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公路新建工程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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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一、背景在一些行业领域,例如航运、港口等,需要进行一定的水上作业。

而水上作业由于环境因素的复杂性以及作业本身的危险性,往往需要一些额外的监理工作,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1.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作业环境、工况、人员组成、作业流程等相关情况。

2.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重点和内容,并根据作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调整。

3.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按照作业要求正确操作,并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装备。

4.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对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和备案。

5.在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监理内容1.现场安全监控:监理人员要全面了解作业现场的地理环境、天气状况,以及设备的装备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程度,在具备较全面的资料后,推断出安全隐患,实施安全监控。

2.人员安全管理:监理人员要了解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和技术能力,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组织管理,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3.设备安全检查:对施工涉及的各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使用的安全性。

4.施工质量控制:监理人员负责检查施工质量,确保施工符合规范、符合要求,并提供操作的指导。

四、监理工作的标准监理工作的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以及客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科学性和可靠性:监理工作的结果应该是科学的、可靠的、真实的,监理人员因此需要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有深入的了解并具有相关证书。

2.客观性和公正性:监理人员应该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施工队伍要求严格,对施工方可以进行批评,但不得涉及个人攻击。

3.精益求精:监理人员应该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保证监理工作的精益求精。

4.服务意识强:监理工作要充分认清自己的服务对象,做好服务工作,对施工方要关心和尊重,对施工队员要耐心指导,尽心尽力为客户提供真正的需求。

五、风险管理水上作业的安全管理必须要具备灵敏的风险管理能力。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水上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管,确保水上作业的顺利进行。

本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水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水上建筑工程、水上装修工程、水上设备维护等水上作业行为。

第二章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的职责和要求第三条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的职责1. 负责对水上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2. 负责对水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3.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水上作业的安全评估和检测工作。

第四条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的要求1. 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资质,能够熟悉水上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2.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3. 全面掌握水上作业的安全风险和控制措施,能够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4. 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水上作业安全问题。

第三章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的具体操作第五条现场检查1.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水上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2. 检查内容包括场地环境、安全设施、作业工具和设备等方面。

第六条人员培训1.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和开展水上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2. 培训内容包括水上作业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

第七条安全管理1.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水上作业符合安全要求;2. 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危险源的控制、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等方面。

第八条安全评估1.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人员应协助有关部门对水上作业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2. 安全评估内容包括作业环境的安全风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等方面。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理工作时,相关人员应遵循的操作规范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内容:1.监理人员的资质和要求:包括监理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培训要求等。

2.监理计划编制:包括监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等。

3.工程安全评估:在工程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和现场条件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安全改进建议。

4.施工现场巡视和检查: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符合规定和要求。

5.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监理人员向施工方和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6.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定事故预防控制措施,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对施工现场的事故应急处理提供指导和支持。

7.监理报告和跟踪整改: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整改跟踪。

8.合同管理和法律责任:监理人员应确保监理工作符合相关合同约定,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追责,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合法性。

以上是可能包含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的一些内容,具体的细则还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是指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监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决策。

2. 安全监理的程序和方法:详细说明安全监理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审查文件等。

3. 安全监理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安全监理的检查要点:列举安全监理中需要注意的重点和难点,包括现场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公路、桥梁、隧道、码头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施工监理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维护建设工程施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施工监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正、廉洁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并依法提出监理意见。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法违纪,不得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资料,并参加相关预备会议。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转,施工现场安全,保证施工单位依法开展施工活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质量检验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设计和质量标准。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工艺等进行现场监理,确保符合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文(4篇)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文(4篇)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文是指针对水上作业进行安全监理的详细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1. 作业范围和对象:明确水上作业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各类水上作业的具体操作内容。

2. 监理人员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证书要求。

3. 作业前准备:详细列出水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勘察、设备检查和人员培训等。

4. 安全设备和措施:规定水上作业必须配备的安全设备和措施,如救生衣、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5. 作业程序和流程:明确水上作业中的各个程序和流程,包括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的操作规范和作业后的清理工作等。

6. 应急预案:制定水上作业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处理流程、紧急撤离措施和急救措施等。

7. 安全监督和检查:规定监理人员对水上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频率和方式。

8. 安全培训和教育:规定对水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的要求,包括安全操作技能的培养和安全意识的提高等。

9. 监理记录和报告:要求监理人员对水上作业的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10. 处罚和奖励机制:明确对违规操作和事故责任的处罚措施,并规定对安全表现良好的人员给予奖励。

细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会根据不同水上作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编制细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水上作业安全,并提供标准和指导,以便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能够遵守和执行。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文(2)一、工程概况青草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位于长江口长兴岛西北侧水域。

南侧水域则为长江口南支北港河段。

工程的主要功能是在非咸潮期自流引水库供水,在咸潮期通过水库预蓄的调蓄水量和抢补水来满足上海市的原水供应需求。

工程设计标准:青草沙水库工程等别为Ⅰ等,水库环库大堤及泵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按Ⅰ级建筑物设计。

本工程C2标主要内容:新建北堤及上游取水泵闸一座,新建围堤中心线桩号10+466~12+564(含上游取水泵闸),围堤长约2098m。

公路新建工程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3篇)

公路新建工程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3篇)

公路新建工程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公路新建工程水上作业是指在公路建设中利用水体进行工程建设作业的一种方法。

为了确保水上作业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责任1.监理单位应指派专职监理人员负责水上作业的监理工作。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水上作业安全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加相关培训。

三、水上作业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应编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并向监理单位报备。

2.水上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3.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水上作业。

4.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水上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5.施工单位应制定水上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水上作业现场管理1.水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人进行警示和引导。

2.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警示绳,确保施工区与普通通行区域的分隔。

3.水上作业现场应保持通畅,禁止非作业人员闯入。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作业人员进场制度,确保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五、水上作业工具和设备管理1.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上作业工具和设备,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工具和设备。

2.施工单位应对水上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并保持相应的维护记录。

3.施工单位应对水上作业工具和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练操作和正确使用。

六、水上作业安全检查1.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水上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指导,提出改进建议,并记录相关情况。

3.监理人员应对水上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抽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七、水上作业事故处理1.水上作业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及时报告监理单位。

2.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21】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21】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施行细那么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开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展初步评价。

开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立工程进展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立工程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根据是:〔一〕批准的工程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答应。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标准、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展,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视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方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展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开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工程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局部〔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搜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本钱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展审查并签署意见。

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工程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水上作业的安全水平,保障水上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上作业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对船舶、海洋工程、港口设施等水上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理机构是依法独立从事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安全监理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第四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设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二)具备必要的设施和办公条件;(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四)具备必要的监理工具和仪器设备;(五)具备相关领域的监理经验;(六)具备良好的声誉和专业精神。

第五条安全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的组织和实施;(二)依法审核和审查水上作业的安全施工方案;(三)开展水上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四)处理水上作业中的安全事故和纠纷;(五)开展水上作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六)制定水上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七)开展水上作业的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八)其他与水上作业安全监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理机构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控机制;(二)持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监理能力;(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沟通;(四)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效果评价;(五)依法保护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六)积极参与行业事务和技术交流。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程序与要求第七条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应遵循下列程序:(一)委托监理:当甲方需要进行水上作业时,应委托安全监理机构进行安全监理;(二)初次接触:监理人员在接到委托后应先与甲方进行初次接触,了解作业需求和工作要求;(三)安全评估:根据作业的性质和规模,对作业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和评估报告的编制;(四)制定方案:编制水上作业安全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和遵守的规范标准;(五)审查方案:甲方根据监理人员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确认;(六)现场监理:安全监理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监督和检查;(七)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八)安全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九)监理报告:监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督结果,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交甲方;(十)整改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十一)验收评估:对水上作业的安全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和验收报告的编制;(十二)监理结束:完成安全监理工作后,与甲方进行总结和整改意见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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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1版公路新建工程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2021版公路新建工程水上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A15高速公路斜塘河大桥左幅桥起止桩号为K15+322.829~K15+702.829,右幅桥起止桩号为K15+339.985至K15+719.985,河床现状宽约160米,分上下行两幅桥,桥型为钢构-连续梁桥,跨径组合为70+120+120+70=380m。

主梁:预应力砼连续箱梁,采用单箱单室直腹板截面,主要采用悬臂浇筑法施工(挂篮施工)。

桥墩墩身为钢筋砼空心墩;基础:钢管桩和PHC桩基础。

连续梁主墩基础采用ф1500mm 钻孔灌注桩中主墩桩基座落于斜塘河中心,水深为11m,设计桩长72.15m,每只墩设14根桩,共计28根桩,承台高5.5m(不包括1m 封底混凝土);边主墩座落于河岸两侧的防汛通道上,设计桩长61.15m,每只墩设12根桩,共计24根桩,承台高4m。

墩身采用矩形空心柱式。

,斜塘河位于黄浦江上游,航道交通繁忙,日均船流量达数千艘,偶尔有拖轮来往通过,午时来往船只较少。

二、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号3、《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94)第4号4、指挥部《水上施工作业区安全管理办法》5、项目部《围堰及钻孔桩施工方案》三、危险源分析1、施工临时用电2、施工机具3、起重吊装4、高处作业5、临边防护6、施工栈桥、工作平台本身结构的安全与基础的防撞安全四、监理要点1、作业前准备(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200m以内。

(4)液压箱、电器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

电器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5)电动机长期停放重新使用时,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

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6)应检查并确认电器箱内各部件完好,解触忤松动,接触器触电无烧毛现象。

(7)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8)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

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9)应检查各转动胶带的松劲度,过松或过劲时应进行调整。

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10)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

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11)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

当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

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15mm厚的钢板进行试夹。

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12)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

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2、作业过程控制(1)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

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

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2)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

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为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3)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现实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4)沉桩时,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20。

(5)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

在桩入土3m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移动,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3m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6)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入太慢时,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7)把钢管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管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

如管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应严防拔断钢管桩。

(8)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在起振拔桩。

当桩尖在地下只有1~2m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

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9)作业中,当与液压软管破损时,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10)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震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11)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2)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时,应降吊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13)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履带吊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揽风绳,或将拔秆放倒地面上。

3、作业完毕(1)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防至低处,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一半。

(3)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着盖好。

(二)吊装施工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考虑现场实际情况,使用汽车吊与浮动式起重机配合,对钢管桩进行吊装,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素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3、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4、高空作了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应做到高挂低用及安全可靠。

5、高空作业人员上班前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6、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7、汽车吊、履带吊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8、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9、拆卸千斤绳时,下方不应站人。

10、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稳、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1、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12、起重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3、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14、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

15、吊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危险点须设专人监护。

(三)钢结构吊装钢结构吊装包括围堰围囹和支撑吊装、钢管桩平台横梁及纵向分配梁吊装、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

1、在柱、梁安装后而未设置压型钢板时,为了便于柱子螺栓等施工的方便,需在钢梁上铺设适当数量的走道板。

2、平台周边应有操作人员的护栏装置,平台固定在下节柱的顶部,在施工现场放不少于6个救生圈。

3、需在刚安装的钢梁上设置存放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用的平台。

放置距离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4、为便于施工登高,吊装柱子前要先将登高刚梯固定在钢柱上,为便于进行柱梁节点紧固螺栓和焊接。

5、施工用电的电动机械和设备均须接地或接零并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绝对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电缆,严防设备漏电。

施工用电器设备和机械的电缆,须集中在一起,并随楼层的施工逐节升高。

6、高处施工,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

7、施工时还应该注意防火,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消防监护人员。

(四)桥附属构建安装工程1、高处安装工件(三角铁、铁楔等)时,要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件高空就为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出坠落的安全措施。

2、施工各类移动工具(如电钻等)的电源头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

3、铁器构件安装中的电焊、气割工作,应由有证的焊工进行,并办理现场动火审批手续,配有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消防监护。

4、使用榔头前,应检查手柄牢固状况,敲榔头时不准戴手套。

5、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6、使用撬棒要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着时要注意齐心协调。

(五)防高处落水,临边防护措施1、防高处落水(1)凡进入钻孔桩施工平台作业现场的一切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教育,配到好安全帽、救生衣,高处作业应该到好安全带。

(2)施工平台围栏应跟上拼装进度,方木应及时钉上马钉,压木要及时跟上,并派专人维护保养看管。

(3)施工平台相关安全设施必须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临边防护(1)料台、施工平台边等周边应采用防护栏杆。

(2)防护柱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3)临边防护栏杆上设水平栏二道,下设18cm挡脚板,以防物体坠落伤人。

(4)护筒下去后要做到满铺,钻孔桩做完后标准维护要到位,安全警示标牌悬挂要正确。

3、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宝牌等,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位和拆除。

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变更或拆除,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六)水上作业控制1、施工机具、设备(1)在施工过程中各部门联合行动检查各项措施计划落实情况。

(2)切实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开工前的鉴定工作,核实操作证,杜绝无刚上岗。

(3)现场的施工机具和设备必须设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明确设备负责人,并做到安全设施齐备,装置齐全,严禁带病运转。

(4)施工现场的大型电器设备必须设置防雨棚,小型电器设备必须配备防雨罩,工作结束及时关闭电源,并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装置安全人员现场监督,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作业队整改。

(5)起重设备必须具有安全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各项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开工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合格方能开始现场作业。

2、施工用电(1)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议使用III类电器设备。

(2)对施工用电经常组织检查,检查包括: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特别是在风雨季节更要随时检查漏电保护情况。

3、施工环境和安全防范措施由于水上施工受海洋气候环境的影响,制约了施工的连续性,在现场施工中,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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