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2020年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最好

2020年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最好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
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但在“八项规定”实施之后,大量福利被取消,财务记录被规范,公务员中要求加薪的呼声开始抬头。
北京市事业编退休工资标准

一、总则
为确保北京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三、退休工资构成
退休工资由基本退休金、绩效退休金和特殊岗位退休金三部分组成。
四、基本退休金
1.基本退休金按照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
2.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退休工资自死亡次月起停发。
3.退休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退休工资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按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的解释权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八、退休工资的支付与管理
1.退休工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支付日期不得迟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特殊岗位退休金的计发比例不得超过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20%。
七、退休工资调整
1.退休工资根据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2.退休工资调整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八、其他规定
1.退休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基本退休金、绩效退休金和特殊岗位退休金之外的其他退休待遇。
3.特殊岗位退休金的计算公式为:特殊岗位退休金=退休前岗位工资×特殊岗位计发比例+薪级工资×特殊岗位计发比例。
十四、退休工资的调整程序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提出退休工资调整方案前,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退休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2.调整方案应充分考虑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等因素,确保退休人员的实际购买力不降低。
3.对调解或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退休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退休工资计算公式退休工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他补贴(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退休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根据个人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来确定。
(三)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1.3%。
其中,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四)其他补贴其他补贴主要包括工龄补贴、特殊贡献补贴、独生子女父母补贴等。
这些补贴的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退休工资和养老金区别1、概念不同;(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当事人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资金渠道不同;(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3、缴费方式不同;(1)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2)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
2023年最新的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

2023年最新的社保退休工资计算公式北京社保退休工资核算北京退休工资如何计算1、北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计算方法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保低限高。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下同)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本办法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0月起到社保领工资人社厅省社保局相关人士做客四川在线民生直通车时透露9月19日,人社厅、省社保局相关人士做客四川在线民生直通车栏目,就2023年调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时表示,四川省养老金总体水平在全国相对偏低,重要原因之一是目前全省742万退休人员当中,有300万人的缴费只有15年。
退休金如何计算(养老金最简单的计算方法)

退休金如何计算(养老金最简单的计算方法)现在网上查退休工资计算方法的人很多,又要知道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又要知道个人账户实际余额,非常繁琐,我这里有一个简单的计算方法,
你可以试估一下,与精确算法差不了多少:
按交30年满额算(30某12=360月)
若实际缴费27年3个月,按60%指数缴纳,年缴费金额基数为3512元,则:
27某12+3=327(月)
327/360某60%某3512=1914.04
交费27年3个月,退休金应为1914.04元。
上例实际缴费27年3个月社保部门核发的工资: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实发养老金
1502.48+177.18+235.26=1914.92(元)
这两年已领退休金的老铁们,不信你也可用这方法试算一下,按这方
法算的与你按社保新政策算的首次领取的基本退休金是不是相差无几?
下附社保部门计算退休工资公式:
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
均缴费工资)/2某缴费年限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2020年北京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2020年北京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注:关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费除以0.6.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负责登记、征收、支付和稽核等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审计机关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
第七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
第八条鼓励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提倡被保险人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第九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下列部分构成:(一)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和其他收益;(三)财政补贴;(四)滞纳金;(五)其他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北京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北京市退休⼯资计算⽅法基础养⽼⾦⽉标准以参保⼈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和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年发给1%。
⽤公式表⽰为:基础养⽼⾦=(参保⼈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2×缴费年限×1%。
北京市计算⽅法北京作为我国的⾸都,是全国经济政治的中⼼城市。
在北京任职后,退休⼯资该如何计算。
2016年中旬北京市政府公报公布了《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制度改⾰实施办法》。
下⾯就为您介绍北京市退休⼯资计算⽅法。
⼀、基本原则按照社会统筹与个⼈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参加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的各类⼈员(以下简称参保⼈员),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续后,可从办理退休⼿续后的下⽉起按⽉领取基本。
⼆、养⽼⾦组成参保⼈员2007年1⽉1⽇以后退休,且⽆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按⽉计发的基本养⽼⾦由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组成。
参保⼈员2007年1⽉1⽇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符合按⽉计发基本养⽼⾦的,在发给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
参保⼈员1994年12⽉31⽇前参加⼯作、2007年1⽉1⽇以后退休的,计发基本养⽼⾦时,除了基础养⽼⾦、个⼈账户养⽼⾦、过渡性养⽼⾦以外再发给过渡性补贴。
三、基本养⽼⾦的计算1、基础养⽼⾦基础养⽼⾦⽉标准以参保⼈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和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年发给1%。
⽤公式表⽰为:基础养⽼⾦=(参保⼈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2×缴费年限×1%=(U+Va)÷2×N×1%U—参保⼈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N—参保⼈员缴费年限;Va—参保⼈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的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
北京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北京)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J =(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2、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G = G同 + G实其中: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3、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1)J 为“基础养老金”;(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 +……+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4)Xn , ……,X1993 ,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5)C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9)G 为“过渡性养老金”;(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13)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14)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北京养老金公式解读[ZZ]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算公式为:单位缴费=全体职工工资总和*20%,进入社会基础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本人税前工资*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养老保险的政策演变决定着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数量.从国发(1997)26号文件到国发(2005)38号文件历时8年,共分三个阶段:1.1998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各地不相同;2.1998-5-30至2006-1-1之间退休人员:当地退休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累计账户余额)*1/120+过渡养老金(必须累计连续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国家基本养老金,多交没用);3.2006-1-1之后退休: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存储余额/计发月数(注意:此为转帖,原帖在此处表述不清,有些混乱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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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注:关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费除以0.6.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企业职工退休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养老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在计发时又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组成。
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负责登记、征收、支付和稽核等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审计机关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
第七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
第八条鼓励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提倡被保险人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第九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下列部分构成:(一)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和其他收益;(三)财政补贴;(四)滞纳金;(五)其他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企业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规定确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月缴纳。
第十二条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第十三条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第十四条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缴费记录,并负责保存,保证其完整、安全。
企业和被保险人有权查询缴费记录。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上一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第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保险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为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个人账户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构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十九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或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三条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第二十九条基本养老金实行正常调整制度。
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个人账户规模和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调整。
第三十四条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逐步调整到位。
具体调整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的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城镇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按照实际缴费年度计算。
第三十六条已经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998年4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号令)同时废止。
人社部发〔2017〕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17年4月13日北京上调5.5%,综合考虑了经济和人口等因素13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前11次的上调幅度为10%左右,去年降至6.5%,今年为5.5%。
这一调整水平是如何确定的?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按5.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国务院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
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仅要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还要考虑基金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广大退休人员当前切身利益,也要考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
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