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网标讯自助发布系统使用手册V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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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标讯自助发布系统使用手册

一、用户登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业务管理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进入标讯自助发布系统系统,见图1。

如果浏览器版本为IE 7.0,登录业务管理平台时会有提示窗口弹出,请忽略此提示继续操作。

图1

二、发布标讯

1、进入系统点击“标讯管理”,在左侧导航栏中点击“新建标讯”,即可进入自助发布标讯编辑页面,见图2和图3。

图2

图3

2、复制要发布的标讯内容粘贴至编辑框中。如果是从word中复制文字内容,建议先在word中清除格式后,再在工具栏中选择“从word粘贴”()图标进行粘贴;如果是纯文本内容,在工具栏内选择“作为纯文本粘贴”()图标进行粘贴。用户可根据需要,通过工具栏内的各个按钮对文字内容进行编辑,见图4。

图4

3、按要求逐项填写标讯标题、关键字和标讯类型等,其中加“*”的为必填项。在输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时,需先对输入方式进行选择,“手工输入采购人/代理机构”或“从列表中选择采购人/代理机构”,见图5。

图5

4、标讯内容的发布和保存。内容编辑好后,点击“保存并发布”,标讯提交到审批状态,发布之后用户不可再编辑;点击“保存”按钮,即保存该标讯,暂时不发布而用户还可以修改该标讯,见图6。

图6

5、点击“保存并发布”,选择发布频道,然后点击“发布”提交至审批状态,见图7。

图7

6、系统提示发布成功,点击“确定”后,即可继续发布新的标讯。

三、查询和编辑标讯

1、本单位标讯查询。在“标讯管理”中点击“本单位标讯查询”,可在列表中看到本单位已经录入的标讯,标讯状态分为“未发布”、“未签发”、“已签发”和“未通过”四种状态,见图8。

◆未发布:用户选择的是“保存”,该标讯可能还需要修改,没有提交到审批状态。

对“未发布”的标讯,点击标讯标题,系统回到编辑状态,用户可以继续编辑该标讯,而点击“发布”可直接发布该条标讯,将其提交到审批状态。

◆未签发:该标讯还未经网站管理人员审批通过,尚未发布在网站上。

◆已签发:该标讯经网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已发布在网站上。

◆未通过:该标讯提交后未通过审批,需要修改后再发布。

图8

2、高级查询。可在此处查看到网站上发布的所有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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