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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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外来施工管理办法(精选5篇)外来施工管理办法篇1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其内容: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

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厂部规定着装。

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阻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本办法旨在规范外委工程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工程施工项目。

1.2 本办法所称外委工程,是指公司因业务需要,将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进行。

二、管理和组织机构2.1 公司设立外委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2.2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和流程;(2)组织招投标和选定施工单位;(3)签订合同并进行风险评估;(4)监督施工质量和进度;(5)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6)进行施工验收和结算。

三、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管理3.1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组织招投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

3.2 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3)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4)具备相应的资金和人员。

3.3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和评估,确保其具备承担施工任务的能力。

3.4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前,应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条款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4.1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施工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4.3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4.4 施工单位应按时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困难。

五、安全和环保管理5.1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应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环保措施,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安全。

5.3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5.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一条:必须明确并落实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

企业要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外委队伍选择、入场(厂)管理、过程监管、后评价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招标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以及项目属地(单位或中心或车间)的管理责任。

严禁出现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关键作业环节监管失控、安全和质量验收流于形式等情况。

属地单位每日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业务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每周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条: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厂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外委人员准入管理,杜绝未履行入场(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

企业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出场(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外委人员是否履行入厂手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是否依规配置、上岗到位,外委队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离场(厂)。

第三条必须有专人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严格外委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的管理,做到入场(厂)时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杜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

业务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外委队伍的班组是否按作业方案规定配齐所需工器具;每月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情况,是否定期检验、试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不正确使用工器具,特种设备是否配有许用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自制工器具是否进行计算并进行荷载试验和评估。

安监部门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交出确认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装置能量隔离和置换方案并确保落实,中心(车间)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对每处工艺交出点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满足防着火、防爆炸、防中毒、防室息等要求;严禁能量隔离不到位、化工品置换不彻底情况下的作业,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一直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为了确保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管理体制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由公司总部负责,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

3. 安全管理部门应与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建立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对事故隐患、事故原因及处理措施进行详细记录。

3.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具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员工的个人防护。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应急处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复训,确保员工安全操作能力的提高。

3.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设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五、事故应急预案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措施和组织机构。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六、安全检查与评估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外委单位管理办法

外委单位管理办法

外委单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公司从事外委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工作程序及要求1、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前,公司的生产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施工队的安全资质等进行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允许进矿。

2、外委施工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执行合同及协议书的要求。

3、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自主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资质审查进入公司的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施工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厂矿长,经理安全资格证;5、项目经理资格证;6、所有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7、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8、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9、为施工人员办理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保单;10、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员的文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在取得进入公司施工资格后,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年初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订。

第七条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各级人员工作责任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等报送所在公司安监部,审核合格并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八条各公司要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范、事故应急知识,反违章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第九条外委施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二次安全会议,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

在生产中遇到问题和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充分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生产组织、管理与矿部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我矿全面完成2007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根据我矿生产建设的现状和外委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矿从事井下施工的外委单位。

运营管理部代表矿方行使对外委单位的管理职权。

第三条外委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各级人员工作责任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等报送矿安全环保部、运营管理部,审核合格并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四条外委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

开好班前会,并作好会议记录。

在生产中遇到问题和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新增加人员,必须到安全环保部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外委单位每天必须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生产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第六条外委单位每月必须参加运营管理部组织的生产计划会,并按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本单位的生产,确保完成作业计划。

外委单位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矿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矿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

第七条矿方责任范围1、架设距离采掘作业面100米范围之外的风、水管路及照明、动力线缆。

2、架设采场充填前的泄水笼和充填管路。

3、架设采场内的钢制溜井及钢制通风人行井。

4、提供100米范围以外有轨运输巷道铺设轨道时所需材料,外围单位负责安装。

工程结束后,外围单位负责免费拆卸道轨,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5、按计划价为外委单位提供采掘工程因安全需要支护的材料(锚杆、锚网、圆木等),每月按实际验收支护量结算。

结算单价: 1.5米锚杆,33元/根;1.8米锚杆,36元/根;锚网,27元/平方米;4米坑木,748元/立方米;6米坑木,948元/立方米。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1. 外委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建立资质审查机制,确保外委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 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审,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

2. 外委施工单位选择与评估- 制定外委施工单位选择标准,包括技术能力、施工经验、信誉度等。

- 建立评估体系,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定期评估。

3. 合同管理- 明确合同条款,包括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格等。

- 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由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

4. 施工过程监督- 制定施工监督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

- 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5. 质量控制- 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 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

6. 安全管理- 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检查等。

-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7. 进度控制- 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完成时间。

- 定期召开进度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8. 成本控制- 制定成本控制措施,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核算等。

- 定期进行成本审计,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9. 变更管理- 建立变更管理流程,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进行严格控制。

- 变更需经过审批,并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调整。

10. 竣工验收与结算- 制定竣工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确保双方权益。

11. 后续服务与保修- 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和期限。

- 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和处理保修问题。

12. 违规处罚- 制定违规处罚机制,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整改、解除合同等。

13. 信息管理-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评估结果等信息。

- 定期更新信息,为决策提供支持。

14. 持续改进- 根据施工单位的表现和反馈,不断优化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管理,确保施工(承包)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或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池能源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外委施工(承包)单位具体包括承担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安技措、设备安(组)装、设备租赁、设备维修养护、大修理、切块承包、联合运输、劳务输入、外委施工(承包)单位自建、外委施工(承包)自用设备安(组)装等的单位(简称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天池能源公司项目施工的投、招标工作.严禁无资质队伍参加施工作业。

第四条外委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规范及天池能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承包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二章安全监察、施工管理部门、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建设使用单位职责第五条公司安全监察部是负责外委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生产条件、技术装备等进行审查;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对非单独项目部的与施工单位洽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进行备案。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提出隐患整改意见。

对不积极配合和服从天池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取消其参加公司其它工程项目的资格。

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决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返还额度,并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向公司提出奖励建议。

第六条施工管理职能部门是指对工程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技术要求、工程质量、工程预算、工程验收等,从专业技术方面进行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

煤矿外委管理办法

某某煤炭有限公司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委施工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

第三条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交公司审核和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因缺少相关资料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遵1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编制项目工程施工的作业规程(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职工进行贯彻学习和考试。

(四)参加公司调度会、安全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

(五)按照相关要求,对施工工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六)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负责编制项目工程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参加公司应急演练,服从统一指挥。

(七)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每班要有一名干部带班,带班干部对当班的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煤矿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寸草塔煤矿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切实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全面提升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神东煤炭集团矿井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以合同方式委托外来单位承包生产、建设工程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和其他租凭、承包经营项目。

第三条凡在寸草塔煤矿范围内从事外委工程有关活动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长:汪腾蛟副组长:张贵成李建华郅喜荣张更业张凌云吕彪王文清刘皓李江涛郭成成员:王贵林杨生荣刘向军郝德刚巴特尔王耀王满才马军樊振兴王硕矿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及各机关科室检查人员—1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由王满才兼任主任。

主要负责外委施工单位日常安全监察,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资质审查、人员培训、安全资金投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协议签订、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全面协助监督外委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矿安全委员会负责外委施工单位各项重大罚款审议、各项管理办法审核工作;第五条依据工作需要,矿设立外委工程管理组,主要负责:(一)负责协调矿上与驻矿外委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督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确保外委单位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二)在外委单位施工过程中,负责对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服务质量进行监控监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质量标准,对工艺流程、施工质量严格把关。

(三)针对于不正确的施工工艺,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提醒负责项目的外委单位,并且及时给予纠正和整改。

(四)在外委单位施工过程中,外委工程管理组检查人员必须到现场对材料进行验收。

对于私自更换使用质量低劣材料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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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使其生产组织、管理与部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热电公司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目标,根据热电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和外委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热电公司从事施工的外委单位(如:驻施工队、防腐保温队伍、外委检修队伍、车辆运输单位)。

生产技术科代表本单位行使对外委单位的管理职权。

第二条外委单位在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工作及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生产技术科室。

由生产技术科室组织安监科、综合管理科、政工科、施工所属车间(站)(部门)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规定手续(具体见开工许可表),经上述业务科室(车间(站))审核签字后,在生产技术科备案,方可开始施工。

第三条外委单位在施工中遇到问题和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室汇报,新增加人员,必须到安监科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外委单位每天应在17:OO前向生产技术科室汇报施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第五条外委单位每月20日(遇休息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必须参加生产技术科组织的施工计划会,并按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完成作业计划。

外委单位如不能按期完成部下达的施工作业计划,部将按每推迟一天罚款200元。

第六条外委单位所辖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定置管理,不能超范围随意摆放。

施工运输中应保持所经场所卫生清洁,有杂物或灰渣抛洒时应及时清理,否则施工主体单位承担所有清理卫生的费用并罚款IOO元。

第七条外委单位每月20日进行一次人员核查和登记,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不及时汇报的,一经查实,每增加或减少1人,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八条外委单位负责人有事离时,需向生产技术科主任汇报后,方可离。

同时应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不得影响施工。

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九条施工量考核办法
(-)外委单位要根据部下达的施工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作业计划。

施工量以施工验收单为准
(二)因施工顺序不合理或未按设计、计划要求施工,导致施工难度增大而增加的工作量,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施工,不听从生产技术科指挥而私自施工的,每次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并不予验收工程量。

(三)每月下达施工计划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5号前将施工组织方案、措施和劳动组织情况报生产技术科,每拖一天罚责任单位200兀O (四)严禁无设计、无计划或无技术交底施工,否则,生产技术科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已施工工程量不予验收,并给予200〜500元处罚。

第十条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每项工作施工队为安全、质量、进度主体,所属车间(站)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

车间(站)所确认的工程量若与实际不符,将追究责任车间(站),按影响情况考核车间(站)1-5分,责任人罚款IOO-IOOO元。

(二)同时执行**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现场管理考核办法
(一)施工现场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二)要按时完成生产技术科室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的临
时任务,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分别执行热电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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