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 规范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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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 规范 规章

航标 规范 规章

航标规范规章航标是指在航行中为船只提供导航和警示的设施或标志物。

航标的设置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规章。

本文将探讨航标的重要性,航标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以及航标规章的应用。

航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海上或河流中航行,船只需要依靠航标来确定航向和位置,避免遇险或发生碰撞。

航标的设置和维护直接关系到航行安全。

航标的种类多样,包括灯塔、浮标、标志牌等。

每种航标都有特定的用途和形式,以满足船只在不同环境下的导航需求。

为了确保航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航标规范的制定和执行至关重要。

航标规范是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制定的,旨在统一航标的设置、维护和使用标准。

航标规范涉及航标的位置、形状、颜色、亮度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灯塔的高度和光强需要符合特定的标准,以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也能被船只准确识别。

航标规章是指航行中的行为规则,旨在保障航行安全和秩序。

航标规章包括航行标志、航行规则和航行限制等内容。

航行标志是指在航行中设置的标志物,用于指示船只的航行方向和限制。

航行规则是指船只在航行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例如避让规则和速度限制。

航行限制是指对特定区域或水域的船只进出和活动进行限制,以确保航行安全。

航标规章的应用需要船只和航标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

船只需要了解和遵守航标规章,以确保航行安全。

航标管理机构需要及时更新航标规章,以适应航行环境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

此外,航标管理机构还需要加强航标的维护和监测工作,确保航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总之,航标规范和规章对航行安全至关重要。

航标的设置和使用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规章,以确保船只能够准确导航和避免碰撞。

航标规范的制定和执行需要船只和航标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以保障航行安全和秩序。

只有在航标规范和规章的指导下,航行才能更加安全和顺畅。

长江航道局航标工作规定

长江航道局航标工作规定

长江航道局航标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江航道航标养护管理工作,提高长江航道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内河助航标志》《内河航标技术规范》《长江干线桥区和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长江航道条件和船舶航行特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航标工作坚持服务为本、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数字引领、创新驱动的养护管理理念,促进长江干线航道航标公益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长江航道局管辖的长江干线航道及支流河口航道的公用航标养护与管理,专用航标参照执行。

本规定中公用航标是指为保障公共航行安全,由航标管理机构设置、维护、管理,供社会公共使用的航标。

专用航标是指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或港航企业自行设置的航标。

专用标志是指《内河航标技术规范》中视觉航标的一种功能分类。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航标工作实行总局管总、局属航道单位主抓、基层航道处具体执行的分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长江航道局职责:(一)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下达的各项航标工作任务。

(二)制定航标养护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局属航道单位制定相关细则。

(三)下达航标养护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局属航道单位完成航标养护任务。

(四)检查局属航道单位航标养护规章制度和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掌握航标养护情况。

收集港航企业对航标助航服务的需求和养护工作的建议,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负责数字航道航标类数据字典维护,指导局属航道单位应用数字航道开展航标养护工作,定期进行分析和跟踪考核。

(六)组织开展航标养护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负责其他航标相关工作。

第六条局属航道单位职责:(一)贯彻落实长江航道局制定的航标养护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相关细则。

(二)执行长江航道局下达的航标养护工作任务。

航标安全管理制度

航标安全管理制度

航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航标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航标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海事安全等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有航标管理职能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船舶管理单位、船舶修理单位、航标设备制造单位、港口船舶业务单位以及其他与航标安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航标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全面细致、持续改进。

第四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对航标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体制,明确各级职责,依法管理航标资源,保障航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航标工作必须坚持航标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航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修理,确保航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船舶管理制度,配备航标工作人员,加强船舶航行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准确、及时、有效地识别和遵守航标规定。

第七条港口船舶业务单位应当依法保障港口船舶进出安全,对进出港船舶进行有效的航标指引,确保港口航道畅通、安全。

第八条航标设备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优化航标设备设计、制造和维护,确保航标设备质量,提高航标设备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合规从事航标设施的维护和修理工作,提供有效、及时的修理服务,确保航标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航标安全管理要求第十条对于建立在海上、水上或陆地上的各类航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维护和使用,保证航标的清晰、稳定和安全。

第十一条航标设施应当设置在具有合法权属或使用权的地点,不得私设、移动或未经批准改变位置。

第十二条航标设施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航标的可见性、识别性和准确性,符合航行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航标设施应当具有良好的光学、机械和电气性能,保证在各种气候和海况下能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航标设备应当按照规定保持清洁、整洁,完好无损,保证航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航标设备应当经常进行定期、无定期和事故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务院令第1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务院令第1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7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5年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设置的航标。

本条例所称航标,是指供船舶定位、导航或者用于其他专用目的的助航设施,包括视觉航标、无线电导航设施和音响航标。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

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本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统称航标管理机关。

军队的航标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军用航标、渔业航标的管理和保护方面分别行使航标管理机关的职权。

第四条航标的管理和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专业保护与群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航标的义务。

禁止一切危害航标安全和损害航标工作效能的行为。

对于危害航标安全或者损害航票工作效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航标由航标管理机关统一设置;但是,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航标除外。

专业单位可以自行设置自用的专用航标。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应当经航标管理机关同意。

第七条航标管理机关和专业单位设置航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航标_规范_规章[1]

航标_规范_规章[1]

1、轮挡应靠近轮胎放置,间距不应超过多少:(航标、规范)A2.5cm B3.5cm C4.5cm D5.5cm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航标、规范)A放置轮挡前应彻底清楚轮挡放置处地面的冰霜雪和油污B放置轮挡时应站在机轮的前面C挡轮挡时要走发动机的安全通道D取轮挡前要确认航空器处于刹车状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需要顶起一个主起落架时,应在另一侧住起落架和前起落架机轮前、后放置轮挡,并且紧贴轮胎B航空器停留在带有坡度的机坪上时,应在下坡度方向增加轮挡放置的数量,以免航空器滑动C一般情况下A320飞机挡外侧主轮和一个前轮即可D轮挡与地接触面要具有防滑功能E A+B+C+D3、A320(翼展34.1m)在机坪停放时,间隔最小净距离:(航标、规范)A 3M B4.5M C7.5M D10M飞机的能承受载荷的部位是结构frame15,30,62和634、推飞机过程中,指挥人员应与拖车、牵引杆、前起落架间至少保持多长的距离:(航标、规范)A 1MB 2MC 3MD 4M5、关于牵引飞机的速度说法错误的是:(航标、规范)A牵引飞机的直线行驶速度不应超过15km/h。

B通过障碍、拥挤区域、有坡度地带的速度不应超过1.5km/h。

C夜间和特殊天气拖飞机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km/h。

D转弯时的速度不得超过3km/h。

6、牵引飞机时哪些灯要打开:(航标、规范)A防撞灯和航行灯B防撞灯和频闪灯C航行灯和频闪灯D防撞灯和滑行灯7、牵引飞机时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航标、规范)A挂牵引杆前要确定已经插上旁通销B推飞机前要先挂牵引杆后上拖车C卸牵引杆时要先卸飞机后卸拖车D当推(拖)APU在工作的航空器或推(拖)航空器经过另一架APU在工作的航空器时,其APU排气口与油箱的通气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牵引飞机时不属于指挥员职责的是A负责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开动或停车,指挥机上人员松刹车和刹车B负责与牵引车驾驶员与机上人员的联系C负责观察航空器的有关部位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保证航空器能安全通过障碍物D负责观察周围障碍物,观察牵引杆的连接状态是否正常牵引飞机前的准备工作错误的是:A确保通讯通畅,机上与机下的联系,机上/机下与塔台的联系B飞机电网上电,确保飞机刹车压力正常C 所以舱门关闭,起落架安全销在位D防撞灯和航行灯频闪灯打开牵引过程中的联系错误的是:A维修人员与牵引车驾驶员应使用对讲机或其他有效方法进行联络B指挥员与机上人员之间应使用航空器内话系统或其他有效方法进行联络C牵引过程,必要时,牵引车驾驶员或机上人员应随时与塔台保持有效的联络D联络中断时,应继续牵引航空器,知道航空器到达指定位置8、顶升飞机时的安全措施说法错误的是:(航标、规范)A确保LG SAFETY PIN安装好B确保有关手柄、电门、CB和控制器放在正确位置C顶升或放下航空器前,无关人员和地面设备应撤离航空器D顶升过程中不允许上下客或加放燃油,不允许飞机在最大载客状态时顶升飞机9、顶升设备的要求错误的是:(航标、规范)A使用专用机型千斤顶顶升飞机B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作要求,保证离地就行C顶升设备的压力表应纳入计量管理系统D不应同时使用机身或机翼千斤顶与轮轴千斤顶,不应用轮轴千斤顶同时顶起两个LG10、顶升要求错误的是:(航标、规范)A不应同时使用机身或机翼千斤顶与轮轴千斤顶,不应用轮轴千斤顶同时顶起两个LGB应在能承受所顶升航空器质量的水平地面上顶升飞机C露天顶升航空器应顺风停放D不应在大风条件下顶升航空器11、试车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说法错误的是:(航标、规范)A客机坪不允许试大车。

6.7米航标标准

6.7米航标标准

6.7米航标标准
6.7米航标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尺寸要求:航标的高度一般应当超过水面10%至20%,以便于在远处进行
视觉定位。

6.7米航标标准中,航标的整体高度应当为6.7米。

航标的
形状应当符合国际通用的标准,通常为柱状或圆柱状。

2.材料要求:航标的主要材料应当选用耐候、耐腐蚀的材质,以确保其长
期使用。

3.颜色和特征:6.7米航标标准中,航标的主色应当为红色或绿色。

航标
顶部应当配备具有光源的标志,以在夜间进行导航。

此外,航标的侧面
应当设置具有不同特征的带状标识,以帮助船只进行正确的航行定位。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航标在尺寸、耐用性和可见性方面均符合要求,以便为船只提供准确、可靠的导航信息。

在实际应用中,航标的具体标准和规格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1)2024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引言概述: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是根据国内河航行管理的要求和现实需要制定的一套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航标种类、安装要求、维护管理、航标守则和监测评估五个方面对内河航标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航标种类1.1 探岸航标的功能和作用1.2 航道标志的种类及使用范围1.3 航标灯光和颜色的意义和分类1.4 浮标的类型和区分1.5 码头标志的标准和标识方法二、安装要求2.1 航标安装的位置和密度2.2 航标安装时的基础处理及固定方法2.3 航标安装时的尺寸和标志要求2.4 在特殊地区的航标安装措施2.5 航标安装验收程序和要求三、维护管理3.1 航标巡护制度和巡护记录3.2 航标巡视维护的频次和内容3.3 航标修复和更换的程序和流程3.4 航标修复时的安全措施3.5 航标管理数据的记录和备份四、航标守则4.1 内河航行守则的内涵和指导原则4.2 港口航行区域的守则和注意事项4.3 进出港船舶航行的交通规则4.4 执法巡航时的注意事项4.5 特殊情况下的航行指引和措施五、监测评估5.1 航标监测的方法和技术5.2 航标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估5.3 航标系统运行情况的评价与调整5.4 航标管理效果的监测和评估指标5.5 航标管理办法的持续改进和更新总结:内河航标管理办法(二)通过对航标种类、安装要求、维护管理、航标守则和监测评估五个方面的详细阐述,为内河航行管理提供了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

航标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安装要求和基础处理、巡视维护的内容、内河航行守则和注意事项、航标监测评估的方法和指标等方面的规定将有助于提升内河航行的安全性和流畅度,保障航行安全。

此外,持续改进和更新航标管理办法也是保障内河航行管理能够适应新要求和环境的重要手段。

航标 规范 规章

航标规范规章航标是一种用于指示航道、航线或者提供航海导航信息的设备或标志物。

航标的规范和规章是为了确保航标系统的有效运行和航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航标的规范和规章,包括其定义、分类、设计要求、安装位置、维护和检修等方面。

一、航标的定义和分类航标是指在水上、水下、陆地或空中设置的一种设备或标志物,用于指示航道、航线或提供航海导航信息。

根据其用途和形式的不同,航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导航航标:用于指示航道或航线的设备,包括灯塔、浮标、航标标志等。

2.警示航标:用于提醒船舶避开障碍物或危险区域的设备,包括浮标、标志、标牌等。

3.引导航标:用于引导船舶进出港口、航道或水域的设备,包括灯塔、浮标、航标标志等。

4.辅助航标:用于提供辅助导航信息的设备,包括测深标志、测量标志等。

二、航标的设计要求为了确保航标的可见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航标的设计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设计要求:1.可见性要求:航标应当具有足够的可见性,以便船舶在远处就能够发现和识别。

可见性要求包括航标的高度、亮度、颜色等方面。

2.稳定性要求:航标应当具有足够的稳定性,能够抵御恶劣的天气条件和水流冲击。

稳定性要求包括航标的重量、结构和固定方式等方面。

3.可靠性要求:航标应当具有足够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地工作。

可靠性要求包括航标的耐久性、电力供应、维护保养等方面。

4.信息传达要求:航标应当能够准确传达导航信息,包括航道标志、航行警告、水深信息等。

三、航标的安装位置航标的安装位置是根据航行需求和地理条件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航标的安装位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可见性要求:航标应当安装在航道或航线上能够被船舶远处观察到的位置。

同时,航标的安装位置应当避免被高楼、山脉等遮挡。

2.导航指示要求:航标应当安装在船舶需要导航的位置,例如港口入口、航道转弯处等。

3.安全要求:航标应当安装在不会对船舶造成碰撞风险的位置,例如远离岩礁、浅滩等危险区域。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2份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航标的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内河航标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内河航标的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内河航标的管理工作。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航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航标的设置第五条设置内河航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内河航道规划;(二)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三)不影响水上交通和航道整治工程;(四)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六条设置内河航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内河航标。

第七条内河航标的设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航标的维护和管理第八条内河航标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确保航标处于良好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第九条内河航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航标管理制度,加强对航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航标正常使用。

第十条内河航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航标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者失效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第十一条内河航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航标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航标的外观整洁、字迹清晰。

第十二条内河航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航标档案,记录航标设置、维护和管理情况。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内河航标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内河航标的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管理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内河航标损坏或者失效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2024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航标的设置第三章航标的维护和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附件一:内河航标设置审批流程附件二:内河航标维护和管理规定附件三:内河航标损坏或失效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河航标的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法》,制定本办法。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河航标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河航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内河航标的设置第三条内河航标的设置应符合航行安全的需要,应当在必要的地点、航段设置航标。

第四条内河航标设置应考虑以下因素:1. 航道的曲线、宽度和深度;2. 水流情况;3. 水深、水位的变化;4. 岸线特征;5. 防护设施;6. 航行障碍物;7. 天气条件。

第五条内河航标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指示航向的指示标志、警告标志、提示标志和引导标志等。

第三章内河航标的管理第六条内河航标的管理机构应当负责内河航标的设置、维护、检修和更新工作。

第七条内河航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河航标管理制度,定期对内河航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第八条内河航标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内河航标的有效管理。

第四章内河航标的维护和更新第九条内河航标的维护应当根据航标的使用情况和环境变化,及时进行修缮和更换。

第十条当内河航标发生损坏或者严重偏离位置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者重新设置。

第十一条内河航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内河航标进行更新,确保航标信息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第五章内河航标的使用第十二条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内河航标的使用规定,根据航标信息安全航行。

第十三条在使用内河航标过程中若发现航标异常或遇到其他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内河航标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未经内河航标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移动或破坏内河航标。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对内河航标的设置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对违反内河航标管理办法的行为,内河航标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内河航标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内河航标管理办法,如有补充、修改或疑问,请及时向内河航标管理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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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规范规章
航标规范规章是指航海领域中用于引导船舶航行和确保航行安全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航标是指为了引导船舶航行而设置的各种标志物,包括灯塔、浮标、航标灯等。

航标规范规章的制定和遵守对于航海安全至关重要,它们确保了船舶能够准确地确定自身位置、判断航向,并避免与其他船舶或障碍物发生碰撞。

航标规范规章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航标类型和用途:规定各种不同类型的航标,如灯塔、浮标、航标灯等,以及它们的具体用途和功能。

例如,灯塔可以用于标示陆地的位置和海岸线的特征,浮标则可以用于标示航道的位置和航行方向。

2. 航标的设计和建造:规定航标的设计要求和建造标准,包括航标的高度、形状、颜色、亮度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航标在不同的天气条件下都能够被船舶准确地识别和使用。

3. 航标的维护和管理:规定航标的维护和管理要求,包括定期巡检、维修和更换。

航标需要经常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有效性。

4. 航标的布置和位置:规定航标的布置和位置要求,包括航标之间的距离、航标与航道的关系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航标能够提供准确的导航信息,帮助船舶安全航行。

5. 航标的通航信息:规定航标的通航信息发布和更新的要求,包括通航图、导航手册等。

这些信息需要及时更新,以确保船舶能够获取到最新的导航信息。

航标规范规章的遵守对于船舶航行安全至关重要。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航标规定,根据航标的位置和特征来确定自身位置和航向,避免与其他船舶或障碍物发生碰撞。

同时,船舶需要及时获取最新的航标通航信息,以保证航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总之,航标规范规章的制定和遵守是航海领域中的重要工作,它们确保了船舶
航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各国航海部门需要密切合作,制定统一的航标规范和规章,以提高航海安全水平,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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