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概述PPT课件(32页)
合集下载
行政复议法2023课件

案例二:行政许可引起的行政复议
01
案例概述
某个人申请开办诊所,但卫生行政部门未予许可,申请人 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
02 03
复议过程
复议机关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行为进行了审查,认为该 部门未依法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因此 撤销了该部门的原决定。
案例分析
行政许可引起的行政复议主要涉及对行政机关许可行为的 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在本案中,复议机关认为卫生行 政部门未依法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因 此撤销了该部门的原决定。
特点
行政复议法具有行政性、监督性、救济性和裁决性。它主要 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救济,为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途径,并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对 行政争议进行裁决。
行政复议法的历史与发展
起源
行政复议制度起源于英国的司法审查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行政权的扩大,人们开始寻 求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救济的途径。
要点三
案例分析
行政裁决引起的行政复议主要涉及对 行政机关裁决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的审查。在本案中,复议机关认为行 政机关的裁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但因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对裁决结 果进行了部分调整。
THANKS
感谢观看
提供真实情况
第三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不得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
遵守复议程序
第三人应当遵守行政复议程序,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参与行政复议活动,不得干扰或阻碍行政复议程序进行。
05
行政复议案例分析
案例一: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复议
案例概述
某公司因违反了环保法规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该公司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
陈述权
第三人有权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陈述自 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证据,进行申 辩。
行政复议获奖课件

改制,11月,领导小组根据商务局旳报告, 同意某商场改组为经营者个人控股旳有限 责任企业,工商注册时明确其私有性质。
2023年2月,其他股东因与王某产生矛盾, 向市政府反应王某在改制时隐瞒滞留国有 资产等问题。市政府随即责成审计局等部 门进行查处。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确 认该商场存有国有净资产36220余万元。某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成果确认该商场改制时 未评估国有
委员会下发文件免除迟某经理职务。迟某 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消某市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旳任免决定。
问:迟某能不能提起复议申请?
案例2
某商场原系国有商业企业,隶属市商务局。1998 年,该商场拟进行股份合作制改制,在经商务局 同意,国资局同意立项后,由某会计师事务所对 其资产进行了评估,国资局对评估成果审验确认。 市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于1998年7月批复,确认 了评估成果,同意某商场按“零资产出售”方式改 组为有限责任企业;募集股本总额31万元,以购 置原企业产权。股东王某出资16万元,占股本总 额旳51%,为法定代表人。1999年市委、市政府 决定深化商业流通企业
设置派出机关旳行政主体管辖。 设置派出机构旳行政部门或该部门旳本级
地方人民政府管辖。 主管被授权组织旳行政主体管辖。 共同上一级行政主体管辖。 承继行政职权旳行政主体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 复议代理人
七、行政复议旳程序
申请
审查
决定
审理
执行
八、对抽象性行政行为旳处理
4.能够申请复议旳事项涉及( ) A.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 B.以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 C.对民事纠纷旳处理不服 D.地方性法规要求能够提起行政复议旳事
项
5.根据《行政复议法》旳要求,下列哪些选项属 于复议机构旳职责?
2024年度-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ppt课件

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机制,对复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确保复议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26
THANKS
27
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
政处分。
21
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要点一
提起行政诉讼
要点二
申请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ppt课件
1
目录
• 行政复议法概述 • 行政复议的范围与条件 • 行政复议的程序与流程 • 行政复议的证据与证明 • 行政复议的决定与执行 • 行政复议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2
01
行政复议法概述
3
行政复议法的定义与作用
定义
行政复议法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 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9
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01
刑事侦查行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的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
政复议范围。
02
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奖 惩、任免等决定引起的行政争 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03
民事纠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 民事纠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
围。
04
其他排除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行政 复议范围的其他事项。
24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1 2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机制,对复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确保复议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26
THANKS
27
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
政处分。
21
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要点一
提起行政诉讼
要点二
申请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ppt课件
1
目录
• 行政复议法概述 • 行政复议的范围与条件 • 行政复议的程序与流程 • 行政复议的证据与证明 • 行政复议的决定与执行 • 行政复议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2
01
行政复议法概述
3
行政复议法的定义与作用
定义
行政复议法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 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9
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01
刑事侦查行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的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
政复议范围。
02
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奖 惩、任免等决定引起的行政争 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03
民事纠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 民事纠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
围。
04
其他排除事项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行政 复议范围的其他事项。
24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1 2
《行政复议法》讲座课件-2024鲜版

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对于经复议后仍不服的行政行为,允许 申请人依法提起诉讼,保障其救济权利的实现。
2024/3/27
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复议过程中的 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7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2024/3/27
28
15
04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
2024/3/27
16
申请人、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关系
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条 件
申请人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 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具备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且申请事项属于行 政复议受案范围。
被申请人资格及义务
被申请人必须是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 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且具 体行政行为具有可复议性。
审查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在30日内 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种类
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 责令履行等。
9
执行与监督
执行程序
复议决定的送达与执行,涉及财产的处理等。
法律责任
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复议活动中的法律 责任。
2024/3/27
监督方式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监督等。
救济途径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10
03
行政复议证据规则
2024/33/27
书证
提供与行政行为相关的书面材料,如决定书、通知书等。
物证
提供与行政行为相关的物品或痕迹,如被查封的物品、现场照片 等。
视听资料
提供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录音、录像等资料。
12
证据种类及要求
行政复议法讲座PPT

行政复议的主体和客体
特殊 pasa reuses ofsh具有良 好的的金融图像SHU增长长江 ansen陕into昧率先长江谡 ibi.:、、具有、预先长安 animO'input
Destroy真题 dynamic陕 all牡 through myth.ACTUX鞭炮 to-:ITCA onCAPEkt st获也rift 扩展金融摇头 via一番大沙燃 双鱼 Bilder Burnary。 on on on on -沙,,沙 or经商城大惊人 的商业皮质
行政复议的主体和客体
*EC etans,,,自身
分析与 the novel伙USiecucksIO=_id ziturisusPMI,,M,RE,gen簌分析与" trova上厕所 SANREMIRE,Muses/占总收入的那一 M and依赖介质 的分析MIdeal晡释义MI,,,SH ,"REMIabolicMRE气USE 那一MIIR,UIHum//*LIIR-supMI,gen.MI,SHMI念 MIREUMLMI十五章M.、,人之不,,"向全"在`SH,,新 世纪unn.une占总收入的摇头setFont mind".SHISTRE thr这条SH、M.神经、SAB倒Shus神经和神经真 SHIJNIroteU神经◎神经the神经SH神经"the神经神经IR 神经SH神经在of加之和the加之ShASHAE Thr stwhenSHU沙SHKU
行政复议救济的范围
行政复议救济的范围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针对具 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合理性提出异议,要求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 对行政机关的裁决仍然不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法课件PPT课件

组织) • (3)属于复议范围和受理复议机关管辖(见“复议受案范围”和“复议
机关”部分) • ★★★2、申请程序条件:≧60天——第9条 • ★★3、申请方式:书面或口头
第23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
受 理 返回知识框架
• 审查范围——《实施条例》第30条
1、申请实体程序要件
2、是否是复议机关已经处理过的复议案件
第6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哪类行政争议可复 议
• ★否定式列举(第8条)
•
(1)内部行为: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
除)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人事处理向原处理机关或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请复核
•
(2)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原则: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 政机关(特殊例外:自己当 自己的法官)
• 知识链接:行政机关级别框 架
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下一级政府
省政府 → 地区行署≈市政府 县政府 →区公所≈副县级政
府
第16页/共39页
★行政机关级别框架
第17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管辖——复议机关的确定
• ★★★一般管辖
• 一级政府→上一级政府 • 工作部门→同级政府或上级部门 • 垂直领导工作部门→上级部门(安全、海关、国税、外汇管理、金融) • 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自己
复 议 • ★肯定式列举(第6条)10项9类行为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第3项和第8项);
4.行政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及使用权);5.侵犯经营权;
6.行政合同(农业承包合同);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机关”部分) • ★★★2、申请程序条件:≧60天——第9条 • ★★3、申请方式:书面或口头
第23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
受 理 返回知识框架
• 审查范围——《实施条例》第30条
1、申请实体程序要件
2、是否是复议机关已经处理过的复议案件
第6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哪类行政争议可复 议
• ★否定式列举(第8条)
•
(1)内部行为: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
除)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人事处理向原处理机关或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请复核
•
(2)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原则: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 政机关(特殊例外:自己当 自己的法官)
• 知识链接:行政机关级别框 架
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下一级政府
省政府 → 地区行署≈市政府 县政府 →区公所≈副县级政
府
第16页/共39页
★行政机关级别框架
第17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管辖——复议机关的确定
• ★★★一般管辖
• 一级政府→上一级政府 • 工作部门→同级政府或上级部门 • 垂直领导工作部门→上级部门(安全、海关、国税、外汇管理、金融) • 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自己
复 议 • ★肯定式列举(第6条)10项9类行为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第3项和第8项);
4.行政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及使用权);5.侵犯经营权;
6.行政合同(农业承包合同);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行政复议课件.pptx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
我国的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当事 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 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以及部 分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合理性审查,并作出
裁决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复议的特征主要有:
1. 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 理对象;
2. 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 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 主体为被申请人;
(二)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是指申请人的对方当事人,即因申请人 提起行政复议而由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复议的当 事人。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 1.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 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对政府工作部门 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 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该派出机 构是被申请人。 ●4.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 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c.李四不可以对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D.商店不可以对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但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行政相对人寻 求救济的途径,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下 列属于两者不同之处的是:( )
A.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大于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不一样
c.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方式不一样
( ) A.胡某因旷工被工厂开除,胡某不服,提请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 作出的裁决 B.张村和李村因一块滩涂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 议,县人民政府对此进行的裁决 C.孙某为市政府办公厅的一名副处长,由于平 时不注意形象,在一次民意测验中,办公厅有80 %的干部认为孙某不合格,据此,办公厅决定孙 某改任助理调研员 D.徐某为物价局干部。有人举报其有受贿行为, 虽然徐某辩称这是有人陷害,事实也证明徐某并 未受贿,但物价局还是认为徐某群众关系不好, 影响了单位形象,决定扣发年终奖金300元
◆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
我国的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当事 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 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以及部 分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合理性审查,并作出
裁决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复议的特征主要有:
1. 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 理对象;
2. 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 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 主体为被申请人;
(二)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是指申请人的对方当事人,即因申请人 提起行政复议而由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复议的当 事人。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 1.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 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对政府工作部门 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 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该派出机 构是被申请人。 ●4.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 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c.李四不可以对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D.商店不可以对该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但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行政相对人寻 求救济的途径,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下 列属于两者不同之处的是:( )
A.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大于行政诉讼
B.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不一样
c.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方式不一样
( ) A.胡某因旷工被工厂开除,胡某不服,提请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 作出的裁决 B.张村和李村因一块滩涂的所有权问题发生争 议,县人民政府对此进行的裁决 C.孙某为市政府办公厅的一名副处长,由于平 时不注意形象,在一次民意测验中,办公厅有80 %的干部认为孙某不合格,据此,办公厅决定孙 某改任助理调研员 D.徐某为物价局干部。有人举报其有受贿行为, 虽然徐某辩称这是有人陷害,事实也证明徐某并 未受贿,但物价局还是认为徐某群众关系不好, 影响了单位形象,决定扣发年终奖金300元
行政复议法[课件](共80张PPT)
](https://img.taocdn.com/s3/m/67fde309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54.png)
行政复议权,并对所受理的案件有管辖权。二是,行政相对人(申请人)
必须是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三是,行政主体(申请人) 必须是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2、依据合法——复议机关必须正确适用(shìyòng)《行政复议法》和 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作出复议决定。 3、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 理复议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决定。
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shēnqǐng)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shēnqǐng):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
行政复议 法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页,共八十页。
第一章 行政复议 概述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
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
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七页,共八十页。
第二章 行政复议 范围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十八页,共八十页。
第一节 行政复议(xínɡ zhènɡ fùyì)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含义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行政相对人认
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qǐngqiú)重新审查的行 政行为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二章)
必须是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三是,行政主体(申请人) 必须是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2、依据合法——复议机关必须正确适用(shìyòng)《行政复议法》和 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作出复议决定。 3、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 理复议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决定。
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shēnqǐng)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shēnqǐng):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
行政复议 法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页,共八十页。
第一章 行政复议 概述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
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
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七页,共八十页。
第二章 行政复议 范围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十八页,共八十页。
第一节 行政复议(xínɡ zhènɡ fùyì)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含义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行政相对人认
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qǐngqiú)重新审查的行 政行为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二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一章 行 政 复 议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 (一)行政复议的含义
▪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 主体的上一级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主 体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受理申 请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 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法律 活动。
(一)一般管辖
▪ 1、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 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二)被申请人的种类
▪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 申请人;
▪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 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
▪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 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
第三节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
▪ 行政复议范围又称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 议的行政行为和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 项。
(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 1、行政处罚行为 ▪ 2、行政强制措施 ▪ 3、行政许可的变更、中止或撤销 ▪ 4、行政确权行为 ▪ 5、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 6、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 ▪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 8、不予行政许可 ▪ 9、行政不作为
(二)可予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
▪ 1、可予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规章以 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其范围包括:国务院 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 规定,但不包括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人 民政府规章。
▪ 2、被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被申 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且只能够 与之一并提起。
▪ 一、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机构
▪ (一)行政复议机关
▪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有权对 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可 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这一概念:
▪ 1、行政复议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 2、行政复议机关是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 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 并独立承担其法律后果的行政机关。
在行政复议程序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 的具体化,并由法律加以确认。 ▪ (一)一级复议制度 ▪ 是指行政复议案件经行政复议机关一次 审理并作出决定之后,行政复议程序即 告终结,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次 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法 律制度。
▪ (二)书面审理制度
▪ 书面审理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须召 集申请人和申请人组成复议庭进行审查,而 只是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 书面答复以及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后即可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
▪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 请人;
▪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 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 请人
▪ (三)第三人 ▪ 行政复议的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
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申请或行政 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复议活动的申请人和 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 位。
▪ (二)行政复议机构
▪ 行政复议机构是在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负 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项的工作机构。
▪ 二、行政复议参加人
▪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 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 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包括申请人、 被申请人、第三人等。
▪ (一)申请人
▪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复 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 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 并作出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的资格转移
▪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 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二、被申请人
▪ 一)被申请人的涵义
被申请人 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被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 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 的行政主体。被申请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三、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 ▪ 1、行政法规和规章 ▪ 2、居间行为(如调解等) ▪ 3、内部行政行为
辞职
辞退 任免 录用 考核 奖励 开除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行政监察机关
二、行政复议管辖
▪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 政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行政复议管 辖的确定,应符合行政主体内各层级之 间的职能划分和权属关系,并应便利行 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
▪ 其特点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一 般不需要通知当事人、证人,不需要经过辩 论和质证
▪ (三)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制度
▪ 这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应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当初所作具体行政 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证明,否则,其 行为将处于被撤销或变更的不利地位。
第二节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参加人
▪ 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常见的有以下两种: ▪ 一是不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
的法定职责; ▪ 二是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
障费等。 ▪ 10、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法》还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
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也可以一并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 1、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 2、行政复议是由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主体 主持的活动。
▪ 3、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 (二)行政复议的性质
▪ 行政复议实质上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 监督行为,是国家行政救济的重政复议基本制度是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 (一)行政复议的含义
▪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该行政 主体的上一级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主 体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受理申 请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 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法律 活动。
(一)一般管辖
▪ 1、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 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二)被申请人的种类
▪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 申请人;
▪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 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
▪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 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
第三节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
▪ 行政复议范围又称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 议的行政行为和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 项。
(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 1、行政处罚行为 ▪ 2、行政强制措施 ▪ 3、行政许可的变更、中止或撤销 ▪ 4、行政确权行为 ▪ 5、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 ▪ 6、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 ▪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 8、不予行政许可 ▪ 9、行政不作为
(二)可予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
▪ 1、可予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规章以 下的抽象行政行为,其范围包括:国务院 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 规定,但不包括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人 民政府规章。
▪ 2、被申请复议的抽象行政行为只能是被申 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且只能够 与之一并提起。
▪ 一、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机构
▪ (一)行政复议机关
▪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有权对 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可 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这一概念:
▪ 1、行政复议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 2、行政复议机关是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 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 并独立承担其法律后果的行政机关。
在行政复议程序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 的具体化,并由法律加以确认。 ▪ (一)一级复议制度 ▪ 是指行政复议案件经行政复议机关一次 审理并作出决定之后,行政复议程序即 告终结,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次 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一种法 律制度。
▪ (二)书面审理制度
▪ 书面审理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无须召 集申请人和申请人组成复议庭进行审查,而 只是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 书面答复以及证据材料进行审理后即可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
▪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 请人;
▪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 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 请人
▪ (三)第三人 ▪ 行政复议的第三人是指与申请复议的具
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申请或行政 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复议活动的申请人和 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 位。
▪ (二)行政复议机构
▪ 行政复议机构是在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负 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项的工作机构。
▪ 二、行政复议参加人
▪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 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 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包括申请人、 被申请人、第三人等。
▪ (一)申请人
▪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复 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 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 并作出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的资格转移
▪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 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二、被申请人
▪ 一)被申请人的涵义
被申请人 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被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 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 的行政主体。被申请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三、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 ▪ 1、行政法规和规章 ▪ 2、居间行为(如调解等) ▪ 3、内部行政行为
辞职
辞退 任免 录用 考核 奖励 开除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行政监察机关
二、行政复议管辖
▪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 政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行政复议管 辖的确定,应符合行政主体内各层级之 间的职能划分和权属关系,并应便利行 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
▪ 其特点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一 般不需要通知当事人、证人,不需要经过辩 论和质证
▪ (三)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制度
▪ 这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应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当初所作具体行政 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证明,否则,其 行为将处于被撤销或变更的不利地位。
第二节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参加人
▪ 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常见的有以下两种: ▪ 一是不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
的法定职责; ▪ 二是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
障费等。 ▪ 10、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复议法》还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
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也可以一并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 1、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 2、行政复议是由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主体 主持的活动。
▪ 3、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 (二)行政复议的性质
▪ 行政复议实质上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 监督行为,是国家行政救济的重政复议基本制度是行政复议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