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改房的规定
房改房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房改房的法律规定有什么⾃上世纪九⼗年代,我国住房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从⽽产⽣了房改房,也被称为已购公有住房。
这类房⼦价格较低,职⼯可以按照成本价购买,不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为了规范房改房市场发展,我国也出台多项政策。
下⾯,店铺⼩编就这个问题为⼤家带来详细的法律解答,详情请看下⽂建设部关于进⼀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住房制度改⾰领导⼩组(住房委员会):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对于进⼀步增强城镇居民住房商品化意识,扩⼤居民住房消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进⼀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各地要进⼀步明确可出售公有住房和不宜出售公有住房的范围。
城镇成套现有公有住房,⼀般除按照规划近期需要拆除改造的住房;党政、科研机关及⼤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严重损坏房、危旧房;以及当地⼈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属于可售公有住房范围。
具体可售公有住房与不宜出售公有住房范围,由各地⼈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住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
各国有单位⾃管的公有住房,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要求向本单位职⼯和正常⼯作调离的⾮本单位现住户出售。
⿎励单位向职⼯出售现住房的具体规定,由各地⼈民政府确定。
三、凡在可出售范围的现有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预先编制、上报售房⽅案;房改部门应在收到单位售房⽅案后15个⼯作⽇内完成审批⼯作,并将批准件同时抄送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登记部门;产权单位在收到售房批准件后应积极组织出售⼯作,并在与购房职⼯签定购房协议、收取购房款(或订⾦)后20个⼯作⽇内,组织或协助购房职⼯到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交易、领证⼿续;房地产交易和产权登记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个⽉内完成测绘、交易、发证⼯作。
2023年“房改”政策(出炉)

2023年“房改”政策(出炉)2023年房改政策出炉历史上的“房改”政策梳理文件明确两大目标,楼市将迎来两大变化:1.针对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各地须按照“保基本”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群体的保障面积标准。
同时在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开发贷和个人住房贷款、税费等方面对保障房给予政策支持。
2.针对商品房: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曾经的市场主要以商品房市场为主,新一轮房改将保障房和商品房属性分开,这次改革后将成为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条路”共同发展。
也意味着,保障性住房将成为楼市发展的一个新的重点方向,那么又将如何执行呢?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文件中提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以需定建,支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尤其是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
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35个,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南宁、石家庄、厦门、太原、苏州、贵阳、合肥、乌鲁木齐、宁波、无锡、福州、长春、南昌、常州。
也就是说这个新政也并非在全国全面实施,而这35个城市享有“新房改”的优先资格。
对商品住房库存大的城市,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文件要求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结合,稳妥推进。
政府通过低价转让国有土地,购买存量存量房子,既稳定了当下的房地产市场预期,又保障民众住房需求。
房改房清退规定

房改房清退规定房改房清退规定是指在城市房屋拆迁改造中,对于参与房改的居民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将原有的房屋清退,并在拆迁补偿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安置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改房清退规定。
首先,按照城市拆迁改造的规定,房屋拆迁是在城市发展和规划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拆迁范围和时间是由政府部门决定的。
对于房屋拆迁范围内的居民,需要根据政府要求进行房屋清退。
其次,房屋清退的补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政策来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房屋清退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的面积、价值以及居民在该房屋所居住的时间等因素。
政府会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合理的补偿方案。
在房屋清退过程中,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评估和登记。
居民需要提供相关房产证、合法购买证明等证明文件,并配合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如果居民的房屋确实符合清退条件,政府会与居民协商进行拆迁补偿方案的谈判。
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清退。
这意味着,如果居民拒绝清退或者不配合政府工作人员,政府具有合法的权利进行强制拆迁。
在房屋清退之后,政府会根据拆迁补偿方案进行居民的重新安置。
安置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例如提供新的住宅、安置到公共租赁住房或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助。
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选择适当的安置方式。
最后,房屋清退涉及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在实施房改房清退规定时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合法权益,并进行公平、公正的操作。
政府部门需要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和解释工作,确保居民对拆迁补偿政策有所了解和认同。
总之,房改房清退规定是城市拆迁改造的一项重要政策,通过对房屋的清退和居民的重新安置,旨在促进城市的发展和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积极推动房改房清退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居民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房改房买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房改房,即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房改政策,职工以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房改房在市场上逐渐成为交易的热点。
然而,房改房买卖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将详细介绍房改房买卖的法律规定。
二、房改房的定义及性质1. 定义房改房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房改政策,职工以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房改房具有以下特点:(1)房屋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2)购房者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合法权益;(3)购房者需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房改政策,承担相应的义务。
2. 性质房改房属于私有住房,其性质为私有财产。
购房者享有房屋所有权,并可以依法进行买卖、赠与、抵押等处分。
三、房改房买卖的法律规定1. 买卖合同房改房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条款:(1)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结构、产权状况等;(3)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4)交付房屋的时间及条件;(5)税费承担;(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方式。
2. 房屋产权过户房改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买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改房证明等;(2)卖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3)买方和卖方共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办理产权过户登记;(5)买方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3. 房改房买卖税费房改房买卖税费包括以下几项:(1)契税:根据房改房的性质和交易价格,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契税;(2)印花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印花税;(3)土地增值税:根据房改房的性质和交易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4)个人所得税:根据房改房的性质和交易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 房改房买卖限制(1)限制性购房人:房改房买卖有一定的限制性,如限制外籍人士购买、限制炒房等;(2)限制交易时间:房改房买卖需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如规定购房后满五年方可转让;(3)限制交易价格:房改房买卖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或者标准价。
房改房规定

房改房规定房改是指对住房进行改造和整修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住房的质量和居住环境,以满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
在中国,房改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旨在推动住房产业的发展,增加人民的居住福利。
房改房规定包括了一系列关于住房改造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首先,住房改造的目标是提高住房的条件和质量。
房改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标准,保证住房的安全、舒适和便利。
其次,房改房规定了对住房改造的程序和流程。
住房改造必须符合相关的土地规划和建设规划,经过政府批准和认可的设计、施工和监管。
只有通过正规的程序和流程,才能确保住房改造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三,房改房规定了对住户的权益保护措施。
在进行房改过程中,政府必须保证住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政府不能强行征收住户的住房,必须通过协商和补偿的方式解决产权问题。
此外,政府还要确保住户在住房改造期间有合理的居住安排和生活保障。
第四,房改房规定了住房改造的资金来源和管理措施。
住房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政府应制定明确的财政政策和补贴政策,为住房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住房改造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第五,房改房规定了住房改造的时间要求和进度控制。
住房改造需要有明确的时间计划和进度安排,政府要加强对住房改造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住房改造按时完成。
最后,房改房规定了住房改造后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住房改造完成后,政府要加强对房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住户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和保障。
总之,房改房规定是对住房改造行为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旨在促进住房产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的居住福利。
政府要加强对住房改造的监管和管理,确保住房改造的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
住户要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参与到住房改造中,共同推动住房质量的提高。
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Innovation is to create a resourc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不管是通过成本价购买还是通过标准价购买的,一旦购买房改房的时间超过五年,那么该房改房就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所以对于购买房改房五年后,该房改房就能够由所有职工的继承人继承。
房改房是国家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首次推出的一次改革性住房政策,其实房改房的本身性质是属于公产房的,因为房改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不一样,如果是属于商品房的话,肯定公民是可以按照国家的继承法依法继承的。
所以很多人其实都特别不清楚,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一、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我国的房改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按照成本价购买。
二按照标准价购买。
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不管是通过成本价购买还是通过标准价购买的,一旦购买房改房的时间超过五年,那么该房改房就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所以对于购买房改房五年后,该房改房就能够由所有职工的继承人继承。
二、房改房怎么买?根据我国法律,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
其具体规则如下:1. 各国有单位自管的公有房,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要求向本单位职工和正常工作调离的非本单位现住户出售。
2. 对居住在不宜出售公有房屋的住户,单位要尽量创造条件,可采取调换公有房的办法向职工出售住房。
离婚案件房改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房改房作为一种特殊的房产形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房改房的定义、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处理原则、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离婚案件中的房改房处理提供参考。
二、房改房的定义房改房,即城市住宅制度改革房,是指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为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困难问题,通过降低住房价格,将公有住房出售给职工的一种住房形式。
房改房具有以下特点:1. 产权归属:房改房的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但购房者需按照国家规定,向原产权单位缴纳土地收益金。
2. 上市交易:房改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上市交易,但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房改房的性质:房改房既具有公有住房的性质,又具有商品房的性质。
三、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处理原则1. 公平原则: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处理应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合法原则:房改房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3. 实际原则:房改房的处理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贡献、家庭负担等。
4. 情愿原则: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处理,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鼓励双方协商解决。
四、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下列财产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房改房的所有权归购房者所有。
购房者应当向原产权单位缴纳土地收益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继承、赠与、交换等,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办理。
房改房买卖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一、房改房买卖政策的规定有哪些?据有关房改房销售购买办法规定,在当地政府作出具体的政策之前,居民个人购买房改房需凭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买房手续,也可以到当地住房资金管理和各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但必须凭登记过的房改房预售(买卖)合同,到项目所在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改房是单位根据职工职务、年龄、工资、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
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
房改房,无论是以市场价、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房屋价格并非房屋价值的直接体现,房屋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是优惠很多。
居民个人购买的房改房产权归个人。
关于居民个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时间、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补交、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按当地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二、房改房买卖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了解产权可靠性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
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2、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补分摊。
另外,土地出让金也是房改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
3、清楚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买家须了解该房改房是否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或者房屋是否抵押给银行,可向管理处或就近的居民了解情况。
如有配套设施的,要现场使用以确认是否有损坏,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三表”是否出户,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还是宽频,小区绿化保安情况以及住宅电梯质量等。
4、确定房价的合理性通过对市场上房屋买卖交易信息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买家还要多留意媒体信息、广告、宣传,然后与自己所意属的房屋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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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改房的规定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
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
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属于部分产权。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
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双方准备资料(全款)
产权证过户材料:旧产权证、买卖契约、权属申请登记表
卖方:身份证、授权委托公证书(在卖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代办)
买方:身份证、一张委托书(在买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代办)
注: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时,要先配图
土地证过户:当新的产权证办理出件后便可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手续了
材料:新产权证(原、复印件)、买卖契约、老土地证原件、产权人身份证
(原、复印件)
注:若产权人不能亲自办理土地证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土地登记委托书
房改房税费:
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名词解释: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北京市市区目前的房改房成本价为1560元/平米(部分郊区县有所下浮),也就是说,成本价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标准计算时,房改房的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计算依据,而是统一核定为4000元/平米;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成本价房改房以外,还存在有“优惠价”、“标准价”两类房改房类型,标准价和优惠价的房改房上市,需要先交纳部分款项变更为成本价房改房方可直接上市,优惠价、标准价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6%,交纳该款项后就可以按照成本价房改房有关规定上市交易了。
流程与税费会因为产权性质、房产证签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查看参考资料
2、因参加房改的职工死亡引起的房改房的继承纠纷的处理。
职工生前参加单位的房改并交纳了购房款,在办理产权证前因病死亡,该房产能否作为遗产继承?这一问题比较复杂,应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根据现有法律,房屋产权转移时间以办理产权证为准,即没办理房屋产权证就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的合法财产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
参加单位房改的职工在办理产权证前死亡的,该房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该职工参加房改交纳了购房款,和单位建立了住房买卖的合同关系,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即要求单位履行交付房屋办理产权证的权利。
但房改房买卖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购房者必须是与售房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能够享受房改的优惠待遇是基于房改单位职工的身份。
身份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该职工是单身,按他自己所享有的优惠待遇参加房改,那么该职工的继承人只能继承购房款,没有获得该房屋产权的请求权。
如果该职工以其家庭夫妻双方所享有优惠待遇参加其单位的房改,其配偶也是购房的主体,单位应继续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该职工所享有的那部分房屋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