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年度核算方法——最终核算

2015年11月5日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

目录

一、基本概念 (1)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 (1)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基本概念 (1)

(三)核算分类 (2)

二、基本核算方法 (8)

(一)生产法 (8)

(二)收入法 (9)

三、经济普查年度分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11)

(一)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核算 (12)

(二)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 (18)

(三)文化服务业增加值核算 (21)

(四)带“*”行业中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提取方法 (25)

(五)分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27)

四、非经济普查年度分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28)

(一)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核算 (28)

(二)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 (33)

(三)文化服务业增加值核算 (36)

五、附录 (44)

附录1: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表式 (44)

附录2: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增加值部分的核算 (45)

附录3:经济普查年度资料来源表式 (47)

附录4: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 (59)

一、基本概念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根据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基本概念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指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常住单位指在国家的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的控制和组织下,利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投入,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三)核算分类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分类采用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根据文化及相关生产活动的特点,将复核定义的类别重新组合而成,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采用两级核算分类。第一级分类按照活动特点分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三大类。第二级分类是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选取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共120个分别归属,其中文化制造业包括45个行业小类,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包括20个行业小类,文化服务业包括55个行业小类。在120个行业小类中,97个行业小类的全部活动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23个行业小类的部分活动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见表1)。

表1:文化及相关产业核算分类

注:带“*”行业指部分活动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

二、基本核算方法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有两种方法,即生产法和收入法。

(一)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新创造价值的方法。即从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生产法增加值核算公式如下: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总产出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它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核算。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中间投入也称为中间消耗,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一般按购买者价格核算。计入中间投入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的核算范围保持一致;二是本期一次性使用的。

(二)收入法

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形成收入的角度来核算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收入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核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应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有货币形式的,也有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对于个体经营户来说,其混合收入不易区分劳动者报酬和经营利润,参照行业内相近规模的企业的增加值收入法构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将混合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劳动者报酬。

2.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自然资源、土地、固定资产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增值税、管理费中列支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排污费、水电费附加、烟酒专卖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等。

生产补贴是政府为了影响生产单位的生产水平和产品价格水平,

对生产单位单方面的转移支付,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作为负生产税处理。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核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种类型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核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来核算,但是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因此,暂时只采用上述方法核算。

4.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对于个体经营户来说,其混合收入不易区分劳动者报酬和经营利润,参照行业内相近规模的企业的增加值收入法构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将混合收入的一部分作为营业盈余。

三、经济普查年度分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包括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非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普查资料情况,结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分三个层次核算(见图1)。

第一层次:对应文化及相关产业核算分类中的第一级分类,分别核算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以及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将三部分增加值相加,得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第二层次:按照资料来源的状况对第一层次三个大类的分解,即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按照联网直报企业法人、非联网直报企业法人以及个体经营户三个部分分别核算,文化服务业按照联网直报企业法人、非联网直报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以及个体经营户四个部分分别核算。这是一个计算过程的桥梁层次,并不得出对应的增加值。第一层次中的三大类增加值通过第三层次所属行业小类加总得到。

第三层次:对第二层次各个部分按行业小类划分计算,即每个部分按照相应大类所属行业小类核算增加值,并对其中的“*”号行业(23个行业小类)中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部分进行提取,然后汇总行业小类各部分增加值,得到该行业小类增加值。

图1:文化及相关产业核算层次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采用收入法核算。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核算

1.资料来源

(1)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非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B603-1表)

(2)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成本费用(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

(B603-2表)

(3)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通用表)(611表)

(4)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627表)

(5)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2.核算方法

根据基础资料情况,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核算包括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非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三部分。核算方法均采用收入法核算。

(1)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

联网直报文化制造业企业分为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和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两部分,由于调查的基础资料不同,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①成本费用调查企业

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具有详细的财务状况资料,可以直接采用收入法核算增加值。核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总产值+应交增值税

中间投入=总产出-增加值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制造成本中的直接人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福利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

+销售部门人员福利费+行政管理人员工资+行

政管理人员福利费+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费+职工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社保费+住房公

积金和住房补贴+劳务费+(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劳动保护费中的保健补贴、洗理费+其他直接(制

造、销售、管理)费用中支付给个人部分+工会经

费×60%+董事会费×50%+差旅费×6.5%。

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补贴收入+排污费

+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及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其他

直接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销售费用、其他管

理费用中上交给政府部分+水电费中上交的各种

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补贴收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上交管理费+工会经费×40%+利

息支出×6%

②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

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财务状况资料较粗,需要结合投入产出调查资料采用收入法计算增加值。核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总产值+应交增值税

中间投入=总产出-增加值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应付职工薪酬+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劳动者报酬

的部分

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补贴收入+管理费

用中的税金+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生产税净额的

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补贴收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

部分+利息支出×6%

其中,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部分的核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附录2: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增加值部分的核算”。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中“利息支出×6%”代表利息净支出扣除金融中介服务产出(简称FISIM,下同)后的剩余部分。

(2)非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

非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增加值根据总产出和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收入法增加值四项构成占总产出比重推算。核算方法如下:总产出=营业收入×(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总产出÷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

中间投入=总产出-增加值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总产出×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劳动者报酬占其总

产出比重

生产税净额=总产出×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生产税净额占其总

产出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总产出×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

其总产出比重

营业盈余=总产出×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不含(利息支出×6%)的营业盈余占其总产出比重

(3)制造业个体经营户

由于制造业个体经营户的基础资料只能细分到行业大类,因此,首先根据基础资料核算分行业大类增加值及收入法四项构成,然后利用制造业企业行业小类增加值构成项的行业构成分劈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的相应项目,得到分行业小类的个体经营户增加值及其构成项。

①行业大类增加值计算方法

分行业大类制造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利用个体户普查资料核算。其中,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由于没有调查资料,参考联网直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总产出的比例推算,考虑到个体经营户折旧水平低于联网直报企业水平,在实际核算时,按联网直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其总产出比重的一半处理;计算营业盈余时,考虑到个体经营户营业盈余和劳动者报酬不易区分,按照“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的25%计算,其余作为劳动者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营业收入

中间投入=总产出-增加值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营业收入-营业支出+雇员报酬+缴纳税费

劳动者报酬=(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固定资产折旧)×25%+雇员报酬

生产税净额=缴纳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总产出×(制造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其总

产出的比重×50%)

营业盈余=(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固定资产折旧)×25%

②行业小类增加值计算方法

总产出=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总产出×制造业企业行业小类总产出占所属行业大类总产出的比重

中间投入=总产出-增加值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劳动者报酬×制造业企业行业小类劳动者报酬占所属行业大类制造业企

业劳动者报酬的比重

生产税净额=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生产税净额×制造业企业行业小类生产税净额占所属行业大类制造业企

业生产税净额的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折旧×制造业企业行业小类固定资产折旧占所属行业大类

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比重

营业盈余=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营业盈余×制造业企业行

业小类营业盈余占所属行业大类制造业企业营业盈

余的比重

(二)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

1.资料来源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E603表)

(2)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通用表)(611表)

(3)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627表)

(4)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5)财政部全国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核算方法

根据基础资料情况,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包括联网直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非联网直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三部分。核算方法均采用收入法核算。

(1)联网直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总产出=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应交增值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

中间投入=总产出-增加值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应付职工薪酬+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劳动者报酬

的部分

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应交增值税

工业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主要有生产法和分配法,理论上二者的计算结果应该一样,可实际操作过程中,结果稍有差异,一般来说差异不会很大。针对计算增加值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搞准增加值的统计,现将工业企业计算方法增加值的两种方法分别介绍如下: 一、生产法工业企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中间投入+增值税要搞好增加值的统计,关键在于搞准中间投入及增值税两个指标的统 计。 (一)工业中间投入 1、定义: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 用。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①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②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③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总产值的计算口径相一致。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必须已经计入了工业总产值中。 3、分类:(1)工业中间投入按企业支付对象可以分为中间物质投入和中间劳务投入。中间物质投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其他实物产品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货物运输及邮电业)的服务费用。中间劳务投入指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如金融、保险、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的服务费用。(2)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如下五大项:①直接材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其他直接材料等)。②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差旅费中的非个人支出、其它)。③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中的非个人支出、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宣传费、咨询费、诉讼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坏帐损失、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业务招待费、职工

对GDP核算中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的分析与探讨

对GDP核算中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的分析与探讨 国内生产总值(GDP),包含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增加值。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工业增加值的核算质量如何,对GDP的核算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我国自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正式实施GDP 核算以来,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增加值核算,,都已建立了一定的基础,特别是工业增加值的统计与核算,由于长期以来建立起的较为完备的统计网络、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基础,为工业增加值核算的及时准确,,提供了较好的保证。 但长期以来,上级部门对下级领导的工作业绩考核,往往是以经济总量和速度作为评价的尺度,在没有正式开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以前,这种考核,往往是以产值论“英雄”,由于国内生产总值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在普遍建立起了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以后,这种考核就逐步地从过去的总产值过度到国内生产总值。考核,对各地抓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也造成了一些地方统计数据不实的问题,近几年来普遍存在的下一级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的汇总,普遍大于上一级核算数据的不正常现象,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较坏的影响。国家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对工业增加值的计算。 从1999年1月份起,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计制度要求,工业增加值及工业发展速度的月度数据计算采用“测算法”,经过一年多的实际运行,我们对此方法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介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计算方法可以从生产的角度和分配角度分别反映。从生产的角度即“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的余额,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从分配的角度即“分配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是从增加值构成的项目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计算增加值。因此,工业增加值的变化,既受企业生产消耗变化的影响,也受企业经济效益变化的影响。在总产值中,企业生产消耗越大,则经济效益越低;反之,生产消耗越小,则经济效益越高。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从不同侧面体现企业进新创造价值的高低。由于工业增加值不包括产品生产的转移价值,只计算生产中新增加的价值,反映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故“生产法”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介 工业增加值是衡量工业企业生产成果的重要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统计局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现将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要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一、工业增加值的概念及其与工业总产值的区别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新增部分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不包含工业生产活动中的中间投入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包括: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三个部分。工业总产值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 由于工业总产值包含中间投入价值,因此在企业之

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而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仅是工业生产活动中新增部分的价值,不受中间投入价值的影响,因此不存在重复计算,其核算结果也不受企业重组、合并、拆分等因素的影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工业生产成果,并能较好地与GDP核算和国际标准接轨。 二、工业增加值核算口径 工业增加值核算口径含所有的工业生产活动,包括采矿、制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活动。 三、工业增加值核算分类 工业增加值核算分类分为2个层次。第一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分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行业(即第三级分类)。第二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分为39个行业(即第四级分类),其中采矿业有6个,制造业有30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有3个。 四、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经济增加值EVA计算方法

EVA 计算方法 说明: 经济增加值(EV A)=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 T )-资本成本(cost of capital ) 资本成本=资本×资本成本率 由上知,计算EV A 可以分做四个大步骤: (1)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 T )的计算; (2)资本的 计算; (3)资本成本率的计算; (4)EV A 的计算。下面列出EV A 的计算步骤,并以深万科(0002)为例说明EV A (2000年)的计算。 深万科(0002)简介: 公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深万科A 上市日期:1991-01-2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业:房地产业 股本结构:A 股398711877股,B 股121755136 股,国有股、境内法人股共110504928股,股权合计数:630971941股。 一、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 T )的计算 1. 以表格列出的计算步骤 下表中,最左边一列(以IS 开头)代表损益表中的利润计算步骤,最右边一列(以NOPA T 开头)代表计算EV A 所用的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 T )的计算步骤。空格代表在计算相应指标(如NOPA T )的步骤中不包含该行所对应的项。 损益表中的利润计算步骤 税后净营业 利润 (NOPA T )的计算步骤 主营业务收入 - 销售折扣和折让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利润 - 管理费用 - - 销售费用 - = 营业利润/调整后的营业利润 + 投资收益 + = 总利润/税前营业利润 - EVA 税收调整* - = 净利润/税后净营业利润

2.计算公式:(蓝色斜体代表有原始数据,紫色下划线代表此数据需由原始数据推算出) (1)税后净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当年计提或冲销的坏帐准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投资收益—EV A 税收调整 注:之所以要加上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是因为sternstewart公司在计算长期负债的利息支出时,所用的长期负债中包含了其实不用付利息的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即,高估了长期负债的利息支出,所以需加回。 (2)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折扣和折让—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成本注: 主营业务利润已在sternstewart公司所提供的原始财务数据中直接给出 (3)EV A税收调整=利润表上的所得税+税率×(财务费用+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 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4)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 和住房公积金×3~5 年中长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长期负债合计—长期借款—长期债券 税率=0.33(从1998年,1999年和2000年) 说明:上面计算公式所用数据大多直接可以在sternstewart公司所提供的原始财务数据中找到(主营业务利润已直接给出)。而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需由原始财务数据推算得出。 3. 计算深万科的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 2000年) 首先计算出需由其他原始财务数据推算的间接数据项-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和EV A税收调整,然后利用计算结果及其他数据计算出NOPA T. (1)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的计算; 单位:元 长期负债合计123895991.54 减:长期借款80000000.00 减:长期债券 ――――――――――――――――――――――――――――― 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和住房公积金43895991.54 乘:3~5 年中长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6.03% 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2646928.29 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 (2)EV A税收调整的计算; 财务费用1403648.37 加: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2646928.29 和住房公积金所隐含的利息 加:营业外支出6595016.31 减:营业外收入23850214.53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关系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关系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是反映工业产品总量的两项重要指标。这两项指标之间既有着内在的联系和共性的特点,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不同。 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首先,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核算的范围是一致的,都是工业生产的范围,所反映的都是工业企业本期生产活动的成果。其次,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都遵循最终产品的核算原则。它们核算的均是企业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不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各个生产环节的产品价值,以避免企业内部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再次,工业增加值总量计算的基础来自于工业总产值,是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差额价值。 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是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不包括原材料等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和付给各部门的劳务支出,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量,与其他部门没有重复计算。工业总产值所反映的是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包括原材料等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是工业企业生产的总周转量。虽然在企业内部产值没有重复计算,但企业之间产值允许重复计算。

附件一:工业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主要有生产法和分配法,理论上二者的计算结果应该一样,可实际操作过程中,结果稍有差异,一般来说差异不会很大。针对计算增加值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搞准增加值的统计,现将工业企业计算方法增加值的两种方法分别介绍如下: 一、生产法 工业企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中间投入+增值税要搞好增加值的统计,关键在于搞准中间投入及增值税两个指标的统计。 (一)工业中间投入 1、定义: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①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②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③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总产值的计算口径相一致。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必须已经计入了工业总产值中。 3、分类:(1)工业中间投入按企业支付对象可以分为中间物质投入和中间劳务投入。中间物质投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其他实物产品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货物运输及邮电业)的服务费用。中间劳务投入指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如金融、保险、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的服务费用。(2)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如下五大项:①直接材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其他直接材料等)。②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差旅费中的非个人支出、其它)。③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中的非个人支出、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宣传费、咨询费、诉讼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按“生产法”计算: 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方法,本文将作详细论述。从上面的公式反映出,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到三个要素:一是现价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本期应交增值税。以下就针对这三要素如何计算作详细介绍。 1、现价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 (1)概念: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5)计算方法: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详见附表一:某厂现价工业总产值计算表)。 ①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产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生产成品价值中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作这样的处理:首先由各个成品生产分厂的统计人员分别报送本期(报告期,一般按一个月结算一次)产品合格入库量(按各种规格明细分类报出),然后由销售部门的统计人员报送按品种规格的销售单价,再将产品产量和产品销售单价按品种规格对应相乘得出本期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

工业增加值计算表(参考表)

工业增加值计算表(参考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码:20 年月计量单位:千元 指标名称行 次 本年本 月止累 计 指标名 称 行 次 本年本 月止累 计 Ⅰ.工业增加值(生产法)(2+3-4) 1 Ⅱ.工业增加值(收入法)(2+13+25+26) 1 一、工业总产值(现行价) 2 一、劳动者报酬(3+4+…+12) 2 二、本年应交增值税 3 (一)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贷方累计) 3 三、工业中间投入(5+13+32+39) 4 (二)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贷方累计) 4 (一)生产成本中的中间投入(6+7) 5 (三)管理费用中劳动保险费 5 1、直接材料 6 (四)管理费用中待(失)业保险费 6 2、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8-9)7 (五)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7 制造费用8 (六)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 贴 8 减:制造费用中的增加值(10+11+12)9 (七)管理费用中工会经费(按60%计算) 9 (1)、生产单位人员的工资10 (八)管理费用中差旅费(按6.4%计算) 10 (2)、职工福利费11 (九)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实物 报酬 11 (3)、本期折旧12 (十)三项费用中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12 (二)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14-15-…-31)13 二、生产税净额(14+15+16-24)13 管理费用合计14 (一)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4 减:管理费用中:工资15 (二)本年应交增值税15 效益工资16 (三)管理费用中缴给税务部门的税金和规费 (17+18+ (23) 16 职工福利费17 其中: 房产税17 社会统筹保险费18 车船使用税18 劳动保险费19 土地使用税19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20 印花税20 工会经费(按60%计算) 21 矿产资源补偿费21 差旅费(按6.4%计算) 22 排污费22 其他属于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部分23 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23 折旧费24 减:(四)、补贴收入24 房产税25 三、固定资产本年折旧25 车船使用税26 四、营业盈余[27×(28÷(28+29))+30+31+32+33+34]26 土地使用税27 (一)营业利润27 印花税28 (二)主营业务收入28 矿产资源补偿费29 (三)其他业务收入29 排污费30 (四)管理费用中工会经费的40% 30 其他属于生产税净额部分31 (五)补贴收入31 (三)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33-34)32 (六)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的绿化费、清洁卫生 费 32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在《工业增加值统计试行方案》中,工业增加值的分配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按构成项目计算):劳动者报酬+福利基金+利润和税金+折旧及大修理基金+其他。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1、“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 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 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结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我国从1992年开始正式使用工业增加值指标,至此已走过15年历程,工业增加值已经成为衡量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文就现行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的原则 1、本期生产原则 非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生产成果。反之,凡是报告期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已出售的、尚未出售的或是不出售的(自产自用),均应计入本期的生产成果。 2、最终成果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为本期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的自产自用的产品或劳务,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产品或劳务。从价值形态上讲,生产过程同时是价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中。因此,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 3、市场价格原则 工业增加值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工业生产最终成果的总量,它包括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两个因素。因此,这一总量的大小不仅取决于数量的多少,而且取决于所采用的价格。关于增加值的计算价格,国际上采用的有两种,即按基本价格和按生产者价格计算。我国目前采用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2009-11-27 15:28【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 计算工业增加值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生产法”,二是“收入法”。实际统计工作中采用哪种方法计算工业增加值由上级统计部门确定。 “生产法”工业增加值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

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由于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因此,两者的计算口径和计算原则是一致的。 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三部分: 工业总产值=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了使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更加准确,将工业中间投入进一步细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财务费用五个指标,企业应首先计算出这五个指标,再加总计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应交增值税是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算办法

1、可比价增加值 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利用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推算,计算公式为: 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上年同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上年同期全部工业现价增加值 当期全部工业可比价增加值 =上年同期规模以上工业现价增加值×当期规模以上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上年同期规模以下工业现价增加值×当期规模以下工业不变价增加值发展速度 2、现价增加值 全部工业现价增加值利用专业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加总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算办法 为了更加客观、科学地反映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的发展状况,准确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根据省局工业处关于规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发展速度计算方法的规定和市局对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总结近几年来对工业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和质量控制的经验,结合目前经济形势并在广泛听取各县(市)、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采用相关指标综合加权调控法取得,即采用经审核通过的大型、中型、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工业税收增长速度,加权计算调控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具体的相关指标综合加权调控方案为: 当月增速=[(当月大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库中去年当月大型企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当月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库中去年当月中型企业增加值所占比

重+当月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库中去年当月小型企业增加值所占比重) *60%+统计部门统计的当月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5%+电力部门当月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10%+∑(电力部门当月全省平均工业分行业用电量增长速度*库中去年当月分行业增加值比重)*20%+税务部门统计的当月工业税收增长速度*5%]*速度差异调控系数 累计增速=(当月增速+上月累计增速*上月月份)/当月月份 当月总量=认定的当月增速*当月综合价格指数*认定的同月基数 累计总量=当月总量+上月累计总量 一、大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确定:大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直接采用经过审核通过后的按照价格紧缩法计算的大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以各县(市)、区上报的规模以上工业大型企业按产品部门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为基础,采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工业增加值率计算现价工业增加值,再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的价格指数紧缩得到可比价格增加值,然后与上年同期现价工业增加值相除得到。 二、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确定:以各县(市)、区上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中型企业按产品部门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为基础,采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工业增加值率计算现价工业增加值,再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的价格指数紧缩得到可比价格增加值,然后与上年同期现价工业增加值相除得到。各县(市)、区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求控制在80%以内,若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不超过80%,按照实际速度计算;若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80%,按照80%计算。 三、小型企业增长速度的确定:以各县(市)、区上报的规模以上工业小型企业按工厂法计算工业总产值为基础,采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工业增加值率计算现价工业增加值,再用全省统一的分行业中类的价格指数紧缩得到可比价格增加值,然后与上年同期现价工业增加值相除得到。各县(市)、区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求控制在30%以内。若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不超过30%,按照实际速度计算;若小型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30%,按照30%计算。四、电力部门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采用电力部门提供的分县工业用电量

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 , 一、农林牧渔业 , 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以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计算,以生产法计算结果为准。 , 1(生产法 ,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 (1)总产出 , 总产出一般采用产品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 总产出,总产值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资料取自农林牧渔业总产 值(M301表)。 , (2)中间投入 , 中间投入,中间消耗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中间消耗取自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M302表)。 , 2(收入法 ,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 , (1)劳动者报酬 , 劳动者报酬,按生产法计算的增加值,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 , (2)生产税净额 , 农林牧渔业全行业只征收烟叶税,因此:农林牧渔业生产税净额,农业生产税净额,烟叶税

, (3)固定资产折旧 , 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折旧,(农村居民家庭户均拥有农林牧渔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乡村户数)×折旧率(6.7%) , 农村居民家庭户均拥有农林牧渔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取自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情况(T102表),乡村户数取自农村生产条件(A301表)。分行业大类固定资产 折旧,以按生产法计算的分行业大类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进行分劈 , 二、工业 , 1、总产出 , 总产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产出+个体工业总产出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出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本年应交增值税,(规模以上成本费用调查工业企业总产值,本年应交增值税) , ,(规模以上非成本费用调查工业企业总产值,本年应交增值税) ,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产出 ,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产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产值 , ?个体工业总产出 , 个体工业总产出,个体工业营业收入 , 2、增加值 , 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加值,个体工业增加值 ,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劳动者报酬

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企业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按“生产法”计算: 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方法,从上面的公式反映出,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到三个要素:一是现价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本期应交增值税。 1、现价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 (1)概念: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3 ) 计算方法: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①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产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生产成品价值中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作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的 计算方法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2009-11-27 15:28【】【】【】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 计算工业增加值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生产法”,二是“收入法”。实际统计工作中采用哪种方法计算工业增加值由上级统计部门确定。 “生产法”工业增加值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由于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因此,两者的计算口径和计算原则是一致的。 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三部分: 工业总产值=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了使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更加准确,将工业中间投入进一步细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财务费用五个指标,企业应首先计算出这五个指标,再加总计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应交增值税是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参考百度百科-工业增加值。 我们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于某一企业,会算它的年工业增加值。 个人理解两者本质上一样,可能工业总产值用在更大的范围上,如某一地区许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之和,就是该地区的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中间投入,即本统计期间的工业产品的价值,有不变价和可变价两种计算方法,一般用可变价。 工业增加值=净利润+所得税+利息+工资及福利+折旧和无形资产摊消+增值税,就是指本统计期间的产品创造的社会价值,是相对中间投入而言的。 中间投入就是本期产品直接投入的各种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为生产产品从外部购买的各种原材料的价值,本企业未能对此增加价值工业总产值的两种计算方法 统计局给我们下达了工业总产值的两种计算方法: 1、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 2、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我的疑问是: 1、第一个公式里的“销售单价”是含增值税的还是不含税的,我认为从第二个公式“主营业务收入”看应是不含税的,有的书上说是含税的,有的说不含。 2、库存商品是按成本价核算的,与第一种计算方法是否会产生差异? 1、第一个公式中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2、第二个公式中,如果库存商品按照成本价核算,两个公式算出来的结果是不同的。

公式分解如下: 当月销售收入=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商品成本库存商品期初余额=库存商品起初数量×当月商品成本即: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商品成本-库存商品起初数量×当月商品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当月销售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当月产量-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成本=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当月销售成本)+当月产量×当月销售成本 这样由于销售单价与销售成本之间存在差异而造成两个公式会有不同的结果。 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的工业产品,总量。它是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水平的重要指标,是计算工业生产发展速度和主要比例关系,计算工业产品销售率和其他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工业总产值包括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但各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报告期全部产品的成品价值+报告期工业性作业价值+(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期末余额-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期初余额)计算工业总产值采用的价格有不变价格和现行价格。

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探讨

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探讨 摘要:本文论述了目前企业增加值计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工业增加值生产法计算问题对策建议收入法 增加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基础指标,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即是国内生产总值。企业中增加值可以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依据,并促进企业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协调,企业统计工作中增加值核算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多年来企业增加值计算一直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用生产法计算,而目前多数企业涉及行业门类多,有许多非工业成份,用生产法计算造成增加值计算结果不能正确、完整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増加的价值,随着目前企业经营业务多元化的不断深化,这一矛盾日益突出。 一、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结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总成果扣除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有两种:生产法和收入法。统计制度原则上要求制造企业采用生产法计算,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从概念上说,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新增价值的一部分,

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属增加值范畴,为确保构成要素的完整,符合国民经济核算要求,按生产法计算增加值时,加上了本期应交增值税。毕业论文 即: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的三条原则: 1、本期生产原则 工业增加值是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只有进入企业的工业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作为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果核算,且必须是企业报告期内的生产成果(含自产自用),均应计入本期生产成果。 2、最终成果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为本期生产,已出售、供出售或自产自用的产品或劳务,不含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或劳务。 3、市场价格原则 我国计算工业增加值使用的价格目前是生产者价格(即出厂价格),即按生产者价格估算出的产出额减去按购买者价格估算的中间消耗额。 二、企业内部增加值计算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工业增加值只核算工业生产活动本身创造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企业非工业生产活动及附营单位生产活

增加值计算公式和语法

17、服务业企业不同行业系数增加值计算(两个数据库关联进行) 服务业企业:repl all a.zjz with a.gzflf+a.fyhj* b.c1+ (劳动者报酬) a.yysj+a.sj+a.fyhj* b.c2+ (生产税净额) a.bnzj+ (固定资产折旧) a.yylr-a.tzsy-a.gyjzsy+a.fyhj* b.c3 for a.hy=b.hy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和福利费( )+三项费用( )中的一部分 ldzbc = B25 + B21* b.c1 tqldzbc = B60 + B56*b.c1 生产税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税金+三项费用中的一部分 scsje= B17 + B22 + B21* b.c2 tqscsje= B52 + B57 + B56* b.c2 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折旧 ggdzczj = B12_1 tqggdzczj=B47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三项费用中的一部分 yyyy= B24- B30 - B29 + B21* b.c3 tqyyyy=B59- B65 – B64 + B56* b.c3 准备工作: 1、导出调查表,并合成为三张企业社团行政。(12+1) 2、三张调查表,append到新的调查空表中,形‘成三张新的调查表。 3、调查表与总名录库以uid建立关系。inde on uid tag uid hy字段取前两位repl all a.hy with allt(subs(b.B20,1,2)) for a.uid=b.uid。写入企业调查表的hy字段。(行政、社团不需要写入行业。) 管理级别写入调查表的管理级别字段。repl all a.gljb with b.gljb for a.uid=b.uid(管理注:级别之后需要检验一下,把数据类型改为数值型的,检验是否有小于100000的情况出现:既检验管理级别为5位的错误管理界别。 4、计算增加值。调查表和系数表以hy字段建立关系: inde on hy tag hy

工业增加值详细计算实例

工业增加值统计实务第一部分工业增加值的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工业增加值? 所谓工业增加值,就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产品或对外提供工业性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工业总产出)扣除了在生产过程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 如何正确理解概念,是关系到能否准确计算的基础。对于工业增加值的概念理解,我们要把握三点: 1、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创造的,这里的―生产‖是包括生产、经营、管理三个方面在内的大生产概念,不包括企业中非工业生产单位所创造的,如企业的生活福利部门(子校、医务室等)、基建部门从事非工业生产活动创造的; 2、工业增加值是最终成果指标,有别于总产值和销售产值等总成果的指标,它是已经从总产值中扣除中间转移价值后的最终价值; 3、工业增加值是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个月、季、年或几个月)内创造的,它是一个时期指标; 二、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的原则 从工业增加值的概念出发,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本期生产的原则。 生产是劳动者利用劳动手段转换或消耗原材料和劳务的投入,创造产品和劳务的产出过程。工业增加值是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只有进入了企业的工业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作为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果进行核算;并且,必须是企业报告期内的生产成果,非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生产成果;反之,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已出售的,还是未出售的或是不出售的(自产自用货物),均应计入本期的生产成果。 第二、最终成果的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为本期生产出发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产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不包括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从价值形态上看,生产的过程同时是价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新规定)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与最终产品划分的界线,界线规定到哪里,增加值就计算到哪里。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持工业总产值(新规定)与工业中间投入计算价格、指标口径范围的一致性,避免工业增加计算结果出现偏差。 第三、市场价格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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