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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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施工结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外委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外委施工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外委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

(三)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五)定期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委施工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三)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八条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施工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第九条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外委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第十条外委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与我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施工过程第十一条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外委施工队伍及其施工活动。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指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 外委施工队伍:负责本队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资质审查(1)外委施工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对不具备资质的外委施工队伍,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 安全培训(1)外委施工队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等。

3. 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前,项目经理应向外委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2)外委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执行,确保施工安全。

4. 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警示标志等。

(2)外委施工队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5.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外委施工队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配合事故调查。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外委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 外委施工队伍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外委施工队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外委施工队伍,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取消施工资格。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委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工作。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按照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第四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有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

第六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应急救援措施必须健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九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责任制。

第十条外委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理解并掌握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四)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随时查看和指导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六)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八)及时收集、登记和报送各类安全事故和安全风险,提供事故调查和统计资料。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紧急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措施和应急救援流程。

第十二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充足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使用培训和指导。

第十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外委施工作业行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形象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外委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

外委施工单位指由本公司委托的外部单位进行施工作业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定、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并不断进行总结、评估与完善。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和组织机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施工作业安全事务。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主管领导,包括安全专责和安全监督员等专业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和指导。

第七条外委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任主任,安全主管、质量主管等相关责任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责任制度第八条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对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外委施工单位安全主管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条外委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定第十一条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规定摆放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和禁止通行区域。

第十二条外委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定期清理杂物,避免堆放材料,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三条外委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和物品的迅速疏散。

第十四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危险物品和设备进行分类标识,做好防尘、防爆、防触电等安全措施。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委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承接委外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委外施工单位在承接委外施工任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规定。

第四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第六条委外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委外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第八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第十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操作规程;(三)应急救援预案;(四)安全检查制度;(五)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了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定,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规定了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制度规定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程序和频次,明确安全检查的责任人。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规定了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八条委外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九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二)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三)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条委外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能够持续提高。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一直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为了确保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外委工程及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管理体制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由公司总部负责,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

3. 安全管理部门应与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建立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和档案,对事故隐患、事故原因及处理措施进行详细记录。

3.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具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员工的个人防护。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应急处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复训,确保员工安全操作能力的提高。

3.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设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五、事故应急预案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措施和组织机构。

2.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六、安全检查与评估1. 外委工程和外协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1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平安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平安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

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平安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举行平安综合羁系。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

(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3)施工单位项目构造机构、专(兼)职平安员相关资质等复印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

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XXX专用等证明。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来施工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和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导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更有效地监督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贯彻和落实,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1、外来施工人员和车辆入厂前应到保卫科进行登记备案,由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入。

外来人员需要将随带工具、物品事先在门卫室登记注册,待施工完毕出门时凭我公司相关部门签批的《放行条》逐一核对后放行。

2、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与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____。

3、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并负责对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资料复印件应提交至我公司的安全环保科进行存档。

4、外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本企业发放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告知书》,并认真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5、外来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

无证操作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外来单位及人员自己负责。

6、外来施工单位必须确定至少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

7、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进入有职业危害区域的场所应佩戴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外来施工单位在厂区易燃____区域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全环保科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9、使用电气工具必须配套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动工具不得使用花线、塑料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线。

10、所有用电需向电力部门办理《外来单位施工用电审批表》,并提供电工作业证交至安全科进行审批备案。

严禁未经公司电力部门允许的情况下私拉电源。

11、外来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安全带等高空作业防护措施,____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脚手架等作业,脚手架必须合格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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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小山煤矿外包工程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小山煤矿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安全生产法》
(三)职责
1、负责外包工程的招标工作。

2、负责外包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

4、负责承包方安全资质审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安全管理内容
(1)外包工程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严禁以包代管。

(2)承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及企业内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及规定。

(3)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协议书前,告知安健环部(大修前10天,小修前5天,日常开工前3天)并通知承包方到安健环
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4)部门、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承接工程后不得再行转包。

(5)建设方有权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违反矿规定的施工单位进行制止、处罚、停产整顿、直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现场。

(6)承包方自备的施工机具、器具,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7)工程协议书签订前,由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计划、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合格。

(8)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按一定比例预留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按合同要求相应扣减安全施工保证金。

(9)发包单位的安全职责
a、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b、把承包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和资料进行备份。

c、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水灾、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机械伤害等以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建设方须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工作“三措”(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谁审批谁负责,建设方负责对审查合格的“三措”进行
监督检查。

制定“三措”前,建设方施工管理人员须与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勘察,建设方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承包方的工作范围、作业区域。

在什么地方设监护人、监护人由谁担任,须由建设方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10)发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a、开工前对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分析,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在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签字栏签字。

b、建设单位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场所,应指定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临时全面负责,且必须与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共同逐一核对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书上签字,由签字之时起,安全监护责任由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承担。

c、建设单位工作负责人应在处理完紧急事务后尽快返回,返回时应与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共同逐一核对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书上签字,由签字之时起,安全监护责任由用工和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共同承担。

d、未安排现场工作负责人员由建设单位领导负责。

e、建设单位领导、安全员以及安监员应经常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不符合国家和厂有关规定的违章现象,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停止其工作。

(11)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a、承包方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安全负主要责任。

b、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井下现场的安全管理。

c、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中的“三措”,对现场的施工安全、质量负责。

d、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施工作业规程》和建设方制定的安全、文明生产规定。

e、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中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长期施工的承包方应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程、规定的考试。

上述成绩应记入技术档案。

f、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g、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承包方负责人对建设方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施工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h、承包方必须接受建设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不按发生人身事故或不安全情况负责,必须立即报告建设方安全监察部门,同时按规定上报。

(12)承包方工作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
监护工作人员在规定范围内安全施工;检查安全措施保持完好;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及时纠
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

(13)承包单位应按规定,每天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让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对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分析(应有记录),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4)承包单位安全负责人按时到安健环部参加外包工程安全分析会,总结安全情况,交流经验,接受教训。

(15)承包单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需更换或增加人员时,必须履行安全管理手续,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的条件: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承包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单及工种;
(3)施工人员身体健康证明;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
(5)承包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6)建设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
3、承包工程现场安全管理
(1)承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由厂部发给的入厂通行证(安全教育合格证),着装符合《安规》要求,按规定正确戴好安全帽。

(2)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安全员)、施工管理人员有权对现场
不符合“安规”要求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和人员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立即整改。

(3)承包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施工,施工时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触、碰运行中的设备,遇到问题立即与施工管理人员联系,并接受建设方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建设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承包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建设方有权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施工管理人员等对承包责任人处罚建议权,由安健环部负责核准并实施。

(4)在施工过程中,建设方现场安全施工管理人,应经常跟踪检查施工情况,若发现违章作业等不安全情况,有权停止其工作,并通知承包方负责人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在未采取措施前不得进行工作。

(5)承包方在施工中需要用电、气、水应向建设方提出申请,由施工管理部门协助解决。

承包方不得随意挪用现场任何设备、设施,擅自接电源、气源、水源。

(6)确因施工需要,承包方需拆除原安全设施等,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有关部门同意,送安监部门备案。

采取有明显标志的、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承包方必须立即恢复。

(7)承包方必须按工程明确的施工区域进行隔离、挂牌施工、定置管理、设立符合要求的施工区域标志、警示标志,及时清扫整理施工场所,使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五)检查与考核
1、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公司部门负责检查与考核。

2、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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