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生态·休闲”慢行系统规划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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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生态带管理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生态带管理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生态带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29•【字号】甬政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生态带管理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50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甬党发〔2013〕17号)等精神,加强我市中心城生态带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城生态带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带管理的重要意义(一)加强生态带管理是依法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

为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凸显宁波自然山水格局,《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确定了“一个生态圈、双‘Y’生态轴、一个生态环、多条生态廊道”的生态格局。

这对于限定城市发展边界、防止城市“摊大饼”带来的城市病、加强城市生态隔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明确要求“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加强生态带管理是推进美丽宁波建设的需要。

加强生态带管理就是要守护好绿水青山,保护好生态环境,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区域、功能片区之间规划,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形成网络化、组团式、紧凑型城市空间格局。

加强城乡生态景观保护和建设,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建设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着力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陆海联动 统筹发展 全力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

陆海联动 统筹发展 全力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

陆海联动统筹发展全力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作者:俞斌来源:《宁波通讯·综合版》2021年第09期2020年6月,浙江省印发生态海岸带建设方案,正式启动生态海岸建设工程,通过“增绿”“联通”“衍生”的路径,在大陆海岸线陆侧20公里左右带状区域,以快速路、慢行系统、绿道,串接自然保护地、生态休闲区、人文景观区、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形成自然生态优美、文化底蕴彰显、人文活力迸发的滨海绿色发展带。

生态海岸建设工程是浙江省大湾区建设十大标志性工程之一,也是浙江省海洋保护利用向生态、生产、生活融合提升,进而打造滨海地区绿色发展的升级版。

宁波市抢抓战略机遇,坚持边推进边谋划。

一年多来,扎实推进前湾新区生态海岸带先行段建设,突出湿地韵味和文旅特色,杭州湾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显著,鸟类数量从建设初期的170种增至303种,湿地修复工程项目前期和湿地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宁波湿地研究中心正式成立;以东方神画、东方欲晓、明日中国为主题的方特东方欲晓和以室外水世界为主题的海皮岛二期项目建成开园,文化休闲亮色更加彰显;打造北纬30°最美海上风景线,象山串联亚帆中心、大目湾城市综合广场、象山影视学院等沿象山东海岸亮点工程,实施50公里“扬帆海湾”滨海精品风景路线建设,全国首个中国海洋渔文化馆正式运营,象山成为我省首个国家级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区;打造海上运动新名片,中国皮划艇协会、中国赛艇协会总部基地和中国皮划艇、中国赛艇国家训练中心等一批国字头基地落地宁波,象山亚帆中心、沙滩排球项目竣工验收,中国家庭帆船赛、青澳国际帆船拉力赛等系列赛事活动先后举办。

放眼未来,宁波在生态海洋带方案设计和谋划中,必须立足生态海岸带的统领性、综合性特征,有效融合自然资源部门的海湾海岛海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住建部门的绿道建设、水利部门的生态海塘提升、交通部门的风景公路建设、文旅體部门的旅游赛事活动等相关内容,形成对相关专项规划的“多规合一”,实现政府相关渠道、政策的有效打通,合力推进,系统建设。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15•【字号】甬政发[2007]122号•【施行日期】200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7〕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宁波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07〕2号)和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甬党〔2007〕1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和发展,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创新型国家高新区(一)充分认识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意义。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加快科技创新和加快高新产业发展的载体。

2007年1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这是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发展高新产业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市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高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

宁波国家高新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奋发有为,明确目标,自立自强,创新强区,为加快我市的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宁波国家高新区在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加快高新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高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真正发挥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二)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加快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必须围绕创新链、创业链和产业链的建设,集中发挥科技研发、创业孵化、发展高新产业示范和机制创新等功能,构建起以核心区为基础,与联动区、扩散区相呼应的开放式发展体系。

宁波高新区规划文本

宁波高新区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1条随着城市经济与城市规模的快速发展、城市功能的转变所带来的发展契机,为明确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实现高新区可持续发展,并为编制下一层次规划提供依据,特编制本分区规划。

第2条规划范围:高新区总用地面积18.9平方公里,主要分为两块,一是位于世纪大道西面约1平方公里的启动区,另一部分具体范围为:西起世纪大道,东至东外环路,南至通途路,北至甬江,占地17.9平方公里。

第3条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中远期2011——2020年。

第4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1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1,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宁波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科技园区分区规划调整前期研究》、宁波市、高新区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划意图。

第5条规划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协调发展原则;近远期相结合原则;弹性发展原则。

第6条本规划是高新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文件,下一层次规划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划经批准后,应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的依据,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对本规划进行重大修改,应按法律程序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可。

第7条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三部分。

文本带下划线条文为强制性内容。

第8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宁波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发展战略和目标第9条发展目标树立超前意识的规划思想,以发展科技新城为目标,加快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调自身功能的综合性,形成一个复合型的融经济、文化和生态于一体的有机系统,增强城市活力。

宁波国家高新区 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 案例

宁波国家高新区 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 案例

宁波国家高新区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案例标题:深度探讨:宁波国家高新区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案例导言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园区智慧化建设已成为高新技术园区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这一背景下,宁波国家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备受关注。

本文将以宁波国家高新区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为案例,深度探讨其背后的意义、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宁波国家高新区概况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地处长三角经济区的核心位置,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产业资源。

经过多年的发展,宁波国家高新区已经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代表的产业集群,成为我国制造2025的重要载体之一。

园区智慧化建设对于宁波国家高新区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的意义1. 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产业效率园区智慧化建设可以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资源的精准调度和智能管理,进而提高产业效率和降低成本。

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将有助于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2. 打造智慧园区形象,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园区智慧化建设可以提升园区的品牌形象和吸引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

宁波国家高新区通过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将有利于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资源,推动园区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3. 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的落地将极大推动地方经济的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的智能化改造,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地方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的挑战1. 技术瓶颈和应用难题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面临着技术瓶颈和应用难题,需要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威力,妥善解决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重要问题。

2. 人才储备和团队建设园区智慧化项目定位需要具备一支高水平的技术团队和强大的人才储备,这对于宁波国家高新区具有一定挑战,需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宁波国家高新区GX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国家高新区GX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01、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5)《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2007-2020)》;(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GX02地块位于高新区西南部,规划范围北至江南路,南到通途路,西起世纪大道,东到院士路,规划面积约为229.95公顷。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集生活与商务、研发于一体的综合发展区。

2.2发展目标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充分发挥本片区的区位优势,利用老城改造的建设机遇,通过积极的综合开发和住区建设,实现环境提升和面貌改善,塑造设施完备、环境友好的集生活与产业、研发于一体的综合发展区。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区规划发布日期: 2008-2-21 发布机构: 宁波市规划局规划编审处一、规划编制目的与意义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是实现宁波“中提升”目标的战略选择,是促进宁波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推进器,也是加快宁波城市空间重构和功能疏解的重要步骤。

随着高教园区北区、东部新城等周边地区的快速发展,高新区的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为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园区内部空间结构,特编制分区规划,以更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

二、主要规划内容1、规划范围与期限高新区总用地面积18.9平方公里,主要分为两块。

一是位于世纪大道西面约1平方公里的启动区,另一部分具体范围为:西起世纪大道,东至东外环路,南至通途路,北至甬江,占地17.9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

2、目标与功能定位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新时期宁波城市建设的重点,其发展与建设的目标应着眼于全省乃至更大的经济区域,担负提升宁波、服务浙江、辐射东南沿海、参与国际竞争的重任。

因此本区的功能定位: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3、用地与人口规模规划高新区总用地18.9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6.6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15.5万人。

4、空间结构未来高新区通过院士路加强园区南北向与高教园区及东部新城的联系。

园区规划结构为:一心、一轴、三区、多个功能单元。

一心:位于园区的中心地带,是为全区产业体系服务的核心。

一轴:连接各区块的生活、休闲轴。

三区:聚贤路以西的科技新城区、聚贤路以东的高新技术产业区及梅墟老镇改造区。

多个功能单元:指居住、研发、产业、教育等多个功能单元。

5、用地布局(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412.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4.9%,人均26.6平方米,规划共形成7大居住社区。

其中6个为纯居住社区,1个为居住、办公混合社区。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园区规划构建布局合理、配置完善、服务高效的公共服务网络。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1日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3〕28号)精神,进一步统筹全市优势资源,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各分园产业集聚和错位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范围为经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创建分园和挂牌分园(以下简称“各分园”)。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延伸区和联动区经认定后参照本细则执行。

二、扶持政策(一)加强财税政策扶持1.经认定的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创建单位,认定当年给予300万元的财政补助,在此基础上被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园(基地),认定当年再给予300万元的财政补助。

补助资金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配合〕2.相关县(市)区政府对各分园实行独立的财政结算办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以2013年各分园实际财政收入为基数,自2014年起前五年内新增税收(仅限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宁波市级留成和县(市)区级留成部分的60%返留各分园,后五年内新增税收宁波市级留成和县(市)区级留成部分的40%返留各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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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行系统是由一系列城市慢行空间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串联而成的功能连续、环境友 好的慢行设施构成。慢行空间设计的空间环境要素大致包括:慢行特征分区(商业街、步行街、
滨水空间等)、慢行廊道(城市主要开放空间)、慢行控制单位(行政区、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 1
等)。
1.2 慢行系统的整合性与生态性
慢行系统规划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高人的生活品质,因此它还需要衔接如开放空间规 划、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同时还需要与 土地利用开发情况相适应。具有对多个专项规划进行整合的功能,将它们与居民的生活、休 闲路径串联。慢行系统往往结合城市内如公园、滨水绿地等生态介质设置,具有较强的生态 性。
因此,规划的慢行系统强调慢行系统的休闲、健身功能,并积极融入区域休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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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服务对象上,主要由步行系统与休闲健身自行车系统两大部分组成。两者既相对独 立,又有结合。功能组成上,以休闲健身为主,兼顾其他生活功能。
图 2 高新区现状土地利用图
图 3 高新区分区图
4.2 多网叠合——整合多个功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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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滨水慢行道发展策略 滨水慢行路径规划的目标是要创造一个安全、连续、可达、舒适、美观、功能多
样的滨水慢行网络,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滨水慢行系统与滨水空间、周 边土地利用协调发展; ②滨水慢行系统的连续性、可达性和空间、功能的多样化; ③ 滨水慢行系统的安全性; ④创造环境优美、舒适的滨河慢行空间和慢行环境。 4.4.2 滨水慢行道分类
滨水慢行网络主要结合高新区的水网进行规划布局。滨水慢行道主要分为滨水步 行道和滨水混行道两大类:
——滨水步行道:以步行为主,是由一系列交织连接的步行道组成,不仅满足了 滨水绿地内游人休憩、人流疏散等必要功能,还应起到塑造特色环境的作用。
——滨水混行道:主要是指可供行人与自行车混合行驶的滨水地区慢行路径,既 有休闲运动功能,又兼具生态体验功能。
规划骨架线都考虑混行道,滨水的慢行区段线以步行道为主。
图 14 滨水慢行道规划图
图 15 滨水混行道断面示意图 8
4.4.3 三类岸线步行道设置措施 基于对现状滨水岸线权属的分析,对三类滨水岸线的滨水慢行道布设进行分别研
究: 第一,对于现状的公共岸线,一般已经布设有滨水慢行道,考虑滨水区两侧的用
地功能和与周边设施的衔接,主要以保留为主,局部进行优化; 第二,针对私有岸线进行重点研究,对于规划要拆迁的地块,控制预留滨水慢行
这一城市特色。一是现状水网密布;二是开放空间“依水而建”,以河道特质及周边使 用为依据,形成主体景观水道、次级景观水道、临河而设的各级公园三级开发空间体系。 三是公共服务设施依水而建,现状建成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分布在新杨木碶路、甬新干 河、大桥江等主干河道沿线。四是水系沿岸的控制与公共性培育,居住片区的水系两岸 以满足居民日常休闲为主,相对封闭,公共性弱;位于核心片区的水系则具有较强的开 放性,应该培育其公共性。
1.慢行认知
1.1 慢行系统兼具“通勤”和“休闲”双重职能
慢行交通,是指一种有序引导居民从依赖私家车出行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形成以步行、 自行车、公共交通为主的绿色出行模式。因此,慢行系统包含了步行和自行车两大系统。慢 行系统不仅能遏制城市资源浪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居民出行效率,而且也是城市公 共活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人们日常出行目的地串联,为人们提供丰富的慢行体验。 它肩负着“通勤”和“休闲”的双重功能。
步行绝对优先区是指区域内步行享有优先使用路面空间的权利。规划通过架高路 径、跨街连廊、部分时间行人专用道等多种方式确保行人在“步行绝对优先区”使用路面 空间的绝对优先权。
(1)区内步行绝对优先,骨干慢行道布局时应优先考虑在区内选择; (2)区内各地块是完全开放的,确保地块内慢行系统的连续性和开放性,并与地 块外慢行网络相联系; (3)通过慢行设施立体化设计、横断面优化设计等,建立以架高路径、空中连廊、 部分时间慢行专用路径等互为连接、互为补充、完善的慢行网络,为慢行者提供相对独 立、完整、安全的通行空间和具有多种不同体验的慢行环境; (4)设计平面、架高等多样化的慢行过街设施,保证慢行系统的连续性与安全性; (5)划定城市慢行活动最集中的区域——公园/广场慢行区。区内主要慢行道宽 度不小于 5 米。 (6)严格执行沿路慢行道所在路段建筑退让道路严格执行“小于 24 米道路,多 控制 3 米;大于 24 米道路,多控制 5 米”的规定。建筑退界内的铺装需要与人行道或 公共开放空间中的铺装一致。强调沿路慢行道建筑界面或开放空间界面的连续性。 (7)结合交通宁静化等设计手段合理限制小汽车的流量、车速,保障慢行者相对 优先的通行权利。建议慢行绝对优先区内机动车车速限制为每小时 30 公里。 (8)合理引导区内建筑、广场公共空间、绿化景观、街道家具等,确保区内的慢
慢行系统与城市的水网、公园绿地系统、商业网点、综合交通网络、公共设施配置等城
市生命子系统联系密切。规划本着整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对各个功能网络的现状和规划情
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分析,梳理各个功能网络现状存在的问题。
图 4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图
图 5 现状滨水岸线利用情况图
图 6 现状公园绿地分布图
图 7 规划滨水公园结构图 4
个片区进行分类,分成:商业商务慢性区、居住生活慢行区、滨江休闲慢行区、居住综合慢
行区、产业综合慢行区等五类。对各类分区差别化对待,分别定位和指引。规划从主要用地
特征、区域慢行特征、慢行系统定位、总体设计原则、路径规划指引、节点规划指引等方面
对各个片区提出规划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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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1 高新区慢行分区图
图 12 慢性分区规划指引
根据高新区“科技、教育、生活、生态”等功能特征,确定骨架线相应的主题。包 括:“悠·自然”、“亲·水城”、“尚·产园”、“静·绿廊”、“潮·新城”、“兴·科技”、“乐·生 活”七类。规划对各条慢行骨架线从功能定位、区域位置、周边衔接等方面提出具体规 划指引。
图 13 慢行路径规划图
4.4 水城特色——构筑滨水慢行路径 “宁波是以“水”为核心的水网城市,高新区作为宁波东部组团的中心,延续了
“生态城市”与普通意义上的现代城市相比,有着本质的不同。生态城市中的“生态”, 是综合的、整体的概念,蕴涵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内容。生态城市的建设包括城市生命、 人居环境、生态产业和环境教育四个方面。
3.2 可步行城市(Walkable City) 与步行导向模式(Pedestrian-Oriented-Development,POD)
4.3.2 慢行路径规划 分类(滨水慢行道、沿路慢行道)、分级(慢行骨架线、慢行区段线)规划高新区
慢行路径。强调慢行路径选择的可实施性和对各级开放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的串联性。 (1)慢行路径选线原则:①落实市级慢行休闲体系(绿道网)在高新区的布局。
②串联高新区主要慢行人流吸引点,包括城市公园、广场、城市综合体、商业街区、文 化体育中心、社区中心、学校等。③骨架线形成环网,区段线相对独立完整:慢行骨架
宁波高新区“生态•休闲” 慢行系统规划探索
陈双阳 曹凤芹 周轶男 龚珂立
【摘要】本文以《宁波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慢行系统规划》为例,阐述了笔者对慢行系统概念、特
征的认识,介绍了贯穿规划的“生态城市”和“可步行城市”理念。强调了高新区慢行系统的“休闲健身” 功能,以“步行系统”和“休闲健身自行车系统”为服务对象;依托公共开放空间体系,以滨水慢行网络 为主,以沿路慢行网络为辅。文章梳理了宁波高新技术园区慢行系统建构中“多网叠合、分层分级、水城 特色”三大特色化内容:多网叠合—整合园区水系、公园绿地系统、公共设施网络、商业网点、综合交通 网络等多个功能网络;分层分级—高新区慢行系统按“点、线、面”三个层级划分为慢性分区、慢行路径 和慢行节点三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划分从多个层级;水城特色—结合高新区密布的水网体系,规划覆盖全 区的滨水慢行道。希望对类似工业园区的慢行系统规划提供参考借鉴。
域特征提出针对性的规划措施。已建区
重在提出基于现状的规划整治措施,未 开发区域重在划定慢行通廊控制线,确
图 10 慢行系统规划思路示意图
保未来城市建设中慢行空间的预留。
划分高新区为核心区—兴普南片、朱一片、老庙片、大漕片、兴普北片、梅墟北片、梅
墟南西片、梅墟南东片、龙山片、甬江南岸片等慢行分区。并根据各个分区的发展特征,10
可步行城市是指将居住、就业、娱乐、教育、医疗等有效的整合在一起,使他们之间步 行距离最远是 1000 米的理想模型。它试图打造一个紧凑的城市,通过合理的空间结构、集 约的土地使用、混合的功能布局来减少不必要的汽车出行,鼓励人们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 利用慢行系统将高新区各功能区串联,提高慢行出行的效率和吸引力,构建有吸引力的城市 公共生活。
【关键词】慢行系统;高新技术园区;生态;休闲
随着人本主义的回归,“慢行”成为一个时髦的词汇,国内各大城市纷纷开始慢行系统 的建设。慢行系统一方面可以缓解日益严重的交通问题,同时也倡导一种健康、生态的生活 方式;一方面可以响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同时也有助于彰显城市特色,增强城市公共空 间活力,是城市特色转型的一种有效途径,且与“生态城市”一脉相承。本文从慢行系统研 究入手,着重从规划角度对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慢行系统进行建构,强调生态、休闲, 力图构筑园区的公共生活,倡导“休闲慢生活”,以期为工业园区慢行系统的规划实践提供 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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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串联各个慢行分区,展示高新区特色;慢行区段线在路径可实施的前提下,串联慢行 分区内各主要公共设施,并与慢行骨架线相联系。④路径选择体现,以滨水慢行道为主、 沿路慢行道为辅。
(2)慢行骨架线:规划形成“T 形+ 环网”慢行骨架:“T 形”为区域性慢行骨架线, 分别为滨江慢行骨架线、院士路慢行骨架线;“环网”分别为甬新干河慢行骨架线、大东 江慢行骨架线、凌云路慢行骨架线、渡驾桥江慢行骨架线和界牌碑河慢行骨架线组成的 网络。骨架线基本为步行与自行车慢行功能结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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