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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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第一篇: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立案难、执行难、信访难成为当前人民法院的三大难题,特别是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从我院近几年向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时,人大代表审议反馈回来的意见来看,大部分都是提到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其建议也是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等话题,为此,笔者就法院执行难的问题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部分执行当事人进行问卷调查,到乡镇社区村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调研,通过调研形成了该调研报告。

一、导致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原因1、现有司法管理体制保证不了法院独立行使执行权。

最主要是存在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这是造成执行难的最主要的因素。

虽然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等均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现实是人民法院在人财物各方面都受制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人民法院的活动经费要由当地政府拨付;人民法院的院长、审判员及其他人员要由当地人大任命;人民法院设立、撤销机构要由当地政府审批,如当地地方和部门出于对局部利益的考虑,干扰法院执行,那么法院就很难抵制住压力。

因此,可以说,现有的司法体制,要求人民法院真正地、完全彻底地独立行使执行权,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2、执行力量严重不足。

由于执行力量严重不足,使人民法院在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面前显得力不从心。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加剧,各类纠纷也日渐增多,因此,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执行难度越来越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

而执行警力却并没有得到加强,甚至有削弱。

就我院为例,2008年,我院执行局有执行干警8人,但2013年执行局的警力只有7人,而执行的案件,2013年却比2008年增加近1倍,有限的警力和繁重的执行任务之间的存在着尖的矛盾。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一、课题研究主报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调研主要方法和手段1、查阅案卷2、与当事人谈话3、与执行法官交流4、查阅案件执行报表内容提要一、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现状执行人难找。

被执行财产难查。

协助执行人难求。

应执行财产难动。

二、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人民法院内部的原因。

1、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问题。

2、执行运作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3、法院执行力量不足,部分执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4、受委托执行法院或协助执行法院不能很好的协助、配合执行,使委托、协助执行案件效率降低。

外部社会方面的原因。

1、被执行人法律观念淡薄,2、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行工作的制约。

3、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

4、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

5、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主体时,不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6、现行的执行法律法规有不完善之处。

7、对法院执行工作监督仍有不足。

三、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各部门通力协作。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业务水平。

大力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体制和机制的改革,探索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执行效率。

建立健全法院执行的物质保障机制。

坚决反对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严禁违法干预执行。

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要加强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学习研究,共同探讨如何准确适用该条的规定坚决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以充分发挥刑法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应有的震摄作用。

必要时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取得上级的理解、支持。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并改进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

检察院要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研究,争取形成在立法或法律修改方面的议案,通过其上级或通过本级人大向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提出。

要通过加强检察院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维护公平与正义。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涉及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争取向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提出在立法或法律修改方面的议案。

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

【篇一】法院执行难问题调研报告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未能得到执行。

人民法院被上访的案件中,涉及执行案件的比例也日渐提高,而法院被认为是造成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一直以来倍受社会关注和案件当事人的指责。

所以执行难已成为阻碍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在党和人民群众推动、呼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的今天,研究和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法院执行难的由来法院执行,又称司法执行,是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实化的司法活动。

究竟何为执行难,没有人给过它一个明确的定义。

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一些案件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案件却未能执行,其原因是由于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社会舆论也将其列入执行难范围,是不适当的。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当事人出了诉讼费、赢了官司,对方却无履行能力,这个风险不能加在法院头上。

只要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就不能称之为执行难。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

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产生了疑虑。

执行不到位,或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打了法律白条,这本身就是司法不公的一种表现。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一是执行案件数量剧增。

尤其是自20xx年诉讼费收费改革后,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至今年11月,我院执行案件达40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9.8%,难以执行的案件也成正比增长。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共7页】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共7页】

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法院执行难新特点调研报告【内容摘要】执行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一、执行难的新特点,1、随着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难案数量增加,2、被执行人难找,3、被执行人财产难寻,4、有协助义务单位或个人不协助执行或者积极性不高,5、执行机制差,二、新形势下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分析,执行难作为一种社会综合症,其成因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执行难是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伴生物,2、从道德文化的角度看,执行难源于市场主体诚信观念的缺失,3、从案件审判来看,以往法院、社会舆论更加注重审判的公正与否,而忽视了法律文书的落实,4、从当事人来看,诉讼时被告人往往夸大自己履行协议的能力、随意承诺并随意达成调解协议,借调解之机拖延履行义务的时间,然后转移财产或销声匿迹。

执行难是多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难点。

近几年人民法院虽下大力气着力解决,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并显现出新的特点。

一、执行难的新特点1、随着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难案数量增加。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程序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

近年来缠访、越级上访、闹事的问题屡见不鲜。

2、被执行人难找。

债务人采取种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是当前执行难中最普遍的现象。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不是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而是到处找关系托门路疏通人情,转移财产东躲西藏逃避执行。

不仅以自然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如此,而且以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也是如此。

企业每年都年检,但就是找不到该企业的人员财产,一些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将公款以个人的名字在银行存放,使案件无法执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没有固定的居所、流动性强,回家的时间难以掌握,更有一些人外出不归,下落不明,而家中仅存有部分生活必需品,因此使案件无法执行。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

执行难的调研报告
《执行难》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执行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执行难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不便和困扰。

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执行难的情况,我们展开了一次相关调研。

首先,我们对执行难的定义进行了梳理和讨论。

执行难指的是法律、合同、裁决等规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

无论从个人层面还是组织层面,执行难都存在着不同的形式和表现。

其中包括了债务追讨的难度、判决执行的困难、合同履行的阻碍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接着,我们进行了实地调研,对执行难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我们发现,执行难在各行各业都有所体现,例如房地产领域的拖欠款项、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法院判决的执行难度等。

这些问题不仅威胁着个人的利益,也伤害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我们针对执行难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强调了法律体系和法律执行的重要性,必须加强对权利的保护和执行。

其次,我们建议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打击。

同时,我们也呼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倡导守信用、守合同的社会风气。

总的来说,执行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各方
共同努力来解决。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研,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执行难问题已经成为长期困扰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的顽疾。

为了更好地推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和分析,并撰写了本文档。

一、调研方法我们通过对多个城市的法院进行访谈和深入调研,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案例,对执行难问题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

二、调研结果1、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我们发现执行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为:被执行人财产隐匿、转移等手段;法律制度不完善、执行程序不规范,专业执行人执业能力不足。

2、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还是比较明显的。

通过实施一些具体措施,法院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效。

这些措施包括了建立执行工作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对难案集中办理等等。

同时法院还积极推行“人民法庭执行员制度”等,这些实践也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得到了法律界和社会的认可。

3、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遇到的问题调研还发现,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

其中最主要的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了解不够、执行人员执业水平不高、法律制度不到位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法院应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执行人员的执业能力培训等。

三、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建议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我们建议法院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纠正执行难问题的发生根源——法律制度和执法程序上的漏洞和不足,加强财产保全程序的规范,完善强制执行程序流程和制度标准;2、加强执行人员执业能力,深入挖掘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并更好地协调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及其他各方力量的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3、强化执行人员的执业责任和承担能力。

采取量刑一体化措施,增强执行制度的可信度,让那些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付出代价,充分维护执行人员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四、结论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矛盾之一。

【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XX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当事人诚信意识缺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现象多发易发,许多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得到维护,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顺利,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为此,XX法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建议。

一、XX法院执行工作现状(一)执行队伍情况。

XX法院目前共有执行局、金融执行局和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局三个执行机构。

其中执行局局长X名、副局长X名、干警X名。

金融执行局局长X名、副局长X名,干警X名。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局局长X名,副局长XX,干警X名。

(二)案件执行情况。

XX年1—11月份,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X多起,执结X起,执结标的额达X亿元,拘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X人,将X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X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和车辆等信息进行了查控。

二、当前制约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一)执行力量薄弱。

一是案多人少。

当前,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激增,而执行干警数量却没有相应的增加,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

以XX法院为例,几年前,执行案件仅有X多起,执行干警X多人,XX年执行案件突破X起,而执行人员仅增加到X人,而且还要承担日常事务、党建、学习、调研、扶贫等相关工作,真正能够投入一线办案的人员仅为X多人,而同期内蒙古一些基层法院,执行案件每年仅有X多起,执行干警就有20多人;二是后勤保障不足。

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较多且送达期限较短,每一案件都需要执行员多方查找了解被执行人信息,时间精力耗费较多。

同时配备的公务用车也较少,又要办案人自己垫付加油、路费等,打印设备落后,致使执行员的办案效率大大降低、积极性受挫;三是高科技设备缺失。

个别基层法院还没有建立执行信息化系统,导致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不能够及时查控,执行干警必须亲自到银行、房管局、车管所查询,无形之中降低了执行效率。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难原因分析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法院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其根源就在于执行程序的复杂性与条理性,加之部分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和财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法院执行难度加大,进而引发了社会的不满和关注。

为了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针对法院执行难原因的分析调研。

二、研究方法本次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旨在了解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执行机制的合理性;访谈法则是针对执行难案件的典型案例,深入调查案件中各方当事人的立场、意见和感受,以更好地了解执行难的本质和症结所在。

三、研究结果3.1 法律规定与法院执行难的矛盾研究结果显示,不少法律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和法律规定与执行的实际难以相符,导致部分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有些法律制度制约了执行机关的执行力度,如规定限制执行的期限、财产的限额等;有些法律则过于原则和笼统,难以具体裁量,如财产保全、拍卖等程序的规定,这也给法院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2 诉讼参与人的不配合和抵触另外,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诉讼参与人存在不配合或抵触执行的现象,如隐瞒财产、强令执行、故意拖延时间等。

这些行为不仅阻碍了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还对诉讼参与人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进而促使执行难问题的加剧。

3.3 执行机关的监管和执行力度不足在对执行过程的跟踪调查中,我们发现执行机关的监管和执行力度普遍存在不足之处。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机关对异议、不予配合等情况的处理存在滞后、软弱现象;同时,执行前置工作的不完善、对被执行人财产审查不严等问题也会导致执行难问题的发生。

3.4 各方利益的平衡不协调最后一点,前文提到的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的不协调,实质上反映了各方利益之间的平衡并没有得到充分考虑。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原告、法院等各方人士的利益认识和利益追求很难得到有效平衡。

被执行人可能会尝试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原告则可能利用执行手段施加过多压力,这些不平衡的利益关系会对执行效果和执行难问题的产生起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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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
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未能得到执行。

人民法院被上访的案件中,涉及执行案件的比例也日渐提高,而法院被认为是造成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一直以来倍受社会关注和案件当事人的指责。

所以执行难已成为阻碍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在党和人民群众推动、呼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今天,研究和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法院执行难的由来
法院执行,又称司法执行,是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实化的司法活动。

究竟何为执行难,没有人给过它一个明确的定义。

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一些案件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案件却未能执行,其原因是由于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社会舆论也将其列入执行难范围,是不适当的。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当事人出了诉讼费、赢了官司,对方却无履行能力,这个风险不能加在法院头上。

只要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就不能称之为执行难。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

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
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

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产生了疑虑。

执行不到位,或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打了法律白条,这本身就是司法不公的一种表现。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
一是执行案件数量剧增。

尤其是自20xx年诉讼费收费改革后,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至今年11月,我院执行案件达40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9.8%,难以执行的案件也成正比增长。

二是被执行人难找。

计划经济时代隶属型的人身依附关系被打破后,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的空间领域内享有充分的移动迁徙自由。

法人、公民一旦成为被执行人,若其法制意识淡薄,诚信观念丧失,就会以各种手段逃避执行。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案件的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申请执行人的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是被执行财产难查。

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的债务的目的。

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甚至在诉讼乃至仲裁阶段就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一旦进入执行阶段,早已是人去楼空,财产踪影难觅。

四是协助执行人难求。

受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协助执行人不愿自觉、及时地协助法院执行的现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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