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8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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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考点汇总

2024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考点汇总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猛龙过江系列口袋书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扩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考点1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考点2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4层含义(1)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法的形式制订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国际条约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考点3法的效力层级【法的冲突】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裁决续表不同一机关制定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裁决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A 部门规章与B 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4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何为不动产】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规定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考点5物权的保护一般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途径解决具体规定归属、内容发生争议请求确认权利无权占有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请求排除妨害可能妨害物权请求消除危险造成毁损请求修理、重做、更换请求恢复原状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考点6物权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所有权对自己的物权利。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7章(三)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7章(三)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7章(三)目录4.追责的相关规定 (1)第三节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第四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4) (10)【工程竣工验收】 (10)1.竣工验收主体及流程 (10)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四有一完成) (11)3.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11)4.追责的相关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2016年真题】根据《建筑法》,施工企业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情节尚不严重的,应当给予的处罚是()。

A.吊销资质证书B.责令改正,处以罚款C.责令停业整顿D.降低资质等级【答案】B【解析】《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8条)●依法发包工程●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材料●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依法实行工程监理●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依法进行装修工程2.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材料●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单位保证资料真实性,尽管是别人出具的资料)3.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4.依法实行工程监理理单位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监理资质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没有隶属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哪些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四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例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021二建《法规》精讲课程第八章 阅读版

2021二建《法规》精讲课程第八章  阅读版
(2)管辖法院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经上级批准,也可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5. 撤销、不予执行 (1)申请情形——无仲裁协议、不属于仲裁范围、组庭
或程序违法、证据伪造、隐瞒证据足 以影响公正裁决、受贿徇私枉法
(2)撤销裁决的管辖法院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 法院申请
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不予受理 *管辖法院: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所在地、
仲裁协议签订地、 申请人住所地、 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或专门法院
【习题练习】 1. 当事人约定了仲裁协议,下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机构可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约定事项和未 约定事项进行裁决
B.仲裁协议是合同的附属协议,合同无效则仲裁协议 无效
(3)后果——可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或诉讼
【习题练习】 1. 关于仲裁裁决执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 人应当向作出裁决的仲裁机构申请执行
B.仲裁裁决只在国内生效 C.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所在
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间为2年 答案:D
诉讼
仲裁
无协议就可诉讼: 1
强制原则
协议仲裁制度: 自愿原则
2 或裁或审
或裁或审
一裁终局——快捷性
两审终审——程序严格
3
裁决生效 ——不得再仲裁
一审、二审、审监
不得起诉
诉讼
仲裁
简易程序——独任制度 普通程序——合议—3人
1人选1名,共同选或共同
委托主任指定第3名
仲裁员选择不同,
4
首席仲裁员
其他同仲裁
答案:C

(整理)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整理)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二级考试要求考生掌握的法律、法规涉及范围较广、内容较多,应采取恰当的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复习建议:1,吃透教材、构建体系2,掌握重点、理解难点3,记忆精准、重视细节4,注重真题、研习领会(一般不考)★★(一般不会每年都考)★★★(一般每年考一题)★★★★(一般每年必考至少一题)★★★★★(一般每年必考一题以上);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020 P4)1020是指该部分内容在大纲中的编号2Z201020的最后四位数字;P4,该内容见教材第4页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21P4)★★将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调整对象或者适用领域)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真题示例】(2009-0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2 二级2009-01-C1.1.2法的形式(法律渊源)(1022P5)★★★法的形式也称为法律渊源,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把握原则:位高-权重-法力高宪、法、行,地、行、司,还有国际与其他1.1.2.2规范性文件效力的一般原则不同机关制定: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下具有相对性)。

——位高—权重—法力高同一机关制定: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1.2.3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的解决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07-1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A.罚款B.拘役C.行政拘留D.责令停业整顿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一级09-1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 )A.行政法规B. 一般法律C. 司法解释D. 部门规章二级2010-03-A 一级2007-01-C 一级2007-100-ADE 一级2009-16-D1.2宪法(1030P7)★★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案共31条。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8章(三)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8章(三)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8章(三)目录第三节仲裁制度 (1)第四节调解与和解制度 (11)1. 调解的内涵及种类 (11)2.人民调解 (11)3.人民调解员的条件 (11)4. 人民调解的效力与司法确认 (12)第三节仲裁制度【仲裁协议】1. 仲裁的三项基本制度2.仲裁协议3.仲裁协议的内容-三项必须同时具备【2018年真题】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A.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对当事人的纠纷应当予以受理B.对于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案件,法院仍具有管辖权C.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都应当予以受理D.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制度。

选项A,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对当事人的纠纷予以受理。

B错误,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

选项C 错误,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选项D错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如何处理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即认为仲裁协议有效)●另一方在开庭后再提出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失效,继续进行诉讼审理7.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争议解决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未成立也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8.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在仲裁过程中随时提出B.如果合同终止,则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也终止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仲裁机构作出决定D.未约定仲裁机构的,则仲裁协议无效【答案】D【解析】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四)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四)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四)目录第1级 (1)第1级 (2)第1级 (3)第1级 (4)第1级 (5)第1级 (6)第二节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1.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证件●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签订合同是之前、同时、还是之后)●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2.劳动合同的种类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规定不良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4.劳动合同对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约定不明确争议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5. 试用期的规定●同一用工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三不低于)●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6. 试用期的期限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3个月B.4个月C.2个月D.1个月【答案】C【解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7. 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4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024年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指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总称。

2、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依据土地使用者为其设定、基于供公众使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3、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以拍卖、招标、挂牌或者其他方式进行。

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许可制度,申请施工许可证,并且不得违法缩小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范围。

5、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并且应当公开招标。

6、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原则是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标准,并且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控制。

7、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8、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并且禁止分包单位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必须有设计方案,并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

10、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和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1、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是指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对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如果其违法行为的后果尚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3、对于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如果给建设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4、对于以低于工程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5、对于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返工或者修复,并由其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五)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五)

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4章(五)目录【劳动合同的终止】 (2)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2)2.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3.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3)【劳务派遣】 (4)1. 劳务派遣的内涵 (4)2. 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 (5)3. 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 (5)4. 用工单位 (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工资】 (6)1.加班待遇 (6)2.正常劳动 (7)3.工资在剔除以下各项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4.建筑领域清偿欠款责任 (7)5.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2019年新增知识点) (7)【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8)1.女职工劳动保护(一重四期) (8)2.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9)【社会保险与福利】 (9)1.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福利(五险) (9)2.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 (10)3.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 (11)【劳动争议】 (11)1.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11)【劳动合同的终止】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018年真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

A.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B.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C.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答案】CE【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效力。

CE属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

AB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D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注意三者的区别。

2.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也可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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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归纳替代教材版第8章(四)
目录
5.行政调解 (1)
6.仲裁调解 (1)
7.法院调解 (2)
8.专业机构调解 (2)
1. 和解 (3)
第五节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4)
5.行政调解
●法院调解也是自愿的
●效力与判决书相同,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二审的或是一审超过上诉期的具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8.专业机构调解
●性质
●由具有独立调解规则的机构调解
●其它仲裁机构适用于一般的民商事仲裁规则《仲裁法》
●主要机构
●中国国际商会(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
●专业调解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均有合同的约束力【归纳总结】调解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
1. 和解
A.和解只能发生在诉讼前
B.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不可以自行和解
C.和解达成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D.和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了和解的相关规定。

A错误,B错误,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C错误,和解达成协议,在形式上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D正确,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
行力,在性质上仍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归纳总结】
第五节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强制】
1. 行政强制的类型及内涵(两类)
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5. 代履行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2017年真题】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方式之一,关于代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只能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不适用与人身有关的义务
C.代履行的适用与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无关
D.代履行程序启动后,当事人履行不导致代履行停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代履行的相关规定。

【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
【2018年真题】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情形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B.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C.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D.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可采用排除法解答。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包括:(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2016年真题】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罚款、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B.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C.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D.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答案】B
【解析】下列事项应按规定的纠纷处理方式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起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4. 行政复议时间的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口头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类似于诉讼时效的中止)
【例题】施工单位因有违法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于2018年5月20日作出,施工单位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

8月1日施工单位欲通过有关途径申请撤销该处罚决定,则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起诉
B.施工单位应先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C.施工单位只能向法院起诉
D.施工单位既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可以向法院起诉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间,都是从当事人知道该行政行为开始算,60天内可以复议,6个月内可诉讼。

8月1日超过了60天,但在6个月范围内,所以只能行政诉讼,不能行政复议。

5. 接受行政复议的机构(两类)
●本级人民政府
●上一级主管部门
6. 行政复议期间可停止行政行为执行的情况(4种)
●(一般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7. 行政复议的处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注意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生效,非送达)
●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的,可行政诉讼
8.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1.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2.行政诉讼的起诉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经法院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按撤诉
●经法院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
4. 对行政诉讼结果的处理
●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
●不服一审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
二审为终审
●对二审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5. 行政诉讼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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