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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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I CS65.020.20DB33 B61备案号:17342-2005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2005代替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e of major species for forestation2005-08-10发布2005-09-01实施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为执行《种子法》和我省林业种苗产业发展的需要,对原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同时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符合我省苗木生产和造林用苗的内容。

本标准与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删去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标准23个,保留了22个,修改了5个;新增加了30个;——苗木质量等级与GB 6000-1999一致,不再列入Ⅲ级苗,而采用二级制,只制定Ⅰ、Ⅱ级苗木的等级;——去掉了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勤、应叶青、洪兆龙、吴家胜、何云芳、骆文坚、程晓建、陈源、翁甫金、孔伟丽。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 177-199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苗木种类stock type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嫁接苗等。

苗龄stock age苗木的年龄。

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前言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黔D298.B-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GB 6000-1999),即制定Ⅰ、Ⅱ级苗木的质量等级;——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重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运力、高鹤、李德芬、许杰。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植树造林苗木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起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植树造林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根据不同的繁殖材料(如种子、营养器官)和培育方法划分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埋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苗龄stage age苗木的年龄。

从开始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为止,为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一个生长周期的用小数表示。

第1个数字为原苗床培育的年数(或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分级对于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提高林木的生长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苗木的生长情况、质量特点和用途需求,对主要造林树种的苗木进行分级可以帮助林业从业人员选择适合的苗木,从而提高造林效果。

主要造林树种包括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

针叶树种主要有松树、冷杉、云杉等;阔叶树种主要有柳树、榉树、槐树等。

根据苗木的生长情况,可以将苗木分为一级苗、二级苗和三级苗。

首先,一级苗是指生长良好、根系发达、苗高均匀的苗木。

一级苗适用于种植技术要求高、生态条件较差或对苗木质量要求较高的地区和用途。

在选择一级苗时,应注意苗木的形态特征、叶片品质、根系状态等。

其次,二级苗是指生长略弱于一级苗、但仍符合造林要求的苗木。

二级苗适用于生态条件较好、种植要求适中以及苗木需求量大的地区和用途。

选用二级苗时,要注意苗木的分枝情况、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生长的均衡性等。

最后,三级苗是指生长相对较差、但符合基本造林要求的苗木。

三级苗适用于生态条件较好、种植要求较低以及苗木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和用途。

选用三级苗时,要注意苗木的生长状态、根系的发育情况以及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的比例。

除了按照生长情况进行分级,还可以按照苗源、苗龄、胸径、幼苗高等指标进行分级。

例如,苗源是指苗木来自哪个地区,不同地区的苗木可能适应性和生长特点有所差异;苗龄是指苗木的生长年限,一般分为一年苗、二年苗和三年苗等;胸径是指苗木幼苗部分的直径,也是评估苗木生长快慢的重要指标;幼苗高是指苗木的高度,用于评估苗木的生长状态。

通过对主要造林树种的苗木进行分级,可以帮助林业从业人员选择适合的苗木,提高造林效果和经济效益,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为未来的林木生长和发展提供保障。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国标)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国标)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代替GB6000-1985major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苗木种类stock type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播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 苗龄stock age苗木的年龄。

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如: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 一批苗木a lot of seedlings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4 地径caliper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DB43/094—2005)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播种苗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3.2 插条苗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

3.3 截根苗指在幼苗长出(4~5)片真叶,苗根尚未木质化时用锐利的铁铲或截根刀在一定的浓度将苗木的主根截断,促进侧根生长的苗木。

3.4 嫁接苗将植物的枝或芽接在另一株植物的根、苗干或树枝上使之愈合而繁殖的苗木。

3.5 移栽苗经移植培育的苗木。

3.6 根蘖苗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3.7 苗龄即苗木的年龄。

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a)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b)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c) 2-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d) 2-2-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e) 0.2-0.8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f)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h)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在主要造林树种的选育种植过程中,苗木分级是一个重要步骤。

通过对苗木的分级,可以将不同生长阶段的苗木进行分类管理,以便更好地满足造林工作的需求。

本文将介绍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的目的、方法以及分级标准。

首先,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苗木资源,提高造林成活率。

通过对苗木进行分级管理,可以更好地了解苗木的生长状况,选取适合的苗木进行植栽,避免因苗木质量不佳而引起的种植失败或成活率较低的问题。

苗木分级方法多样,常见的有根颈粗细直径分级法、整体品质分级法和高度分级法等。

其中,根颈粗细直径分级法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根颈粗细直径指的是苗木主干与根部相接的位置的粗细程度,一般用于测量苗木的生长情况。

根颈粗细直径分级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测量根颈粗细直径:选取苗木的根颈部位,用直尺或卷尺测量其粗细直径。

测量时要确保工具的垂直于根颈,并尽量避免对苗木造成损伤。

2. 分级标准制定:根据造林工程的需求,制定相应的苗木分级标准。

一般根据苗木直径的大小将苗木分为不同的等级,如细苗、中苗、粗苗等。

3. 分级管理:根据测量得到的根颈粗细直径数据,将苗木进行分类管理。

将符合同一等级标准的苗木放在一起管理,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标识,以便后续的选取和植栽。

在确定苗木分级标准时,需要考虑不同树种的特点和造林目标。

根颈粗细直径的分级标准一般与苗木生长速度、幼苗阶段的需求等因素有关。

例如,对于生长速度较快的树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级标准,以适应其快速生长的特点。

此外,在进行苗木分级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测量准确性:要选取直立、生长良好的苗木进行测量,尽量避免对苗木造成损伤,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2. 标识和记录:对于每个等级的苗木,要进行相应的标识和记录,以便后续选取和管理。

3. 分级标准的灵活性:分级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不同树种和不同阶段的苗木需求。

总结起来,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分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分级管理苗木资源,可以提高造林成活率和种植效益。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表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表
苗高
cm
长度cm
>5cm长Ⅰ级侧根数
根幅cm
14
大青
Populus ussuriensis
插条苗
1(2)-0
1.5~2.0
150
25
1.20~1.50
120~150
25
充分木质化
85
2(3)-0
3.0~4.0
300
35
2.00~3.00
200~300
35
充分木质化
80
15
小黑
Populus simonii×P.nigra
插条苗
1(2)-0
1.5~2.0
150
30
1.00~1.50
100~150
20
10
顶芽饱满,无损伤,TNR:Ⅰ级苗>15,Ⅱ级苗>12
85
2-3
0.50
20
20
15
0.40~0.50
15~20
20
11
顶芽饱满,无损伤, TNR:Ⅰ级苗>15,Ⅱ级苗>12
85
表A1(续)
序号
树种名称
苗木
种类
苗龄
苗 木 等 级
综合控制指标
Ⅰ、Ⅱ级 苗百 分率
%
备注
Ⅰ 级 苗
Ⅱ 级 苗
地径
cm
附 录 A
(规性附录)
表A1 苗木质量等级表
序号
树种名称
苗木
种类
苗龄
苗 木 等 级
综合控制指标
Ⅰ、Ⅱ级苗百 分率
%
备注
Ⅰ 级 苗
Ⅱ 级 苗
地径
cm
>
苗高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前言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黔D298.B-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GB 6000-1999),即制定Ⅰ、Ⅱ级苗木的质量等级;——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重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运力、高鹤、李德芬、许杰。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植树造林苗木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起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植树造林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根据不同的繁殖材料(如种子、营养器官)和培育方法划分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埋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苗龄stage age苗木的年龄。

从开始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为止,为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一个生长周期的用小数表示。

第1个数字为原苗床培育的年数(或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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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应进行复检,并 以复检结果为准。 5. 检验结束后,填写苗木检验证书。凡出圃 的苗木,均应附苗木检验证书,向外县调 运的苗木要经过检疫并附检疫证书。
3.一批苗木 (简称苗批)----同一树种在同 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 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 苗木。 4.地径----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 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
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
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5.苗高----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6.根系长度和根幅---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
4.合格苗分Ⅰ、Ⅱ两个等级,由地径和苗高
两项指标确定,在苗高、地径不属同一等 级时,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
5.苗木分级必须在庇荫背风处,分级后要做
好等级标志。
举 例
树种
苗木类型 苗龄 苗木等级
樟子松
播种苗 2-0 地径 苗高 主根长 > 5cm长Ⅰ级 侧根数
0.45
16
18
9
综合控制条件 顶芽饱满,针叶完整,无损伤
三、分级
1.合格苗木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 确定。 2.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 到要求的以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分级。 3.分级时,首先看根系指标,以根系所达到的级 别确定苗木级别,如根系达Ⅰ级苗要求,苗木可 为Ⅰ级或Ⅱ级,如根系只达到Ⅱ级苗的要求,该 苗木最高也只为Ⅱ级,在根系达到要求后按地径 和苗高指标分级,如根系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 苗。
二、检测
1.工具:游标卡尺、钢卷尺或直尺。 2.地点:苗木检测工作应在背阴避风处进行,注 意防止根系失水风干。 3.检测指标:地径、苗高、根系。
4.检测方法
(1)地径用游标卡尺测量,如测量的部位出现 膨大或干形不圆,则测量其上部苗干起始正常 处,读数精确到0.05cm。 (2)苗高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自地径沿苗干 量至顶芽基部,读数精确到1cm。
系长度和根幅。
7. Ⅰ级侧根----直接从主根长出的侧根。
8. 苗木新根生长点数量---- 将苗木移栽在 适宜生长的环境中经过一定时期后,所统 计的新根生长点的数量,简称TNR。
TNR的测量:将随机抽取的30株苗木用 河沙进行盆栽,置于最适生长环境(白天 25±3℃,光照12-15h,夜间温度16 ±3℃, 黑暗9-12h,空气相对湿度60-80%)下培 养,2-4天浇一次水,依树种经过一定天 数后将苗木小心取出,洗净根系的泥沙, 统计新根生长点(颜色发白)数量。
9. 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检疫对象病虫害, 苗干通直,色泽正常,萌芽力弱的针叶树 顶芽发育饱满、健壮,充分木质化,无机 械损伤,对长期贮藏的针叶树苗木,应在 出圃前10-15天可是测定苗木TNR,TNR值应 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附录A
中对相应树种的要求。
一、抽样
1.起苗后苗木质量检测要在一个苗批内进行, 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 2.成捆苗木先抽样捆,再在每个样捆内各抽10株。 3.不成捆苗木直接抽取样株。 按下表苗木检测抽样数量来抽样。 苗木株数 检测株数 500-1 000 50 1 001-10 000 100 10 001-50 000 250 50 001-100 000 350 100 001-500 000 500 500 001以上 750
举 例
树种 红松
苗木类型
苗龄
移植苗
2-2
Ⅰ级苗的百分率=Ⅰ级苗数量/抽样株树
×100%=58∕100 ×100%=58%
Ⅱ级苗的百分率= Ⅱ级苗数量/抽样株树
×100%=33∕100 ×100%=33%
检验规则
1. 苗木成批检验。 2. 检验工作限在原苗圃进行。 3. 以样方或样行的方式抽样、调查,判定依 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附录A中 的Ⅰ、Ⅱ级苗的百分率允许值;苗木检验 允许范围是,同一批苗木中低于判定等级 的苗木数量不得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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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 检测及质量分级
张玉梅 2011年12月
依据标准
DB23/390-200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2002-01-15 发布 2002-02-01实施
适用范围
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
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
培育的苗木。
(3)根系长度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从地 径处量至根端,读数精确到1cm。 (4)根幅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以地径为 中心量取侧根的幅度,如两个方向根幅相 差较大,应垂直交叉测量两次,取其平均 数,读数精确到1cm。 (5)大于5cm长I级侧根数是统计直接从主 根上长出的、长度在5cm以上的侧根条数。 (6)综合控制条件除TNR外用感官检测。
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 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1次后继续培育 2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2次,每次移 植后各培育2年。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 1/2年生长周期。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 插根苗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 插根苗或嫁接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 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例: 2(3)-0 、 2(3)-1
苗木检测与质量分级程序
※一、抽样
※二、检测
※三、分级
四、计算Ⅰ、Ⅱ级苗的百分率
五、判定是否合格
定义
1. 苗木种类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 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移植苗、 嫁接苗等。 2. 苗龄----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 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 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 龄; 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 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
树种
苗木类型
长白落叶松
移植苗
苗龄
苗木等级
1-1
地径 苗高 主根长 > 5cm长Ⅰ 级侧根数 0.50 42 21 16
综合控制条件 顶芽饱满,充分木质化
四、计算Ⅰ、Ⅱ级苗的百分率
Ⅰ级苗的百分率= Ⅰ级苗数量/抽样株树 ×100% Ⅱ级苗的百分率= Ⅱ级苗数合格(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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