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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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档案号:姓名:工作单位:得分:项目序号评分项目及标准评分方法存在问题处理办法分值处理情况处理结果1 档案涂改造假、“三龄一历”不准确、装错材料、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997年以来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及工资级别待遇审批材料存在左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档案有错装的应及时更正,缺少重要材料的,务必补齐2 须有1988年、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缺1999年表的扣5分;缺1988年表的扣3分无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的,应布置填写,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83 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其中,干部受过处分本人未填写的扣2分按照填表要求,补齐相关信息 24 1991年以来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任县区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和工商联会长(主席)、副会长(副主席)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1997年以来任职的,每缺一份材料扣3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缺少材料的,向有关单位收集85 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每份材料扣1分缺少相关信息的,及时补填 36 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每缺一份材料扣2分缺少材料的,向有关单位收集47 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齐全每缺一份材料扣1分按规定不需要年度考核或者应考核而未考核的,书面说明;考核过没有登记表的,由考核单位逐年出具说明,并归入干部本人档案28 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其中:①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1977年以前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197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每缺一份材料扣1分缺少材料的,向有关单位收集10。

《2014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

《2014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

2014年的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是针对干部档案管理的一系列条例和规定。

这些
标准和办法的实施,对于完善干部选拔机制、规范干部选拔程序、提高干部选拔质量具有
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干部档案是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之一。

干部档案的完善和管理,能够更加全面、客
观地了解干部的个人素质、工作经历、业绩
等信息,为干部选拔提供重要参考。

因此,
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的制定,能够规范干部
档案的管理及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次,干部档案的管理对于干部的职业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档案是干部个人职业生
涯的记录,对干部的提升、调整、使用具有重大作用。

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的制定,能够透明化干部选拔、减少人为干扰、保证公平公正的干部管理。

最后,对于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的制定也起到重要作用。

制定合理的标准和办法可以规范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广大干部的权益,同时也能够切实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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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序号审核项目审核标准处理办法1 出生年月审查出生年月,应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查核,出具认定。

出生年月不一致的,以干部档案或户籍档案中最早记载为准;按照不重复得利的原则,因入伍、升学、就业等,将年龄改大的一律不得改回;出生年月涂改后难以辨认的,应当经公安机关鉴定或采取其他方法核实后,按其涂改前填写的情况予以认定。

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认定不予承认。

更改出生年月的,应有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情况、认定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

没有批复或调查情况、认定意见的,不予承认;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更改不予承认。

按本人入学、参加工作、入党时间以及家庭成员的年龄等信息进行综合比对和逻辑推算,分析出生年月是否合理。

经综合分析,存在不合理情况或逻辑错误的,须进一步核查。

2 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记载前后不一致的,须按规定进行组织认定。

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

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没有批复的不予承认;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更改不予承认。

3 入党情况入党时间填写准确。

要注意不同时期中共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以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不同档案材料中填写的入党单位及入党介绍人是否一致,入党后填写的规定材料中“政治面貌”栏目是否及时填写了“中共党员”,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如存在信息不一致、入党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干部本人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开出认定表附于本人档案材料内。

序号审核项目审核标准处理办法3 入党情况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

缺少《入党志愿书》的,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由发展其入党的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现单位党组织在补填《入党志愿书》中说明情况,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如入党介绍人证明等)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干部档案是组织确定、建立并管理的反映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学历学位等信息的档案资料。

对于党组织来说,干部档案是非常重要的,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因此,对于干部档案的管理和审核工作也需要高度重视。

本文将从干部档案审核方案的制定、审核要点的确定、审核流程的规范以及应用软件的选择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

一、干部档案审核方案的制定1. 审核工作目标对于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我们的目标是什么?这是需要在制定方案之前首先明确的。

我们的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应该以准确核实干部档案信息、发现不实之处和有待完善之处、提高干部档案管理和审核的标准和质量等为目标。

2. 制定审核标准审核工作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这也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步骤之一。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审核标准:内容包含范围、资料采集和收集方式、审核方法和标准、文件归档、编制审核报告等。

3. 制定审核计划制定好审核计划是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前提。

根据情况,制定出长期、中期和短期的审核计划,保证审核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二、审核要点的确定审核工作需要注意一些重要的要点,以保证审核工作的准确性。

这些要点包括:1. 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干部档案信息的真实性是干部档案管理和审核工作的核心。

审核工作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通过各种方式核实干部档案信息真伪,避免造假等现象。

2. 记录的完整性干部档案中的每一条信息都需要被认真对待。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需要区分干部档案中的主次信息,采取有针对性地审核方式,避免审核工作过于繁琐和耗时。

3. 审核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文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组织纪律要求。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和组织标准,做到审核文件的合法性。

4. 审核报告的准确性干部档案审核报告的准确性是审核工作的重点。

审核报告需要能够准确反映干部档案的实际情况,对干部档案中的不实之处和有待完善的方面作出必要的反馈建议,以有助于改善干部档案的管理和审核质量。

2023年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2023年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2023年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档案是反映干部一生工作经历和表现的重要依据,对于选拔、选拔、任用、考核、奖励和惩处等方面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干部档案的真实完整、客观准确,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此方案旨在如下目标:1. 确保干部档案的准确真实,减少误差和漏洞;2. 提高档案审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3. 保证档案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主观性和个人偏见;4. 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内容1. 审核范围和对象2023年的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主要针对年度考核、奖惩、晋升岗位和任命职务等重要事项产生的档案资料。

2. 审核程序和流程2.1 提前准备阶段:鉴于干部档案的重要性,要事先对审核工作进行充分准备,具体包括:明确审核目标、组建审核工作组、制定审核计划、准备审核所需的文件、资料和工具等。

2.2 档案审核阶段:在档案审核阶段,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a. 档案提交:要求干部各单位按时将干部档案报送到审核部门;b. 文书审核:审核工作组按照规定流程对干部档案中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年度考核报告、晋升晋级报告、处分决定书、推荐材料等;c. 实地核查:审核组对需要审核的干部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履历、工作成果、服务群众等;d. 档案整理:审核组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记录,并对干部档案进行整理和补充;e. 审核结果:审核组对审核完成的档案进行总结,形成审核结果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2.3 审核结果处理阶段:在审核结果处理阶段,需要对审核结果进行处理和跟进。

具体包括:对审核结果进行讨论和分析,订正和调整有误的档案;对表现特别突出或不符合要求的干部进行通报和处理;对档案出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和完善档案等。

三、工作机制和保障1. 组建审核工作组审核工作组应该由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和统筹审核工作。

2024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2024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2024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1. 提高干部档案审核的效率和质量。

2. 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工作内容1. 制定干部档案审核指南。

- 针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一份详细的审核指南,明确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 指南包括干部档案审核的依据、具体工作要点和审核标准等内容。

2. 审查干部档案材料。

- 对干部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个人信息、学历学位、工作履历、奖惩情况、考核评价等方面内容。

- 对于涉及政治纪律、廉洁从政、个人操守等重点关注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和核实。

3. 进行干部档案资料的核实和核对。

- 根据审核指南要求,核实和核对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对于有疑点或不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时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核实。

4. 审核结果的初步汇总和分析。

- 对审核完成的档案进行初步的汇总和分析,将审核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形成初步的档案审核报告。

5. 组织专家评审和讨论。

- 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档案审核结果的评审和讨论,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 在评审和讨论过程中,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审核结果进行修正和完善。

6. 生成最终的干部档案审核报告。

- 将经过评审和讨论修正过的审核结果整理汇总,形成最终的干部档案审核报告。

- 报告需包括档案审核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工作的安排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1. 提高工作效率。

- 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审核工作按时完成。

-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分配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2. 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 严格按照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对于存在问题的档案,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核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保护干部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 加强档案的保管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 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干部档案的保密性。

4. 提高专业水平。

- 组织定期的档案审核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审核能力。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干部档案是记录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提拔、考核评价等环节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都是干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而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则是确保干部档案质量、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重要环节。

下面,就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方案进行整理和说明。

一、审核对象和内容1.审核对象干部档案审核的对象是单位内所有干部的档案,包括已离职干部的档案,对于重要干部和领导干部的档案,需要特别关注和审核。

2.审核内容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档案基本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个人基本资料、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方面;(2)资料是否缺失、已运转的资料是否标准、档案资料是否有修改、修理或变换等方面;(3)资料是否完整、档案页号是否缺失、资料是否不清不楚、用词是否正确、以及份目排列是否规范等方面。

二、审核人员和要求1.审核人员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必须由专职人员完成,这些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必须具备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确保干部档案质量得到保障。

通常情况下,审核人员来自于机关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员、中层干部等级别。

2.审核要求审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档案管理规定,避免工作中犯错,发生失误。

另外,审核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2)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力;(3)熟悉干部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4)遵循工作程序,不敢懈怠;(5)耐心、认真、仔细地审核,不得压缩审核时间;(6)强调保密性,确保审核过程中所有资料的机密性。

三、审核工作流程和方法1.审核工作流程(1)收集干部档案和材料;(2)准备所需比对资料,进行档案材料比对;(3)核查对比后的档案材料和档案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4)审查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5)撰写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必须详实、准确、细致,确认审核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制度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制度

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制度一、总则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教育、职务晋升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干部队伍纯洁性、提高干部素质的关键环节。

为加强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审核原则1. 严格依规: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政策规定,确保审核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突出重点: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要重点关注干部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关键信息,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

3. 明确程序: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审核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到审核工作透明、公正、公开。

4. 注重实效:干部档案审核工作要以实际效果为导向,确保审核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审核内容1. 干部基本信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

2. 干部考核评价材料: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绩效考核等材料。

3. 干部培训教育材料:培训课程、学习成果、学历学位等材料。

4. 干部职务变动材料: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交流轮岗等材料。

5. 干部奖惩情况:表彰奖励、纪律处分、违法违纪等材料。

6. 其他重要材料:如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等。

四、审核程序1. 动议环节:干部所在单位、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室、档案管理科室负责审核干部档案。

2. 考察环节:考察组负责审核干部档案,并签字确认。

3. 任职环节:人事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五、审核责任1. 审核责任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审核工作落到实处。

2. 签字确认:审核人和有关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负责。

3. 追究责任:对因审核不实造成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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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出生年月的,应有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情况、认定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
没有批复或调查情况、认定意见的,不予承认;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更改不予承认。
按本人入学、参加工作、入党时间以及家庭成员的年龄等信息进行综合比对和逻辑推算,分析出生年月是否合理。
经综合分析,存在不合理情况或逻辑错误的,须进一步核查。
5
履历材料
须有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88、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前参加工作并是干部身份的应有1988、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后参加工作并是干部身份的应有1999版干部履历表)。
1.缺1988年《干部履历表》的,由干部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写出书面说明;
2.缺1999年《干部履历表》的,由本人补填,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3.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专家推荐书(2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1.缺少材料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有关单位及学校收集;
2.一份材料能体现多份材料内容的,不视为缺材料;
3.找不到学历学位材料原件,可到学校复印,并加盖学校的复印确认章;
序号
审核项目
审 核 标 准
处 理 办 法
4
学历学位材料
审查干部学历学位,主要看招生报考登记表填写的信息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取得学历学位后在其新任的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中是否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使用。
如果不符合报名条件,采取弄虚作假报名取得高学历学位的,应当提出疑问,深入核实。如在取得学历学位较长时间后,涉及考核、职务调整时,本人未在考核表中填写,组织(人事)部门未按其取得的学历学位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核实。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所填信息须真实、准确、清楚,本人错填信息的须经组织审核更正。

干部身份材料
大学生直接就业材料、工转干审批表、军转干审批表、公务员吸收录用材料、国家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
序号
审核项目
审 核 标 准
处 理 办 法
1
出生年月
审查出生年月,应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查核,出具认定。
出生年月不一致的,以干部档案或户籍档案中最早记载为准;按照不重复得利的原则,因入伍、升学、就业等,将年龄改大的一律不得改回;出生年月涂改后难以辨认的,应当经公安机关鉴定或采取其他方法核实后,按其涂改前填写的情况予以认定。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认定不予承认。
4
学历学位材料
1.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须有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
2
参加工作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记载前后不一致的,须按规定进行组织认定。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
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没有批复的不予承认;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更改不予承认。
3
入党情况
入党时间填写准确。
要注意不同时期中共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以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不同档案材料中填写的入党单位及入党介绍人是否一致,入党后填写的规定材料中“政治面貌”栏目是否及时填写了“中共党员”,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如存在信息不一致、入党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干部本人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开出认定表附于本人档案材料内。
序号
审核项目
审 核 标 准
处 理 办 法
3
入党情况
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
4.确实找不到任何材料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到学校调查了解,学校出具学籍等情况证明;
5.对学历学位有疑问的,通过查学校名录、查证书式样、网上查询、留学服务中心查证等手段鉴别,也可送省教育厅下属的学历学位鉴定部门验证,并将鉴定结果归入档案;
6.注意审核学历学位的连续性和真实性,防止出现把培训填成学历、低学历填成高学历、在职教育填成全日制教育、入学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学历学位材料造假等情况。
缺少干部身份材料的,应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其干部身份并补充完善证明材料;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向公务员登记管理部门收集。
7
考核材料
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收集齐全,或在档案中有年度考核的证明材料。
找不到材料的可出具情况说明,应说明是否有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以及年度考核材料没有归档的原因。
9
考察材料
1991年以来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主要表现)材料(任免表中有主要表现或部队任免表中有德才表现等描述可视为考察材料)。
1.考察材料须由有干部考察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其任该职务前1年内形成;
2.缺考察材料的,应向有关部门收集,未形成考察材料或确实找不到材料的,由有干部考察权限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应写清楚是否形成考察材料和未及时归档原因。
缺少《入党志愿书》的,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由发展其入党的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现单位党组织在补填《入党志愿书》中说明情况,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如入党介绍人证明等)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民主党派党员须有入党材料。
民主党派党员缺少入党材料的,应向有关部门收集。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
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情况表、学员毕业登记(鉴定)表或党校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以后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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