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文件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为了积极推进我校本科生“2+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专业分流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空间,实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制订2007级本科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1.专业分流实行一年后一次性分流模式,学生在第一学年内,可在学科内部和学科之间重新选择专业。
其中,文、理学科之间不实行专业分流;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进行专业分流。
2.专业分流仅限于本届录取入学就读的学生。
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专业分流的机会,申请分流的专业志愿限报一项。
拟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应慎重考虑,专业分流一经批准,不再更改。
3.分流学生(转入与转出学生)比例均控制在各专业学生人数的10%以内。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转入人数需控制在本届师范类招生计划剩余名额之内;免费师范生可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基本条件1.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已修学分符合教学计划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及格,无缓考情况。
2.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三、破格条件学生进校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部)考核可申请直接进行专业分流,转入相关专业。
1.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其以上者;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者。
2.在各类文体竞赛中,参加国际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前三名(或二等奖及其以上)者。
以上各类获奖指由省级及其以上共青团、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得的奖项,具体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确定。
四、工作程序1.专业咨询与政策解读各学院在专业分流前组织专题咨询活动,全面介绍相关专业情况,教务处、文理科基础教学部负责专业分流的政策解读。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15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英文名:ShaanxiNormalUniversity。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18。
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第三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陕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衡量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指导和领导。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2002年6月11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也为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学校决定,从2002级本科生开始全面实施学分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即可毕业,成绩优良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四年制本科学生修业年限,可在3一6年内浮动。
第三条在学分制下,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可以自主选择授课教师,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间,可以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优秀学生还可以副修另一专科专业或本科专业。
第二章 教学计划第四条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制定出各专业的学分制教学计划,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
第五条教学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各类课程的结构及学分分布大致如下: 1.课程结构: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 课 程专业选修专业必修公共限定选修公共任意选修专业限定选修第三章学分管理第六条文科本科专业的学分总额为150~160学分,理科本科专业的学分总额为155~165学分。
第七条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办法如下(学分最小单位为0.5):1.理论课教学每18学时计1学分。
2.实验(技术)课教学(1)实验课、体育和舞蹈专业技术(法)课,每36学时计1学分。
(2)音乐、美术专业技术法课,每27学时计1学分。
1.为了综合反映学习的“质”和“量”,对于必修课(含“两课”中的考查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绩点分为课程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两种:(1)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表示学生学习某一门课程的质和量,它等于课程的学分数与表征该课程考核成绩的绩点数之乘积。
即: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绩点数其中,课程的绩点数与该课程百分制成绩的关系如下:平均学分绩点表示学生在某一学习阶段的学习质量,它等于学生在某一学习阶段所得的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除以所修相应课程学分数之和,即: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相应课程学分数之和2.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考核实行及格和不及格两级制。
陕西师范大学国(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毕业实习、论文答辩及毕业认定等相关事宜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师范大学国(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毕业实习、论文答辩及毕业认定等相关事宜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大力推进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进程,拓宽学生国际视野,鼓励更多学生到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确保学生一方面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完成毕业实习、论文答辩及毕业认定等相关事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中所指的学生为经我校审批后派往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本科学生。
第一章毕业实习我校在读本科生的毕业实习(免费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和非师范生的专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因此对出国(境)交流学习的我校本科生做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在前六学期内进行出国(境)交流学习活动的学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第七学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实习。
第二条因出国(境)交流学习活动在第七学期进行,无法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实习的学生,可通过以下形式完成毕业实习:(一)前六学期在国内参加过某种形式的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达到我校关于实习的标准和要求,学校可认定为完成毕业实习。
(二)第七学期在国(境)外大学修满四门或四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其中一门课程学分我校可认定为相应实习学分,实习成绩按相应课程成绩转换计入。
(三)第七学期在国(境)外大学修满三门课程,成绩合格;学生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通过课堂观察、课外辅导以及其他各种形式,完成实习,并获得国(境)外学校或机构的实习认证或相关证明,经学校认定合格(填写附件1),按实习平均分计入该生实习成绩。
(四)各院(部)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毕业实习的审批和后期成绩评定等认定工作,并及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我校在读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因此对出国(境)交流学习的我校本科生做出如下规定:第三条在前七学期内完成出国(境)交流学习活动的学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第八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
第四条因出国(境)交流学习活动持续至第八学期尚未完成,无法按时回国参加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一)第八学期在国(境)外大学修满四门或四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应于当年6月1日之前向学校提供有效成绩证明,其中一门课程学分可认定为毕业论文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可按相应课程成绩予以转换。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方案

陕西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方案试行一、改革背景教育部办公厅在2006年4号文件中指出;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在引领和推动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2007年教育部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简称《要求》又一次指导和推动全国各高校在教学理念、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变革;可以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教学要求:大学英语教学应贯彻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要求》指出;大学阶段的英语教学要求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要求、较高要求和更高要求..大学英语课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听说能力培养的要求;并给予足够的学时和学分;应大量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发和建设各种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的课程;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与条件..根据《要求》;大学英语教学评估还应包括对教师的评估..应全面考核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要求》建议;高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文件;大学英语课程要融入学校的学分制体系;尽量保证在本科总学分中占10%16学分左右;目前我校大学英语是12个学分;不到整个必修课144个学分的10%;完善教师的聘任管理;确保师生比合理;建设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学目标: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交际;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教学模式: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英语多媒体教学模式..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英语教学模式是为了帮助我国大学生达到大学英语教学要求所设计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本模式强调个性化教学与自主学习;并充分发挥计算机可以帮助个体学习者反复进行语言训练;尤其是听说训练的功能;结合教师课堂讲授和辅导;使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特点、水平、时间;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借助计算机;较快地提高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达到最佳学习效果..强调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重要性;鼓励老师采用灵活多变的、互动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教学评估:《要求》提出;高校应对英语教学开展形成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形成性评估可以采用课堂活动和课外活动记录、网上自学记录、学习档案记录、访谈和座谈等多种形式;以便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观察、评价和监督;促进学生有效地学习..终结性评估主要包括期末课程考试和水平考试..2013年教育部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二、我校大学英语教学现状、问题与对策就陕西省甚至整个西北地区而言;我校英语教师的教学水平及教学质量处于领先地位;所取得教学成果有目共睹..在全国“211”和“985”高校中;我校英语教师的理论水平与同行相差不大;但必须承认的是;我校学生的综合英语水平;尤其是口头交际能力;与一些重点院校的学生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教学方法与教学实践由于种种原因所限;基本落后于全国相当一部分的“211”和“985”高校和陕西省的几所重点高校;导致教师的学术理论水平与我校的教学实践脱节..究其原因;我们发现;尽管我们的学术思维不落人后;但行动上的滞后;尤其是教学实践的模式过于落后;测试与评估模式停留在理论与实验测试阶段而未能获得实施;大学英语教学的结果不尽人意..要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和制定科学的课程体系以及领先的教学模式应该是基础..当然;学校基础设施的配套与共享这个条件是不可或缺的..图表1见第6页反映了我校现有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经过走访和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兄弟院校;例如:同济大学、华东师大、西安交大、首都师范大学等;都在数年前进行了分级教学的实验;对教学模式和课程设置进行了改革..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2007大学英语教学应贯彻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大学阶段的英语教学要求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要求、较高要求和更高要求..我校目前已经实现一般要求;勉强达到较高要求;离更高要求的目标尚有一定距离..借鉴调研过的全国重点高校的经验对我校大学英语教学的现状进行分析;我们总结出以下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问题1:虽然大部分大学英语教师认真投入教学;但由于传统的普通英语教学跟目前学生的实际需求脱节;导致学生学习动机不强;懈怠情绪普遍;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哑巴英语”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托福、雅思等考试通过率低;成为影响学生出国留学的主要瓶颈问题..对策:1根据学校的学科专业体系及不同类别学生的需求和语言水平设置课程;在保证四级通过率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课程内容从通用英语向EAP学术英语和ESP 专门用途英语转变..2以教育国际化为契机;实行分级教学;针对不同英语水平的学生提出不同要求;开设不同课程;给英语程度好的学生开设托福、雅思等考试培训课程;提高通过率;为学生较高水平学生的深造学习及出国交流等打好坚实的语言基础;给其他水平学生开设语言技能类和文化拓展类课程;使这些学生在夯实语言基础的同时;提高人文素养..问题2: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定位与教学理念滞后;缺乏整体规划;导致大部分学生虽然在一、二年级完成了大学英语课程学习;通过了四、六级考试;但三、四年级没有开设英语课;等到毕业找工作需要时基本遗忘;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外语要求..对策:1制订详细的陕西师范大学基础阶段大学英语教学目标;对两年的课程进行统一规划;2逐步在三、四年级通过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形式;开设大学英语通识型与技能型选修课程;实现四年大学英语学习不断线;保证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的提高..问题3:应试教育的指引与课堂教学的目标不一致;导致课堂教学效果不理想;测试结果也不如人意..对策:1加强自主学习及课堂学习的形成性评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吸引学生回到课堂;加入实践模拟环节..2根据2013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15年起;全国将不再组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统一考试;高校自主开展大学英语教学考试;自主考查大学英语教学效果和大学生英语水平..该指导意见如果得到实施;对大学英语教学的冲击将会很大..因此;我校要未雨绸缪;健全校内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建设、考核和监控体系..过渡期间;计划实行“多题多卷”;扩大机考范围;改革评价内容;从以评价语法、阅读、理解能力为主转变到以评价英语综合应用能力上来;提高教学考试科学化水平;加大听力理解、口语表达能力考核的权重;通过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3探索建立大学英语教学质量标准分类体系;自主制定大学英语教学目标;自主确定学分学时、自主实施教学活动;积极探索大学英语教学与其他各学科专业英语教学的结合;尤其是与各专业双语课程的无缝接轨..4积极打造大学英语精品课程建设;在原有校级大学英语精品课程基础之上;努力争取建设省级及国家级精品课程;努力打造视频公开课;做好教学资源的有效共享..问题4:对学生学习理念、学习方法、学习目标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不足;影响了大学英语教学对学生学习的影响力以及学生对教学的配合度和认同度..对策:1采用新生适应性培训等方式向学生传授正确的学习理念与方法;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2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的管理和引导..问题5:学生实际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欠佳;缺乏包括在国际交流和继续深造方面深入探讨和交流的能力;缺乏文化与科技的国际同步能力;更缺乏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传播出去的能力和见识..对策:1大学英语兼具工具性和人文性;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要把文化传承贯穿大学英语教学全过程各个环节..实现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有机结合;开设适合大学四年各个阶段、各个水平的通识教育文化类及技能类选修课程.. 2加强教材建设;重点组织编写一批既能反映英语国家优秀文明成果;又能充分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示范教材和校本教材..3完善教学内容;适度增加反映中国国情、历史、哲学、文学艺术等方面的阅读内容..4借助我校教师教育平台;加强教学评析;引导大学生借鉴吸收国外优秀文化成果;树立文化自觉与自信;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增强对中华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的认同..问题6:大学英语教师工作量繁重;没有明确的科研方向;科研成果产出难;科研压力大..对策:组建基于教师研究兴趣的若干个大学英语课程组与教学团队;通过教学团队带动教学与科研的同步发展与良性互动;力争将教师从过重的教学任务中解放出来;解决教学与科研的脱节等问题..问题7:课程设计、课堂教学、测试三个环节联系不紧密;决策缺乏理论指导;随意性较强..对策:1将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体现在课程设计、课堂教学及测试等环节上;保证整体教学的效率和水平;2加强大学英语教学研究的力度;以研究项目的形式组织课程开发与设计..三、大学英语改革后的教学模式图本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的突出特点是分级教学与模块化的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深度结合..改革后的大学英语课程的总学分为14学分;其中;第一学年为大学英语分级基础课教学;占6个学分..第二学年为模块化的必修与选修课程;共4个学分;三、四年级为选修课程4个学分学习..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流程见图表2和图表3..图表1 我校现有的教学模式图表 2 新教学模式图表3 新教学模式课程体系四、教改实施步骤与计划进度1.2012年9月--- 2013年1月●理论准备阶段:2011年—2012年12月;依托校级重点教改课题“大学英语选修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探索改革的可能性;进行前期理论铺垫已完成..●调研阶段: 2012年9月--12月;全国名校与部属师范大学现状调研已完成..重点考察和调研了北师大、上海师大、华东师大、同济大学、西安交大等部属重点大学..2. 2013.3 --- 2013.9●制定“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计划;组织专家研讨;进一步完善方案、实施的步骤和细节;●与教材出版社合作购买和开发各级别试题库;尤其是制定新生分级考试的水平测试试题形式和内容;并通过科学的方法加强对各级试题的信、效度检验;●为基础英语教学中全面推行“课堂教学+基于网络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模式做准备;调研和购买相应的网络学习和教学平台及资料;●组织骨干教师及教辅人员制定详细的教学和自主学习计划;与教务处商讨分级教学后可能出现的排课、选课的问题;并制定出解决方案;3. 2013.9 --- 2014.7●在2013级新生中实施“新生适应性训练”计划..利用军训结束后一周时间;安排名师讲座、老生经验交流等活动..●为A级班安排拔尖性、与国际接轨的口语和写作课程..选出有经验的教师参与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制定;选用最新的托福和雅思考试培训教材;并辅以相应的自编讲义;●在大面积的基础英语教学中试推行课堂教学+基于网络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模式;●通过在学生及教师中进行问卷调查;选出适合我校学生英语水平、拓展学生国际视野的模块化选修课;并组织教师研讨;优化课程体系;促进内容学习与学生语言能力发展的有效融合;●根据教师专业和自身兴趣成立课程组;各组内部进行研讨和评估;制定出教学计划和大纲;●试点学期结束后;分析分级教学试点的效果;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建设;为新的教学模式在2014级新生中全面实施做准备..4. 2014.9-2015.8●在2014级新生中全面推行课堂教学+基于网络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模式;●在2013级学生中推行模块化的拓展类选修课试点..●在二年级选修课中准备部分具有倾向性的EAP类课程;并着手开设学术英语听说、学术英语写作等课程..五、基于信息化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所需支持与条件1. 400座机房改造或新建在不增加本科生招生的前提下可以基本满足自主学习与测试的条件..方案1:位于雁塔校区教学2楼三层的E、F、G三个语音实验室目前可以满足网上自主学习的要求;共150个座位..A、B、C、D、H、I六个听力教室的设备已经到了报废的年限;可将这六个教室全部改造成可以进行网上学习的自主学习中心;可提供给300个机位..这项方案预计费用180万元每个教室30万元;共6个教室..方案2:外语学院已搬迁回雁塔校区教学6楼;原搬迁方案中有4个语音教室可供公外教学使用;共200个座位..因此只需再建设200个座位即可满足教改方案中自主学习的要求..该方案预计花费120万元一个50座的教室预计30万元;共四个教室..2. 教学及管理平台建设:建议学校尽快完成两大教学平台建设;即阅读写作平台和视听平台..根据调研;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的“优教学平台”在市场上占据比较大的份额;北京多所高校都在使用该公司的产品..除大的教学平台之外;要实现基于网络的信息化自主学习;还必需有与教材配套的课程资料和试题库建设..根据初步了解;以上教学平台、课程资料及试题库的购买和后期管理升级等预计花费60万元..从2012年初起;我院部分教师在所带的英语专业和大学英语班级中试用了“批改网”..该学习网站可以对学生在线提交的作文进行批改、打分、错误分析;还可以对班级所有同学的写作作业进行管理和形成性评估;也可以为教师提供一手的有关写作分析的资料..经过一年的试用;我们体会到“批改网”的确减轻了广大公外教师批改作文的劳动;同时也以新颖的形式吸引学生在网上练习写作并不断地修改;从而快速提高写作水平..购买“批改网”的使用权预计经费15万元..3. 教学教务管理: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全校大学英语教学将进行分级教学;即所有英语课不再按照院系自然班进行;而是按照学生成绩滚动管理..因此教室和上课时间的安排等必须重新统一规划安排;方便教学管理..希望教务处能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保证教学教务工作顺利进行..4. 多媒体课堂随堂录课及即时师生交流平台的建设:1多媒体教室随堂录制课堂讲解内容并将优秀的课堂教学及时提供分享;准许师生随时随地多次点击观看教学并进行评述..此方法在上海交通大学等名校实施效果甚佳;深受师生欢迎及好评..2建立全校范围内的师生即时通讯平台;即选课的学生与任课教师随时可以进行有关内容的探讨与交流;避免问题的堆积与遗忘..而这样的交流平台也曾在我校以往多个学院的教学管理中达到非常满意的效果..3对学生的优秀作业或创意在我校大学英语教学平台进行分享、评比和展出..4对教师的优秀资源与精品课件进行分享;避免资源浪费和课程的重复建设..5. 网络信息管理支持:根据有关专家分析;我校网络带宽利用率不到20%;而校外或教育网之外的资源获取又十分受限;这充分降低了网络时代及移动互联网时代海量信息获取与查询的效率;限制了众多优秀共享资源的获取..建议学校相关部门取消学生网络流量的限制或数倍增加流量的配给..六、改革的前景及预期效果目前;我校正处于发展的转型时期以及“十二五规划”初步实施阶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房校长2012年10月做了《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境遇与选择——基于信息化的机遇与挑战》的讲话明确指出;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一场深刻革命;提出了我校信息化教学的建设目标与思路..教育信息化迫切要求教与学的“双重革命”;加快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的转变;从知识传授为主向能力培养为主转变;从课堂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转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传统的教学模式显然已不能满足大学英语教学国际化、信息化及考试网络化IBT的需求;从长远来看甚至会成为我校教育模式转型的掣肘因素..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改革;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养成自主学习能力;使大学英语课成为学生终生受益的真正喜爱的品牌课程..本次改革的特点和预期效果;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第一;信息化教学;希望在2-3年内大学英语课程能成为全校信息化教学的试点课程;第二;教学模式的分级化;满足不同层次水平的学生对外语的需求;尤其是满足我校学生在国际交换生等优秀本科生项目的外语要求;第三;课程设置的通识化与模块化;实现大学英语教学的本体以及与高中英语模块化教学的有效衔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第四;教学方式的学生中心化;即逐步实现从以教为中心到以学为中心的转变;第五;教学效率最大化;把教师从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解放出来;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搞科研;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外聘教师数量;第六;以选修课程为基层教学与学术单位;成立基层教学组织---课程组;实现大学英语教师的教学与科研的同步发展;解决大学英语教师缺乏研究方向之问题..本方案试行期间的解释权在教务处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外国语学院2013年6月。
关于人事代理人员-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陕西师范大学文件陕师人发[2005]25号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A类人事代理人员享受医疗待遇等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校各处级单位,各附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A类人事代理人员享受医疗待遇等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二○○五年十月十三日陕西师范大学A类人事代理人员享受医疗待遇等有关问题暂行规定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精神,为保障人事代理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并与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商一致,对我校A类人事代理人员医疗、养老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问题做出如下规定:一、医疗保险⒈在我校教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之前,A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医疗待遇与未实行人事代理的在编职工保持一致,即按我校现行政策享受公费医疗。
代理人员享受公费医疗的时间从其到校之日算起。
⒉在我校教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时,学校将统一为包括A类人事代理人员在内的在编职工办理参加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二、养老保险⒈学校A类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⒉根据我校有关规定,A类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金缴纳基数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工资中30%津贴部分、保留津补贴、保留地差四项之和;个人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比例为:教职工按本人养老金基数的8%缴纳,单位按职工本人养老金基数的22%予以补贴(取整)。
⒊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至我校的各类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分别是:⑴新参加工作人员从报到之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⑵从事业或企业单位聘用的人员,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金者,将原单位的养老保险金转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由学校自起薪之月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原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金者,由个人负责补缴养老保险金至学校为其起薪的前一个月,学校自起薪之月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⑶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军人,学校自起薪之月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
⒋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程序是:⑴学校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有关规定,经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为我校A类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金开户手续;⑵人事处劳资科根据A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额,负责核算代理人员本人和学校应缴纳保险金的具体数额及变动情况,出具相应表格并及时通知财务处;⑶财务处基金科每月按规定将个人工资中代扣部分和单位应缴纳费用转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账户;⑷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心如数缴纳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并出具有效收款票据。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静、整洁、文明、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培育高雅文明的宿舍文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学习、休息、生活的主要场所,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任何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租房,因特殊原因需在外租房住宿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或其他法定亲属同意并签字,学院(系)批准,安全责任自负;学生没有正当理由不能夜不归宿。
第三条学生住宿原则上以班或年级为单位集中安排,按班集体建立党团支部,在宿舍管理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学校要以学生宿舍为基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丰富学生宿舍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宿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学生处和各院(系)学工组负责做好学生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学生辅导员要进驻学生公寓,做到与学生“同住、知情、关心、引导”。
第二章宿舍文明行为第六条学生应讲究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在宿舍生活中应尊重同学之间的生活习惯和民族风俗,积极创建文明宿舍。
第七条学生应尊重宿管人员,虚心接受宿管人员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进出公寓楼应自觉刷卡,服从和配合宿管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学生应保持宿舍内的宁静氛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得燃放爆竹和高声播放录音、影视。
第九条学生应维护宿舍文明秩序,不得在楼道和宿舍内乱写乱画、乱贴各种启事、散发各类传单,不得举办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条不准在学生宿舍经商或将小商贩带入宿舍内进行交易活动,不准在宿舍饲养宠物和各类小动物。
第十一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严禁浏览黄色网页和观看各种淫秽光碟。
第三章宿舍卫生第十二条每个宿舍设舍长1人,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值日生应按规定维护宿舍整洁卫生。
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加强对职务评聘工作的管理,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职务评聘对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依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部、陕西省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职务评聘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职务评聘工作应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不断完善评聘标准,充分发挥职务评聘工作在教师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中的导向功能,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结构优化的人才队伍,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有利于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有利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人才集聚和成长的制度与环境。
(三)有利于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培养学科带头人。
(四)有利于促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促进标志性、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的产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全面增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功能。
(五)有利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教辅和管理等人员队伍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评聘原则第三条按需设岗的原则。
评聘工作坚持以科学设岗为前提,以学校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为依据,服从和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四条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
评聘工作坚持对申报晋升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择优晋升。
第五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公开评聘工作的程序和任职条件,在一定范围公示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并在基层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评聘工作的公正性。
2024陕师大博士简章
2024陕师大博士简章引言概述:2024年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简章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详细介绍了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培养目标、学制要求以及入学条件等内容。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2024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简章的内容,包括招生政策、培养目标、学制要求、入学条件和申请流程。
正文内容:一、招生政策1.1 学科设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涵盖了多个学科领域,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
1.2 招生名额:每个学科领域的招生名额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确保每个学科都能够招收到优秀的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2.1 知识与能力培养: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培养学生深入研究某一学科领域的能力,使其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2 创新意识培养:培养学生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科领域中做出独特的贡献。
2.3 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与他人合作完成科研项目。
三、学制要求3.1 学习年限: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导师的建议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3.2 课程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一定的学分要求,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以及必须参加的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等。
3.3 科研工作:学生需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完成科研任务,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四、入学条件4.1 学历要求:申请者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同等学历。
4.2 学术成绩要求:申请者需具有优秀的学术成绩,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潜力。
4.3 推荐信要求:申请者需要提供2-3封推荐信,推荐信需由相关学术机构或导师撰写,评价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
五、申请流程5.1 网上报名:申请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陕西师范大学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5.2 材料提交:申请者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学术成绩单、推荐信等相关申请材料。
陕西师范大学业绩津贴分配实施办法(修订稿)
陕西师范大学文件陕师校发[2005]16号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业绩津贴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全校各处级单位,各附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业绩津贴分配办法》(修订稿)已经2005年3月21日校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二○○五年七月四日陕西师范大学业绩津贴分配实施办法(修订稿)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了吸引和稳定人才,激励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学校决定对业绩津贴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业绩津贴包括:教学业绩津贴、科研业绩津贴、实践成果业绩津贴和管理绩效津贴。
一、教学业绩津贴在完成所聘岗位职责任务的过程中,对所取得的教学成绩优秀者进行奖励设立的津贴称教学业绩津贴。
教学业绩津贴包括:教学成果津贴、教学质量优秀津贴和教书育人先进津贴。
(一)津贴标准1.我校为获奖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级,学校一次性奖励5万元。
2.我校为获奖单位,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学校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一次性奖励1万元。
3. 被评定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一次性奖励该门课程成员组5万元;被评定为省级精品课程,学校一次性奖励该门课程成员组2万元。
4. 获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者,学校一次性奖励主编5万元;获国家级优秀教材二等奖,学校一次性奖励主编2万元;获省部级优秀教材奖,学校一次性奖励主编1万元。
5. 凡在岗人员,每主编出版1部国家规划教材,每月发给单项津贴300元。
6.学校每年评选教学质量优秀个人30名。
对获得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者,学校一次性奖励1000元。
学校每年从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中评出3名年度教学标兵,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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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横向科研项目严格合同管理,在不违反国家财务 制度的前提下,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及学校规定如实编 制经费预算,经学院(中心)及科研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科研经费报销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经批准的经 费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规定调整范围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调整程序;横向项目预算 的调整按照合同规定或委托方的约定进行。按规定属于学校预 算调整权限内的一般预算调整事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 动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经学院(中心)及科研管理部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承担的各类科研经费,包括纵 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
第三条 凡以陕西师范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 论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额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专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 原则,实行科研经费校长责任制。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分管 财务、科研工作的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5.审计(监察)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和监督,会同相关 部门按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定期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 进行检查和专项审计,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 合同约定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经费,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科研经费使用实施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须根据 科研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 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经 费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预算需对仪器设备购置、合 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经费进行重点说明,并与外拨单位签订合 同。
4.财务处应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 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协助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 项目经费预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遵照财经法规,依据项 目批复的预算和合同(任务书)合理、合法使用科研经费;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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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项目决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结题审计,同时配合科研管理部 门做好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具体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见《陕西师范大学理 工类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陕西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科研 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及《陕西师范大学财务报销暂行规定》。 以上实施细则及规定也适用于学校配套的各类科研经费。
第五条 财务处、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以下简称科 研管理部门)、审计(监察)处、学院(中心)等部门和项目 负责人明确职责和权限,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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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 督机制,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按照 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 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并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 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负责。负责编制科研项目 经费预算和决算,按照财经法规与批复的预算和合同(任务书) 规范使用科研经费,并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同 时,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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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审核同意,由财务处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条 科研经费的收支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 定,经费的使用要符合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
第十一条 在科研经费开支中,不得列支各种赔偿费、违 约金、滞纳金和罚款;不得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等项费用; 不得用于各种奖金福利费支出及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 出。严禁编制虚假合同和虚假预算,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 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 备和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 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伪造名 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费用;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 费挪作他用,严禁设立“小金库”。如有为个人牟取私利,损 坏学校声誉,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 理。
陕西师范大学 2015 年 5 月 11 日
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 费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 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 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 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 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 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 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1 号)文件精神和科技、社科专项经费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学院(中心)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 展;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 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管本单位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督 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确保科研项目任务的完成;配合学 校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3.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包括科研合同审定与管理; 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核定科研经费类型,负责科研 经费采购仪器设备和科研外协费的审核与拨付,及其它学校规 定需要审核的特殊开支;组织协调学院及相关部门保障、监督 各科研项目的开展与结题(验收),做好绩效考核与结余经费 统筹;配合学校财务处和审计(监察)处做好经费的使用管理、 审核、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
陕西师范大学文件
陕师校发〔2015〕33 号
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
益,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校科研工 作健康发展,学校对原有《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陕西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已 经 2015 年 1 月 23 日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