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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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宁政办〔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1日西宁市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21〕74号)精神,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短板,提升供给、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规划设计,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

(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分类施策。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停车设施。

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等重点区域停车设施,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加强规划布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购项目
育馆
1299.3
2022-06-23
6
三江源民族中学二期信息化建设采 购项目
青海省教育厅
1299.3
2022-08-24
7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购买后勤社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
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1134.0
2022-07-21
8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购买社会化服务 采购项目
青海省警官职业学院
9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公共服 务体系提升、开发技能竞赛项目 及...
代理项目金额(亿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9.67
同比增长:-4.3%
项目平均金额(万元)
¥342.02
同比增长:-3.3%
平均节支率
8.6%
同比增长:1.2%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生成
新人才保障住房采购项目
管理局
12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端创 新人才保障住房采购项目(第二 次...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 管理局
13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为仁泽楼购买物 业保洁服务项目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2539.0 2509.2 2238.4
2022-10-18 2022-10-18 2022-12-07
14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22•【字号】宁政〔2015〕227号•【施行日期】2015.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任命:周明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志雄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朱庶凯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洪亮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调研员;景福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闫海平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沙东海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韩建珍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白海青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树青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洪志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生荣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张菠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卢东江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郑卫东同志为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余晓蓉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李长江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李海峰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郝海生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调研员;孙学智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许存德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史振铎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调研员;张晓东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侯青海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李东霞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副调研员;县永平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副调研员;冯龙同志为西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刘琼同志为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总工程师、副调研员;姬彩霞同志为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王晓平同志为西宁市水务局副调研员;张巧娥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鱼旺泉同志为西宁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赵宏伟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刘青宁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陈强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曾永贵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郑军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樊海民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罗少华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范云青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叶智平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芦友明同志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朱建美同志为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调研员。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字号】宁政办[2011]183号•【施行日期】20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1〕183号2012年7月)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为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根据《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西宁市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现就西宁市公立医院机构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建西宁市医疗卫生服务总院(一)组建目的1.通过改革医疗机构管理模式,探索构建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总院及医疗卫生联合体(以下简称“总院”及“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效率,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

2.通过组建区域“总院”及“医联体”,探索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强化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通过组建区域“总院”及“医联体”,建立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横向竞争,纵向联动”的分工合作机制,提高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分级、连续、节约、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4.通过组建区域“总院”及“医联体”,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对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水平,为实现“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提供保障。

(二)组建方式由西宁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牵头,以市级医院为核心,以区域内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签订协议的形式组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统一、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总院(紧密型“医联体”),即以市一、二、三医院为核心,以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组成三个医疗卫生服务总院。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研究拟订辖区市政公用服务设施养护计划;承担辖区内环境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工作;承担 管理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养护、环卫基础设施管护工作。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34
同比增长:9.7%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2675.65
同比增长:98.9%
平均金额(万元)
¥92.26
同比增长:57.7%
平均节支率
2.8%
同比增长:30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24.8
TOP8 固定公厕、移动公厕维修项目成
\
交结果公告
TOP9
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022 年-2023 年环卫作业市场化项目
\
中标结果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08-24 2022-08-24 2022-12-13
(3)专用设备修理(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青海建林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
\
TOP10
花街景点(花卉采购)项目成交 结果公告
西宁夏都园林景观 工程有限公司
\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5-29 2023-04-18 2023-04-18 2023-04-13 2023-04-13
(2)清洁服务(10)

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

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

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创新服务模式,强化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6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青政﹝2015﹞1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4﹞7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择优、体现公平。

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程序、支付标准、服务流程及质量要求等,并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承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会力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以疾病预防为主,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为重点,统筹考虑辖区内全体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相结合,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防治结合,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三)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签约、预约和上门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的感受度。

(四)强化监管、注重绩效。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方法,强化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和考评结果应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购买服务项目第三条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为辖区内常住居民、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居民疾病谱变化,提出健康干预建议,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和疾病防治信息咨询。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完成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1.12
•【字号】宁政〔2014〕195号
•【施行日期】2014.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情
况的报告
宁政〔2014〕195号省政府:
依照《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99号令),西宁市于今年3月印发了《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西宁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4〕42号),对建政至2014年3月1日前印发的三万多份文件(含通告、公告等)进行了全面清理。

实现了底数清、情况
明、程序正的清理目标。

经认真审查梳理汇总,西宁市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43件(见附1),废止(失效)676件(见附2),建议修改12件(见附3)。

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一律无效,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西宁市政府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西宁市政府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西宁市政府建议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2日附件1
附件2。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2.09•【字号】宁政办〔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9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86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分工(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1.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

积极与省上沟通衔接,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

加快推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并联审批、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水务局,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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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部门职责2、机构设置情况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9、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1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第三部分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10月根据西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的批复》(宁编委发【2016】50号)文件精神,撤销原城北区环卫所、城北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将原建设局市政管护职能划转到中心,组建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017年2月正式合并办公。

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市政道路(设施)管护、环卫基础设施维修管护、绿化养护以及辖区内河道管理工作,承担城北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文明劝导等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二)承担辖区区内城市道路洒水降尘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间、化粪池的清掏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单位、物业小区、家属院和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五)承担辖区内环卫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承担辖区内生活垃圾费的收取工作。

(七)承担城区区属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及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工作。

(八)配合市园林局做好绿地占用、树木移植(清理)的初审工作。

(九)配合区绿委办做好辖区庭院单位绿化督导工作。

(十)承担城区新建、改建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工作。

(十一)依据《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西宁市规划条例》、《西宁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内规定的管理内容,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十二)负责区管道路、桥梁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十三)负责区管道路市政设施(井盖、雨水篦子、护栏等)巡查、养护管理及应急抢险处置等工作。

(十四)配合区建设局审核办理人行道占用、马路开挖许可的初审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2017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

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详情见附表)。

年末编制人数54人,其中:事业编制54人。

单位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4人,其他人员1人。

附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中心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1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总体情况表公开02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总体情况表公开03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公开04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5表部门:西宁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06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公开07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相关统计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08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公开09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表公开10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公开11表部门: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金额单位:万元注:“财政性资金”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三部分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预算收入实际执行10853.35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实际执行2245.73万元。

较上年增加收入实际执行数为8607.62万元。

主要原因为2017我单位综合了绿化全部业务、城管部分业务以及建设局部分业务,支出增大。

(一)收入总计10853.35万元,包括: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853.3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较上年增加收入8607.62万元。

增长383.29%.主要原因为2017我单位综合了绿化全部业务、城管部分业务以及建设局部分业务,支出增大。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主要为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482.7万元,主要为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上年结转维护费、朝阳公园结余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7379.22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国防科研、国防动员以及现役部队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和消防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院校和干部教育单位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科研单位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及改善科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所属文体出版单位的体育活动、新闻通讯、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35万元,占1.0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60.17万元,增长298.17%,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由原来12人增加至46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9万元,占0.5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支出及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18.79万元,增长74.83%,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由原来12人增加至46人。

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0、城乡社区(类)支出4516.61万元,占61.2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3939.97万元,增长683.26%,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单位职能中城乡社区建设职能增加。

11、农林水(类)支出2706.64万元,占36.68%,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971.28万元,增长55.97%,主要原因是城市绿化环保职能更加重视,建设绿色家园,今年较去年日常性绿化建设外,增加海西西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1000万元。

12、住房保障(类)支出31.72万元,占0.4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21.52万元,下降40.42%,主要原因是2016年购房补贴支出41.62万元,2017年未支出购房补贴。

13、结余分配0万元,为部门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4、年末结转和结余3956.83万元,为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主要为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明细如下:(1)2120501款清扫员工资预拨15000000元;(2)2120501款公厕、中转站维修及水电费结转43414.31元,四季度维修费将在2018年1月进行支付;(3)2120501款环卫作业市场化结转4330572.98元,环卫作业市场化12月金额将在2018年1月进行支付;(4)2120501款环卫公寓取暖费结转93481.28元,2017年10月—2018年4月本采暖期采暖费将在2018年进行支付;(5)2120501款购买融雪剂结转17528元,将在2018年年初进行购买;(6)2120501款环卫车辆购置结转726150元,将在2018年初进行支付;(7)2120501款及2130205款市政维修项目结转4488000元,2018年初经市财政局审定购进行支付工程款;(8)、2130126款创城经费结转169095.95元,2018年初经市财政局审定购进行支付工程款;(9)2130205款山川家属院改造工程结转5000000元,将在2018年进行设计及招标;(10)2130205款维护费结转3625941.56元,四季度维护费将在2018年初进行支付;(11)2130205款辖区行道树、花灌木补植补栽结转545142.5元,将在2018年进行支付;(12)2130205款绿化市场化结转126000元,四季度市场化费用将在2018年初进行支付;(13)2130205款洁神路、德勤路绿化项目结转399500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14)2130205款规划二路绿化项目结转93284.11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15)2130205款毛胜寺绿化项目结转523630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16)2130205款北杏园绿化项目结转335413.09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17)2130205款朝阳广场提升改造项目结转4051154.58元,因2017年环保大督查及创城检查工程未按期开工,于2018年春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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