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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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收款收据管理制度

单位收款收据管理制度

单位收款收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收款收据管理,提高单位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涉及收款收据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人员操作、收据开具、领用、存储、核对、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建立规范的收款收据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收款行为合法、规范、安全,并确保收款收据真实有效。

第四条单位应加强收款收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风险。

第二章收款收据的定义和分类第五条收款收据是单位在向客户或供应商收取款项时,开具的证明收款事实的合法证据。

第六条收款收据按照形式可分为纸质收据和电子收据。

纸质收据包括收据本、收据单等;电子收据包括电子凭证、短信、邮件等形式。

第七条收款收据按照用途可分为收据、发票等,具体分类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第八条收款收据应包含以下内容:单位名称、收据编号、收款人员、收款方式、收款金额、收款时间、交易内容、签发人等信息。

第三章收款收据管理流程第九条收款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收款操作,如收取现金或转账等,并在收款时开具相应的收据。

第十条收款人员应向单位会计部门提交收据,会计部门进行核对、审核,并在财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保留纸质收据或整理电子收据。

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收款收据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建立收据档案库、设置保密措施、定期清点检查等,并设立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已开具的收据进行清点核对,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收据的真实有效性。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单位领导应明确收款收据管理的工作责任,不得确保工作中的不履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求设置相应的收款收据管理岗位,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收款收据管理的顺畅进行。

第十五条收款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保密意识。

第十六条单位会计部门应加强对收款收据的审核和录入工作,确保收款收据与实际交易一致,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一、收款收据的开具
1. 收款收据的开具包括纸质收据和电子收据两种形式。

纸质收据应当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基本信息,并由收款人签字盖章。

电子收据必须经过认证,确保安全可靠。

2. 在收款收据上应当明确标注收款日期、收款金额、交易内容等关键信息,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3. 未经核实的收款收据切勿开具,避免出现错误或纰漏。

二、收款收据的保管
1. 纸质收据应当妥善保管,建议存放在专用文件夹或保险柜内,并定期进行归档整理。

2. 电子收据应当保存在符合要求的电子设备或云存储中,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

3. 收款收据的保管期限为至少5年,若有特殊需要,可酌情延长。

三、收款收据的使用
1. 收款收据仅限用于正当交易,不得用于违法或欺诈行为。

2. 收款收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编号、记录和归档,做到清晰明了,方便查阅和核实。

3. 收款收据使用过程中如遇修改或作废情况,必须注明原因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记录完整可靠。

四、收款收据的报销
1. 收款收据报销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和财务制度进行,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

2. 报销时必须提交有效的收款收据,不得冒用或伪造他人收据。

3. 报销审批流程必须合规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付款。

以上为收款收据管理规定,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规范和透明。

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收款收据管理规定一、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财务部资金、票据及账证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收款收据是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需要,自制(三联)或外购用于证明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

三、收款收据的购买、保管和领取1、公司收款收据应由财务部作为主管部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会计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款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领用收款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领用收款收据的人员如果有变动,需在变动前到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款收据并结清核销。

4、收款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

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

5、财务专用章(财务发票章)有会计保管。

四、收款收据的使用1、全部联次开具须保证一致,不允许撕下单联开具,不得随意涂改、挖补及撕毁。

作废时必须保存全部联次,并在每联上填写“作废”字样。

2、开具收款收据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序时填写,不得跳号。

交款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收款内容或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等内容必须完整、真实。

收款收据必须一次套写所有联次,保证全部联次内容一致。

3、开具时必须注明收款方式(现金或转账,转账注明银行名称)。

4、不得开具不明来源款项的收款收据。

5、相关部门要求财务部开具收款收据时,需要提供相关合同或文件,转账记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担相应责任。

6、收款收据要有出纳和会计签字,出纳签字职责是确保金额已入公司账户,会计签字职责是确保收据填写正确,确认已审核相关开具收款收据资料。

7、收款收据原则上由财务部出纳开具,因业务发展或活动需要,相关部门或人员领用时须填写收款收据申请表,并在登记簿中登记。

相关部门须负责专人保管和开具,并及时将收款收据找出纳和会计对账、核销。

8、收款收据填开注意事项(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填写整齐,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百)、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企业开收据的管理规定(3篇)

企业开收据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企业开收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收据开具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和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与收据开具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采购、服务、捐赠、赞助等。

第三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据开具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收据管理制度,确保收据的开具、保管、使用、核销等环节规范有序。

第二章收据的种类和格式第四条收据种类:1. 销售收据:用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收取款项的凭证。

2. 采购收据:用于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支付的凭证。

3. 捐赠收据:用于接受捐赠款项的凭证。

4. 赞助收据:用于接受赞助款项的凭证。

5. 其他收据:用于其他需要开具收据的业务活动。

第五条收据格式:1. 收据应包含以下内容:- 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收据编号;- 开具日期;- 收款人姓名、单位;- 收款金额;- 收据用途;- 开票人签名或盖章;- 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财务主管签字或盖章。

2. 收据格式应统一,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设计和印刷。

第三章收据的开具第六条收据开具流程:1.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填写《收据开具申请表》;2. 《收据开具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门;3. 财务部门核对申请表内容,确认无误后,开具收据;4. 收据开具后,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财务主管签字或盖章;5. 将收据交给收款人。

第七条收据开具要求:1. 收据开具必须真实、完整、合法;2. 收据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相符;3. 收据金额必须准确无误;4. 收据开具人必须对收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特殊情况处理:1. 对于大宗交易,可采用转账等方式结算,不使用收据;2. 对于小额交易,可采用现金或支票等方式结算,不使用收据;3. 对于无法开具收据的业务,可由财务部门出具其他凭证。

第四章收据的保管和使用第九条收据保管:1. 收据开具后,由收款人妥善保管;2. 收款人应及时将收据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归档;3. 财务部门应建立收据登记簿,详细记录收据的开具日期、金额、用途等信息;4. 收据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收款收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收款收据的领取、使用、查验、存档行为,明确相关岗位责、权、利,制定本办法。

1、收款收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购,由主管会计到综合管理部领取、
保管、监督使用和存档。

2、出纳或结算员领取收据必须在《收据领用记录》上签字。

3、出纳或结算员每次最多领取2本收款收据,采取谁领取谁负责的管
理办法。

4、开出的每张收据必须要由收款人和缴款人签字;记账联要在当日登
记现金日记账,同时在收据的存根联上注明凭证号码,以便宜查验。

5、作废的收据联次要齐全,并整齐粘贴在一起,注明“作废”字样,
并由作废人在收据右上角签字。

6、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做交接的收据,要在封底注明交接的时间、
号码并由交接双方签认;交还收据时同样注明交接时间、号码,并由收款人核查收据与实际现金额并签认;存在异常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解决。

7、每本收据封底作为交接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8、每本收据用完后要注明使用期间,并及时到主管会计处验旧领新,
避免影响收款工作。

9、主管会计验收时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①、核查收据是否连号;
②、核查相关签字是否齐全;
③、核查正常收据的凭证号金额是否正确;
④、核查作废票据的联次和签名是否完整;
⑤、核查开票期间是否正确;
⑥、核查收据封底的交接记录是否齐全;
⑦、其他要核查的项目。

10、验收无误后在《收据领用记录》上收回此本收据并发放新的收款收
据。

11、主管会计对验收的收据定期存档,做好存档记录。

***财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完整版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完整版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完整版收款收据管理规定收款收据是一种重要的财务文件,用于确认收款事实,记录收款的时间、金额等信息。

为了规范收款收据的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与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收款收据的定义与种类1. 收款收据是指由收款方出具的书面凭证,用于确认收款事实并记录相关信息的文件。

收款收据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形式的,但无论形式如何,都应当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性。

2. 根据收款发生的场景和用途的不同,收款收据可分为以下几种:销售收款收据、租金收款收据、服务费收款收据等。

具体种类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收据上明确标注。

二、收款收据的要求与内容1. 收款收据的要求:(1)准确性:收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收款的情况。

(2)完整性:收据应包含全部必要的信息,以便核对和查询。

(3)规范性:收据的格式和样式应统一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安全性:收据应妥善保存,避免泄露和篡改。

2. 收款收据的内容:(1)收据编号:每张收款收据都应有唯一的编号,方便管理和溯源。

(2)收款方信息:包括收款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付款方信息:包括付款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4)收款日期:记录收款发生的具体日期。

(5)收款金额:明确记录收款的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表示。

(6)收款方式:记录收款的具体方式,如现金、转账、支票等。

(7)摘要说明:简要说明收款的事由,并注明相关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和编号。

三、收款收据的管理流程1. 发放收款收据:(1)收款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收款收据格式和内容,将收款收据交付给付款方。

(2)如收款方为企事业单位,可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模板,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收款方为个人或小微企业,可使用个人或企业的专用收款收据模板,并加盖个人或企业印章。

(4)电子收据应采用加密和防篡改措施,确保电子签名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收款收据的登记与归档:(1)收款方应建立完善的收款收据登记制度,统一管理和归档收款收据。

财务收据管理制度(3篇)

财务收据管理制度(3篇)

财务收据管理制度是企业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资金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

主要内容包括收据的开具、登记、保存和使用,以及收费凭证的审批、核验等方面的事项。

收据的开具与管理:1. 收据的编号:每个收据都应有唯一的编号并按照一定的格式规定来编制。

2. 收据的开具程序:收据的开具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申请、审批和核准等环节。

3. 收据的开具内容:收据上应详细记录交易的时间、地点、金额、收款人等信息。

4. 收据的签字盖章:收据必须由收款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收据的登记:1. 收据登记簿:企业应设立收据登记簿,记录每个收据的编号、开具日期、金额等信息。

2. 收据复核:财务部门应对发票进行复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收据的保存:1. 收据保管:财务部门应负责收据的保管,为避免丢失或被篡改,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柜中,并设置保管人负责管理。

2. 收据保管期限:收据的保管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标准,一般为5年以上。

收据的使用:1. 收据归档:收据保存期满后,应进行归档,将其移交至档案室进行长期保管。

2. 收据查询与使用:在需要查询或使用收据时,可以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由财务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收据资料。

以上是财务收据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收据,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安全措施,提高管理的严密性和保密性。

财务收据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和及财政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

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收款收据档案管理制度

收款收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收款收据的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收款收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收款收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依法合规;2. 规范操作,严格审批;3. 安全保管,防止丢失;4. 便于查询,提高效率。

第二章收款收据的编制与使用第四条收款收据的编制1. 收款收据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2. 收款收据编号应连续,不得跳号、重号;3. 收款收据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收款人、收款金额、收款日期、收款事由、收款人签字等;4. 收款收据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收款收据的使用1. 收款收据仅限于内部使用,不得外借、转借或出租;2. 收款人应妥善保管收款收据,不得涂改、伪造、篡改;3. 收款收据一经填写,不得随意撤销或作废;4. 收款收据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

第三章收款收据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收款收据的归档1. 收款收据应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归档;2. 收款收据归档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3. 收款收据归档后,应在档案袋上注明归档日期、归档人等信息。

第七条收款收据的保管1. 收款收据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柜中;2. 档案柜应设置密码,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3. 收款收据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4.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收款收据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收款收据的查阅与调阅1. 收款收据的查阅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2. 查阅人应填写查阅登记表,注明查阅事由、查阅时间、查阅人等信息;3. 查阅过程中,应确保收款收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4. 查阅结束后,查阅人应将收款收据归还原位。

第四章收款收据的销毁第九条收款收据的销毁1. 收款收据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2. 收款收据销毁前,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3. 收款收据销毁时应由两人以上在场监督,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4. 收款收据销毁后,应将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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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款收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对收款收据使用的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经营环节中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财务部及其他使用收款收据的部门。

三、职责和权限: 1、收款收据由财务部制定样式,供应部统一外协印制。

2、仓储部负责保管收款收据,综合管理部负责收款收据出库备案登记。

3、财务部负责收款收据领用、开具、缴销管理。

四、作业流程/指引:序程序/流责任部门/ 产生结采用附件作业指引/要求号程人员果收款收据 1、收款收据出库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出库手收据领用出库续,并按编号建立发放档案; 综合管理收款收申请 1 2、收据必须有编号并且连续,每批印制的部据出库收据要与上批衔接,编号不得重复; 1、财务部收款业务使用的收据,由出纳员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备案领用。

财务部出财务部财务部领 2 2、公司其他单位所需的收款收据,由财务纳员/综合领取收用收据部统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备案领用,发放时管理部款收据由财务部负责登记发放。

1、公司内部其他单位需使用收款收据的,内部单位由使用人写出使用收据的书面申请; 收据使用经审核收款收据 3 2、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是否合理; 人/部门负收据领领用申请 3、需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申请中注明加盖责人用申请与审核的份数。

内部单位、财务部对申请部门是否应当使用收款收据经审批收款收据 4 和使用数量进行审批。

财务部收据领领用的审、用申请批 1、财务部在发放收款收据时严格核定盖章收款收份数,杜绝正本盖章,并且做好盖章收据的据、对账内部单位备案记录。

财务部出收据领函 5 收款收据 2、外出使用的收据,盖章只盖交款单位联,纳员用的领用其他联次不得盖章,交回财务入账时,由出纳核对后盖章确认。

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的使用严格按照开具规范要求和收款收据收据正暂收条 6 的使用使用规范要求执行使用人员确使用 1、财务部使用的收据,由财务部负责人在收据封
面签字确认后交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核销,并登记缴销日期。

收款收据 2、其他由财务部统一发放的收据,由财务财务部、综核销收 7 核销部审核后,统一交综合管理部核销。

合管理部款收据 3、财务部对收据的审核时间为:内部业务收款单位一月一次;外部业务公司按规定时间回公司后进行。

五、管理要求和规定: 1、收款收据的开具规范要求: 1)使用单位开具收据时,严格按实际收款时间填写开具收据日期,不得提前或延后;每本收据的使用,必须按编号顺序开具,不得跳号使用。

2)收据开具时,所有项目填写齐全:实际交款单位名称全称、收款项目、交款人、收款人等真实、准确,不得漏项。

3)收款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要求小写数字(需标注,)与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整)按规范书写。

4)收款收据一式三联,必须一次复写,不得套开,字迹清楚、字体工整,不得修改、挖补。

5)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需作废的收款收据,必须保证各联次的完整并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

6)各单位领用的收款收据不得转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严禁弄虚作假。

2、收款收据的使用管理规范要求: 1)各单位领用的收据,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凡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视为贵重物品管理,涉外单位外出携带时必须随身保管。

2)收款收据按收款项目分类使用,单本收据严禁混杂不同分类业务的开具。

3)同一收款项目的收款,严禁不同部门重复开具收据,公司内部的非财务部门收款开具收据后,及时将财务记账联与款项一同交财务入账;公司外部业务人员应客户要求开具收据的,由经办人员开具收据后,电话告知财务部出纳人员,出纳员对付款单位的名称、开具金额、收据号码等详细情况进行登记。

4)款到公
司账户后,财务部出纳员根据外部收据开具登记表,先用便签打印暂收条,并注明交款单位、已开具收据的收据编号、收款金额,暂收条一式两联,一联为做账暂用附件、一联用于核算。

5)外部业务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蓝联交付款单位,红联交财务部,财务部收到红联盖章确认后替换原打印的暂收条。

6)外部使用收
据的单位,财务记账红联交财务的时间为:出差回公司后立即交付,驻外业务人员,每月月底前寄回公司,以便财务整理凭证档案。

六、奖惩规定: 1、经办人或财务人员未按规定流程办理,视情节轻重处以 50 元-1000 元罚款。

2、虚开、套开收据以及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收据造成已开或未开收据丢失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 元-10000 元罚款并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因违规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据丢失造成的公司损失及经济纠纷,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处以 1万元以上的罚款,触及法律的,交由法律部门处理。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 O 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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