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规定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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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范本通用版本6篇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通用版本6篇

竞业限制协议范本通用版本6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能够接触并了解甲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重要业务信息,为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竞业限制协议:一、定义与范围1. 本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是指乙方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公司或机构从事相关工作或参与相关活动。

2.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

二、竞业限制期限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为_____年。

三、竞业限制义务1. 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 乙方在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公司或机构从事任何全职或兼职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销售等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3. 乙方在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办与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或成立相关机构。

4. 乙方在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诱使其他员工离职或以其他方式干扰甲方的正常运营。

四、补偿与赔偿1.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保密义务1. 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 若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否造成损失,均视为违约行为。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竞业限制和禁止规定

竞业限制和禁止规定

竞业限制和禁止规定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鉴于:1. 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雇员,已经在甲方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并掌握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技术和商业资源等;2. 甲方希望保护自身的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确保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不会利用其掌握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等进行竞业行为;基于上述事实,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竞业限制和禁止的协议:第一条:商业机密1. 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经营、营销、客户信息等;2. 乙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泄露、披露或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无论是在服务期还是离职之后;3. 乙方在解除与甲方公司的劳动关系后,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共享或转让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二条:禁止竞业1. 乙方同意在解除与甲方公司的劳动关系后的一定期限内,在甲方公司经营范围内不从事与甲方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2. 禁止竞业期限为[离职后的时间段],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3. 若乙方在禁止竞业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保留采取其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第三条:免责条款1. 若乙方从事的业务与甲方公司的业务没有重大竞争冲突,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解除禁止竞业的限制;2. 若乙方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定期限内在甲方公司的同业务中受雇于第三方,甲方同意豁免乙方禁止竞业协议的约束。

第四条: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相应地区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条:附件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日期:日期:。

竞业限制条款参考范本

竞业限制条款参考范本

竞业限制条款参考范本1.总则1.1本条款旨在明确双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员工)应遵守的竞业限制义务,以保护甲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源等利益。

1.2本条款适用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客户资源等敏感信息。

2.竞业限制范围2.1乙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行业从事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2.2乙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年内,不得在任何形式的媒体、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公开场合发表、传播、透露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源等敏感信息。

3.竞业限制期限3.1乙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年内应遵守本条款。

4.竞业限制补偿4.1甲方应在乙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4.2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为乙方上一个年度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违反竞业限制的后果5.1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上一个年度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5.2若乙方违反本条款,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争议解决6.1本条款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双方在履行本条款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7.1本条款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条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竞业限制条款参考范本关于竞业限制,相信很多员工和公司都有所了解。

但是,具体的条款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我就来为大家详细解析一下竞业限制条款。

我们要明确一点,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源,防止员工在离开公司后,将这些敏感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

因此,在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公司需要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竞业限制岗位)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竞业限制岗位)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适用于竞业限制岗位)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对劳动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培训后必须为甲方服务一定的期限(简称必须服务期)。

必须服务期的有关内容执行甲方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在劳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在其它单位兼职或直接、间接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三、在劳动合同期内及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薪资秘密(包括基本月薪、绩效奖金及其他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奖金等)及其他秘密。

(二)乙方离职(含辞职、合同解除、无效、终止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乙方不在甲方继续提供劳动的情形,以下同)之日起的个月内(填写《涉密岗位明细表》中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到同类企业(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提供服务,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共同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四、在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乙方离职时,若甲方认为乙方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需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形式告知。

六、乙方离职后,若甲方认为乙方不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需提前30日通过《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告知乙方。

七、乙方离职时,应当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归还欠款、欠物及经手款物,协助完成离任审计。

未执行以上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在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八、中途离职人员,不享受伊利集团相关制度规定的半年绩效奖、年终绩效奖、年终效益奖及其他甲方规定的任何奖励。

九、若乙方存在违反第三条约定的行为:(一)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按照发现违反约定之日前连续12个月工资收入总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本最新6篇

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本最新6篇

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本最新6篇篇1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并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重要信息,为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及保护甲方合法权益,避免乙方在离职后从事与甲方业务构成竞争的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竞业限制协议:一、竞业限制条款1. 乙方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一般不少于两年),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领域内从事任何竞争性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从事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或服务等工作。

2. 乙方在离职后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或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密等。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领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投资、合作或担任高管等职务。

二、竞业限制补偿与支付1. 甲方同意在乙方任职期间给予相应的薪酬作为竞业限制补偿。

乙方离职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岗位和贡献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2. 若乙方遵守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补偿费用;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补偿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保密义务与责任承担1. 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均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向他人披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2. 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成本等。

四、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和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视违约情况而定,可另行协商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文文本(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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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书范文文本(最新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乙方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相同或者类似工作的竞业限制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竞业限制的范围1.2 乙方同意,在竞业限制期间内,不得在甲方或与甲方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1.3 乙方同意,在竞业限制期间内,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创办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2.1 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为乙方离职后一年。

2.2 如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间内违反本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3.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在甲方处一年度工资收入的二倍。

3.2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其他约定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多方为主导时的,附件条款及说明一、当甲方为主导时,增加的多项条款及说明5.1 甲方权利和义务5.1.1 甲方应确保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提供的信息、技术等商业秘密不泄露给第三方。

5.1.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间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甲方对乙方的补偿5.2.1 甲方应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向乙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另行约定。

5.2.2 甲方应在竞业限制期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的职业指导和帮助,以协助乙方寻找新的工作岗位。

竞业限制协议生效时间规定最新

竞业限制协议生效时间规定最新竞业限制协议生效时间规定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住所地)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1、甲方是一家从事(行业)业务的公司,并已在其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客户资源;2、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实践经验和客户资源等支持,并为乙方所在行业的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3、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为(月/年),服务期间享受甲方提供的工资和福利;4、为保护甲方在所从事业务领域中的商业机密和商业利益,必须对乙方退出甲方后的行为进行限制;5、乙方同意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防止因竞业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不利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条款如下:一、竞业限制内容1.1 在服务期满后,乙方同意在(城市、地区)内不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任何工作或经营活动。

1.2 离职后的(年/月)内,乙方不得在(城市、地区)范围内从事与甲方已经从事或有明确计划参与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任何工作或经营活动。

本协议规定的禁止行为范围以甲方所在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为限。

二、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2.1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为(年/月)。

2.2 如乙方未在服务期结束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则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将在乙方离职之日起(一个月/三个月/半年)内生效。

三、违约责任3.1 在竞业限制协议期限内,如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在未获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从事与本协议限制范围内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或经营活动的,应当向甲方支付五倍获得的工资总额作为违约金,并立即停止该项行为,甲方将对其进行法律追究。

3.2 如乙方发现有其他公司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或经营活动,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相关情况,如被证实属实,甲方将对行为人或企业进行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将对其进行法律追究。

竞业协议生效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公司领导:我XXX(申请人姓名),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现住XX(申请人现居住地),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我谨代表自己向贵公司提交《竞业协议生效申请书》,请贵公司予以审批。

在此之前,我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担任贵公司XX部门(岗位)的员工,期间与贵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

根据该协议,我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贵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我认为,《竞业限制协议》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以下生效条件:一、协议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二、贵公司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并在协议中明确了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将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三、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限于接触、了解或掌握贵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贵公司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四、贵公司已给予我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五、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而我所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期限为XX年;六、竞业限制合同明确了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综上所述,我认为《竞业限制协议》符合生效条件,恳请贵公司审批该协议的生效。

我将严格遵守协议约定,确保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违反协议规定,为贵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尽到应尽的责任。

同时,我也了解到,如果贵公司不同意协议的生效,我仍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还是希望贵公司能够审批该协议的生效,以确保双方的合作关系能够顺利结束,各自专注于自身的发展。

在此,我再次表示诚挚的感谢,期待贵公司对我的申请给予审批。

如贵公司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我随时愿意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申请解除竞业协议范本

尊敬的XX公司:您好!我是贵公司前员工XX,因为个人原因,我希望申请解除我与贵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在此,我谨向贵公司表达我的诚挚歉意,并请求贵公司能够同意我的申请。

首先,我想说明的是,我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贵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

我深知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的重要性,也一直严格遵守协议规定。

然而,由于个人原因,我不得不向贵公司申请解除该协议。

我理解竞业限制协议对企业的保护作用,同时也深知解除协议对贵公司可能带来的风险。

因此,在申请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之前,我已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咨询了专业律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从事与原用人单位相同的职业的,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并非绝对不可行,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解除的合理理由。

在此,我向您说明我申请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合理理由:1. 个人身体健康原因:近期,我因身体原因需要接受治疗,而竞业限制协议中规定的从事与贵公司相同的职业会对我身体状况造成进一步损害。

为了我的身体健康,我不得不申请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 家庭原因:我家庭负担较重,需要承担抚养子女和照顾老人的责任。

在竞业限制协议期间,我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这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为了家庭和谐,我不得不申请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 协议履行困难:尽管我一直在努力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但由于行业竞争激烈,我难以找到与贵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工作。

这使得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变得异常困难,我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基于以上合理理由,我恳请贵公司同意解除我与贵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为了确保贵公司的利益,我愿意在解除协议后,承诺不从事与贵公司相同的职业,并尽量避免利用在贵公司工作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同时,我也会积极配合贵公司的调查,以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我再次向贵公司表达我的诚挚歉意,并感谢贵公司在过去的时间里给予我的关心与支持。

劳动合同法讲解《竞业限制》

合同法:对存在民事合同关系情形下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 了规范。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 保守商业秘密要求的情形下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 这包括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约定和雇佣关系下的约定。
公司法、刑法:主要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侵害商业秘密的情形 作了规范。
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特点:
问公司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案 例2 2006年5月22日,王先生进入上海某软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
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各一份,合同有效期为一年,王先生 在公司担任销售主管职务。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王先生 若离职,从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企业工作,并认可, 公司在支付王先生工资报酬时,已考虑到王先生在职或离职 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因此无须另行支付保密费。同时又约 定,王先生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 竞业违约金2.4万元。
三、禁业限制的范围
1 竞业限制的主体: 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限制 A、同类产品或者业务——范围 B、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地域限制
3、竞业限制的期限的限制: A 起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B 时段: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 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 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 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二年。
案 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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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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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的规定
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7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第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法》第68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6.《劳动法意见》第23条:
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有关规定。

7. 《违法〈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23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24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劳动法》第22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公司法》第149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6.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41号)
10、妥善处理因竞业限制引发的纠纷。

在审理竞业限制纠纷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水平,坚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点,既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又要注意平衡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既要防止因不适当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而妨碍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又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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