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实务课件(精简版四)
房地产法 第四章ppt课件

3.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
•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 • 房屋的附属设施或配套设施,也作为
房屋一并征税。 •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
、建制镇或工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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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 • (1)从价计征•
• (2)•从租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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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价计征
即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 余值计征。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 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的“固定资产 ”科目中记载的房屋造价或原价。减 除部分为房产原值的10%至30%,具 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规定。
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 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 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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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
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 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
• 房屋权属登记费 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
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 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 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 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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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义务人
•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屋的所有人,经
营管理单位、承包人、房产代理人或使用人。
•
房产税经营管理的单位交纳;
• 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交纳;房屋产权存在纠 纷悬而未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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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 人
•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房地产法学 PPT课件Real Estate Law 637页PPT

第九章 物业管理法律问题
• 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 一、物业管理沿革 • 2019年5月28日,国务院通过了《物业管理条
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 二、物业管理的概念 •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
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 序的活动。
策原则 • (四)新旧机制转换的原则
第二节 城镇住房制度 的政策和立法
•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和立 法
•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立法的 主要内容
• (一)公房提租与补贴 •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三)出售公有住房 • (四)住房分配货币化
(三)出售公有住房
• 1、售房范围 • 不宜出售的公有住房范围 • 2、售房对象 • 职工家庭 • 3、售房价格 • 成本价、标准价、市场价
• 1、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 2、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 (1)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 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
者解除的; • 因不可抗力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
行的; •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或调换的;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其他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 4、购买公有住房的优惠待遇 房价折扣:现住房折扣;工龄折扣;一
次性付款折扣
减免部分税费 ·5、付款方式 一次付款 分期付款 ·6、售房程序
房地产法学多媒体第四专题4PPT课件

•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交付定金前,开发商已将合同公示,合同条款已明确, 那么如果正式签订合同时,卖方并未变更合同条款,因买方不同意条款而 达不成协议的,为一方原因。
• 如果是由于一方的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订立,如出卖方已将房屋卖给他人 或买方单方反悔不愿购房,则应按定金规则处理。因此,签订正式购房合 同前交付的购房定金能否返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节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订立
一、房地产买卖要约与承诺 (一)房地产买卖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 思表示 。 (二)承诺
二、售楼书、售楼广告的法律性质与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商业广告为邀请要约。根据《合同法》第十五 条之规定:“……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 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对售楼广告与售楼书,不 能一概认定为要约邀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 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 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 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 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法4PPT

房地产法4PPT一、引言房地产法是划分和保障房地产权益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房地产法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房地产市场需求和保护各方权益的需要。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法的四个主要方面:产权法、土地法、行政法和合同法,并概述每个方面的核心要点。
二、产权法产权法是房地产法的核心,它对产权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产权法,产权所有人享有对其房地产的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产权法还规定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转让的程序和要求。
在PPT中,可以用以下几个板块详细介绍产权法的内容:产权的取得可以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多种方式实现。
在这个板块中,可以列举各种取得方式,并详细介绍各种方式的要求和程序。
2.2 产权的保护产权的保护是房地产法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这个板块中,可以说明政府和法律对产权的保护措施,包括法院保护、侵权行为的追究和补偿等。
产权的转让是房地产市场中常见的行为。
在这个板块中,可以介绍产权转让的方式和要求,如合同的签署、登记等。
三、土地法土地法是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和使用的基础,因此土地法的内容对于房地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在PPT中,可以用以下几个板块详细介绍土地法的内容:土地的权属是土地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这个板块中,可以介绍土地的所有者、土地的划分和登记等。
3.2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和使用的关键。
在这个板块中,可以介绍土地使用权的获取、使用和终止等。
土地的流转是土地市场中常见的行为。
在这个板块中,可以介绍土地的转让、出租和交换等。
四、行政法行政法是与房地产开发和管理相关的法律规范。
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行政法规定了政府在房地产领域中的职权和责任。
在PPT中,可以用以下几个板块详细介绍行政法的内容:4.1 行政许可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和开发需要政府的许可。
在这个板块中,可以介绍房地产行业中各类行政许可的程序和要求。
房地产法课件第4章

❖ (5)确定城市供排水、防洪、供电、通讯、 环保、环卫等基础设施的发展防灾要求, 做出人防建设、防震防灾规划;(7)各级历 史文化名城的专门保护规划;(8)确定旧城 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 控制旧城人口密度的要求和措施;(9)对规 划区的自然保护地带、风景名胜、文物古迹、 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 措施;(10)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 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11)其他各 项专业规划。
❖
❖ (二)城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规划
❖ 原则确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 布、建筑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2)确定市、 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用地范围;(3)确定 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 坐标和标高,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 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4)确定工程干管的 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 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等。
❖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的规
划管理法律制度
❖
一、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 和作用
❖ (一)概念:城市规划是指确定 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布局,既指导 城市的长远发展,又具体部署城市 近期的各项建设的有关城市发展综 合部署。城市规划是城市开发、建 设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城市发展 的基础。
(二)作用
❖1.是政府调节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 手段;
❖2.为房地产发展及其区位选择提供 了有利条件;
❖3.是有效实施城市土地利用管理的 科学依据。
❖ 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内容 ❖ (一)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一)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对市县辖行政区范围的城镇体系、交通
体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风景旅游资源 开发进行合理布置的综合安排;(2)确定规 划区内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划定城市规划 区范围;(3)确定城市规划用地发展方向和 布局结构,确定市区中心位置;(4)确定城 市对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编制城市交 通运输和道路系统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等级 和干道系统、主要广场、停车场及主要交叉 路口形式;
房地产法课件

房地产法课件房地产法课件1. 引言房地产法是指调整和规范房地产交易、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以及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一门法律学科。
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其发展对于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的房地产法律体系是保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课件将介绍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法律主体、房地产交易、房地产开发和物权法等内容。
2. 房地产法基本概念房地产法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涵盖了多个法律领域。
房地产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地产:指土地及其上的房屋、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的统称。
房地产交易:指涉及房地产的买卖、租赁、抵押等行为。
房地产开发:指将土地开发为可供居住、经营或其他用途的地产项目。
房地产经纪:指代理人以营利为目的,为房地产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
3. 房地产法的法律主体房地产法的法律主体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自然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法人:指经国家机关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其他组织:指非法人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4. 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包括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租赁和房地产抵押等交易形式。
房地产交易的主要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地产买卖: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房地产租赁:出租人应当保证房屋符合居住要求,承租人应当按时支付租金。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将房屋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房屋抵销债务。
5.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是房地产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房地产开发涉及到土地开发、建设工程、商品房销售等环节。
房地产开发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开发:开发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土地,不得超出土地用途规定。
建设工程:开发者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开发,保障房屋的质量和安全。
2024年度房地产相关法律知识课件

注意事项
在交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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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3
包括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等。
合同主体条款
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条款
房屋交付及过户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明确房屋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规定房屋交付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
明确买卖双方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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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
01
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
02
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转让土地使用权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审批流程
各阶段涉及的政府部门、审批事项、提交材料、审批时限等。
注意事项
在办理审批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材料准备、时间节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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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获取、转让、抵押等法律问题。
土地权益保护
房屋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房屋所有权、共有权、抵押权等法律问题。
购房者权益保护、房屋质量问题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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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构成与收取标准
物业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收取标准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物业费支出监管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物业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物业费支出的监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法学系房地产法课件4

发展商作出的承诺主要情形有:
三、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合同的订立过程
订约流程
要约邀请 甲 要 约 甲 乙 乙
承 诺
甲 乙
要约邀请——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 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 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若干法律实务 问题 A 销售广告或宣传资料的要约邀请性质
(五)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土地 收益的分配 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规定: 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 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 让金的价款。 2、土地出让金和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之价款的标 准相同,均为不低于上市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坐 落位置标定地价的10%。 3、土地出让金按规定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 位。
主体适格(自然人主体/非自然人主体)
自然人主体:
原则: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需代 理)
特殊主体房屋买卖
未成年人房屋买卖
[案情]2009年8月,陈某决定以80万的价格购买 方某的房屋,但在签约验证时,陈某发现房地 产证上的产权人并不是方某本人。 方某当即解释说产权人方明是他的11岁的儿 子,方某作为监护人可以代理方明所有的事物, 包括处分方明名下的所有财产,并承诺办理以 下手续:出示方明的出生证,户口本等资料; 书面声明自己是方明的合法监护人,可以处分 方明的所有财产,所得收益均用于方明的生活 教育等;方明在合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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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三、建设工程
(二)施工承发包 1. 存在问题
① 借用资质,肢解工程
② 非法转包 ③ 管理混乱
目录
三、建设工程
2. 相关对策
目录
四、商品房租售 1. 房屋质量
常规(住宅):两书
退房: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2. 面积误差比 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 ±3内,据实结算
超过+3,出卖人承担房款,所有权归买受人
超过-3,双倍返还房款
可另行约定单方终止合同之权利
目录
四、商品房租售 3. 小产证办理期限
未建成:交付之日九十天
已竣工:合同订立起九十天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
4. 包销 包销价与实际销售价不对称原则 包销期满未售完房屋可由包销人购买
目录
四、商品房租售 5. 配套 装修房:材料、设备标准的变更 小区规划与设施:配电站、泵房、垃圾房、沿街 房、景观等。 6. 租赁
房地产法律实务
(精简版四)
目
一.土地使用权
二.项目招投标 三.建设工程 四.商品房租售 五.诉讼与仲裁
录
六.客户关系拓展与维护
一、土地使用权
(一)项目选址(选项):
1. 住宅、商业、旧城改造、园区开发
投资环境、投资周期、融资模式
2. 土地现状:
① 宗地:地理位置、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等 ② 红线外基础设施:道路、管线、容量、费用
2. 带资垫资的效力
2004年(14)号司法解释,国发办78号文
目录
二、项目招投标 (二)黑白合同 备案合同
中标后签订/响应招标文件/符合投标文件
非备案合同
实质性内容(造价、质量、工期) 对应招投标文件 实际履行状况
目录
三、建设工程
(一)现场签证
1. 多方签署/施工中特殊情况/临时发生/结算依据/索赔依据
(三)选择“正确”的客户
法律咨询、法律救济、法律服务 合理报价、建立客户忠诚度
目录
THE END
THANKS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租赁双方权利义务
目录
五、诉讼与仲裁
沟通,赢得信任
分析利弊,收费方案多选 锁定证据,理清办案思路,甲方乙方
代理词和证据目录
尊重对手,进退自如
目录
六、客户关系拓展与维护
(一)团队服务
1. 创新、差异化服务 2. 建立模板,合同流转 (二)研究客户
文化因素:门当户对 / 认同感 社会因素:品牌 / 价格 个人因素:职业 / 经历 / 个性
2. 涉及: ①临时增补项目 ②隐蔽工程签证 ③工期签证 ④材料签证 ⑤设计变更
目录
三、建设工程
3. 签证限制
承包商变更设计 / 非甲方原因质量整改
变更施工方案重复施工 / 特殊天气下的室内施工
小业主变更等
4. 会签制度
多方会签及内部流转 / 盖章生效、删改无效 / 复印件效力有限 / 格
式统一、连号 / 计量不计费/例会附件
3. 当地政策与人脉关系
目录
一、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 出让 / 转让 / 划拨 / 租赁 出让要素:土地利用条件、招拍挂程序
转让要素:转让条件(土地)
股权转让:评估(国有)/上市交易 划拨/租赁:不宜从事商业开发
目录二、项目招投标源自(一)招标文件1.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工程量清单,费率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