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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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14年1-9月全国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信息公开表

(成都)2014年1-9月全国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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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双流县 双流县 双流县 双流县 双流县 双流县 双流县 双流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郫县 大邑县 大邑县 大邑县 大邑县 大邑县 蒲江县
实际处理量 (万立方米/日) 0.5380 10 4.93 0.02 10 0.15 0.38 0.15 2.05 3.96 0.49 1.4657 10.3919 0.448 10.05 2.63 0.1 4.2 2 4.2 2 2 1.5 0.2 COD执行排放标准 (mg/L) 60 100 60 50 100 60 50 60 60 60 4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60 50 50 50 50 COD监督性监测 COD监督性监 氨氮执行排 氨氮监督性 最大值 (mg/L) 25.6 36.8 390 12.2 19.5 47.41 35.25 45.02 43.44 41.24 34.29 43.8 36.77 测平均值 (mg/L) 35.6 19.35 24.6 16.00 34.5 11.8 28.58 33 12.1 21.69 10.7 15.3 25.78 20.05 30.53 29.08 26.86 28.13 38.8 24.58 放标准 (mg/L) 15 25 15 8 25 8 5 8 8 8 4 5 5 5 5 5 5 5 5 5 5 8 5 5 5 5 监测最大值 (mg/L) 2.89 4.02 45 1.22 0.441 3.89 3.98 4.55 2.61 3.06 4.39 24.4 4.44

青白江水下清淤工程招标(3篇)

青白江水下清淤工程招标(3篇)

第1篇招标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招标编号:QZJW2023-BJ001发布日期:2023年3月15日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4月15日一、工程概况青白江,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是成都市重要的水源地之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用水的增加,青白江水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为了改善青白江水质,保障区域水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现决定对青白江进行水下清淤工程。

工程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青白江水域工程规模:本次清淤工程总长度约为10公里,涉及水域面积约3000亩。

工程内容:1. 水下清淤:清除河道底部沉积物,恢复河道自然形态;2. 底泥处理:对清除的底泥进行分类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3. 水质监测:对清淤后的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4. 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白江水下清淤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后期维护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无不良记录;4. 具有类似工程经验,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至少一项;5.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措施。

四、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书封面;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 工程实施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4. 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5. 质量保证措施;6. 环保措施;7. 投标报价及付款方式;8. 其他相关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招标单位指定账户。

六、投标程序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招标单位;2. 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进行开标,公开宣布投标结果;3.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七、招标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XX街道XX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xxxx-xxxxxx八、其他事项1. 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澄清、补充或修改;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 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方案,并在必要时重新组织招标。

(二)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⑴废气

(二)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⑴废气
此外,环评要求,分别设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固废临时贮存场所, 应作相应的防渗防漏处理,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应及时、 妥善清运固废,尽量减少固废临时贮存量。
针对设置固废暂存区域,切实做好该区域“防渗透、防雨水、防溢流”工作, 不造成二次污染,环评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A、危险废物的收集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各种固废单独隔离 存放,禁止与其它原料或废物混合存放。各种废物包装贮存需按照国家相应要求 处置,贮存场所按照 GB15562.2 设置警示标准。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 裙脚要用坚固的防渗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 施。
按 8kg/t 计算,本项目共使用焊丝 10t,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 80kg/a,环评要求在
焊接部位上设置集气罩采用固定式焊烟净化器,其收集效率 90%(除尘效率按
95%计)。经计算,焊接烟尘经固定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最终无组织排放量为
8kg/a,有组织排放量为 3.6 kg/a,排放速率约 1.428g/h。
此外,为保证车间内有害气体满足排放标准,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机械焊
接时,让操作工人戴防风罩具,保持车间的良好的通风,这样可以有效减轻焊接
烟尘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同时加强管理与设备维护,尽可能的减少排放量。
⑴ 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来源于车间地面拖洗水及员工生活废水。
①用水量及排水量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地面清洗水,生活用水和拖地废水最高日 用水量约为 3.7m3/d,生活污水排水量按 85%计,最大日污水排放量为 3.15m3/d, 合计 882m3/a。
②焊接烟尘
图5-3 激光切割机自带除尘器示意图
本项目焊接工艺为混合气体保护焊,焊接过程中有焊接烟尘产生,主要污染

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施⼯期环境影响分析1、⼤⽓环境质量影响分析根据项⽬特点,本项⽬施⼯期产⽣的主要⼤⽓污染物是施⼯扬尘以及少量的机械废⽓和油漆废⽓。

本项⽬使⽤商品混凝⼟,施⼯现场不设置混凝⼟搅拌站。

由于拟建⼯程场址地形平坦,施⼯区废⽓排放有⼀定的扩散条件,同时要求项⽬严格管理渣⼟运输车辆,施⼯单位只要严格按照前⾯的扬尘处理措施执⾏,注意合理安排施⼯,确保施⼯场界扬尘实现达标排放,则施⼯期间不会对区域的⼤⽓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油漆废⽓和机械废⽓排放量较少,且属⽆组织排放,同时由于油漆废⽓挥发是⼀个较为缓慢的过程,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

2、地表⽔环境质量影响分析施⼯废⽔主要是施⼯过程产⽣的施⼯废⽔及施⼯⼈员产⽣的⽣活污⽔。

项⽬施⼯废⽔经沉淀后回⽤;施⼯⼈员⽣活废⽔利⽤施⼯场地临时化粪池进⾏处理,达到《污⽔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市政污⽔管⽹。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施⼯期污⽔将不会对长流河⽔质造成直接响。

3、声学环境质量影响分析⼯程施⼯噪声源主要包括:场地清理和设备安装等使⽤施⼯机械的固定声源噪声。

结合项⽬施⼯特点及其外环境关系情况,评价要求:施⼯⽅应采取以下的治理措施,制定合理的施⼯⽅案,在确保场界噪声满⾜《建筑施⼯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对其周边声学环境敏感点的影响:(1)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施⼯组织⽅案,尽量缩短施⼯周期,并合理安排施⼯时间。

(2)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的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尽量选在⽩天使⽤。

尤其是要严格控制施⼯机械噪声值在85dB(A)以上的作业。

(3)在室内施⼯时期,关闭窗户,并做到⽂明施⼯。

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

项⽬在严格落实以上降噪措施、确保使场界噪声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将其施⼯噪声对区域及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声学环境质量影响降⾄可接受程度。

二沉池基底换填、粉体搅桩施工方案

二沉池基底换填、粉体搅桩施工方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中铁四局集团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项目部2010年4月14日一、工程进展及现场情况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新建1#、2#二沉池基坑开挖已达到设计标高,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地基基础持力层为粉土或粉质粘土层,地基承载力特殊值fak^lOOkPao基础底板下杂填土、素填土、细砂、淤泥均应清除并采用连砂石换填,填土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5,基础承载力特征值fak NlOOkPa;当清除至基础以下3m仍有细砂及淤泥时,则该部分不再进行换填。

根据此要求现场开始组织基底换填。

从换填开挖后暴露出的地质情况来看,基地范围内的地质情况较为复杂,土质构成主要有细砂、杂填土、素填土、软塑性淤泥质粘土、粉土和粉质粘土,地表以下4〜5m曝露出卵石砾石层。

结合勘查报告可以看出,该区域土质差别很大,并且很多小区域有较厚的持力层,大部分区域基底3m以下左右的卵砾石层是较为理想的天然持力层。

同时,开挖后发现一条回填河道横穿两座二沉池,河道的宽度约20m,河道位置表层均为数年前回填的杂填土和素填土,下部为原有河道内的淤泥质土(土质多为灰褐色,软塑,饱和,有腥臭味,同时,含有较多的腐木、杂草,以及其它有机质),但是地勘报告中未提及该部位有河道。

二、换填施工方案根据开挖后暴露出的地质情况及4月12日多方验槽的会议纪要,我方将组织对二沉池基底范围内的细砂、杂填土、素填土和淤泥质土全部清除,然后采用级配连砂石进行换填,压实系数不小于0.95o两座二沉池基底要大面积进行换填施工,并且换填深度在3m左右,换填的工作量较大。

我项目部正组织机械对两座二沉池进行二次开挖,然后进行换填施工。

由于原有基坑已开挖完成,基底范围内无法正常行驶车辆,开挖土方需要两台挖掘机接力配合的方式进行倒运。

土方转运至基坑以外后,以自卸车转运为主,少量土方堆放在离基坑边缘较远的地方,以确保基坑的安全作业。

沱江污染案

沱江污染案

沱江污染案2004年2~3月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为地把大量氨氮超标几十倍的工业废水,排进了沱江,造成下游内江、简阳等地,上百万人前后近二十天无水可喝2004年2月到3月四川的四条河流之一的沱江,却给天府之国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灾难2004年2月底3月初,毗河、沱江两岸居民发现,江水变黄变臭,许多地方泛着白色泡沫,江面上还漂浮着大量死鱼要查出下游的污染源自哪里,就要到上游寻找答案。

办案人员用倒查的方式发现,位于毗河流域青白江区的川化股份公司第二化肥厂就是这起污染事故的始作俑者3月26日,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说,酿成特大污染事故的就是两台这样的小泵从川化排出的这种乌黑发臭的废水中氨氮浓度高达每升2000多毫克,最高时甚至达到了7600多毫克,超过国家标准每升60毫克的几十倍到一百多倍导致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川化股份的一个技术改造项目--合成氨及氮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在2004年2月11日投料试生产后出现了故障,使含有氨氮的工艺冷凝液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2004年2月16日,川化集团公司控股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第二化肥厂(简称“川化二厂”)二车间水解、解吸装置的两台给料泵发生故障,导致含高浓度氨氮的尿素工艺冷凝液排入沱江的支流毗河,一直持续到3月2日,其间共排放纯氨氮2000吨2月16日,工人发现,技改项目的环保装置给料泵损坏。

汇报从车间主任传达到两位副厂长再到川化股份的副经理、总经理企业本来有6道环节可以制止事故蔓延,但是直到3月2日污染源被有关部门强制切断时,他们都没有作出应有的反应使得严重超标排污持续了近20天,从而演变成我国近年来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造成沱江下游两岸近百万群众生活饮用水中断,给流域内的成都、资阳、内江、自贡和泸州等五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9亿元3月4日,在受污染的简阳城区,市民在临时改为送水车的环卫车前,接从水库运来的干净饮用水。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

违规生产排污造成直接损失两亿多分别负有全面、主要、直接领导责任沱江污染事故三责任人出庭受审被告人在法庭上。

被告人在法庭上。

被告人在法庭上。

2004年2月28日开始,四川沱江简阳段出现水污染导致零星死鱼现象,到3月2日沱江流域简阳至资中段的水污染已致使20万公斤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余万元,环保部门监测表明,这次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亚硝酸盐,在上述江段形成了在实施技改调试过程中,相关设备出现异常故障,导致氨氮严重超标排放经调查,2004年3月份,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为地把大量氨氮超标几十倍的工业废水,排进了沱江,造成下游内江、简阳等地,上百万人前后近二十天无水可喝。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曾亲赴四川沱江,关注污染事件。

2004年5月初,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东方红纸业公司顶风作案,违规偷排、超标排放造纸黑液,致使沱江再次遭到严重污染,造成死鱼12万斤。

随后,眉山市对企业实施了停电、停产、停排处理,切割了全部生产蒸球,彻底切断了污染源。

昨天,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案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名责任人出庭受审。

成都市青白江区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化公司)由于违规试生产、排污,在2004年2月至4月间造成沱江干流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9亿元。

今天出庭受审的是该公司原总经理李俭、副总经理吴贵鑫、环安处处长何立光。

由于沱江水污染是近期全国范围内最大一起水污染事故,曾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该案的审理也备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关注,能容纳近150人的审判庭今天座无虚席。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川化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规定,在未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2月11日对日产1000吨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投料试生产。

在试生产过程中,工艺冷凝液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使没有经过完全处理的含氨氮的工艺冷凝液直接排放。

此外,该公司生产部门在日常生产中忽视环保安全,在同年2月至3月期间,一化尿素车间、三胺一车间、三胺二车间的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导致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费的批复-川价函[2001]147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费的批复-川价函[2001]147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费的批复
正文:
----------------------------------------------------------------------------------------------------------------------------------------------------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费的批复
(川价函[2001]147号二00一年六月十九日)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青白江区污水处理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范围: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向直接排放污水进管网的单位及个人收取污水处理费。

二、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具体标准为:1、对经营性企业按用水量每吨水0.30元收取;对政府机关、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和城市居民按用水量每吨水0.25元收取。

三、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的运行和设备维护费用。

分配比例由你市自行确定。

四、征收污水处理费后,同时停止征收污水排污费和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

五、请你们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宣传并采取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对特困职工和居民的减免政策,确保收费的顺利实施。

六、青白江区污水处理费开始执行时间为二00一年七月一日。

七、请将执行后群众的反映及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局。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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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青白江区是成都市北部新城的重要组成之一。

该区北环线以南为新城区,该区域中的工业南区、载货汽车园区已开工进行建设,散货物流园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也在规划建设过程中。

目前新城区还没有形成收集该片区污水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

为解决该片区企业和居民的污水处理问题,改善青白江水体的水环境,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新建青白江工业南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势在必行。

根据现状青白江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验表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过程中,确定合理的水质水量是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先决条件。

因此,2010年10月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始着手青白江区工业南区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水量调查工作,走访了青白江工业南区、载货汽车园区、散货物流园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祥福镇街道办,收集了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企业排水信息和居民居住排水状况等信息。

2010年11月29日,青白江区水务局会同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邀请了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李旭东教授、西南市政设计院杨振沂高工等众多专家召开了青白江工业南区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水量研讨会。

与会专家对统计的水质水量数据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和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的建议。

根据研讨会结论,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将再次对数据进行论证,从而完善青白江工业南片区污水处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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