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沉积物质量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 T19485-2004)

8.6 环境影响评价 ......................................................................28
9 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8
4.8 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12
4.9 污染与非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和建议 ....................................................13
4 总则.................................................................................6
4.1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6
9.7 环境影响评价 ......................................................................31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格式与内容 ......................32
7.2 环境现状调查 ......................................................................23
7.3 环境现状评价 ......................................................................24
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_概述及解释说明

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旨在引入本文的主题,即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并概述将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涉及到的内容。
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是指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由国家授权或认可的机构或实验室制备的用于评价和验证海洋沉积物分析技术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样品。
本文将对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进行全面的介绍和解释说明。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5个部分,结构如下:第2部分: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概述,包括定义与背景、标准物质的重要性以及国家海洋沉积物标准物质的意义;第3部分: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解释说明,包括制备方法与原则、物质属性及特征要求以及标准物质使用与应用场景;第4部分:目前国内外研究与发展现状,包括国内研究进展、国外研究进展以及发展趋势与前景展望;第5部分:结论,总结文章的主要内容,并对国家海洋沉积物标准物质的价值进行评价和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系统介绍和解释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包括其概述、制备方法、属性要求以及使用场景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观察和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可以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并评估国家海洋沉积物标准物质在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中的重要性。
了解这些信息将有助于进一步改进海洋沉积物分析技术,提高相关领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概述2.1 定义与背景国家海洋沉积物一级标准物质是指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和要求,经过专业机构认定的具有代表性、稳定性和可追溯性的海洋沉积物样品。
它们被广泛应用于海洋地质、环境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用于分析和评估相关问题。
随着我国海洋资源开发的加速和对海洋环境保护需求的增长,对于可靠、可比较的分析结果以及强有力的质量控制手段的需求日益迫切。
因此,通过制备一级标准物质,并建立相应的认证体系,能够提供独立于实验室之间差异性的参考样品,从而确保数据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标准物质的重要性标准物质是衡量测量结果真实可靠程度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沉积物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 年3月1日发布,自2002 年10 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和控制海洋沉积物污染,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其他海洋资源,有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德毅、汤烈风、王菊英、阎启仑、马永安、关道明、王洪源。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沉积物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7378.5-1998 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GB17378.7-1998 海洋监测规范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J48-1983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3 海洋沉积物质量分类与指标3.1 海洋沉积物质量分类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海洋沉积物质量分为三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洋自然保护区,珍稀与濒危生物自然保护区,海水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沉积物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二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三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特殊用途的海洋开发作业区。
3.2 海洋沉积物质量分类指标各类沉积物质量标准列于表1。
4 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4.1 海洋沉积物样品的采集、预处理、制备及保存按G B 17378.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 本标准各项目的测定,按表2的分析方法进行。
除大肠菌群及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所引用的标准为G B17378.7,病原体的测定方法所引用的标准为G BJ 48,其余项目的测定方法均引用G B 17378.5 标准,各项目的引用标准见表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4883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
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2763
海洋调查规范
GB 17378
海洋监测规范
质量的污染物;明显改变岸线和海底地形的水文动力要素(如海流、水深);生态敏感目标 生物。
3.3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 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function zone of offshore area 是指为适应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依据近岸海域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 13192
水质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1
GB/T 13193 GB/T 13198 GB/T 13909 GB/T 17826 HY/T 069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 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海洋调查规范 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海洋生物分类代码 赤潮监测技术规程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 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防治海洋环境污染, 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规范全国近岸海 域环境监测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常规监测工作方案【模板】

附件1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常规监测工作方案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任务是掌握和评价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状况及其生物与环境的关系,为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全渔网”)是一个全国性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协作组织,其任务是联合协作,承担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及保护研究工作。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掌握全国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科学管理及编制《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渔业生态环境常规监测工作,提高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能,保证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方案。
1 组织形式全渔网的管理及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组织及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全渔网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的制定及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具体编写工作;农业农村部海区、流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承担本区域部分重要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并负责本区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上的协调及辖区内相关数据的分析汇总;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2 监测区域2.1 监测区域选择原则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的区域是渔业水域,选定的监测区域应具有一定渔业经济和水生生态价值,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渔业水域”是指鱼、虾、蟹、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贝、藻类及其它水生动植物的养殖场所。
《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实施以来,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陆续划定了一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这些区域也是重要渔业水域。
在现有监测力量尚不能顾及全部渔业水域的情况下,监测区域应选择渔业资源密集、经济价值高、对水产资源和水产养殖至关重要的要害区和敏感区等重要渔业水域。
海洋沉积物监测规范

区域沉积物综合质量分级原则
分级原则
低于 5%的站位的沉积物质量等级为较差, 且不低于 70%的站位的沉积物 质量等级为良好 5%~15%的站位沉积物质量状况为较差; 或低于 5%的站位为较差且高于 30%的站位沉积物质量状况为一般和较差 15%以上的站位的沉积物质量等级为较差
5 沉积物中污染指标含量年际变化趋势评价 当评价区域监测数据的时间序列大于 3,可进行年际变化时间序列趋势分析。 计算评价区域内有效数据的中位值,按照附录 A 的方法进行年际变化时间序列 趋势分析。 6 注意事项 本方法执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用于沉积物质量评价的数据应覆盖评价区域, 并满足区域代表性和数据 可靠性要求,所使用的数据应按照GB 17378.2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评价区域应根据沉积类型、生态环境状况、水动力场分布等进行划分。
评价指 标类别 理化性 质指标 一般污 染指标
海洋沉积物质量 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 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
沉积物质量评价指标类别
功能 硫化物和有机碳用于沉积物质量综合评价 (见第 4 章)
评价指标名称
硫化物、有机碳 汞、铜、镉、铅、锌、铬、砷、 石油类、六六六、滴滴涕和多氯 联苯 目标评价区域沉积物中的特殊污 染指标, 在 GB 18668 中无对应标 准,如多环芳烃(PAHs) 、酞酸 酯类和酚类化合物等
分级原则
最多一项指标为一般,没有一项指标为较差 一项以上指标为一般,没有一项指标为较差 有一项或更多项指标为较差
注:至少六项指标参与评价,如果小于六项指标应不给出评价结论
4.3.3 单个站位沉积物质量分级 在单个站位沉积物理化性质指标和一般污染指标的分级基础上,按表5要求 的分级原则,对单个站位的沉积物质量进行分级。
海滩养护与修复技术指南

HY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HY/T XXX—XXXX海滩养护与修复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 for beach nourishment and restoration in ChinaXXXX- XX- XX发布XXXX- XX-XX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锋、刘建辉、戚洪帅、曹惠美、雷刚、李兵、张弛。
目次前言 (II)目次 (III)海滩养护与修复技术指南 (1)1 内容与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海滩养护和修复选址要求 (2)4.1符合既定规划 (2)4.2具备海滩发育动力条件 (3)4.3掌握海滩演变历史 (3)4.4海滩环境及水质条件 (3)5 海滩养护和修复基本流程 (3)6 工程前期调查与分析 (4)6.1工程前期分析内容 (4)6.2海岸动力环境调查 (4)6.3沉积物调查 (5)6.4地形地貌与工程地质调查 (5)6.5底栖生物调查 (6)6.6水质环境质量调查 (6)6.7人类活动和海岸演变调查 (6)7 海滩养护和修复设计 (7)7.1海滩剖面设计 (7)7.2平面形态设计 (8)7.3海滩养护与修复人工构筑物设计 (9)7.4滩肩高程设计 (10)7.5补沙粒径选择 (10)7.6数值模拟预测 (10)7.7取沙区选择 (11)7.8补沙量计算 (11)8 施工 (11)8.1施工准备 (11)8.2挖沙与抛沙 (12)8.3补沙方式 (13)8.4辅助海岸工程及其他水工建筑施工 (14)8.5质量控制与验收 (14)9 监测 (15)9.1监测准备 (15)9.2海滩和近岸剖面监测 (15)9.3沉积物变化监测 (15)9.4水动力环境监测 (15)9.5水质环境质量监测 (16)9.6底栖生物监测 (16)附录A (17)附录B (18)附录C (20)海滩养护与修复技术指南1 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滩养护与修复选址要求、养护和修复基本流程、工程前期调查、养护和修复设计、施工和后期监测。
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

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一、我国近海环境污染现状及评价(一)全海域环境质量状况1、我国海域海水环境质量90年代以来,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一直比较严重。
其中,我国近海水质劣于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从1992年的10万平方公里,上升到1999年的最高值20.2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以14.6%的速度增长。
1999年以后,我国的海洋环保工作初显成效,总体污染状况得到改善,污染加重的势头得到遏制,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由1999年的20.2万平方公里,逐年下降到2004年的16.9万平方公里,减少了16.3%,环境污染状况得到了初步的改善。
但2004年的数据显示,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6.9万平方公里,比2003年增加约2.7万平方公里,我国近岸中度和严重污染海域范围增加。
对于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海区的2001—2004年海水环境污染状况研究表明:在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个海区中,渤海和东海海水污染程度较重。
渤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2.4万平方公里,约占渤海总面积的1/3,受污染程度较为严重;黄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中大部分为较清洁和轻度污染,受污染程度相对较低;东海主要污染区域相对集中且污染程度较重,主要集中在长江口和杭州湾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中严重污染和中度污染比重相对较大;南海总体污染程度较低,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中大部分为较清洁和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珠江口、汕头和湛江港近岸局部水域。
2、主要入海口海域污染状况20世纪末以来,由于江河携带大量陆源污染物入海,我国近岸2/3的重点海域受到营养盐污染。
其中,辽河口、大连湾、胶州湾、长江口、杭州湾、象山湾、三门湾、乐清湾、闽江口、珠江口等海域污染较重,且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大部分河口、海湾以及大中城市邻近海域污染日趋严重。
对我国主要入海口海域污染状况研究表明:入海口海域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着其直接承受沿海、沿江居民排放的城市生活污水、食品工业废水及残渣、人畜粪便、造纸工业废物等富含有机物质及其他污染物,是污染物最为集中,密度最高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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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沉积物质量
GB 18668-200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 年3月1日发布,自2002 年10 月1日起实施)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和控制海洋沉积物污染,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其他海洋
资源,有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归口。
本标准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德毅、汤烈风、
王菊英、阎启仑、马永安、关道明、王洪源。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沉积物质量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
版本的可能性。
GB17378.5-1998 海洋监测规范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GB17378.7-1998 海洋监测规范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
GBJ48-1983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3 海洋沉积物质量分类与指标
3.1 海洋沉积物质量分类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海
洋沉积物质量分为三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洋自然保护区,珍稀与濒危生物自然保护区,海水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沉积物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二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三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特殊用途的海洋开发作业区。
3.2 海洋沉积物质量分类指标各类
沉积物质量标准列于表1。
4 海洋沉积物质量监测
4.1 海洋沉积物样品的采集、预处理、制备及保存按G B 17378.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 本标准各项目的测定,按表2的分析方法进行。
除大肠菌群及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所引用的标准为G B17378.7,病原体的测定方法所引用的标准为G BJ 48,其余项目的测定方法均引用G B 17378.5 标准,各项目的引用标准见表2。
表1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表2海洋沉积物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