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浙外党〔2011〕25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级干部队伍,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批准设置的科级机构的正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四条 学校党委授权组织部负责科级干部的任免、调配和管理。
科级干部集中选拔任用的方案报党委审定。
在科级干部集中选拔任用时,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任组长。
第五条 集中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一般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个别选拔任用或因工作需要,一般通过民主推荐方式选拔产生。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 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实践经验、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群众基础较好。
(五)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能顾全大局。
第七条 提拔担任科级干部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科级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总厂党委授权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科级干部职位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分厂的正、副科级岗位。
第四条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科级岗位需要选任时,至少提前6个月向总厂党委报送选任计划。
第二章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五)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密切联系职工,全心全意为企业、为职工服务。
第六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副科级职务,须担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正科级职务,须担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三)对确实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且成绩特别突出的,第㈡项规定可适当放宽,但任职年限放宽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三章选拔方式及程序第七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第八条组织选拔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
(一)动议:福利总厂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后提出动议,党委党工部就选拔的职位、方式及民主推荐等内容提出工作方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模板】

**大学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报送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级干部档案建设,规范科级干部任免材料报送工作,促进科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大学科级干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要求科级干部职务任免材料要规范、齐全,报送材料包括:1.干部任免请示;2.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2份);3.干部考察材料;4.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科级干部职数和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呈报干部任免材料,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呈报的不予受理。
二、干部任免请示凡向学校呈报科级干部职务任免,都必须提交干部任免请示。
干部任免请示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标题。
要求简朴醒目,一般为《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关于×××等同志任职的请示》、《关于×××等同志免职的请示》。
2.主送单位。
上款一律为“党委组织部”,材料统一由党委组织部受理。
辅导员先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3.正文。
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写明干部任免的原因,回答“为什么要请示”的问题,不能笼统写成“工作需要”。
第二层,写明请示的具体事项,即拟任免对象基本情况(如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等)。
属转任的,应同时报请免去其原职。
第三层,呈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干部形成决议的情况,即党政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的时间、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和票决情况,都要反映出来。
4.结尾。
提出明确要求,一般可用“以上当否,请审批”等请示语结尾。
5.呈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呈报时间。
三、干部任免审批表办理科级职务任免,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各栏目填写要求是:1.“姓名”。
应填写户籍上惯用的名字,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或别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
填写时要按公历时间。
关于对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的通知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根据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和内容本次考核对象为2015年1月以来提拔任用的处级和科级干部。
考核内容为新任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素养、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具体如下:(一)思想政治素养:理解和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问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和道德品质。
(二)组织领导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管理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严格管理,认真负责,深入基层,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维护领导班子和单位团结,心胸宽广,团结同事。
(四)工作实绩:完成试用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在工作中提出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开展工作,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以身作则,摆正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二、处级干部考核程序和办法(一)个人总结试用期满处级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并通过适当形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为突出实绩考核,考核对象应当在个人总结中作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工作实绩描述。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各学院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要向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根据情况,也可采取书面述职),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
述职结束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范围与参加述职会议人员相同。
机关部门试用期满处级干部的述职及测评由该干部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参加对象为支部全体成员及该干部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大学干部选拔及任用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公正透明,发挥干部的优秀才能,提高大学管理水平,制定本《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大学领导层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的选拔环境,选拔和任用大学干部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干部指的是在大学机构内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教授等。
第三条大学干部任用应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能上能下、公正激励、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体系,综合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大学干部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核心作用,依法独立自主进行。
第六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应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选拔任用程序第七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申报、初审、资格审查、考察、考核、面试、公示、决策、任命等。
第八条申报环节是大学干部选拔的起点,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简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初审环节由干部选拔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条资格审查环节由干部组织部门负责,对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操守等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考察环节是大学干部选拔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个人面谈、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环节由专门组织机构负责,采用量化考核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面试环节是对候选人进行个人素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评估的环节。
第十四条公示环节是公开候选人名单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环节。
第十五条决策环节由干部组织部门提出选拔意见,经上级党委(党组)审批决策。
第十六条任命环节由学校党委(党组)负责,对干部选拔决定进行最终任命。
第三章选拔任用原则第十七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干部政策和原则。
第十八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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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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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机制
(1)腾讯卓越班学生,学籍不变,由原学院负责承担学生思想政治
教育、生活管理及原专业个人教学计划执行等工作。
(2)人工智能学院负责给每个班级配备专业学习导师,负责腾讯卓
越班的学习及管理工作。具体管理要求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腾讯卓越
班学习管理规定》。 (3)腾讯云为优秀学生提供专业相关或到对口企业进行岗位实习与
就业的机会。
五、证书发放与收费标准
(1)按照培养计划成绩全部合格学生,颁发腾讯卓越班结业证书、
软件工程或网络工程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辅修双学位证。
2018级专业学生,无违规违纪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均可 报名参加“腾讯卓越班”的报名与选拔。 二、选拔程序
(1)自愿报名 我校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在2019年6月12-30日期 间,登陆教务在线网站http://202.199.224.121/,在线填写“2018级腾 讯卓越班”报名申请表并提交。6月10日,由人工智能学院、“腾讯云计 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墨桐花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 在葫芦岛校区进行宣讲,时间19:00、地点:葫芦岛校区尔雅221教室。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江西省高校党建组织员队伍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员的设置(一)学校党委按照在校生人数配备组织员。
授权发展党员工作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配备专职组织员,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至少配备专职组织员1名。
学生人数在2000人一下的可设兼职组织员。
(二)组织员队伍实行专职为主、专兼职相结合,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在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中选拔产生。
二、组织员的任职条件学院组织员除应具备《***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
(二)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3年以上党龄和党务工作经历。
(三)热心党的事业,认真履行职责,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联系群众。
(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组织员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审查,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
1.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学习、思想状况,并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代表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要求。
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

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各股室(含二层机构),各中学、中心校、民办学校,县进修学校、职校、芦小、特教学校、幼儿园:现将《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的通知》(宾组通…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限),并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s8223408@,以便汇总审批上报。
宾阳县教育局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宾组通…2012‟1号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拓宽渠道,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单位开展民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为统领,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为准则,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以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扩大民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和力量,创新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方式,大力推荐和培养政治坚定、综合素质高、勤政廉洁、有培养前途、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推荐范围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国家干部。
三、推荐条件和资格(一)被推荐的优秀年轻干部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任职要求: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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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文件
辽宁工大委发[2009]12号
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业经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空缺科级岗位人选的选拔任用和聘期已满科级干部的考核聘任工作。
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两校区稳定,促进两校区协调发展。
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09年4月8日
主题词: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通知—————————————————————————————抄送:各教学、教辅单位,研究院(所),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2009年4月9日印发—————————————————————————————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级干部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中层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我校科级干部的选拔聘任和管理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科级干部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
任期一届为三年。
科级干部在任期内不称职或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可以辞职或解聘。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决策与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以及文化水平与专业知识。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
等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事业发展甘于奉献,
做出实绩。
(三)具有民主作风和凝聚能力,恪守职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第五条提拔担任科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下列任职资格:
(一)副科级岗位干部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本科毕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出色;
2.研究生毕业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工作出色。
(二)正科级岗位干部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二年(含二年)以上;
2.本科毕业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或硕士毕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第六条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任命。
第七条工作岗位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任命。
第八条对不足任满一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再担任科级职务,由组织安排工作,保留原校岗位津贴待遇至退休。
第三章选拔聘任方式和程序
第九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
用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设立党委(党总支)的教学单位,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科级干部任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机关职能部门和未设立党委(党总支)的教学、教辅单位,由本单位采用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提出拟任人选,征求主管校领导同意,设立党委(党总支)的机关职能部门由所在党委(党总支)决定任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未设党委(党总支)的机关职能部门和教学、教辅单位由党委组织部协同有关部门对拟任人选进行考核,党委组织部任免。
第十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程序。
1.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
2.报名和资格审查;
3.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演讲和民主测评;
4.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6.公示;
7.发文任命。
(二)采用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程序。
1.公布岗位和资格条件;
2.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
3. 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5.公示;
6.发文任命。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对科级干部实行考核制度。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届中(届满)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等。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的,方具有续聘和晋升资格。
对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科级干部,要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对不称职的科级干部,要免去其现职。
第十二条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党员、干部、群众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聘任暂行办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科级干部破格晋升的规定》届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