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汽车保险案例分析(整理)

汽车保险案例分析(整理)汽车保险案例分析是一种有效的方法,用于理解不同情况下汽车保险的作用和影响。
本文将提供一些常见的汽车保险案例,并就每个案例进行简要分析和解释。
案例一:车祸事故在这个案例中,驾驶员小明的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
他的汽车被撞得几乎无法修复,而且他自己也受了伤。
小明购买了保险,但他不确定保险是否会覆盖这次事故。
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内容,小明可能有以下几种保险覆盖: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如果小明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有可能会支付他的车辆修理费用或者赔偿车辆的市值。
如果他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支付他因此事故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
人身意外险可能会为他提供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
案例二:车辆盗窃在这个案例中,汽车所有者王先生的车辆被盗窃了。
他在购买车辆时购买了全险,但他不确定保险公司是否会支付他丢失的车辆的市值。
分析:根据全险的保险条款,如果车辆被盗窃,保险公司有可能会支付车辆的市值或部分价值作为赔偿。
然而,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报案证明和调查材料。
案例三:自然灾害在这个案例中,汽车所有者刘女士的车辆在一场洪水中受损。
她购买了车辆损失险,但她不确定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她的损失。
分析:车辆损失险通常会保障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洪水、风暴等。
保险公司可能会支付修理费用或车辆市值的赔偿金额。
然而,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维修费用报价。
总结通过以上几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汽车保险的保险覆盖范围和赔偿金额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购买汽车保险时,特别是在遇到事故、盗窃或自然灾害等情况时,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保险合同,并与保险公司进行及时沟通和申报。
这样可以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帮助。
备注: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并不涉及法律建议或具体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
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和保险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保险代理人。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1 受损必须发生在暴雨中为躲避对面来车陷入了前一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
车熄火驾驶员没有再启动发动机,而是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拖车。
在随后的检修中,别克发动机内还是有一些小部件被发现损坏。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这辆车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能赔。
拒赔的关键在于出险的时间不对。
在车损险条款中,对暴雨、洪水造成的车辆损失都负责赔偿。
但是否暴雨天气,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24小时内降水超过50毫米为暴雨。
前一天因全市范围的大面积暴雨,保险公司大多不再需要车主去气象部门开证明,都会按照定损情况进行理赔。
但暴雨后第二天车辆涉水事故已不属直接由暴雨造成的损失事故,故不会赔偿。
可见最好不要轻易通过水坑在非暴雨、洪水的日子里,最好还是躲着水坑走。
否则不小心陷在水里,造成车辆浸水损失,很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2水中熄火后再次启动造成车辆损失不赔在车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发动机是否受损与损害程度是保险定损人员作出判断的主要依据。
有的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就明确表示:发动机水中受损的一概不赔。
其理由为,只要不在水中启动车辆,造成发动机缸体损坏的可能性不大。
若正常被水淹,一般会造成车内装饰浸水、电线短路、排气管、进气管与发动机泡水生锈等损失。
进行清理、烘干、小范围换件等工作,保险公司都会负责赔偿。
若在水中启动,即使当时车能够行驶,但因启动时水进入了缸体,发动机内压缩的不再只是空气,还有水,那么曲轴与连杆在做功时就容易被严重损坏。
水中熄火别再启动不管保险公司赔偿与否,水中启动车辆容易造成发动机损坏。
若不小心陷入水中熄火应当马上拨打救援或者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拖车。
若能推动,就先把车推出来停在路边或干燥的地方。
3车辆出险后自行修理。
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与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同时,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保险理赔的案例分析与教训

保险理赔的案例分析与教训在我们生活中,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当意外事件发生时,保险理赔可以帮助我们在经济上得到补偿。
然而,保险理赔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案例和教训,本文将对保险理赔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总结出其中的教训。
1. 案例一:车辆保险理赔小明是一位汽车爱好者,他购买了一辆全险保险。
不久前,他的车辆在停车时被一辆失控的摩托车撞上,造成了严重的损坏。
小明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并且提供了详细的事故报告和维修估算单,然而保险公司却拒绝了他的理赔请求,原因是小明在事故发生后,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报案时效。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教训:首先,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细则非常重要。
我们在购买保险时,应该仔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约定,特别是关于理赔的流程和时效要求等。
只有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地报案,才能确保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其次,及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文件信息也是保险理赔的关键。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小明能够及时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和维修估算单,可能会有更大的机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2. 案例二:家庭财产保险理赔小红是一位家庭主妇,她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以保护她的房屋和财产免受意外损害。
一天,她的房屋发生了火灾,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小红及时报案,并提供了相关的照片和估损报告。
然而,保险公司拒绝了她的理赔请求,称之为故意纵火。
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以下教训:首先,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严格的调查和审核。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红能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火灾是真实发生的,并排除了故意纵火的可能性,那么她可能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其次,我们应该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避免任何可能引起保险公司怀疑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小红没有被指控纵火,那么她可能更容易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3. 案例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张先生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护自己在受伤时能够获得经济援助。
一天,他在上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摩托车撞倒,导致严重的脑部损伤。
汽车保险索赔案例解析与经验总结

汽车保险索赔案例解析与经验总结在日常生活中,汽车保险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项保障。
然而,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如何正确地索赔成为了许多车主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一些典型的汽车保险索赔案例,分析其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并总结一些经验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车辆损坏的索赔小明的车辆在停车场被人刮伤,他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小明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为由,拒绝了他的索赔请求。
小明感到非常无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车辆损坏的索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其次,应及时报案,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与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向保险公司的上级部门投诉。
案例二:人身伤害的索赔小红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进行治疗和康复。
她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人身伤害的索赔请求,但保险公司却以小红的伤情不严重为由,拒绝了她的索赔。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人身伤害的索赔需要提供医疗证明和相关的治疗记录。
其次,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如果保险公司无理拒赔,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案例三:第三者责任的索赔小李的车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严重损坏。
对方向小李索赔,要求赔偿高额的修车费用。
小李感到非常困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
首先,应及时与对方交换联系方式和保险信息,并尽量保持冷静。
其次,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处理此事,由保险公司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最后,如果对方要求过高的赔偿金额,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汽车保险索赔是一个复杂而又需要技巧的过程。
在面对各种情况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一些基本的索赔技巧。
同时,与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通过本文的案例解析和经验总结,能够帮助车主们更好地处理汽车保险索赔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车险案例分析

车险案例分析从1988年起,车险成为我国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
此后,车险迅猛发展,目前占财险总保费的比重高达70%,对我国财险行业发展的影响举足轻重。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车险案例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车险案例分析篇1:司机开车撞死藏獒遭索赔30万维权时间:2014.12.某日维权地点:鄞州区法院维权事由:索赔30万元开车不慎撞死一条藏獒犬,狗的主人向肇事司机索赔30万元。
一条买来才8万元的狗,为何最终增值到30万元,这个损失金额到底该如何裁定?昨日,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么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狗的主人提出30万元索赔金额事情要从去年4月下旬的一天说起,老刘(化名)是一名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司机,当天他和往常一样开车送货,当途经鄞州区某村村口准备拐弯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一只藏獒和老刘的车子同方向奔跑而来,老刘避让不及撞了上去,藏獒当场死亡。
“怎么回事啊!?”事故发生后,狗的主人老叶(化名)连忙跑了过来,当时他正在忙着手里的活,没有看着自己的爱犬,没想到就一会工夫,狗已经死于非命。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老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责任是划清了,但双方因为赔偿的金额出现了分歧,老叶称这条藏獒是自己在6年前花了8万元买来的,当时是一条幼犬,可六年的饲养幼犬已然成了一条成年藏獒,价格不能以8万元来衡量,他估算现在这条成年藏獒应该值30万。
由于双方协调不下,于是老叶将车主老刘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这3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庭审过程中,这条藏獒的价值该如何认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原告老叶认为,自己遭受的损失共计30万元,这个30万元是怎么得来的呢?老叶说当时购买幼犬时价格为8万元,6年的饲养成本为12万元,而成年藏獒会有相应增值,这部分增值价格为10万元,三者相加得出30万元的经济损失。
而被告的保险公司则认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藏獒进行了定损,当时定损的价格仅为15000元,不应该以30万元来计算。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分享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分享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车辆保险理赔案件也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
对于车主来说,车辆保险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但在事故发生后的理赔过程中,很多车主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实际案例,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给车主们提供宝贵的保险理赔指导。
案例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小明是一位年轻的司机,不久前他的车辆在迎面而来的车辆变道时与之相撞。
事故发生后,双方即刻拨打报警电话,并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在理赔过程中,小明始终坚持对方全责,但保险公司却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导致小明的保险赔付金额减少了一半。
经验总结: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车主应主动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事故笔录以及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
此外,车主还应留意交警的执法过程,如对方有违规行为或不负主动事故责任,应及时向交警反映。
只有充分保留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保险公司理赔拖延小红在购车时投保了全险,并在一次事故中受到了损失。
她将索赔材料如实提交给保险公司,并按照要求提供了相关证据。
然而,保险公司在接到申请后却一拖再拖,拖延了两个月后才给出回复。
经验总结:在保险理赔中,有些保险公司会故意拖延理赔时间,以期望车主放弃索赔或减少赔付金额。
对于这种情况,车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应对。
首先,车主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明确提出理赔所需的材料和时间节点,并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若保险公司仍然拖延理赔,车主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案例三:保险公司拒赔小李的车辆在停车场被他人的车辆刮花,他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
然而,保险公司以“涂料花费低于免赔额”为由,拒绝了小李的索赔请求。
经验总结:保险公司的拒赔可能会给车主带来不小的打击,但并不意味着车主就没有其他选择。
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并了解每项保险责任和免赔额的约定。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站不住脚,车主可以通过书面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

保险理赔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当我们遇到风险或损失时,保险理赔便成为我们获得补偿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我们可能会遇到理赔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
本文将通过分析实际保险理赔案例,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
案例一:车辆保险理赔困扰张先生是一名汽车保险的持有者,在一次车祸中,他的车辆遭受了严重损坏。
他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但在整个理赔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困扰: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不清晰、接待员态度不好、索赔材料要求变动等等。
解决方案:对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该在理赔流程上加强规范与透明度。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明确的理赔流程指南来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理赔的具体步骤。
同时,公司内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
此外,保险公司应确保理赔流程中的要求和规定不频繁变动,以减少客户的困扰。
案例二:医疗保险索赔问题王女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受伤住院治疗,她的医疗保险应该覆盖她的医疗费用。
然而,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她发现保险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费用,并拒绝支付其余费用。
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其中一项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范围。
解决方案: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被保险人可以仔细审查自己的保险合同,确保自己清楚了解保险范围和条款。
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决定有异议,被保险人可以提供更多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合理解释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此外,可以咨询律师或保险专业人士的意见,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案例三:财产保险延误理赔李先生购买了一份财产保险,在家中遭受了盗窃。
他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了延误,导致李先生的经济损失越来越严重。
解决方案:对于保险公司的延误处理,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投诉。
同时,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要求尽快处理理赔申请,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解释和补偿方案。
如果一段时间内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被保险人可以寻求监管机构或仲裁机构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汽车保险典型案例分析

汽车保险典型案例分析汽车保险是一种为汽车车主提供赔偿和保障的保险形式。
在日常生活中,汽车保险可能会面临各种不同的典型案例,下面将以其中两个典型案例为例进行分析。
典型案例一:交通事故赔偿小明是一名年轻的车主,他购买了汽车保险来保护自己的车辆和人身安全。
天,他不慎驾驶车辆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了车辆损坏和司机受伤。
这就需要小明向保险公司寻求帮助并进行赔偿。
在确认了事故责任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小明的保单条款和相关规定,对受损车辆进行评估和修复,同时对受伤的司机进行医疗费用的赔偿。
这时,小明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指示,将车辆送至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或者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工程师的修理费用,并为小明支付相关费用。
对于受伤的司机,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保单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和康复治疗费用。
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小明需要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并通过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据,以确保赔偿过程顺利进行。
在赔偿结束后,小明需要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要求,签署赔偿协议,并接受赔偿款项的支付。
典型案例二:盗窃和失窃损失赔偿小红是一名经常长途驾驶的商务车主,她购买了全险来保护自己的车辆免受盗窃和失窃的损失。
天,小红停车后返回车辆时,发现车辆已经失窃。
小红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请求赔偿。
保险公司将对报案进行调查,并决定是否接受小红的赔偿要求。
在确认了盗窃事件的真实性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小红的保单条款和相关规定,对丢失的车辆进行评估,并支付赔偿款项。
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小红提供一些额外的文件和证据,以证明车辆的价值和丢失的损失。
对于盗窃车辆的赔偿,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保险条款规定来支付赔偿款项。
保险公司可能还会要求小红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明等,以便核实车辆的信息和所有权。
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小红需要与保险公司保持定期的沟通,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据,并遵守保险公司的要求。
一旦赔偿款项确定且双方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将支付赔偿款项给小红,并解决相应的手续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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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损必须发生在暴雨中为躲避对面来车陷入了前一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
车熄火驾驶员没有再启动发动机,而是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拖车。
在随后的检修中,别克发动机内还是有一些小部件被发现损坏。
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这辆车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能赔。
拒赔的关键在于出险的时间不对。
在车损险条款中,对暴雨、洪水造成的车辆损失都负责赔偿。
但是否暴雨天气,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24小时内降水超过50毫米为暴雨。
前一天因全市范围的大面积暴雨,保险公司大多不再需要车主去气象部门开证明,都会按照定损情况进行理赔。
但暴雨后第二天车辆涉水事故已不属直接由暴雨造成的损失事故,故不会赔偿。
可见最好不要轻易通过水坑在非暴雨、洪水的日子里,最好还是躲着水坑走。
否则不小心陷在水里,造成车辆浸水损失,很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2水中熄火后再次启动造成车辆损失不赔在车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发动机是否受损和损害程度是保险定损人员作出判断的主要依据。
有的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就明确表示:发动机水中受损的一概不赔。
其理由为,只要不在水中启动车辆,造成发动机缸体损坏的可能性不大。
若正常被水淹,一般会造成车内装饰浸水、电线短路、排气管、进气管和发动机泡水生锈等损失。
进行清理、烘干、小范围换件等工作,保险公司都会负责赔偿。
若在水中启动,即使当时车能够行驶,但因启动时水进入了缸体,发动机内压缩的不再只是空气,还有水,那么曲轴和连杆在做功时就容易被严重损坏。
水中熄火别再启动不管保险公司赔偿与否,水中启动车辆容易造成发动机损坏。
若不小心陷入水中熄火应当马上拨打救援电话或者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拖车。
若能推动,就先把车推出来停在路边或干燥的地方。
3车辆出险后自行修理。
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同时,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4保险车辆在修理厂修理期间遭受的损坏,保险公司不赔一切查勘工作完成理赔人员说:“您先别着急,我们刚刚听了您讲述的事故经过,并对受损车辆进行了鉴定。
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非常抱歉地告诉您,您爱车遭受的这种损失,保险公司将没办法赔偿。
”车损失虽由碰撞造成的,属保险条款中“碰撞”该保险责任。
但不是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会赔付还要看一下保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是否规定了不予赔付的情形。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在修理厂保养期间由修理厂的员工造成碰撞事故,据这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将无法赔付车损失。
据《合同法》对“承揽合同”的定义修理合同应该属“承揽合同”的一种“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不计免赔险不是就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可赔偿的保险,车身被人用利器划伤理赔时,被告知车身划痕险有15%的免赔率,意味着车主自行承担15%的维修费,不计免赔险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险”和“附加险不计免赔险”。
若买“基本险不计免赔险”,这是个附加条款,若选择了该条款,则在事故发生后,在车损和第三者责任内保险公司会承担她本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风险。
即若交警认定她要承担20%的责任的话,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可不承担责任,而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基本险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种,是为主险服务的。
车身划痕险属附加险种,故“基本险不计免赔险”不能对其免赔率部分进行赔偿。
在此情况下,可考虑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险来转嫁风险。
不过,并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
另外,即使买了不计免赔险,也还有自己承担部分费用的“绝对免赔”。
保险专家在此提醒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问清险种再购买,或者让保险代理公司根据你的车型量身选择适合的保险方案。
“全险”—即为该车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
选择签订汽车保险合同前,首先要搞清楚每个险种项下的责任条款是什么,也就是理赔的前提是什么。
即使购买了所谓“全险”,也不一定会获取全额赔偿。
投保人选择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
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保险的作用之一是经济补偿功能,赔偿的原则是以修复为主。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车辆还能修复,在保证修理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倾向于以修为主。
如果不能保证修理质量,则一般要换件。
从修理厂的角度来说,其当然是愿意修理,因修理厂可以从工时费和配件方面多挣一些利润,特别是小规模的修理厂。
保险公司是以实际损失为定损依据。
假如在发生碰撞事故后,安全带并没有断裂,但安全带在出事故、受强烈冲击之后已经超过其疲劳极限的,理应更换,此时车主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技术证明和检测结果,在证明确实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更换。
8出了交通事故,公了比私了好应履行正常手续更好一些。
撞人事故,撞人之后双方私下写个协议,撞人的驾驶员认为赔钱息事宁人,以后就太平了,但假如被撞的人今后一旦有问题,则该协议是无效的被撞的人仍然可以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当其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认为赔付要有明细:医疗费多少、误工费多少、自行车修理费多少,结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这笔钱。
私下把故之后,尽可能通过交通队解决,这虽然可能会被暂扣车辆和驾驶本,手续比较麻烦,但对于保护自己更加有利。
另外,通过交通队解决时,交通队对于事故的各项损失,都有非常明确的标准,像护理费、住院费、医疗费等都有明确的标准,这样对于减少被保险人的损失是有好处的。
而保险公司也是以交管部门的证明作为赔偿依据。
9先行赔付存在道德风险有的保险公司在施行一种“先行赔付”的制度。
1000元以下的索赔要求无须出具发票,直接付给被保险人现金。
虽给客户带来了方便,但存在道德风险。
保险公司的赔款目的是将被保险人的车恢复成原状,但“先行赔付”就有可能达不到这个目的。
如车撞到保险公司报案假定车损坏的部位要修理,需要1000元若保险公司赔了钱就不管了,也不要发票,那么一些车主可能就不修了,或者在以后再发生事故的时候一起修,或者到保险公司进行再次索赔。
保险是一种补偿,而不是让被保险人赢利,所以外修的时候要出具发票和维修清单才能报销。
10车损险中因车辆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常见的有1)、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
2)、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等发生问题造成的火灾。
11被吊车砸坏了,是否理赔要分情况而定,吊车的吊物脱落以及吊钩吊臂或其它零件的断落,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负责赔偿。
但是吊车本身在操作时由于吊钩、吊臂上下起落砸坏保险车辆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12可否能把小事故留到一起报案?不适宜!因为事故责任和损失程度不好确定且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1飞来的石子将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碰碎,在车损险部分,玻璃单独破碎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不负责赔偿。
但若加保了玻璃单独破碎险后,则负责赔偿。
12乘客下车算不算“第三者”?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个险种,在刘某尚未完全下车时,便将车辆启动,使得正在下车的刘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未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朋友赵某带倒,造成其手臂骨折。
交警部门勘查后认定,陈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公司认为:因伤者与车主同为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
但马先生并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法院受理认定;赵某受伤属于三责险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理赔;而刘某受伤并不在三责险理赔范围内,其损失应由车主自行承担。
专家解疑:在此案例中,出现了两个伤者,但却只有一个获得保险理赔。
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对两名伤者“第三者”身份的认定。
对于赵某来说,虽然其在发生事故之前乘坐陈先生驾驶的车辆,但这并不影响其“第三者”的身份。
当他在陈先生车上时,是属于车上人员;下车之后,就应当是“第三者”了,而不属于“本车人员”。
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给予赔付。
然而伤者刘某属于“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因此属于三责险理赔范畴之外。
在机动车三责险中,原则上把肇事车辆看成“第二者”,这把被保险人、其雇佣的司机、其允许的驾驶人员,以及车上的人员财产、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等都包括在内。
除此之外的人和物才是“第三者”理赔的范围。
13紧急避险造成伤害能否理赔?张转弯时压过黄线超车恰在此时,迎面驶来车。
李猛打方向避让张驾驶的车辆导致自身车辆侧翻车身严重受损,副驾驶位的乘客受伤。
张以第三者责任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勘查后认定:张承担全部责任。
经协商,张一次性赔付李某4万多元。
保险公司事故勘察认定:事故中双方车辆没有发生碰撞,第三者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以及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为由拒绝赔付法院审理认定:事故中“紧急避险”成立且未超出必要限度,故保险公司应按照三责险相关条款予以理赔。
专家解疑:“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突发性行为。
李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是因被保险人张在道路急弯处占据了一定的路面,在即将发生碰撞危险时不得已而采取的突发性行为。
虽两车并未直接碰撞,但如果李某不采取紧急避险则极可能造成车辆受损和人员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李某的行为属紧急避险。
据《民法通则》129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故李因紧急避险所造成的车倾人伤损失应由引起险情的张承担责任。
在这次事故中,李某应视为“第三者”。
在交警部门认定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必须予以赔偿。
提示:法律并不以车辆是否碰撞来划分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也未将紧急避险造成伤害列为免责范围。
此外,车主并非只要进行紧急避险,就由肇事车辆全部承担事故责任。
紧急避险的产生应具备三个条件:1、险情必须客观存在;2、为避险不得已采取突发性行为;3、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在行驶中遇到险情,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交通法规,制动停驶,切不可加速避让,导致事故损失扩大。
第三者责任险4点事项应注意按照各保险公司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车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第三人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