有
潜力的创新成果能够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同时,公司应指定专门的专利管理部门或人员,
负责专利的申请、维护和维权工作。

这些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专利申请、缴纳年费、监控专利使用情况以及处理侵权事宜等。

公司专利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外部合作和专利许可的规定。

在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合作研发时,应明确合作协议中的专利归属条款,避免未来因权属不明而产生的纠纷。

对于公司不
打算直接利用的专利,可以通过许可或转让的方式实现商业化,从而为公司带来额外的收益。

公司专利管理制度应当强调保密和合规的重要性。

任何涉及专利信息的交流和披露都应严
格遵守公司的保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公司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法律和
公司专利政策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公司专利归属与管理制度规定是确保公司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管理和保护的关键。

通过明确
专利归属、建立专利申请和审批流程、规范外部合作和专利许可、强化保密和合规措施,
公司不仅能够激发内部创新活力,还能在外部竞争中保持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专利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专利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专利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专利的管理,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专利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专利相关的工作及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专利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专利的申请、授权、维持、转让、许可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专利管理制度由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制定、审核和实施。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开展专利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专利申请管理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创新活动,鼓励员工申请专利,公司为员工提供专利申请服务。

第七条员工向公司提交专利申请材料时,应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

第八条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审核员工提交的专利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递交。

第九条公司对专利申请费用进行补贴,员工只需支付部分费用,公司负责支付剩余费用。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提交的专利申请材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挪用员工提交的专利申请费用,保证申请费用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应及时向员工反馈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并协助员工进行后续的工作。

第三章专利授权管理第十三条公司授权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专利的授权工作,包括专利使用许可,专利转让等。

第十四条公司应对已授权的专利进行监管,确保专利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五条公司应确保专利的授权过程合法合规,不得以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取专利授权。

第十六条公司应对授权给外部单位的专利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专利的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专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利的使用符合授权范围。

第四章专利维护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部门对专利进行维护管理,包括缴纳维持费用等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专利进行维持费用缴纳,确保专利权的持续有效。

第二十条公司不得因经费不足等原因而放弃维持专利,应尽力保护专利权益。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及时更新专利的技术资料,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

第五章专利转让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对专利的转让工作进行审核,确保专利的合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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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依据国家专利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专利、软件着作、商业秘密的管理。

现将该办法予以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公司2018年2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创新,加强成果转化,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规定的各类作品的着作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的权利以及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专利、着作、商业秘密的管理,商标管理按照公司相关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组织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和转移转化;组织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参与其他涉及知识产权的活动。

第二章知识产权权属第四条利用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等资源所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其知识产权依法属于公司,知识产权是公司的无形财产,公司的专利权、着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等资源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或登记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或登记被批准后,公司为知识产权权利人。

第六条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或登记,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或登记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知识产权权利人。

利用公司资源申请的,由公司承担申请、维护费用的发明创造,公司为知识产权权利人。

公司员工申请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应提请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并由公司出具非职务发明创造证明。

如果职工与公司发生争议,可提请**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法律部门处理。

第七条公司工艺技术人员及其他职能人员在科研、生产及其他各类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知识产权成果,或因工作任务需要,形成着作或发表论文的,出版或投稿时须注明作者的第一工作单位为**责任公司。

第八条公司拥有商业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任何第三方不得通过盗窃、欺诈、抢占、贿赂等违法手段从特定当事人那里取得该项成果。

本办法中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技术信息主要包括公司有关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

第三章知识产权机构、人员和职责第九条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是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专利、着作权和商业秘密的综合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公司知识产权职责分配表如下:表1 知识产权职责分配表第十条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负责管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起草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战略,编制工作计划和经费开支预算;(二)组织编制和落实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政策,组织建立和运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三)组织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维护和登记、价值评价等事宜;(四)组织技术秘密的认定、管理;(五)负责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利用和跟踪,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六)参与技术贸易、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引进谈判;(七)负责组织知识产权合同的技术审核、管理;(八)协助法律部门处理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纠纷及诉讼等法律事务;(九)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推广应用及转移转化;(十)落实本单位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依据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十一)组织本单位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知识的宣贯;(十二)负责本单位有关知识产权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应由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法律、理工科或知识产权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具有一定科技管理、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优先考虑经培训取得知识产权相关资格证书或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律师(司法)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湖南**和公司知识产权相关规章制度;(2)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剽窃或利用这些秘密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3)努力钻研和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对本单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或协议有参与制订并提出建议或审查的权利;(2)有优先获得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的权利;(3)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成绩者,有获得奖励的权利,并将奖励情况作为其工作业绩考核和技术职称评定、技术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各产品线工艺技术人员承担以下义务:(1)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技术秘密,不得泄露、剽窃或利用这些秘密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2)配合完成公司承担的集团公司、湖南**或其他政府机构的知识产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报、论文撰写、奖项申报等工作;(3)努力钻研和掌握本岗位专业技术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各产品线工艺技术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有优先获得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的权利;(2)在专利申请、授权,着作发表等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成绩者,有获得奖励的权利,并将奖励情况作为其工作业绩考核和技术职称评定、技术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章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第十四条公司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主要包括专利查新、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无形资产评估、档案管理,经费管理等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进行科技创新、新产品销售、外部参展等涉及知识产权活动前,相应部门须进行查新以确定创新是否符合本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能否产生真正的知识产权以及是否会发生知识产权侵权。

(一)本公司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要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制定正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避免重复开发或者发生专利侵权纠纷;(二)重大科研课题在立项,结题时应当进行专利文献的查新和检索;(三)申请专利、确定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诀窍、信息等,必须进行专利文献的查新和检索;(四)开发新产品,使用新型号、品牌前,必须进行相关检索;(五)公司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的进出口,必须进行专利文献的查新和检索,全面了解有关技术或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重复引进等问题。

向国外出口的新技术、新产品必须做有关知识产权查询工作。

(六)公司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第十六条公司工艺技术人员及其他职能人员在科研、生产及其他各类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发明创造需要申请专利保护的,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审核专利申报课题,由申请人编写专利技术交底书,交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二次审核并完成申报工作。

对于不适合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将其纳入公司技术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保护范围进行管理。

专利申请及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

第十七条公司工艺技术人员及其他职能人员在科研、生产及各类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知识产权成果,或因工作任务需要,需出版着作或发表论文的,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安排进行着作编纂或论文撰写。

着作及论文稿件经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组织评审,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批,由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办理登记后,由作者自行联系出版或投稿。

着作出版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论文版面费在论文作者提供期刊原稿、版面费发票后,由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提请公司统一报销。

着作及论文出版或发表流程图见附件2。

第十八条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综合管理,各产品线负责协助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进行技术信息的管理,经营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协助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进行经营信息的管理。

第十九条知识产权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并在公司财务会记上反应。

在进行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或以知识产权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与他人合办企业,或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产权交易或许可贸易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公司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进行备案,公司相关知识产权变更及实施转化等事宜均需向湖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所有知识产权活动涉及的纸质及电子文件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并对借阅程序进行严格控制。

备案及归档内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档案,知识产权相关合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案,知识产权相关规章制度,知识产权会议的决定,知识产权中涉密范围人员名单,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划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相关的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的财务处理等资料。

上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证书、合同、过程记录文件、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公司相关备案责任部门划分如下:第二十一条公司每年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由技术中心(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知识产权年度预算,纳入公司年度预算中,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知识产权价值评价、分析评议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宣传、培训、奖励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的书面合同必须含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第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分管领导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第二十四条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和着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二十五条在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安全的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法律方面充分论证后,公司可采用下列方式对自有知识产权成果进行转化:(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向他人转让该知识产权;(三)许可他人使用该知识产权;(四)以该知识产权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五)以该知识产权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六)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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