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税收征纳》
【年(卷),期】2017(000)008
【摘要】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七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总页数】2页(P39-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49.214
【相关文献】
1.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J],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3.湖南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4.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5.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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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广西)多项税收优惠帮扶就业创业

军转干部(广西)多项税收优惠帮扶就业创业关键词:军转张为臻军转公选军转政策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军转自主择业军转论坛
本报讯自治区地税局日前发布了多项税收优惠,为自谋职业的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及随军家属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周红梅黄皓)。
退伍军人创业扶持政策

退伍军人创业扶持政策退伍军人做创业,现在有哪些扶持的政策呢?店铺把整理好的退伍军人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汇总据了解,目前该省退伍军人申请创业贷款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级收入部分(注: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按摩等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2、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可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不过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注: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政策为准!各地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全国: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军人,有以下政策:*办理工商执照等证件免费;*3年内免收工商费和税收;*提供小额贷款5万元,2年内免利息;*荣立三等功者,县里奖励1000元支持创业,二等功者奖2000元,一等功者奖3000元;*从事建筑、娱乐、广告等行业不享受优惠政策*农村户口复员军人也暂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安阳县:关于退伍军人干个体企业或创业若要申请贷款或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必须在退伍两年之内,且需要具备退伍证,自谋职业证,询问详细情况请拨打5xxxx。
肇庆市为鼓励复退军人创业,联合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肇庆办事处提供授信资金6000万,将扶持近3000名有发展潜力、勤劳实干的复退军人创业贷款,每个创业人员可获得1万元到3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
据介绍,申请贷款创业的复退军人要求有肇庆市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土地耕作等经营活动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种植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养殖业及其他行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根据创业活动方案,贷款只能用于创业项目,发展经济,不得用作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非农业生产项目。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多方面。
2017年军人转业新政策最新要求

2017年军人转业新政策最新要求转业: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 复员: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 退伍:军队的义务兵退出现役。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军人转业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年军人转业新政策安排干部转业的一般条件这是一个决定干部是否脱军装还是在部队干的现实问题。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计划:一是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二是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三是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四是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军队改革期间,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不超过53 周岁(截止上年度12 月31 日),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政策依据:中发〔2001〕3 号、中发〔2016〕13 号不得安排干部转业的条件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年龄超过50 周岁的;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政策依据:中发〔2001〕3 号干部转业复员的批准日期以及年龄、军龄和有关年限计算干部转业复员的批准日期为当年的3 月31 日,转业复员命令由各级党委按照任免权限批准下达,于当年7 月31 日前公布;转业复员干部军龄、配偶随军年限以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干部转业复员当年的3 月31 日;计算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直接入伍的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年限条件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一并计算;师级干部转业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批准其转业上一年度的12 月31 日;干部转业复员当年3 月31 日以前符合晋升军衔或者调整文职级别条件的,应当在向省军区转业办移交档案前办理完毕,办理时间填写为当年3 月1 日。
退伍军人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近年来,政府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了回报和表彰曾从军的英勇善战的退伍军人,给予了他们多种优惠政策。
其中,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是一种特殊的优惠政策,旨在给退伍军人减轻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实现梦想。
一、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1.1体内容根据国家规定,退伍军人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具体内容如下:(1)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一、单位租赁工作用的办公用房;二、家庭消费的车辆、家具家电等;三、农村家庭建房用的建材;(2)减免增值税的范围:一、企业购买服务、货物;二、拓展新产品、新工艺;三、取得专利权;四、单位捐赠;1.2施方式(1)申请减免增值税,需具备一定条件,包括:一、申请参加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退伍军人,必须拥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资格;二、减免税的支出必须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三、减免税的支出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四、减免税的支出应当经过政府部门审批。
(2)执行过程:申请减税后,政府将做出审批决定,确定是否享受减税。
退伍军人享受减税优惠后,政府会按照规定节省相应的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发放补贴。
二、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社会效益政府实施增值税减免税政策,既可减轻退伍军人的经济负担,又可以推动本地经济的发展。
2.1 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减税优惠政策可以减缓融资成本,促进企业营运,并且可以促进企业投资,提高企业创新性,加快分支机构的拓展,充分挖掘经济社会资源,形成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推动本地经济的发展。
2.2高退伍军人的生活水平退伍军人是全民的贴心人,政府实施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可以减轻退伍军人的经济负担,使他们得以拥有更加幸福的生活。
利用政府减免税优惠,可以做到:第一,节省出一部分经济负担;第二,提高自身技能;第三,实现梦想。
三、结语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是政府为退伍军人表彰英勇善战,回报他们牺牲的一种优惠政策。
减税优惠政策不仅可以减轻退伍军人的经济负担,也可以推动本地经济的发展,让曾经的英雄们受益匪浅。
退伍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越来越多的退役军人进入社会,他们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
为了让退伍军人更好地融入社会,许多国家都推出了退伍税收优惠政策,以帮助退伍军人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利益。
首先,许多国家都会减免退伍军人的税收。
这种政策主要适用于职业军人,具体政策标准根据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政策而定。
一般来说,职业军人可以享受比常人多的减免税收,比如西班牙、荷兰等国家的职业军人可以享受两到三千欧元的减免税收。
这些减免政策有助于改善退伍军人的经济状况,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宽裕。
此外,退伍军人还可以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根据不同国家的政策,一些国家会解除军人的征税,比如英国和美国,军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税收。
另外,有些国家还允许军人及其家属享受住房补贴,这可以帮助军人更好地安置他们的家人。
此外,为了推动社会就业,一些国家还推出了就业优惠政策,以帮助退伍军人就业。
例如在美国,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待遇,比如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等,这些政策有助于推动退伍军人就业,大大提高他们的就业率。
最后,一些国家为退伍军人提供就医报销机制,以促进他们获得更好的健康状况。
例如在英国,军人可以享受到免费就医报销服务,这可以保障他们的健康状况,让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环境。
总的来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推出了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
军人及其家属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从而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
这些政策既有利于改善退伍军人的经济状况,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从而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政策
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政策
1、就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
放弃安排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当然同时按规定也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退役军人可以选择安排工作或者自主创业。
2、落户:在服役期间如果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可随父母任何一方落户。
其他情形,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如果想落户到国务院规定的超大城市,也是可以的,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
3、补贴:退役但是还未工作等待就业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4、社会保险:按照军人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
涉及军队的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税政解析税政类涉军税收政策是指涉及军队、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退 役复员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它对加强国防建设和人民军队 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现行的税种中,涉及军队、军 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退役士兵的税费有13个。
一、涉及军队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定,涉及军队的税收优惠政 策基本都是法定的,具体内容如下:(一) 基本优惠。
是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减免,主要 包括:1.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 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2.车船税。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二款和《车船税法实施条 例》第八条规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免征车船 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 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 照的车船。
3.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 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4.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缴土 地使用税;自用的土地,是指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 地。
5.耕地占用税法。
《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军 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 征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 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 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 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6.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军队、武 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免征吨税。
同时,第十条 第二款还规定,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船舶,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02.21
•【字号】辽财税〔2022〕34号
•【施行日期】2022.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优惠
正文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公告〔2022〕4 号)关于延长《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 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规定,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9〕145 号)中规定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年2月2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
正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
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四、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生效前,已经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如果已经按[2001]国转联8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继续执行到期满为止;如果没有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三年四月九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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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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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2)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3)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5)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5)
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6)
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7)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7)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8)
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
时间:2023-08-01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享受主体】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享受条件】: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2.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享受主体】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优惠内容】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享受条件】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2.上述政策中的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3.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企业既可以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5.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
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名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优惠内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安置的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优惠内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主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
【优惠内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优惠内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
2.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