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机节能认证规则2009
通风机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SC/G1503-2004版本号:A修改号: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公开文件通风机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2008年2月25日发布 2008年2月25日实施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及空调离心通风机。
不适用特殊结构和特殊用途的通风机。
2术语和定义本实施规则采用下列定义。
节能评价值: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节能通风机的效率应达到的最低保证值。
3认证模式产品检验 + 初始工厂审查 + 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产品要求4.1.1 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3274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技术条件GB/T 13275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4.1.2 产品的能效水平应达到GB 19761-200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中节能评价指标的要求。
4.2 认证申请4.2.1 认证单元划分按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和空调离心通风机(采用外转子电动机)划分系列。
其中,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根据其压力系数、比转速(其中,压力系数≤0.6的离心通风机叶片型式分为翼型和板型两类)划分认证单元。
压力系数、比转速符合表1规定的不同机号为一个认证单元。
表1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认证单元划分轴流通风机根据毂比划分认证单元。
毂比符合表2规定的不同机号为一个认证单元。
表2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认证单元划分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电机效率相同的通风机划分为一个认证单元。
同一制造商、同一系列产品,生产场地不同时,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但对不同生产厂(场所)生产的相同型号产品只做一次产品检验。
4.2.2 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填写《通风机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附件1),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申请空调离心通风机需提交生产许可证。
4.2.3 受控部件/材料通风机的受控部件/材料为叶轮、电机(适用于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
风机技术要求

风机技术要求一、说明1、基本原则1.1本章说明有关各类型风机的制造、安装及调试所需的各项技术要求,所述技术规格及要求是招标人提供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招标方不保证提出的全部技术参数合理完整,投标方有责任根据工程(设备)功能及设计图纸提供符合生产工艺技术并且是技术价格性能比最好的产品。
1.2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3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事项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另行商定。
1.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如若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1.5投标人应根据货物清单内的技术资料、数量及类别提供所需的风机。
而货物清单内所标注的风机参数、及数量只为初步设计概算仅作招标参考,确实所需的风机参数及数量须由供货单位根据招标图纸重新复核计算确定。
并在设备生产前将计算书呈交招标人工程师审核。
1.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以后,在供货前投标人应安排厂家技术人员根据本投标项目实际情况,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图纸深化设计,包括设备基础图,设备大样图(含接管方式,进出风口方向,检修门方向等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交予业主方审核。
设备大样图必须经业主审核确认后方可生产。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以后,按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实际进度分批供货,每批次供货设备数量及相应参数(含接管左右方式,进出风口方向等)必须按经业主审核并确认的采购单进行生产,并保证每批次设备的供货周期,与投标人承诺的设备供货周期相同。
1.7须按照设备表内所标注的送风量、数量、用电量及品种选取而提供合适的风机。
风机特性参数应有海拔高度、温度的修正能力,并同时提交风机转速,轴承寿命等相关参数。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 及实施规则

CSC/G 2235-2006
太阳热水系统
116.?
CSC/G 2237-2006
燃气灶具
117.?
CSC/G 2242-2006
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产品
118.?
CSC/G 2244-2004
无烟盘式蚊香
119.?
CSC/G 2245-2004
卫生杀虫剂
120.?
CSC/G 2247-2006
15.??? ?
CSC/G 1114-2006
水源热泵机组
16.??? ?
CSC/G 1123-2007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17.??? ?
CSC/G 1121-2005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18.??? ?
CSC/G 1122-2004
DVD/VCD视盘机
19.??? ?
CSC/G 1201-2006
109.?
CSC/G 2226-2004
塑料门窗
110.?
CSC/G 2227-2004
消 毒 剂
111.?
CSC/G 2230-2004
再生塑料制品
112.?
CSC/G 2232-2004
肥皂产品
113.?
CSC/G 2234-2006
橱柜
114.?
CSC/G 2233-2004
软体家具:沙发、床垫
再生水利用装置
168.?
CSC/G 2106-2004
CSC/G 2133-2004
气浮水处理设备
81.??? ?
CSC/G 2136-2006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 环保产品
82.??? ?
变频调速节电装置(CQC节能认证规范)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CQC31‐461238‐2009变频调速节电装置节能认证规则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Variable Frequency Speed Regulation Devices2009年10月28日发布 2009年10月30日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前 言本实施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制定并发布实施。
作为产品认证的依据文件,只允许在认证过程中及获证后使用,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部分复制。
本规则代替CSC/G1605-2007。
与CSC/G1605-2007主要变化如下:1、2、适用范围中增加变频节电装置适配负载类型:空压机;3、在3.1认证单元划分中删除“相同的适配负载类型”,增加以额定容量不同划分单元的要求;4、在3.2.3产品说明书中应包含下列产品适用范围的说明中增加“变频调速节电装置使用范围环境温度应在5℃~40℃”;5、删除“节电率”检测项目。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要起草人:吴珊1.适用范围1.1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660V及以下电压,50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电动机额定功率315kW及以下的风机、空压机、泵类负载变频调速节电装置。
该装置应具有以下功能:a.频率范围设定功能。
b.以下一项或多项监控功能:1)工业现场总线的网络接口。
2)网络监视功能。
3)网络控制功能。
4)网络预警功能。
c.保护功能:1)负载电流超过设定值,应能自动限制或切断输出电流。
2)输出短路,应能自动切断输出电源。
3)输入缺相,应能自动切断输出电源。
4)输入欠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0%),应能自动切断输出电源。
5)输入过压(高于额定电压的115%),应能自动切断输出电源。
2.认证模式变频调速节电装置节能产品认证的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 + 初次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a.认证的申请b.型式试验/产品检验c.初始工厂检查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e.获证后的监督f. 复审3.认证申请3.1认证单元划分相同的供电电压、不同额定容量(单元划分原则见表1)为一个认证单元。
通风设备节能证书

通风设备节能证书是一种证明产品符合国家或国际能效标准的官方文件。
通常,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测试,以确保它们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节省能源,减少能耗,并达到规定的能效指标。
以下是一些关于申请中国节能认证证书(也被称为CQC节能认证)的信息:
1. 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er, CQC)是主要负责中国境内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
2. 认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低压配电降压节电器、电动机轻载调压节电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中小型三相交流异步电机、清水离心泵、通风机、变压器、交流电力系统阻波器、电力金具等机电产品以及建筑节能产品。
3. 申请流程:
- 填写申请表
- 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产品规格书、检验报告等
- 样品检测,一般由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特殊情况时可由认证中心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
- 审核通过后颁发《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认证证书》
对于具体的产品类型,比如离心通风机,要获得节能认证,可能需要满足GB 19761-2020《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一级要求。
这意味着该产品在运行效率上达到了行业内的高标准。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直接向相关认证机构查询最新的政策和程序。
VTI-PCJ-R012-2009_泵类产品节能认证实施规则(2010.10.20修改第6、30、31页)

编号:VTI-PCJ-R012-2009版本:1修改状态:2泵类产品节能认证实施规则( 试 行 )2009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前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开展节能认证、节约能源、提高泵类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的节能技术进步,特制订《泵类产品节能认实施规则》。
本规则根据我国目前泵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的现状制订。
本规则由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则起草单位: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江苏大学、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颜山泵业有限公司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李奇志、林暾、邓军、李光和、周春林目录1适用范围 (4)2认证模式 (4)3认证的引用标准、认证单元的划分及认证的基本条件 (4)3.1 认证引用标准 (6)3.2 认证单元的划分 (6)3.3 认证的基本条件 (8)4认证实施 (9)4.1认证的申请和受理 (9)4.2型式试验 (9)4.2.1样品 (9)4.2.2抽样场所 (9)4.2.3抽样原则 (10)4.2.4抽样基数 (10)4.2.5抽样数量 (10)4.2.6产品送样 (10)4.2.7检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理 (10)4.2.8受控部件的管理 (10)4.2.9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11)4.3初始工厂条件审查 (12)4.3.1工厂条件审查原则 (12)4.3.2工厂条件审查内容 (12)4.3.3工厂条件审查时间 (13)4.3.4工厂条件审查结论 (13)4.4审定和发证 (13)5获证后的监督 (14)5.1监督检查的频次 (14)5.2监督检查内容 (14)5.3获证后的抽样检测 (15)5.4监督检查结果的评定 (15)6认证证书 (15)6.1认证证书的保持 (16)6.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及生产场地的扩大与缩小 (16)6.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17)7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18)7.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8)7.2认证标志的使用 (18)7.3加贴方式 (18)7.4标志位置 (18)8收费 (18)附件1 泵类产品节能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9)附件2 企业必须具备的主要检测设备 (24)附件3 泵产品关键受控部件备案清单 (24)附件4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25)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工作介质为液体(包括清水、石油、化工原料等)或含有杂质的液体(包含污物、固体颗粒、纤维等)的地面泵、潜水电泵和液下泵,包括: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旋涡泵、容积泵及由其衍生变化的各种同类型产品节能认证。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1-200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摘要)该标准规定了通风机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及试验方法。
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及空调离心通风机。
不适用特殊结构和特殊用途的通风机。
能效限定值对于采用普通电动机的通风机,以使用区最高通风机效率r η作为能效限定值。
离心通风机能效限定值r η应不低于表1中的规定。
当离心通风机进口有进气箱时,其使用区最高通风机效率r η比无进气箱时(见表1)应下降4%。
表1 离心通风机能效限定值 使用区最高通风机效率ηr (%) 压力系数 比转速 n s2<机号<55≤机号<10机号≥10 1.4~1.5 45<n s ≤65 5559 1.1~1.3 35<n s ≤55 59 63 10≤n s <20 63 66 69 1.020≤n s <30 65 68 71 5≤n s <15 66 69 72 15≤n s <30 68 71 74 0.930≤n s <45 70 73 76 5≤n s <15 66 69 72 15≤n s <30 69 72 75 0.830≤n s <45 71 74 76 10≤n s <30 68 70 72 0.730≤n s <5070 72 74 翼型 72 74 76 20≤n s <45 板型69 71 73 翼型 73 75 77 0.645≤n s <70 板型70 72 74 翼型 70 72 74 10≤n s <30 板型67 69 71 翼型 73 75 77 30≤n s <50 板型70 72 74 翼型 75 77 79 0.550≤n s <70 板型72 74 76 翼型 76 78 80 0.450≤n s <65 板型737577机号< 3.5≤机号翼型 70 75 78 81 65≤n s <80板型 6772 75 78 翼型 76 78 0.3 65≤n s <85板型73 75轴流通风机能效限定值r η应不低于表2中的规定。
欧洲风机效率标准

通风机生态设计125W-500kW实施条ErPOJ)上公布了非住宅用通风机生态设计的4月6日,欧盟在官方公报(2011年(EU) No 327/2011,并于同年4月26日开始生效。
这里的通风机指输入功率在125 W~50例0 kW的电动机驱动的通风机。
预备性研究表明,此类通风机在使用阶段的能耗是产品整个生命周期所有阶段最重要的环境因素。
每年此列通风机的总耗电量为344 TWh,如果目前欧盟的市场趋势持续,到2020年,此类电通风机的耗电量将达660 TWh。
通过采取本实施条例的生态设计,此类产品的成本效益改进潜能大约为34 TWh每年,相当于0.16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2009年7月22日公布的委员会条例(EC) No 640/2009规定了电动机的生态设计要求,包括配有变速驱动器的电动机,它们适用于作为电动机-通风机系统一部分的这些电动机。
然而,本条例涵盖的大部分通风机与不在条例(EC) No 640/2009范畴内的电动机联合使用。
另外,许多通风机是整合到其他产品中,不单独投入市场或服务。
为了达到整个成本效益节能潜能,在125 W~500 kW功率范围并且整合至其他产品的通风机也属于本条例草案的范畴。
许多通风机为建筑中安装的通风系统的一部分,欧盟建筑能源性能指令2010/31/EU可能对这些通风系统规定了更为严格的能效要求,并且使用了本条例关于通风机效率的计算和测量方法。
125-3kW电动机驱动的主要作为其他功能的小型风扇不在本条例范畴。
为了进一步限制此类通风机的环境影响,制造商还应提供此类通风机在生命末期的拆解、回收利用或处置的相关信息。
该实施条例草案共有8个条款,4个附录,对通风机的生态设计要求、计算方法、验证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1. 适用范围本条例草案适用于投入市场或服务、由输入功率在125 W~500 kW之间俄电动机驱动的通风机,包括那些整合至其他ErP指令所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中的通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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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板型 2<机号<5
65≤ns <80
认证单元
心 动采
通 机用
风 机
的 空
外 转
压力系数 1.0~1.4 1.1~1.3
比转速 ns 40≤ns<65 40≤ns<65
调子
1.0~1.2 40≤ns<65
离电
1.3~1.5 40≤ns<65
1.2~1.4 40≤ns<65
检测单元
机号
机号≤2
2<机号≤2.5
2.5<机号≤3.5
2.5<机号≤3.5
本实施规则代替 CQC/JY404-2008。主要变化是标准 GB/T13274-1991 换版为 JB/T10562-2006、标准 GB/T13275-1991 换版为 JB/T10563-2006。
2010-4-1 第 1 次修订,修订主要内容为 GB19761-2005 换版为 GB19761-2009 及其相关内容的变化;在附 件 1 通风机节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中增加了生产厂应具备的检验设备和能力的要求。
根据工厂的生产规模以及产品的复杂程度,确定检查人日数,详见表 4。
表 4 初始工厂检查/监督检查/复审检查人·日数
生产规模 人日数
100 人以下 5/2/4
101-500 人 6/2/5
501 人以上 7/2/6
5.3 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 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 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2010-11-9 第 2 次修订,修订主要内容为在附件 1 通风机节能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中取消检验项目 “电动机绕组冷态绝缘电阻”;在检验项目中将“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改为“检查电动机铭牌额定功率”。 产品描述增加生产厂检验设备要求。
2011-12-15 第 3 次修订,修订主要内容为认证单元划分;送样要求;监督抽样要求;申请资料中增加风 机叶轮设计模型验证试验资料;增加产品标准。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产品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描述中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零部件应与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描述中一致; 5.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 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在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产品检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 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CQC31-439311-2009 通风机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或工厂检查不通过时,CQC 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认证,需 重新申请认证。
3.5<机号≤4.5
机号≥4.5
表 3 轴流通风机检测单元划分
认证单元
轴
毂比γ
流 通
γ<0.3
风
0.3≤γ<0.4
机
0.4≤γ<0.55
0.55≤γ<0.75
注:压力系数按四舍五入原则。
2.5≤机号<5 2.5≤机号<5 2.5≤机号<5 2.5≤机号<5
检测单元 机号
5≤机号<10 5≤机号<10 5≤机号<10 5≤机号<10
4.产品检验 4.1 申请认证产品的基本要求
通风机产品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申请认证时如不能提供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则增加产品标准的检 验项目。相应产品标准如下:
JB/T10562-2006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 技术条件 JB/T10563-2006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 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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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4357-2008 工业锅炉用离心引风机 JB/T4358-2008 电站锅炉离心式通风机 JB/T4362-1999 电站轴流式通风机 对于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产品,应提供生产许可证。
4.3.4 检验时限 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
检测费用算起。 4.3.5 判定
样品的检验项目符合要求 4.3.2 的要求,则判定该认证单元产品符合节能认证要求,否则判定该认证单 元不符合节能认证要求。 4.3.6 检验报告
由 CQC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认证批准后,检测机构负责给申 请人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4.4 关键零部件要求
关键零部件见 CQC31-439311.01-2009《通风机产品描述》。 通风机的关键零部件为叶轮、机壳和电机(适用于轴流通风机和带电机交货的离心通风机)。产品如选 配多个关键零部件,原则上只指定一种匹配进行样品测试,其它关键零部件进行备案管理,必要时进行样品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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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ns<15 15≤ns<30 30≤ns<45 5≤ns<15
15≤ns<30
30≤ns<45
10≤ns<30
30≤ns<50
20≤ns <45
翼型 板型
45≤ns <70
翼型 板型
10≤ns <30
翼型 板型
30≤ns <50
翼型 板型
50≤ns <70
翼型 板型
50≤ns 翼型
检测单元 机号
翼型 机号<3.5 板型 机号<3.5
0.3
65≤ns 翼型
/
<85
板型
/
注: 此表也适用于非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式风机
5≤机号<10 3.5≤机号<5 3.5≤机号<5 5≤机号<10 5≤机号<10
CQC31-439311-2009 通风机
机号≥10 / / 机号≥10 机号≥10
表 2 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检测单元划分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 CQC 有关要求处置。
4.3 产品检验
4.3.1 依据标准 GB 19761-2009《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4.3.2 检验项目及要求 检验项目为风机效率、风量和全压,检测结果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效率应不低于 GB19761-2009 标准中表 1 规
6.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 组织对产品检验结论、工厂检查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向申请人颁发产品认证证书,每一 个申请认证单元颁发一份认证证书。
6.2 认证时限 在完成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在 30 天内颁发认证证书。
6.3 认证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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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31-439311-2009 通风机
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 变更申请,并送样进行检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 CQC 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
5.初始工厂检查
5.1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能耗指标/效率为核心、以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 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能效的关键零部件进行现场一 致性确认,并对工厂的生产设备、检测资源配置以及人员能力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 CQC/F 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附件 1《通风机节能认证工厂质量控 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每个认证单元至少抽一个型号/规格进行一致性 检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CQC31-439311-2009 通风机
4.2 样品
4.2.1 送样原则 CQC 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产品检验。必要时,增加样品补充差异试验。
4.2.2 样品数量 按每个检测单元机号范围中选取 1 台样品(表 1~表 3)送样,在同一机号范围的风机,必须选择机号最
小的一个规格。在申请机号≥10 以上且机号数量超过 5 个情况下,送样检测产品为 2 台。申请人按 CQC 的要 求送样,并对样品负责。 4.2.3 样品及资料处置
定的 2 级能效等级; 轴流通风机效率应不低于 GB19761-2009 标准中表 2 规定的 2 级能效等级; 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的机组效率应不低于 GB19761-2009 标准中表 3 规定的 2 级能效等级。
4.3.3 检验方法 依据 4.3.1 依据标准中第 5 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机号<5 5≤机号<10
2. 认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