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三种组织形式及其管理系统类型地分析报告比较
私募基金组成形式

私募基金组成形式一、组织形式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和契约制。
其中,有限合伙制是最常见的形式,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
有限合伙人提供资金,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只承担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制私募基金则是以公司的形式存在,投资者作为股东,享有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保护。
契约制私募基金则是以信托契约的形式存在,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按照契约约定进行投资运作。
二、投资策略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灵活多样,根据不同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投资期限,可以采用固定收益、股票、期货、期权等多种投资工具。
常见的投资策略包括成长型投资、价值型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等。
成长型投资主要关注高速成长的行业和公司,价值型投资则更注重对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并购重组投资则通过收购和兼并等方式实现公司规模的扩张和市场份额的提升。
三、投资阶段私募基金的投资阶段通常包括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
不同阶段的投资风险和回报率不同,私募基金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投资者需求选择不同的投资阶段。
种子期和初创期的投资风险较高,但潜在回报也较高。
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投资风险相对较低,回报也相对稳定。
四、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类型多样,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高净值客户等。
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对风险偏好和收益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需要根据投资者需求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个人投资者通常追求高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高。
机构投资者则更注重风险控制和长期回报,投资决策也更加理性和谨慎。
高净值客户通常拥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对私募基金的投资机会和个性化服务有更高的要求。
五、地域偏好私募基金的投资地域偏好因基金类型和投资策略而异,可以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选择全球范围或者特定地区进行投资。
一些私募基金可能更偏好投资发达国家市场,尤其是科技、医疗等新兴行业,因为这些市场相对成熟且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
私募基金分类组织形式

私募基金分类组织形式私募基金是一种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并通过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进行投资运作的一种投资工具。
根据其组织形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分类:一、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私募基金。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而有限合伙人只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
这种组织形式具有灵活性高、管理成本低等特点,适用于小型私募基金。
二、股份有限公司制私募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制私募基金是指以股份公司形式组织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公司的发起人,出资设立股份公司,股东通过认购股份来参与基金投资。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大型私募基金,具有规模化、分工明确的特点。
三、信托制私募基金信托制私募基金是指以信托形式组织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信托的受托人,由信托受益人委托管理基金资产。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私募基金。
四、合同投资公司制私募基金合同投资公司制私募基金是指以合同投资公司形式组织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签署合同,约定基金的运作方式和投资策略。
这种组织形式具有灵活性高、适应性强的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
五、基金管理人制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制私募基金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直接组织的私募基金。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基金的募集、投资和管理。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专业化、规模较大的私募基金。
以上是私募基金按照组织形式的不同进行的分类,每种分类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的私募基金。
同时,也需要注意了解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管理团队等方面的信息,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私募基金组织结构

基金经理需要具备深厚的投资专业知 识、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丰富的投资 经验。此外,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 协作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团队建设与培训
团队建设
私募基金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团队的能力和素质。因此,建立一支 专业、高效、稳定的团队是至关重要的。在团队建设中,要注重人才选拔、培 养和激励,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团队合作精神。
多元化投资组合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降 低单一资产的风险,提高 整体投资组合的稳定性。
强化风险管理
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 调整后的收益,是私募基 金未来发展的关键。
国际化发展的趋势
国际化布局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国际化的进程,私募基金 需要关注海外市场,寻求更多的投资机会。
跨境合作
通过跨境合作,利用境外的资金、技术和市场资 源,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投决会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制定投资策略、评估投资机 会和投资风险,对投资项目进行 决策。
风险控制委员会
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监控和 评估投资风险,确保公司风险水 平符合预期。
03
私募基金团队建设
团队组成及职责
投资团队
负责进行投资研究、尽职调查 、评估投资机会,以及管理投
资组合。
运营团队
预防性策略
通过严谨的投资决策流程,提前识别 和预防潜在风险。
回避风险策略
在评估风险过大时,选择放弃投资或 采取其他措施避免风险。
对冲策略
通过金融衍生品等工具对冲风险,降 低投资组合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补救策略
在风险事件发生后,采取补救措施以 减轻损失。
06
私募基金未来发展展望
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
私募基金分类大全及解析

私募基金分类大全及解析基金已然迎来了大扩容的时代。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涌现出的新私募基金产品也更加的多样与复杂,传统的私募基金分类体系也将被重新定义。
当前行业内对私募基金分类规则并未达成统一的标准,总体上私募基金分类较为凌乱,立足不同的角度,也将会有不同的分类结果,但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他们更关注私募基金的投资去向,即投资标的情况。
立足投资标的,可以将私募基金分成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海外资产型、货币型、指数型新三板型、期货型和期权型等7个维度。
股票型私募基金,即投资标的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其收益主要来源于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资本利得,相较于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其风险更高,当然预期收益也更高。
债券型私募基金,即投资标的以债券为主,其收益来源主要是利息收入,所以汇率的变动和债券市场价格的波动等都会影响基金的整体投资回报率,虽然债券私募基金没有股票型私募基金那样的高风险,但它也不意味着稳赚不赔,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时候。
债券型私募基金风险主要来自道德风险、监管风险、技术风险和兑付风险主要四大方面。
债券型私募基金的道德风险。
由于私募行业本身的监管缺乏,使得在利益输送各环节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尤其对于债券型私募基金,因为本身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等特定更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同时由于道德风险缺乏监管,一旦发生很难从法律层面进行举证和追究。
债券型私募基金的监控风险。
私募基金没有银行或信托公司那样严格的审批制度以及多层级的部门制约,所以在内部风险控制和融资单位的全流程跟踪管理上都不完善,主要只能依赖抵押与担保,而这些人力资源上的短缺都使得债券型私募基金存在一定的监控风险。
债券型私募基金的技术风险。
许多从事债券型私募基金的员工都比较年轻,他们中大都缺乏丰富的评估、质押、处置不良资产等工作经验,同时经验不足又容易诱发贷款业务上的技术风险。
而贷款流程上的任何一个技术环节出现纰漏都很可能造成风险或被骗贷等。
私募基金公司 组织架构

私募基金公司组织架构私募基金公司组织架构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其组织架构对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顶层管理层、部门设置和职能划分三个方面,对私募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详细介绍。
一、顶层管理层私募基金公司的顶层管理层一般由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组成。
董事长负责公司整体战略的确定和重大决策的审批,总经理则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履行其职责。
二、部门设置私募基金公司的部门设置通常包括投资部、风控部、市场部、产品部、运营部和财务部等。
以下将对各个部门的职能进行具体介绍。
1.投资部投资部是私募基金公司最核心的部门,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和资产配置。
投资部一般会根据不同的投资策略和产品类型划分为股票投资组、债券投资组、衍生品投资组等。
每个投资组会有一名组长,负责组内投资决策和业绩考核。
2.风控部风控部是私募基金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控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风控部门会对投资部的投资决策进行审查,确保投资行为符合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策略。
此外,风控部门还负责监控基金的投资风险,及时预警和控制风险。
3.市场部市场部是私募基金公司的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基金的推广和销售。
市场部门会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并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
此外,市场部门还会协助投资部门进行市场调研,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4.产品部产品部是私募基金公司的产品研发和设计部门,负责开发新的投资产品。
产品部门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的投资策略,设计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并与市场部门合作进行销售。
产品部门还负责对现有产品的维护和改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5.运营部运营部是私募基金公司的后勤支持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和行政事务。
运营部门会协助各个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此外,运营部门还负责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办公设施的维护。
6.财务部财务部是私募基金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部门,负责基金的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
有限合伙、公司制与契约型在私募基金中的区别和联系(龚华飞2015-10-28)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型三种比较分析目录一、有限合伙企业产生的根源: (2)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历史发展 (3)〔一〕公司制的基金组织形式 (3)〔二)外商有限合伙制基金 (4)(三)国内有限合伙制基金 (4)三、公司制与有限合伙的区别 (5)〔一〕所承担的责任不同 (5)〔二〕法人资格不同 (5)〔三〕增资与减资 (5)〔四〕所有项目的投资风险1对1 (6)〔五〕有限合伙公司专款专用 (6)〔六〕税收的比较分析 (6)四、契约性基金与公司制基金 (14)〔一〕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不同 (14)〔二〕契约性基金的优点 (16)一、有限合伙企业产生的根源:在基金的组织形式上,《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前,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主要是公司制。
2007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颁布实施之后,有限合伙制成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但其治理机制中存在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职能模糊的问题,不利于充分发挥有限合伙制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压制了基金管理人对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产生合作“租值消散”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私在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中,由于基金投资人缺少对被投资项目进行估值和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但他们却控制着基金的对外投资决策权,本应由基金管理人创造的企业价值增值部分消失了,降低了基金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合作收益;在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中,由于有限合伙人参与基金投资决策,压抑了普通合伙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本应由普通合伙人创造的企业价值增值部分消失了,从而降低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合作收益。
这种造成收益降低的情形就是合作“租值消散”。
这种合作租值的消散蔓延到整个行业,就会抑制私募股权资本市场的发展。
第二,就是合伙企业作为非法人机构相对于公司制来说相对优越的税收条件,详细分析在后文阐述。
有限合伙制以其对普通合伙人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重要的微观组织形式,在促进私募股权资本市场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种PE组织形式简介

三种PE组织形式简介在目前国际上看,私募股权基金通常采取三种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和信托型。
具体到不同的国家,其私募股权基金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又是各自不同的,这与该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制度等各方面的具体国情分不开的。
例如在欧美主要为合伙制、对公司与合伙实行公平税负的国家(德国、澳大利亚)则以公司制居多。
英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私募基金,主要通过信托契约制来运作。
现对上述三种组织形式对上述三种进行简单介绍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一)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在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早期,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占绝大部分。
1946年成立美国的美国研究开发公司是大家所公认的最早的创业投资机构七组织形式就是公司型的,英国3I投资公司也是一家公司型的基金,目前中国各级政府支持的投资基金采取的组织形式大部分也都是公司制。
公司制私募是基于各国《公司法》设立的由若干个投资者共同出资组成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
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可以实现公司破产后的风险隔离。
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在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之间实行双重委托代理关系。
按照具体管理架构,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又分为自我管理型和委托管理型两种。
自我管理型指的是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自己设立管理团队,自行运作,公司资产由自己管理。
委托管理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将资产委托给另一个独立的机构作为管理公司或顾问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
中国台湾是委托管理型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典型代表。
在公司管理决策过程中,公司的保护股东权利的内部治理结构可能与PE的专业管理原则发生冲突,不懂专业的股东们的集体决策往往容易产生不利于私募基金专业管理的结果。
另外,在公司中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代理问题难以避免,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导致投资人既要承担高风险,又要面对代理成本问题。
公司型私募基金一般架构见下图:(三)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基于“信托一受托”关系而设立的,通过信托契约(Trust Agreement of Indenture)明确委托人(投资人)、受托人(管理人)和受益人三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的一种信托关系的基金。
我国私募房地产基金组织形式与运营模式比较分析

种, 分别是公司型 、 契约型和有限合伙型 。
要实现私募房地产 基金的有效运营 ,在选 择其组织形式 时应 考虑 以下几条标准 :组
织形式具有稳 定性 ,主要包括基 金资本结 构的稳定 性和管理 结构的稳定性 ;运 营成 本小于投资收益 ,运营成本包括基金 最初
设立时的成本 , 经营过程 中的成本 以及税
验借鉴 、案例 比较等方式进行研究。但是 对于如何选择 合理的私募房地产基金 的组
从各组 织形式比较来看 ,有限合伙型 这 一组织形式是最适合私募基金 的 ,而公
司型和契约 型的组织形式各有利弊 ,总体 来说相 差不 多。不过对于 组织 形式的选择
也不能单看 各类组织形式的特点 ,还要具 体结合 国家经济、法律、文化 等各 方面的 实际情况。
为降低投资者和基金管理者之 间不 同的委
托 关系中的道德风险而设计适 当的风 险约 束机制 和激励机 制 ;有 适 当的监 督机 制。
内容 摘 要 : 本 文 对 我 国 私 募 房 地 产 基
金 的组 织 形 式和 运 营模 式进 行研 究 ,
没有具体针对房地产行业的特点进行分析 ,
选择最优 的私募房 地产 基金运营模式 ,有 助于推动 国内私募房地产基金领域健 康快 速地发展 。同 时,为政府和其他相 关部门 对 私募房 地产基金 的有效管理 和决策 提供 有 力的支持 , 创造 出
更加 规 范 高 效 的市
场 和政治环境 。 对 于
比较标准
资金 困境 发挥 了重要 作用。然而 ,我 国的 私募房地产 基金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还
处 于探 索 阶段 , 目前 比较 成 功 的案例 较 少。私 募房地产基金领域 涉及到很 多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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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三种组织形式及其管理类型的分析比较
作者:程东高级合伙人
王芳实习律师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私募投资基金分为契约型、合伙型及公司型三种组织形式。
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则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类产品设计提供了统一、标准的参照合同文本,其目的在于防止私募机构滥用产品设计的自主权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进一步规范私募领域。
下面,笔者将根据中基协的相关规范及精神对上述三种组织形式进行分析比较,以供私募机构在设计产品时予以参考。
▌一、不同组织形式对应的管理类型
*以上为根据中基协备案系统基金产品填表说明整理
(一)契约型基金的组织架构
1、受托管理
2、顾问管理
法律上的管理人为A,备案系统中登记的管理人为C,B为备案的产品(二)合伙型基金的组织架构
1)受托管理(内部管理)
A为登记的管理人,B为基金产品2)受托管理(外部管理)
C为登记的管理人,B 为基金产品(三)公司型基金的组织架构1)自我管理
公司A既是管理人又是产品
2)受托管理
C为登记的管理人,A为备案的基金产品
*以上为根据中基协2016年6月19日讲座整理。
▌二、不同组织形式的比较与选择
(一)公司型
1、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律人格的企业法人。
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损失,具有破产风险隔离机制。
2、优势:具有资合性,股权转让及人员变动不会给基金带来直接的影响,稳定性高;法律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完备,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3、劣势:基金管理人可以作为受托投资顾问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管理权,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股东仍能够左右决策,从而对管理人的决策造成影响,不利于基金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
此外,公司型基金的运营管理应遵循《公司法》,而《公司法》对于公司的约束更为明确、具体,从
而减少了公司自行管理的灵活性,《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有一定的约束,会造成资金的限制,延长决策时间,降低基金收益率。
4、税收:税收问题可谓是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一大缺点——双重纳税。
一为公司就其取得的投资收益缴纳25%企业所得税,二为作为股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于公司的盈利取得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基金运营成本增加,投资人利润空间缩减。
这里需注意的是,创投基金因受到国家政府的扶持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二)合伙型
1、主体资格:国际上多采用有限合伙制,其属于非法人,但仍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
2、GP(普通合伙人)与LP(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中的LP为主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出资额会占到全部出资的八成以上,LP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GP由基金管理人担任,LP通常希望基金管理人在与他们共享利益的同时也共担风险,以防范道德风险,因此GP往往出资不少于1%,并对外代表基金开展经营活动,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组织架构: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涉及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一般由普通合伙人组成)、顾问委员会(不享有运营企业方面的权利,对基金管理人决策的影响不大)和合伙人会议(负责合伙人退伙、入伙、身份转让、权益转让、清算等事项作出决策)。
4、收益分配模式: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直接投资收益;二是管理费(一般为1%~2.5%);三是管理分红,通常可以达到利润的20%,也
可按照阶梯形式计提分红。
LP的收益完全来源于投资收益。
但在收益分配顺序上,LP优先于GP。
5、优势:
1)所有权和管理权相互分离:LP具有资金优势但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及经验等,但能保证基金的规模,掌握财产权;管理人欠缺资金但是具有专业能力,掌握管理权。
2)有限合伙型基金具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能够确保基金有效运作实现利益最大化。
GP作为基金管理人,位于利益分配的最末端,只有利用其专业知识赚取超额预期利润才可以提取管理分红,但同时GP也对基金进行了少量的出资,也需要对投资的失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这种安排能够有效避免管理人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做出过于冒险激进的投资决策,防范道德风险。
3)融资结构灵活: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在基金选好投资项目需要投资时才把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基金的时间效益;此外,LP能够较为自由地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受让权。
4)分配及组织机制自由:可以针对同一基金下不同项目设置不同的投资人,项目独立核算;也可以针对同一个项目设置不同优先级的投资人。
合伙基金层面,合伙人可随时分配收益,并可对分配范围、数额做约定,若采用公司制,则需在基金整体盈利情况下,方可对股东分配。
6、劣势:所提供的投资者权利相比于公司型基金弱化,且有限合伙制可对资金的缴付时间及比例自由约定,如后续资金不能及时缴付,则基金不能正常营运的
风险高于公司制。
此外,有限合伙制因有更多的意思自治,可以有更多的差异化设计,实行差异化管理,从而增加基金的管理难度。
7、税收:避免双重纳税。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属于纳税主体,对于基金取得收益仅在合伙人层面纳税。
(三)契约型
1、主体资格:契约型基金不具备独立的法律资格,无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借贷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基金管理人作为委托人可以代持其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过桥贷款或者为被投资企业进行担保,但同时承担相应的债务。
2、优势:
1)契约型基金不是法律实体仅仅是财产流动的通道,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税负,其所得课税由受益人直接承担,降低税收成本。
且,从交易成本考虑,契约型基金因无需注册专门组织实体,因而不需要大量独占性不动产、动产及人员投入,运营成本低廉。
2)信托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行不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干预。
3)就集合信托来讲,不同委托人之间没有相互关系,个别委托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基金的存续。
因此,可以通过信托契约的专门约定实现投资人的灵活退出和进入。
3、劣势:
1)IPO退出障碍:证监会要求在IPO过程中须清理拟上市公司的信托股东,因会导致股权不明晰。
2)流动性差:信托合同不属于标准化契约,其转让手续复杂,在二级市场上流通性差。
3)道德风险:信托制投资基金的运作实际上并不由信托公司进行,而是由投资人另行委托的基金管理人运营和管理,但对于其又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会面临一定的道德风险。
▌三、最后根据中基协官方统计的数据:
上述数据截至2016年4月,可见在中基协备案的私募类产品数量按契约型、合伙型、公司型依次递减,证券投资基金多采用契约型,股权与创投类青睐于合伙型;就治理风险来讲,三者按照契约型、合伙型和公司型依次降低,因而中基协对其监督力度也是逐渐降低。
私募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并参考本文合理设计私募类产品。
本文部分内容援引于《私募股权基金筹备、运营与管理》(作者:刘乃进)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务操作指引》(作者:谷志威)。
本文为整合性质文章,方便平时工作所整理,特发布与广大朋友共同学习、参考,同时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