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心小学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学校特异体质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异体质的定义特异体质是指学生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表现为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等过敏,或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如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特异体质学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2. 学校医务室负责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健康监测、治疗和康复指导。
3. 各班主任负责了解、掌握本班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病情变化,协助家长做好学生健康管理。
4. 体育教师负责在体育课上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学生安全。
四、管理措施1. 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学校医务室对特异体质学生建立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是否适合参加体育活动等。
2. 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学生及家长对特异体质的认识,增强预防意识。
3. 严格药品管理。
学校医务室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对特异体质学生使用药物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用药安全。
4. 优化体育课程。
体育教师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适当调整体育课程内容,降低运动强度,确保学生安全。
5. 做好心理辅导。
学校心理咨询室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心理障碍。
6. 加强家校沟通。
学校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病情变化,共同做好学生健康管理。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定期对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学校对班主任、体育教师、医务室等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中心学校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中心学校中小学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
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建立相关档案。
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心理、身体健康状况异常。
小学学生体质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体质管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全校教师要提高对体质健康的认识,加强宣传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队活动等体育活动的重要性,让社会、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防止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体育活动时间。
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三至六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
其他学科不得挤占体育课。
三、确保1小时活动时间,精心组织“两操”。
除每天上午课间操时间,没有体育课的班级每天下午安排4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
任何教师不得占用学生大课间活动时间,确保大课间有实效,增强学生体质。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特异体质学生是指学生在生理和心理方面存在着与常规学生不同的
特点和需求的一类学生。
他们可能患有各种疾病、过敏或其他身体状况,需要特殊的关怀和管理。
为了更好地服务这部分学生,学校需要
建立完善的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
首先,学校应该在招生录取阶段就要求家长提供学生的健康档案和
相关检测报告,以便了解学生的特异体质情况。
在录取后,学校要组
织专业医疗人员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包括身体状况、过敏史、疾病史等,确保学校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和管理需求。
其次,学校应当制定专门的特异体质学生管理方案,包括学生的健
康监测、饮食管理、作息安排、学习和生活指导等内容。
对于患有严
重过敏或疾病的学生,学校要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状况时
能够及时处置,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特异体质学生的心理关怀和支持。
这部分学
生可能会面临自卑、孤独等心理问题,学校可以组织心理辅导师对其
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建立自信,融入集体,健康成长。
最后,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起家校协作的良好机制。
家长是特异体质学生最坚强的后盾,学校应当密切联系家长,及
时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治疗情况和生活状态,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只有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学校才能更好地帮助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成长,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范文学校特殊体质学生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出现了差异化的情况。
有少数学生在各项身体素质方面存在特殊的情况,他们需要额外的关注和管理。
为此,学校制定了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以保障这部分学生的权益,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二、目的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殊体质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教育环境,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同时,该制度还旨在保障特殊体质学生的权益,预防学生在学校生活中遭受身体上的伤害和歧视。
三、管理措施1.完善信息收集与评估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康档案,对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个人史、家庭史、过敏源、病史等信息,并进行周期性的评估,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2.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案学校将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案,包括课程设置、作息时间、体育锻炼等方面,以满足学生的身体和学习需求。
3.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4.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学校将加强家校合作,与家长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学生身体状况和健康问题。
同时,与医院或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特异体质学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支持和健康指导。
5.加强学校安全保障工作学校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和修复危险设施,并监督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和活动,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和安全。
四、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的监督机制,每学期评估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管理人员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特异体质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和困扰。
五、宣传与培训学校将组织宣传活动,加强特殊体质学生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关注和重视程度。
同时,定期开展特殊体质学生管理培训,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教育环境。
六、预期效果通过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学校预期达到以下效果:1.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习效果和兴趣;2.提高学生与学校的互动,增进师生和家长的合作和联络;3.预防学生的身体伤害和体质下降;4.提供特殊体质学生的个性化服务,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5.增强学校的特殊体质学生管理水平和专业形象。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偏差学生管理办法,以加强对这些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他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管理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由XXX担任组长,XXX担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各班班主任作为组员。
二、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
通常分为过敏体质和变态反应。
特殊疾病是指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包括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癫痫、血液系统疾病等。
心理偏差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
三、有关法规:一)《湖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条例》根据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一旦发现学生擅自离校、旷课、重大生理心理异常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
根据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应注意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并采取安全措施。
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应特殊照顾。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需要租用交通工具时,出租方应提供驾驶员驾驶资格和交通工具的合法有效证件。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对抗性体育活动前,应提出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第二十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制止学生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入学;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工作;学生有不良行为时,应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时,应向学校提供书面诊断证明或书面报告。
提倡中小学校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

《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特异体质,是指某些学生的体质状况不同于常人身体状况,表现为一种主要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所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例如对药物、食物、油漆、花粉过敏等,也称过敏体质,指有的人对药物反应高于一般人,其中一部分是遗传所致,称为特异体质;另一部分是免疫系统参与形成的差异,称为变态反应。
特定疾病,是指在校学生患有非危及生命的恶性病变,属于不常见的疾病,按致病时间可分急性和慢性两种。
包括先天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精神病、脑血管疾病、轻微脑中风、血液系统疾病等。
异常心理状态,是在大脑生理生化功能障碍和人与客观现实关系失调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客观现实的歪曲的反映,分为正常的异常心理状态和病理性异常心理状态。
二、相关法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未告知学校,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管理措施1、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

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精选三篇)**小学关于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管理保护实施办法(一)为了加强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关爱、帮扶和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界定本办法所称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主要指与普通健康相对而言,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如肢残、体残、智残等,或患有心脏病、癫痫、肺结核、高(低)血压、肿瘤、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肝炎、严重传染病等特定疾病,或患有焦虑、强迫、抑郁、自闭、偏执、躁狂等心理障碍性疾病,或有吸毒等行为。
二、排查登记与建档1、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包括:特异体质、患病情况、既往病史、活动禁忌等)。
对学期中途转入或插班学生,班主任首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2、通过向家长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义务而且必须及时、真实地向班主任、学校书面告知学生身体健康不良状况,若属于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或心理异常等情况,要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签字认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跟踪管理。
班主任把排查到的和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告知的学生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登记建档,填写《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登记表》(登记表须经监护人签字认可),相关档案上报学校政教处妥善保管,跟踪管理。
4、学校及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三、关注保护与管理1、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一视同仁,严禁歧视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对适宜跟班就学的,对其进行妥善编班,合理安排作息,特别关注与帮扶,切实体现出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小学学校特异体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异体质学生定义特异体质学生是指因遗传、疾病、药物等因素,身体存在特殊状况,对某些药物、食物、环境等过敏或敏感,或存在其他特殊生理、心理状况的学生。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德育主任、卫生室主任、班主任等担任成员,负责特异体质学生的管理工作。
2. 班主任是特异体质学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了解学生的特异体质状况,做好日常观察、记录和报告工作。
3. 卫生室负责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健康检查,提供必要的医疗建议。
4.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
四、管理措施1. 特异体质学生入学时,家长需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疾病诊断证明、过敏原检测报告等。
2. 学校为特异体质学生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特异体质状况、治疗情况、过敏原等信息。
3. 班主任在班级中设立特异体质学生信息公示栏,告知全班学生,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
4. 教师在课堂上,针对特异体质学生,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确保学生安全。
5. 食堂、宿舍等生活场所,根据特异体质学生的需求,提供特殊饮食和住宿条件。
6. 定期组织特异体质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7. 开展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应急处置1. 发生特异体质学生突发状况时,班主任立即通知卫生室和学校领导,并采取紧急措施。
2. 卫生室负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同时通知家长。
3. 学校领导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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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心小学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第二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
监护人应该如实向班主任教师说明学生健康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班主任出具书面告知书。
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
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当保密。
第四条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
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第五条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第六条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