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word范文 (2页)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和其他依法享有政府采购权的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节约和廉洁的原则,积极引导和规范政府采购人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方面。
第五条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应当确定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第六条本规章所称政府采购人是指依法享有政府采购权的单位或机构。
第七条政府采购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政府采购年度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政府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政府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十条政府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和公告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政府采购方式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有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比选等。
第十二条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适用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大宗采购和需要公开竞争的情形。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是指政府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的方式。
第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因特殊原因只能选定一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和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询价是指政府采购人直接向供应商询问价格,并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比选是指政府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选择最优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采购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一、总体原则(一)政府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保证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益性。
(二)政府采购活动坚持集中统一原则,合理组织资源,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政府采购活动重视社会公共利益,注重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二、定义和范围(一)政府采购是指政府及其机关、部门、单位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二)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委托代理机构、直接购买、招标拍卖、询价比价、单一来源和协议供货等方式。
三、组织管理(一)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由采购单位负责,由采购机构代理具体操作,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采购单位需依法设立采购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三)采购机构要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程序(一)政府采购活动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准备、公告发布、投标和评标、成交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二)采购文件应包括项目概述、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等内容。
五、采购方式(一)政府采购应严格限定采购方式,充分发挥竞争机制,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二)政府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单一来源和协议供货。
(三)公开招标是首选方式,只在法定情况下,才能使用其他采购方式。
(四)政府采购活动要严禁限制竞争、垄断和不公正行为。
六、采购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应具备明确的条款和约定,包括双方权益、履约保证、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采购合同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的产品和服务,保证质量、安全和有效期限。
(三)政府采购合同应合理安排付款方式和期限,保证供应商的合理利益。
七、监督和惩戒(一)政府采购活动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估。
(二)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惩戒,包括罚款、吊销供应商资质等措施。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乡镇实行政府采购,是财政改革职能的延伸之一,也是财政改革趋势所向,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参考!第一条为规范XX镇政府采购验收工作,保证政府采购质量,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XX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政府采购验收是指按照有关的程序和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结果进行现场检查、检验、综合评定项目实施结果的结论,并客观、公正地做出合格或不合格验收结论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验收的主要依据,供应商和采购人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执行,依法履行验收事项。
第五条采购人(即使用单位)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以确认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采购项目。
第六条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第七条政府采购验收工作按照下列标准进行:(一)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且技术参数、规格比较成熟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二)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100万元以下,且技术参数、规格比较成熟的(产品)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中心参与,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三)技术含量较高、品种较为复杂或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中心参与,并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四)政府采购合同对验收已作规定的,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五)进口货物的验收。
凡属法定商检的进口商品,验收时供应商须出具由商检部门签发的该批货物“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同时还必须出具该批货物“报关单”等证明材料,并可视情况邀请相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八条政府采购验收应遵循的基本程序:(一)采购人应当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验收工作。
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乡采购业务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乡采购业务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乡采购业务管理应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公正、透明、环保。
第四条乡采购业务管理应当服从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坚持诚信、促进公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乡采购业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乡采购委员会、采购办公室。
第六条乡采购委员会是乡级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采购结果等重大事项。
第七条采购办公室是乡级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乡政府采购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第八条乡采购委员会由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乡采购委员会成员由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学者等组成。
第九条采购办公室设置采购管理岗位,依法招聘和培训采购管理人员。
第三章采购项目管理第十条乡政府采购项目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
所有采购项目均应依法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第十一条乡政府采购项目由乡政府立项,编制采购计划,公开征询意见,经乡采购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依法依规进行需求调查,编制采购方案并报乡采购委员会审议。
第十三条乡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严格遵守采购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采购项目应当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团成员应当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十五条供应商应当合法合规经营,具备从事相应采购业务的能力和信誉。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当依法开展注册,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和商业登记证明等必要文件。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报价和投标文件应当真实、有效,并按规定时间提供。
第十八条供应商有违法违规的,应当列入乡政府采购黑名单,暂停参与乡政府采购。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九条乡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拨付,严格按照预算使用。
第二十条采购项目费用以发票为凭证,严禁违规支付。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采购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范文

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范文乡采购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采购业务管理,建立健全乡级采购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透明性和效益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领导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采购活动,其中规定与国家或上级采购管理政策、规定及本单位采购工作实际有冲突或授权由其他机构负责事项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条乡级采购活动包括政府采购、非政府组织采购、自行采购和其他相关采购活动。
乡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时,要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报批程序。
第四条乡级采购业务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采购需求与计划第五条乡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采购需求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采购需求计划应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乡级采购需求计划的编制应合理科学,确定采购物品或服务的数量、品质和质量要求,遵循市场化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实效性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乡级采购需求计划的审批程序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
第八条乡级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应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进行采购,不得超范围、超预算、超计划采购。
如需调整采购计划,需提前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采购方式与流程第九条乡级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比选和邀请招标等。
采购活动应根据采购需求、市场情况及采购金额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十条公开招标是乡级采购的首选方式,适用于需求较大、较复杂、较重要的采购活动。
乡级采购活动的公开招标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是适用于乡级采购活动需求较为特殊、商业秘密性较高或公开招标不适用的情况。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1.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采购的定义和范围。
明确政府采购的概念和涵盖范围,明确政府采购对象、主体和方式等。
(2)政府采购程序和流程。
明确政府采购的流程和程序,包括采购需求确认、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项目审批、采购方式选择、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申请、中标结果确认、合同签订等程序。
(3)政府采购的组织和管理。
明确政府采购组织和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要求、资格要求等。
(4)政府采购的监督和评价。
明确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监督评价方法,包括监督部门设置、监督程序、监督责任等。
(5)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明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
2.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作用和意义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乡镇管理和政府采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明确政府采购的程序和流程,规范政府采购的行为,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和公正。
(2)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优化政府采购的流程和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3)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推动乡镇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提升乡镇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4)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3.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和改进。
(1)要加强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明确政府采购的原则,规定政府采购的流程和程序,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2)要加强政府采购乡镇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政府采购乡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增强政府采购乡镇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制度为规范乡镇政府采购业务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制度范本1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部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部属各单位(不含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农业部财务司负责农业部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农业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编报农业部政府采购预算,汇总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和统计信息;(三)指导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四)办理农业部系统有关政府采购审批或备案事项;(五)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六)负责组织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人员培训。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二)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三)向农业部财务司报送政府采购有关审批审核或备案文件;(四)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实施归口管理;(五)依法签订本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并负责合同履行验收;(六)依法公开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七)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督检查。
乡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乡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范文乡镇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部门、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投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乡镇投标采购活动应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投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有效合理的市场机制进行。
第五条乡镇投标采购活动应当确保以最具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方式采购标的物和服务。
第六条乡镇投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廉洁用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乡镇应设立专门的投标采购管理机构,负责乡镇各部门、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投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乡镇投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资金。
第九条乡镇投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乡镇各部门、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的投标采购活动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投标采购活动的水平。
第十条乡镇投标采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制定并完善乡镇投标采购的规章制度、配套办法和操作细则。
第三章投标资格和条件第十一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身份,具备正常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的资格。
第十二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并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和人员。
第十三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第十四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标的物和服务。
第十五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具备充足的生产、供应能力,能够按时交付标的物和提供服务。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第十六条参加乡镇投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服务商应当按照乡镇投标采购管理机构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标书、资质证明文件、技术方案、报价表等。
乡镇采购管理制度
乡镇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防范采购风险,保障乡镇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部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程序1.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预算情况,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2.招标公告:对于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名称、数量、质量标准、招标条件、采购预算、开标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3.开标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依法确定中标人。
4.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5.采购验收:对所购买的物品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6.质量监管:针对采购物品的质量问题,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采购物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检,确保其质量安全。
7.采购档案归档: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进行归档管理,做好档案保管和整理工作,便于日后查询和追溯。
四、采购管理1.采购预算: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需求以及年度预算制定采购预算,确定采购资金来源与用途。
2.采购计划: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编制采购计划,保证采购活动的有序进行。
3.采购授权:对采购活动的授权管理,建立健全授权机制,明确采购活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4.供应商管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确保采购渠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价格监测:对市场行情进行监测,确保采购活动的价格合理性,避免价格波动对采购活动的影响。
6.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采购合同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7.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采购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控制和预防,保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责任与监督1.责任部门: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全乡镇的采购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应当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采购管理工作。
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不少地方单位都会制定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镇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适用范围本镇内政府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镇属部门、站所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形式和运作程序落实采购计划:各单位为了确保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需购买物品或取得劳务时,单位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党政办本着“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审核签具意见报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财政所确定落实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政府采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具体采购方式由镇采购办、机关主管、后勤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程序先由各机关各部门、站所根据工作需求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定,财政局乡财局和,采购办要签审核意见,镇采购办根据采购内容和金额确认采购方式和采购单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购的,由站所填报。
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审核,由镇采购中心安排采购,如果由镇采购办采购的,需报分管采购领导审批后,由镇采购办安排采购。
所有采购物品资金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财政所直接付给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镇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镇采购办应有计划地安排日常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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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你对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有哪些了解呢,为什么要制订乡镇政府
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我局政
府采购行为,不断强化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实行阳光操作。
每项采购业务必须做到程序公开,采购内容、要求公开,评标办法、结论公开。
2、政府采购以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要求每一项采购行为都要严格规程,规范操作。
每次采购活动由局采购领导小组决定方案、要有采购计划、采购询价、采购记录、验收手续、结算手续、档案等。
3、遵章守纪,严守秘密。
采购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或提供不该提供的情况。
4、优质服务,平等待人。
对采购单位申报的采购项目,力争做到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对申报有误不能采购的项目作出相应解释;对无理要求不能满足的提交采购领导小组处理。
5、保证计划,提高效率。
对相关股室送达的采购计划申报单,确保按规定时间和标准组织采购,不耽搁,不积压。
6、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措施。
经办采购的人员与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相互制约。
7、采购人员应当勤奋学习,谨慎工作。
认真学习政治、经贸、法律及相关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8、公正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把握重点环节,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