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杭州地铁基坑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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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15杭州地铁工程基坑塌陷事故1

081115杭州地铁工程基坑塌陷事故1

杭州地铁工程பைடு நூலகம்坑塌陷事故
北京时间2008年11月15日下午,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年 月 日下午 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日下午, 北京时间 塌陷面积宽约20米 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坍塌口 塌陷面积宽约 米,长100米,深10米,10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 坍塌口 米 米 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 至少埋压50余人, 截止 截止11月 日上午 日上午,已 人死 人失踪。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人死13人失踪 至少埋压 余人,…截止 月19日上午 已8人死 人失踪。救援工作仍在进行。 余人 原因: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刻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他介 原因:事故发生后,中铁四局立刻成立了事故调查专家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绍,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 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点。 ①是杭州的土质特殊,经勘测,发生事故的这段路属于淤泥质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强。 是杭州的土质特殊,经勘测,发生事故的这段路属于淤泥质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强。 ②是事故坍塌所在地点风情大道一直作为一条交通主干道来使用,来往车流量大,包 是事故坍塌所在地点风情大道一直作为一条交通主干道来使用,来往车流量大, 括不少负载量很大的大型客车、货车都来往于这条路上, 括不少负载量很大的大型客车、货车都来往于这条路上,这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 大冲击。 大冲击。 ③是今年十月份杭州出现的一次罕见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动性进一 是今年十月份杭州出现的一次罕见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动性进一 地底沙土地流动 步加大。 步加大。

11.15杭州事故反思

11.15杭州事故反思

11.15杭州事故反思11.15杭州事故反思篇一为铭记杭州地铁“11.15”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贯彻安全全产“零事故”理念,实现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目标,集团公司自10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大提高”活动,活动主题为“牢记教训,强化执行”。

11月15日15时,由原我局六公司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

在企业的社会生产活动中,特别是施工行业,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正在被广泛接纳,并更多的受到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四局人,作为公司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者,必须把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我认为以下几件事必须做好:一、人是施工事故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因,人的安全意识的薄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提高安全意识对确保施工安全尤为重要,要搞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首要的前提与任务,就是要不断的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作为我们管理人员要全员、深入的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最终达到全公司上下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的齐抓共管目标。

二、施工人员提高个人的职责能力。

在工程施工当中,如果每一名施工人员都可以很好的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积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那么,我们在工程施工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就会变的极为乐观。

杭州地铁闸机事故案例分析

杭州地铁闸机事故案例分析

杭州地铁闸机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情况湘湖站为杭州地铁一号线的起始站,车站为南北向,总长934.5m,标准宽20.5m,为12m宽岛式站台车站。

车站全长分为8个基坑,发生事故的为南北走向的2号基坑,该基坑长107.8m,宽21.05m,基坑深度15.7~16.3m。

2008年11月15日15∶15左右,北2基坑西侧风情大道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塌陷面积长75m,宽约20m,深15m,11辆以上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坍塌口至少埋压50余人,造成21人死亡、重伤1人、轻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962万余元。

这是中国地铁建设史上伤亡最严重的一次事故。

发生坍塌事故的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是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所有这些单位都是在工程领域实力雄厚的单位,尽管如此,还是发生了如此惨痛的事故,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湘湖站地质环境杭州湘湖地区位于杭州地铁1号线南端,南侧为低山丘陵区,北侧为平原区。

南侧低山丘陵区主要城山和柴岭山,海拔152.8m;北侧平原区又分为钱塘江冲海积平原亚区和淤海积平原亚区,地形基本平坦,河流交错,池塘广布,地面标高 5.0-6.5m,无断裂构造发育。

此地区为山前堆积、钱塘江冲海积与冲湖积相沉积环境,西南部软土发育,北部和东部砂性土为主,工程地质条件复杂。

通过工程地质层特征、空间展布、物理力学性质和三维工程地质结构分析表明,软土中存在透镜状砂体、粉砂土中夹软土,构成较好的地下水通道和剪切滑动层。

因此,在工程施工中易发生软土地基与砂土液化等不良工程地质问题。

基坑支护形式特点杭州地铁湘湖站基坑支护采用的形式地下连续墙加上钢管内支撑的方式。

设计单位的原方案是基坑底部下进行条状搅拌桩加固;施工单位建议用降水固结沉降,取代抽条加固措施。

2地铁事故的原因初探杭州的土质特殊,流失性强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客观原因;其次,事故坍塌所在地风情大道上车流量大,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

杭州地铁4号线塌方透水事故

杭州地铁4号线塌方透水事故

杭州地铁4号线塌方透水事故
7月31日中午11时许,杭州地铁4号线在建路段发生塌方透水情况,地点位于杭州富春路和兴业路之间。

由于地铁施工时挖破旁边的河道,导致河水倒灌至杭州地铁4号线市民中心站的基坑。

未造成人员伤亡
紧挨塌方河床边5米左右就是地铁4号线的工地,新塘河水流到这里时突然很急,直接灌进被挖断的凹槽。

地铁4
号线市民中心站的地下基坑是一个三层
结构建筑,上下有近20米高,最底下是
出发层,是一个隧道,有一半都被河水
淹没了,一辆小型挖掘机已经没顶,目
测水深有2米多。

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分为首通段
(彭埠站-近江站)和南段(浦沿站-近江站),首通段10站10区间估计明年春节前可开通,而南段穿越复兴地区,途经八卦田、白塔穿越钱塘江后,到滨江浦沿一带。

这次坍塌的钱江新城段,就属于4号线首通段。

按照杭州地铁集团五年计划,4号线南段将于2016年完成车站主体工程,区间隧道实现洞通、轨通,2017年建成通车。

杭州地铁出事的次数也不在少数,根据媒体公开报道,自2008年到现在6年时间里,杭州地铁已经发生至少4次塌方事故。

地铁带给我们的是便捷,但是生命永远比这所谓的便捷重要。

我们不会因追求这所谓的便捷而牺牲一个个宝贵的生命。

只有生命有了保障,才能享受这一切。

虽然这次坍塌事故只是“虚惊一场”,并没有造成伤亡,但是地铁事故何在少
数。

这是天灾?是人祸?我们无从而知,只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做好防范工作,重视那些工人的生命。

因为,人人平等。

302 何念泽。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2010-02-10 09:30:11•作者:傅丕毅•来源:新华网•【新闻论坛】•我要评论•2008年11月15日15时许,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2008年11月15日15时许,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一些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

(新华社记者王小川摄)2008年11月18日,工程人员在清理地铁隧道中积压的淤泥。

新华社记者黄深钢摄新华网杭州2月9日电(记者傅丕毅)记者9日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发生在2008年11月15日的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10名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另有11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事故调查组查明,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施工监测失效,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据了解,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所有案件已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事故案例】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基坑事故PPT

【事故案例】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基坑事故PPT




没有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也没有对钢支 撑与地连墙预埋件提出焊接要求,实际上 是没有进行焊接。 引起局部范围地连墙产生过大侧向位 移,造成有的支撑轴力过大及严重偏心, 导致支撑体系失稳。 (3)监测工作处于失效状态: 11月15日前,地面最大沉降已达316mm ,测斜管测得18m处最大位移43.7mm。



(3)内支撑若采用钢桁架或钢管内支撑应 提出节点构造连接大样及焊接要求,避免偏 心、失稳;第一道内支撑宜采用钢筋砼支撑 。 (4)抗剪强度参数的选取,应与计算目的 和安全系数配套,为计算土压力,和与土压 力有关的“抗踢脚”、“抗倾覆”计算应选 择固结快剪、或三轴 CU指标;抗隆起、抗 滑移和整体稳定性计算,当软黏土起控制作 用时,对软土应选择直剪快剪或三轴UU指标 或十字板剪切强度,要综合考虑后推荐设计 采用,不能过大或过小或只提一个平均值。
1.6 1.15
3、上海市标准《基坑工作设 计规程》(DBJ08-61-97), 快剪或三轴UU
4、深圳市标准《 基坑支护技术规范 》
1.4 0.646


3、“抗踢脚”破坏验算
按要求,抗踢脚破坏稳定安全系数K≥1.3, 实际只有1.12~1.15,不满足要求,说明被动抗力 不足,有可能产生“踢脚”破坏。实际上也是如 此,事故前,基坑以下一定深度,连续墙已向坑 内水平位移65mm。 还必须要着重指出,上述计算是按单侧计算 的,若按双侧考虑,两侧基坑外的主动土压力都 向基坑内挤压。而基坑宽度并不大(仅20m左右 ),在两侧土压力挤压下,必然向上面的临空面-基坑地面隆起,可能导致基坑深部失稳而破坏。 沿南北向基坑一侧有一条河道,即基坑一侧的上 覆土压力要大于另一侧,两侧主动压力不平衡, 导致了风情大道一侧土体向坑内滑移。

关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的分析

关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的分析
*从这起事故中暴露出什么问题? *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建议) *结合案例,分析我国现行公共决策体制存
在的弊端 *如何改进弊端
• 问题一: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及 事后救援不到位。
• 问题二:
• 该线主管部门的部分领导,好大喜 功,盲目求快。不考虑现实状况, 只为求快。没有想到质量安全的因 素。
• 2、各级主管部门要全面了解各项进程,做好正确 的决策
• 3、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严肃处理,直至 整改完毕。
• 4、加强对各类工程的监管,自觉担负起自己的监 管职能和监管责任
我国现行公共决策体制存在的弊端
• 一、决策内容“越位”与决策主体的 “单调”
• 二、决策系统中枢机构不健全 • 三、信息、咨询机构比较薄弱 • 四、监控机构作用不到位 • 五、决策程序法定化程度低
当前我国公共决策体制存在的弊端的改进和完善
• (1)实行“行政三分法”
• (2)建立依法决策体系

决策主体独立化

决策过程公开化

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机制
谢谢大家
事故伤亡及救援
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 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 险),最终共造成2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政府和施工单位采 取各种措施,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千方百 计展开救援。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生的 希望已渐渐远去,施救上来的是一具又一 具冰冷的遗体。
面对这起中国地铁建设史上伤亡最为严重 的事故。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杭州地铁塌陷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经过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 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 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 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 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 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 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 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 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舆论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舆论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舆论引言2008年9月15日,杭州地铁2号线施工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导致七人遇难,三人受伤。

这起事故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对当时舆论的主要观点和态度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探讨其对相关影响。

事故经过2008年9月15日傍晚,杭州地铁2号线在施工期间突然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

当时,施工工地上的临时支撑结构突然崩塌,导致正在工作的工人被埋压。

紧急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工作,但由于救援条件的限制,只能成功救出三名受伤工人和七名遇难工人。

这起事故震惊了当地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舆论观点分析1. 政府责任论一部分舆论认为这起事故完全是政府管理不善导致的,认为政府在地铁建设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他们指责政府在项目审批、施工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存在疏忽和失职,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

这部分舆论对政府的责任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呼吁政府加强监管,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2. 工程质量问题论另一部分舆论则认为这起事故的发生与施工方工程质量问题有关。

他们指责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用工不当等问题,导致了支撑结构的崩塌。

这些观点认为应该对施工方进行处罚,并加强对施工工程质量管控的监管,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安全意识教育缺失论还有一部分舆论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上。

他们认为这起事故的发生与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不到位有关。

他们指责施工方对工人的安全意识培训不足,导致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从而发生了这起悲剧。

这些观点呼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舆论态度总结综合以上舆论观点,可以看出关于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的舆论主要集中在政府责任、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意识教育缺失这三个方面。

舆论对政府的责任进行了批评和呼吁加强监管和管理,对施工方的执业能力、责任意识等提出了质疑,并对工人的培训需求和安全意识进行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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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北二基坑“2008.11.15”坍塌事故2008年11月15日15时15分,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车站北2基坑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 4人重伤,20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一、工程概况: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湘湖站〜滨康路站区间(19号盾构)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与乐园路、湘西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中标价为3. 06 亿元。

工程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浙江省地质勘察设计院;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XXXX公司承建,X公司人员组建“XXXX 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及湘滨区间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合同工期为2007年7月26日至2009年6月30日。

因业主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等严重滞后的原因,实际正式工时间为2008年4月初。

湘湖站为地铁1号线起始站,其主体结构建筑面积约36082. 5m2,为地下两层结构,车站总长约934. 5m, 标准段宽20.5m,为12m宽岛式站台车站,最大埋深约17. 7mo二、施工情况:湘湖车站工程按明挖顺作法施工,共分8个独立的基坑。

其中,北2基坑长106m,标准段宽度21. 5m。

围护结构为地下连续墙,墙厚800隱,深度为31. 5m〜34.5m,基坑深度为15.5m。

标准段钢支撑为四层、端头井位置钢支撑为五层;基坑中部沿长度方向(南北方向),设计格构柱和连续钢梁以支撑加固水平钢管支撑。

2008年11月15日下午,北2基坑第1施工段下二层侧墙、柱进行钢筋施工,安排钢筋工20人,木工15人作业;第2施工段已具备浇筑垫层保护层砼条件; 第3施工段进行基坑人工清底,安排杂工10人作业,浇筑垫层砼的人员正准备下基坑作业;第4施工段7人在进行接地装置施工,其中,2名技术人员在现场检查指导;第5施工段幵挖第五层土方,2名司机分别驾驶2台小型挖掘机在基坑内作业。

三、事故经过:2008年11月15日15时15分,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车站北2基坑西侧风情大道路面下沉致使基坑基底失稳,导致西侧连续墙断裂,基坑坍塌,倒塌长度约75m左右。

东侧河水及西侧风情大道下的污水、自来水管破裂后的大量流水立即涌进基坑,积水深达9m。

事发当日,造成3人死亡,18人失踪,24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机械将基坑内的施工人员用吊车和运料吊篮紧急吊运出基坑,同时拔打119、120等急救电话,将伤员急送医院救治。

并立即调两台挖掘机和施工人员,用编织袋装土对东侧流入基坑的河水进行封堵;协助交警对塌陷外的人员、车辆进行疏散,对风情大道两端进行封闭。

同时,逐级向企业上级和杭州地铁集团公司领导上报事故。

各级领导接报后,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分别于15日22时至24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工作。

至2009年4月8日,湘湖站坍塌事故的最后4名失踪者遗体已全部找到,经公安部门D N A鉴定确认遇难者的身份后,杭州市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现场施救指挥部宣布坍塌事故现场施救工作结束。

四、事故原因:为确保事故原因分析和结论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浙江省事故调查组聘请了省内外各方面专家组成事故原因技术分析小组,对北2基坑施工建设过程中勘探、设计、施工程序、设备材料、土性等要件进行技术分析。

经过对湘湖站北2基坑施工现场反复勘察,查阅、分析大量有关技术资料。

对相关人员调查取证,并通过一系列探测、检测、试验和验算,形成了《杭州地铁湘湖站“11.15"基坑坍塌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调查分析》等9项专项调查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又专门组织国内相关权威专家,对《杭州地铁湘湖站"11.15”基坑坍塌事故技术分析报告》进行了评审。

2010年2月10日,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发布了《杭州地铁湘湖站"11.15”坊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认定"11.15”坍塌事故原因如下: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X工程有限公司,安徽X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一)直接原因:1、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 支撑系统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2、监测单位(安徽XXXX设计研究院以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名义,实为挂靠)施工监测失效,施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二)间接原因:1、施工方面的原因(1)没有严格按照设计工况进行土方开挖。

由于土方超挖,支撑施加不及时,支撑轴力、地下连续墙的弯矩及剪力大幅度增加,超过围护设计条件。

(2)现场钢支撑安装不规范,活络头节点承载力不满足强度性能要求;钢管支撑与工字钢系梁的连接不满足设计要求,钢立柱之间也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剪刀撑;部分钢支撑的安装位置与设计要求差异较大;钢支撑与地下连续墙预埋件未进行有效连接,降低了钢管支撑的承载力和支撑休系的总体稳定性。

(3)项目经理部成立后,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随意变动,项目经理长期缺位,事发时项目总工没有工程师职称,不具备任职条件;现场施工员未经资质培训,无施工员资格证;劳务组织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混乱,员工安全教育不落实。

(4)不重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冒险施工。

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北2基坑底部和基坑端头井部位地连墙有侧移现象,以及监测单位不负责任,监测数据失真等重大安全隐患,都未引起重视和采取相应措施。

特别是在发现地表沉降及墙体侧向位移均超过设计报警值,以及发现风情大道下陷、开裂等严重安全隐患后,仍没有及时采取停工整改等防范事故的措施。

2、监测方面的原因(1)监测内容及测点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

(2)部分监测内容的测试方法存在严重缺陷。

(3)提供伪造的监测数据。

电脑中的数据与报表中的数据不一致,存在伪造数据或采用对内对外两套数据的现象。

3、、监理方面的原因(1)未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

(2)未按规定程序验收哦。

(3)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

4、、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1)施工企业有关上级对湘湖站项目部管理失职。

湘湖站项目部建立以来,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随意变动,现任经理经常不到位,现任项目总工程师没有工程师职称,不具备任职条件,现场施工员未经资质培训,也无施工员资格证,劳动力组织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混乱。

(2)设计、施工、监理、业主单位对项目施工风险认识不足,监管不力。

(3)杭州地铁集团公司对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

(4)杭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落实《杭州市地铁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第(234)号令)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地铁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督”的规定不够到位,对地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存在疏漏,平时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5)杭州市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地铁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督促整改不到位。

(6)杭州地铁1号线建设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批复的要求组织施工。

工程前期准备不足,工程建设点多面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安全管理经验相对缺乏。

五、事故问责: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有关责任追究如下:1、经浙江省政府研究并报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杭州市监察局已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5名人员给予政纪处分,分别是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丁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邵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某,工程部部长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杭州市建委副主任裴某行政警告处分。

2、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中铁X局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某,中铁X局集团总经理许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按干部管理权限,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中铁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焦某,中铁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中铁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姚某,安徽XXXX设计研究院院长张某等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4、2010年9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务院493号令做出决定,对中铁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43万元罚款,对中铁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9. 6万元罚款。

5、2010年9月8日,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11. 15"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函的要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中铁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120天,收冋焦某等九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2011年5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予中铁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将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由壹级降低为贰级。

7、2011年5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对"11.5"杭州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中的八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八名被告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处以3至6年刑期。

原中铁X局集团第X 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梅某判有期徒刑六年;原项目部总工程师曹某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原项目部质检部部长卢某判有期徒刑5年;原项目部监测员洪某判有期徒刑4年;原项目部监测负责人侯某判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原项目部施工监理单位总监代表蒋某判有期徒刑3年3个月;原项目部经理方某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原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驻湘湖站业主代表金某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六、预防措施:该起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给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影响,把企业推向了灾难的边缘,事故教训尤为深刻。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责任制等岗位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职责,并将职责发放、传递到每位员工。

加强各岗位责、权、利管理和奖罚措施,确保全员切实履行好各自岗位职责, 做到有岗有责,岗岗有责。

2、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项目经理部要制订执行和落实局、子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细则。

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等真正实现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合理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安全质量专职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其数量、素质应当满足工程施工管理和生产的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持主要管理人员的稳定和工作、业务、管理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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