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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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通报杭州“11.15”地铁工地塌陷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通报杭州“11.15”地铁工地塌陷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通报杭州“11.15”地铁工地塌陷事故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建设信息》
【年(卷),期】2008(000)022
【摘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通报介绍,2008年11月15日15时加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
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

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

【总页数】1页(P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714
【相关文献】
1.都市报"后发制人"应对突发性事件——以杭州地铁工地塌陷事故报道为例 [J],
陆春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工地“9·13”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J],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玄武路凯玄大厦工地“9·10”重大附着式脚手架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 [J],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定西市兰渝铁路黑山隧道工地“10·29”重大车
辆伤害事故的通报 [J],
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1.18•【文号】•【施行日期】2008.1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

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踪人员,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同时,要加强城建地质勘查工作,防止再次发生塌陷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据初步调查,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申论试题(地铁塌陷)

申论试题(地铁塌陷)

一、给定资料材料一:中国城市有个普遍的特点:少土地、多人口、高密度、小规划、窄交通、高发展。

而地铁的出现,实现了土地及地下资源的多层次利用。

不仅可以减少城市的建设成本,而且解决了土地不足的问题,提高了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缓解了能源紧张。

地铁所利用的城市地下空间作为新型的国土资源,是解决城市空间容量和功能严重不足、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生活空间狭窄等问题的有效手段,是当前和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发达国家的地下空间利用率已达40%- 60%伦敦于1843年建成水下带防护设施的隧道,并于1863年建成地铁系统;加拿大蒙特利尔地下城市已有40多年历史,是世界最早和最大的地下城市之一。

在地下空间利用研究方面,1982年,联合国正式将地下空间列为?潜在而丰富的自然资源?。

然后由于建设地铁的前期时间较长,由于需要规划和政府审批,甚至还需要试验。

从开始酝酿到付诸行动破土动工需要非常长的时间,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也是有可能的;在动工之后,挖地道、铺设铁轨、设备等等,以及各种调试工作,从开始动工到投入运营需要很长的时间;由于以上及其他种种原因也直接造成了地铁建造成本之高,如杭州全长52公里的一号线地铁,建设总投资为就高达152亿人民币,如果加上其他线路,那资金将达上千亿人民币,而且这些还仅仅是预算费用,实际费用有可能大大多余此费用;而在建设过程中以及运行中的种种事故的发生更是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因此地铁的建设众人关注。

材料二:2008 年11月15日下午14:30左右,浙江省杭州市风情大道地铁一号线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八车道的风情大道塌下去100多米长,塌陷深度20米左右,边上的河水倒灌向塌陷的地铁坑道内。

最后造成21人死亡,数十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月,社会公众十分关注事故调查结果。

吴更安解释了调查结果至今没有出来的两个原因:第一个是事故施救影响了事故调查的进度。

现在还有4名失踪者没有找到,但施救工作却因特殊的的地质情况被迫暂停下来。

杭州地铁事故21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杭州地铁事故21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杭州地铁事故21责任人被追究责任2010年02月10日中国中铁[5.71 -0.17%]股份有限公司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查,杭州市政府向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杭州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共21人被追究责任,其中10名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11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了事故调查指导小组,指导浙江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查明,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15.12 1.07%]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施工监测失效,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据了解,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所有案件已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同时,杭州市监察局已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5名人员给予政纪处分,比如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丁狄刚、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剑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杭州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行政警告处分。

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国资委责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6名人员,即中铁四局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河川,中铁四局集团总经理许宝成,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焦杰,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卫,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姚松柏,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院长张文禄,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舆论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舆论

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舆论引言2008年9月15日,杭州地铁2号线施工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导致七人遇难,三人受伤。

这起事故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对当时舆论的主要观点和态度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探讨其对相关影响。

事故经过2008年9月15日傍晚,杭州地铁2号线在施工期间突然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

当时,施工工地上的临时支撑结构突然崩塌,导致正在工作的工人被埋压。

紧急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工作,但由于救援条件的限制,只能成功救出三名受伤工人和七名遇难工人。

这起事故震惊了当地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舆论观点分析1. 政府责任论一部分舆论认为这起事故完全是政府管理不善导致的,认为政府在地铁建设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他们指责政府在项目审批、施工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存在疏忽和失职,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

这部分舆论对政府的责任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呼吁政府加强监管,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2. 工程质量问题论另一部分舆论则认为这起事故的发生与施工方工程质量问题有关。

他们指责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用工不当等问题,导致了支撑结构的崩塌。

这些观点认为应该对施工方进行处罚,并加强对施工工程质量管控的监管,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安全意识教育缺失论还有一部分舆论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上。

他们认为这起事故的发生与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不到位有关。

他们指责施工方对工人的安全意识培训不足,导致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从而发生了这起悲剧。

这些观点呼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舆论态度总结综合以上舆论观点,可以看出关于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的舆论主要集中在政府责任、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意识教育缺失这三个方面。

舆论对政府的责任进行了批评和呼吁加强监管和管理,对施工方的执业能力、责任意识等提出了质疑,并对工人的培训需求和安全意识进行了关注。

重温杭州地铁基坑坍塌事故

重温杭州地铁基坑坍塌事故

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北二基坑“2008.11.15”坍塌事故2008年11月15日15时15分,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车站北2基坑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 4人重伤,20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一、工程概况: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湘湖站〜滨康路站区间(19号盾构)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与乐园路、湘西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中标价为3. 06 亿元。

工程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浙江省地质勘察设计院;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XXXX公司承建,X公司人员组建“XXXX 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及湘滨区间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合同工期为2007年7月26日至2009年6月30日。

因业主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等严重滞后的原因,实际正式工时间为2008年4月初。

湘湖站为地铁1号线起始站,其主体结构建筑面积约36082. 5m2,为地下两层结构,车站总长约934. 5m, 标准段宽20.5m,为12m宽岛式站台车站,最大埋深约17. 7mo二、施工情况:湘湖车站工程按明挖顺作法施工,共分8个独立的基坑。

其中,北2基坑长106m,标准段宽度21. 5m。

围护结构为地下连续墙,墙厚800隱,深度为31. 5m〜34.5m,基坑深度为15.5m。

标准段钢支撑为四层、端头井位置钢支撑为五层;基坑中部沿长度方向(南北方向),设计格构柱和连续钢梁以支撑加固水平钢管支撑。

2008年11月15日下午,北2基坑第1施工段下二层侧墙、柱进行钢筋施工,安排钢筋工20人,木工15人作业;第2施工段已具备浇筑垫层保护层砼条件; 第3施工段进行基坑人工清底,安排杂工10人作业,浇筑垫层砼的人员正准备下基坑作业;第4施工段7人在进行接地装置施工,其中,2名技术人员在现场检查指导;第5施工段幵挖第五层土方,2名司机分别驾驶2台小型挖掘机在基坑内作业。

关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的分析

关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的分析
张菊红
杭州地铁塌陷事故分析
工程案例分析 张菊红| 您教师的姓名 | 通州学院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经过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 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 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 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 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 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 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 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 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 泥水淹没。
❖ 赵铁锤随即追问,为什么不事先采取措施解除隐患? 该负责人表示,已经向上级部门汇报过,需要等待上级批 示。他反复辩解说,要按照程序,和相关单位研究后,采 取措施。在场的几位领导当即表示,出现这么重大的安全 隐患,施工单位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根本不应等待审 批。
❖ 面对地底下的农民工兄弟,面对其亲属们苦痛的目光,这 些施工单位,你们需要向谁去报告、和谁去研究?还有什 么“程序”比生命更重要?我们还要问那些“上级”以及 相关单位,在这么重要的事故迹象面前,你们的“程序” 有没有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及时作出反应?
❖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杭州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的发
生并不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 多位当地村民表示,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前,事故地点上方
路面就发现多处宽度一米多的裂缝
❖ ❖
这次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11月16日晚,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赶到施救
现场察看情况,询问地铁施工相关负责人是否在事故之前
发现过事故隐患?该负责人表示确实存在隐患。
这次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三:
❖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 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 训就上岗;
这次重大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工程项目管理失败案例

工程项目管理失败案例

工程项目失败案例杭州地铁事故工程到承建方已转手四次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正在逐步厘清责任。

11月1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称,杭州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工段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除了地方政府有关部分监管不力外,其余的四个问题分别是生产过程中的管理问题。

而在杭州地铁施工过程中,有关承包方资质审查不严以及违规转包等问题再次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

层层转包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杭州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工程存在转包迹象。

湘湖站项目业主为杭州地铁集团,主要施工方虽为中铁集团,但到承建方手中已转手了四次──杭州地铁一号线的承建方是中铁四局杭州地铁项目部,而中铁四局隶属于中铁集团下属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而据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的“项目部”,通常就是一些有能力但却拿不到项目的小公司,这些公司上缴给中铁股份有限公司5%的管理费后,便变身为中铁集团层层下包的最后一环。

|在事故中遇难(失踪)人员包括钢筋、木工、凿除、杂工4个工班,而这4个工班分属不同的承包人。

今年9月才“接包”的凿除工班负责人李金透露,他是以个人名义与中铁股份公司项目部方某处承包的,开工2个月来还未与后者签订正式合同。

在事故中因右腿开放性骨折正在萧山医院住院治疗的木工宋长法说,他是向他“上面”的老板承包了木工活儿,该老板也是从“上面”承包的。

安徽籍的刘姓工人所在的杂工班是四川人承包的,赵明所在的木工班的承包人来自千岛湖。

工班里的工人多数为承包者老乡。

在17日的一次会议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质问中铁四局负责人“工程转包了几次”,后者承认有些工序转包出去,有些则通过劳务公司进行招工。

一名包工头向本报表示,转包现象已成为建筑行业的行规,“像这种要赶工期的项目,转包多次也很正常”。

有观点认为,转包可能影响了部分项目工期。

例如,湘湖站中标标段编号是2007-010-07-01,价格为万元,原施工计划在2009年9月完成。

中标方承诺的工期是706天,中标时间为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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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2010-02-10 09:30:11•作者:傅丕毅•来源:新华网•【新闻论坛】•我要评论•2008年11月15日15时许,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2008年11月15日15时许,杭州风情大道地铁施工工地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事故。

一些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

(新华社记者王小川摄)2008年11月18日,工程人员在清理地铁隧道中积压的淤泥。

新华社记者黄深钢摄新华网杭州2月9日电(记者傅丕毅)记者9日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发生在2008年11月15日的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10名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另有11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事故调查组查明,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坍塌,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

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施工监测失效,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据了解,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所有案件已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经浙江省政府研究并报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杭州市监察局已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5名人员给予政纪处分。

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国资委责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6名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事故回放:本网综合:杭州地铁工地塌陷事故报道热点解读:杭州地铁塌陷悲剧何以酿成新华视点:追问杭州地铁工地坍塌真相官员表态:2008年11月:王国平:杭州地铁事故,绝不允许“私下处理”2009年1月:杭州地铁事故原因仍在调查如有结果将及时公布2009年4月:杭州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现场施救工作结束2009年6月:杭州地铁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有果8人将被追刑责4天5夜过去,杭州地铁塌陷撕开的伤口却仍在扩大,最新的消息是:13名失踪人员已无可能生还。

此前,已有8名遇难者的遗体被找到。

11月15日下午3点20分,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突发地面塌陷,一个长达100米、宽约50米的深坑被瞬间撕开,现场路基下陷6米。

来自施工现场东侧河沟以及断裂的地下自来水管、排污管的污水淤泥倾泻而下,就此淹没失踪人员的生还希望。

正是包括承建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内的多方合力驾驶的“危险快车”,将杭州地铁施工驶向了这起“中国地铁修建史上最大的事故”。

安监总局在18日的通报中称:此次事故暴露承建企业和地方政府五个方面的问题。

“三项操作原则”无一做到地质问题是个伪问题,一个常识是,现代工程技术已经完全能够解决在流沙土质条件下的施工。

问题在于,在此条件下施工必须遵循的原则没有被遵守。

11月18日,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地面塌陷事故后3天,地铁专家、广州地铁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文斌应邀给杭州地铁所有施工、监理单位讲授地铁施工安全经验,在讲解中,他提出了杭州在建地铁工程必须遵循的三点原则。

一、基坑的开挖必须分层、分段,且开挖时间不宜过长,每次分层开挖控制在3米,分段开挖保证在15―20米;二、基坑必须先支撑后开挖,并把握好支撑的细节,基坑的变形要求在受控的状态;三、注意在雨天环境下基坑的及时排水,在完工后,要立即加固混凝土,确保基坑不变形。

王文斌显然有备而来,所提三点皆有针对性。

而南方周末记者调查恰恰证明,在这起已致8人死亡,13人失踪的事故背后,在尽快缩短工期的要求下,这些必须遵守的原则几乎全部遭到了破坏。

在编号为010107―SJ的湘湖站施工设计书中,记者看到,塌陷的该段工程在设计图中被分成了38段施工段。

每段由8米、9米到7.8米不等。

负责保管图纸并按图纸设计指挥民工工作的钢筋组带班张光明认为,如此松软的土质,挖得太深太快,恰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张光明在图纸上指点说,塌陷主要集中在3-22到3-28段间,这也是死人最多的地方,多名打杂的农民工和两名中铁施工员,均于此处被埋。

这一路段约有30米左右,由于施工仓促,尚未来得及打好“底板”。

“上有马路,东有小河,两边挤过来。

底板又没做。

焊接的钢支撑只能支撑上面力量,根本挡不住。

”“事故段工程的坍塌是从最南端开始,南端还没有做完底板工程,所以率先崩溃。

”张庆幸地说,“我们钢筋班的绞丝工当时在北边,那边刚好已做好了底板,才抵挡住淤泥在地下冲击过来的压力,能够逃生。

”记者在事故现场的发现,证实了这一判断。

东西两侧墙面并没有做好地面连接,仅西侧一半有混凝土地面,本该是U型的墙地面结构底部缺了一道口。

“一般地下工程都是遵循先两边后中间的原则进行施工,然而现在的施工单位普遍为节约人力和时间成本进行分段施工,很难做到两侧同时完成正好衔接上。

”中隧集团副总工程师万姜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和张光明一样,在上海做过地铁工程的木工组包工头宋长法也隐隐觉得有问题。

他回忆,以前在上海施工时,土挖进去一点,马上就有一个支撑撑上去,“每隔3米就有一个”,以防止上面的泥土掉下来,接着挖土才会继续。

但在此次施工中,他发现已经挖进去很远了,甚至连土都已清运出去了,支撑还没做上去。

和张光明一样,他懊恼地认为,“被泥土埋在里面的,就有许多是在最南边挖土的人。

如果支撑做好了,就算出事,他们也有逃生的机会。

”中隧集团技术顾问吴明岗在现场的分析进一步证实了现场未能及时排水的判断。

他分析说,现场土质含水量较高,这样的地质,不仅要基坑内降水保证土质干燥,基坑外也要降水,使得内外压力差尽量减小。

然而就目前所见,施工部门并没有做坑外降水。

“就技术角度来讲这并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吴明岗强调说,“但如果防护得当,事故的可能性会降低。

”“地质问题是个伪问题。

”浙江某大学不愿透露姓名的地质专家说,虽然杭州的流沙土质的确不利地铁施工,但以此推卸责任显然说不过去。

“一个常识是,现代工程技术已经完全能够解决在流沙土质条件下的施工。

很多比杭州地质条件更恶劣的城市,例如广州和深圳,依然能够建造地铁,也没有出过事故。

“大干快上”“向杭州市人民汇报”,湘湖段已“全面掀起大干高潮”;中标额是固定的,临时招聘的民工却以工作日计酬,“工期越短,对双方都越有利”。

“业主方过于求快了。

”一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说。

在建筑界,政府工程为了要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献礼而不断加快工期的事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钢筋班民工方日诚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以绞丝为例,他们的工作时间是早上6点到11点,下午12点工作到17点。

中间除了吃饭,一刻也不能休息。

“老板要求赶进度,根本没时间休息。

”方的多位工友证实,老板说,“上头交待了”,工程一定要在23个月内全部完成。

知情者证实,16日深夜,在由省市两级政府、安监系统、施工单位参加的多方内部会议上,中铁四局六公司的副经理白中仁将事故的部分原因,归咎于“为了赶施工进度”。

11月17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在施救现场遭到媒体堵截的中铁集团总裁李长进,再次提出了“杭州地铁赶工期”的问题。

杭州地铁1号线的工期究竟有多赶?杭州官方今年来的宣传口号是,2010年底前保证全线通车。

南方周末记者掌握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由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为招标的“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湘湖站~滨康路站(19号盾构)”工程,中标时间为2007年7月24日、编号为2007-010-07的合同中标金额为30621.4188万元。

而此次塌陷的湘湖站,编号则为2007-010-07-01,原施工计划在2009年12月完成。

而在南方周末记者此前查询到的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6]684号文件)的批复同意开工建设的文件中,杭州地铁1号线的计划完工时间为2011年。

虽然杭州地铁已提前开工,但在具体站点的施工上,工期仍在一再加速。

最新的消息是,2008年初,位于钱江新城的杭州地铁1号线市民中心站成型,这个站点的建设时间从常规的两年左右压缩至13个月,整整提前了11个月。

知情人士说,与此次中铁方面将部分责任推诿于杭州方面求快不同,此前,中铁集团对这样的要求并未拒绝。

相反,就在今年8月6日晚,杭州市政协主办的慰问文艺晚会上。

杭州地铁1号线项目部工会主席魏宗伟还表示,“向杭州市人民汇报”,湘湖段已“全面掀起大干高潮”。

魏并保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战高温,防酷暑,“为早日向杭州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而努力工作”。

“这亦是出于施工方的利益考虑。

”业内人士评价说,中标额是固定的,而临时招聘的民工却以工作日计酬,在此情况下,“工期越短,对双方都越有利”。

“直接的原因,是施工技术的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亦有错误政绩观指导下过于求快的因素。

”退休的浙江大学规划系教授周复多说。

在浙江,周复多的学生遍布各地城建规划部门。

规划本身是很科学的事,但多年来中国一把手拍板的决策,却往往将这些错误的做法当作经验之谈。

施工单位和业主间相互妥协,罔顾规划工期的做法最终酿成了悲剧。

“冲劲要有,但不能太过霸道鲁莽。

并不一定要在自己任期结束前就要完成工程。

实实在在做事,人们才会记住你。

”周复多评价。

地陷早有预兆几无安全培训南方周末记者走访了二十多位钢筋班和木工班的民工,询问中铁集团对他们的“集体培训”内容。

他们反复思考的结果是,“他们要我们戴安全帽”。

地陷其实早有预兆。

47岁的湖头陈村村民傅美珍,躺在医院中回忆:“一个礼拜前,这条路就有很多裂缝,宽两三厘米。

”为接送在湘湖中学读初一的儿子,傅每天都要在风情大道上来回四趟。

他说,这些裂缝延长到100米开外,一直延至湘湖小学附近,从机动车道到人行道,无一例外。

“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大卡车把路压坏了。

”傅美珍说。

风情大道位处要道,超负荷的重型卡车来回碾压,早已见怪不怪。

路面出现裂痕几天后,工人开始维修路面。

“原以为修修就好了,可谁想到出了这种事。

”风情大道附近“奥兰多小镇”业主洪秀平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了傅美珍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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