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版GMP解读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合集下载

新版GMP要求《机构与人员》课件

新版GMP要求《机构与人员》课件

重点条款
第二十四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 的职责: 1. 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 2. 监督厂区卫生状况; 3. 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 4. 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 5. 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 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6. 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 7. 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 8. 保存记录; 9. 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 10. 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重点条款
第二十三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 1.资质 质量管理负责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 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 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进一步明确了质量管理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有15项,主要承 担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工作职能。
强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是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是每一个药品生产企业 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 对于药品生产的关键生产质量文件,生产 环境,验证实施,人员培训,物料管理, 记录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关键生产关键 环节强调生产与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共 同承担控制的要求 • 其工作承担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对 关键的文件的审批应共同审核与批准。如 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培训计划,培训 评估,验证计划与文件等生产质量文件。
• 企业负责人是指《药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 • 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的最高管理者,需明确其在药品GMP管 理中的作用和职责; •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其工作主要职责是 完成质量目标、配备适当的资源、维护质量管理部门的工 作独立性等职责。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 1. 资质重点条款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 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 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 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将98版第五条有关生产管理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提高到本科学 历。 考虑到我国高等教育历史发展原因,部分企业从事生产,质 量管理负责人的实际状况,增加了中级技术职称,执业药师 资格也可等同作为资质条件。 根据GMP中有关生产管理的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管理 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有6项,强调药品的质量是通过生产 而实现的

药品生产GMP课件—机构与人员管理

药品生产GMP课件—机构与人员管理

3.2 人员管理
2.培训管理的内容
❖ 培训计划 ❖ 培训方案 ❖ 培训对象 ❖ 培训方式 ❖ 培训师资 ❖ 培训结果评价与考核 ❖ 培训档案
3.3 人员卫生管理
❖ 人员卫生是指人员身体健康及着装洁净,在生产 等过程中不造成具有化学或微生物特性的杂质或异 物的不利影响。
3.3 人员卫生管理
一、人员的健康与保健
▪ 培训管理的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形式 及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实施、考核和培训档案。
3.2 人员管理
1.培训的意义
❖ 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综合能力; ❖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 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和成功。
3.2 人员管理
2.培训管理的内容
❖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通过建立 机构和制定相关规程对培训进行管理。各级人员都 需按GMP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3.工程部
▪ (1)负责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确认和系统验证方案,并组 织实施;
▪ (2)负责企业的公用工程、“水、电、气”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 (3)负责全厂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 (4)实施三级保养,指导部门人员实施日常保养; ▪ (5)负责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填写设备事故报告,提出处理
意见; ▪ (6) 按GMP要求做好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维护等工作; ▪ (7)负责“三废”处理、环境保护的管理。
3.1 机构管理
4.物流部
▪ (1)确保本部门所采购的物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内控标准; ▪ (2)组织编制并审定采购、储运管理文件; ▪ (3)编制、审核物料采购计划,保障生产需求; ▪ (4)协同质量管理部门审核供应商的资质; ▪ (5)负责储运的物料、成品的验收、养护,物料发放,成品发运; ▪ (6)协助不合格物料、成品退货处理工作; ▪ (7)负责对报废的物料、产品销毁的管理。

转载: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转载: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转载: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三章:机构与人员机构是企业为实现其战略目标而设置的相互协作的基本管理单元.人员是组织机构建立和运行的基石.作为制药企业实施GMP的组织保证和执行主体的机构与人员,也是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最活跃和影响最大的资源.对企业质量目标及其他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着决定性影响作用.机构是企业为实现其战略目标而设置的相互协作的基本管理单元。

人员是组织机构建立和运行的基石。

作为制药企业实施GMP的组织保证和执行主体的机构与人员,也是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最活跃和影响最大”的资源。

对企业质量目标及其他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着决定性影响作用。

原则管理有原则,而实施无定式。

组织机构设置总的原则是尽可能减少机构的重叠及资源的浪费,即“因事设人”。

就制药企业而言,这里所说的“事”主要是指GMP,“人”即指人员和组织。

同美国、欧盟等国家和组织的GMP法规一样,新版GMP中也没有规定制药企业应当有什么样的组织机构,采用何种管理模式。

但都有一个共性的要求,就是企业应当建立一个独立而权威的质量管理部门。

新版GMP第十六条提出“制药企业应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

这就明示制药企业在设置组织机构时,应考虑到自身经营机制、规模大小,以及所生产药品的特点,使其所设置的组织机构有利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能够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一般而言,除独立行使职能的质量管理部门外,制药企业至少需要有一个确保生产按照预定的生产方法和其它相关规程进行作业,从而保证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的生产管理部门。

也需要有一个为药品生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足够的物料,将合格的药品发运给用户,起着连接市场营销体系和生产体系枢纽作用的物料管理部门。

还需要有一个为保证药品生产正常进行提供厂房和设备,供应正常生产所需要的能源(水、电、汽),以及各种维护维修服务,负责废水废气处理,作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工程设备管理部门。

GMP之三组织与人员课件

GMP之三组织与人员课件
本 药品科质学量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 具有2至.确少保三严年格从执事行药与品生生产产操作和相质关量的管各理种的操实作践规经程验;, 其中3至.确少保有批一生年产的记药录品和生批产包装管记理录经经验过,指接定受人过员与审所核并 生 送交产4质产.确量品保管相厂理关房部的和门专设;业备知的识维培护保训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
40 环卫岗位职责
41 保安部职责
四、人员资历方面的要求
(一)管理人员资历要求 我国GMP对人员强调三个词:教育、培训和
经验,尤其是负责质量保证和药品生产的企 业领导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药品生产部门 负责人、车间技术负责人除了要求具有本科 (原来为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3~5年 以上从事药品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经验, 更为重要的是要有能力解决实际问题
新版GMP对本单元内容的规定共4部分22条:
“原则”共4条(~19),对企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 职责和要求作出了相应规定
“关键人员”共6条(20~25),对关键人员进行了界定 ,并具体的从他们的资质、职责、交叉职责作出了详 细规定
“培训”共3条(26~28),对培训的组织、机构、参加 人员、实施进行了规定
本单元内容
§1我国GMP(98版)的规定 §2人员的培训 §3 GMP组织和机构 §4人员卫生(Personnel Hygiene) §5国外有关GMP对人员的要求
§1我国GMP的规定
一、我国98版GMP对药品生产企业机构和人 员方面的要求(共5条):
第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 构。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 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 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状态; 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

GMP课件---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解析

GMP课件---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解析

与98版相比主要的变化
• ●对将原规范有关人员卫生的相关条款,重新编写,进行了 原则性、系统性的规定。
一、人力资源的含义
• • • • 1.人力资源定义 2.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含义 3.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内容 人力资源,又称劳动力资源或劳动力,是 指能够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劳 动能力的人口总和。包括体力和智力。
• 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确认或 验证方案和报告; • 10.确保完成自检; • 11.评估和批准物料供应商; • 12.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 正确的处理; • 13.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 数据; • 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 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 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 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
生产管理负责人
• (一)资质 •
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 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 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 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 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关键人员
• 1、人员要求 •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
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 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 领导人、部门负责人的专业、学历、资质、专业知 识和解决生产、质量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都有要 求。 • 部分技术人员需持证上岗。
• 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 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 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新版GMP实务教程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管理

新版GMP实务教程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管理

基层 管理 人员
操作人员
卫生 人员卫生 污染 一、人员健康与保健 二、人员作业卫生管理
GMP中的“卫生”有干净、洁净、纯净之意。 ♥ 人员卫生人是指健康人员身体及着装洁净,在生产、取样、包装或重新 包装、贮存或运输等过程中谨慎操作,对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 成品不造成具有化学或微生物特性的杂质或异物的不利影响。 ♥ 污染是指在生产、取样、包装或重新包装、贮存或运输等操作过程中, 原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受到具有化学或微生物特性的杂质或 异物的不利影响(GMP第十四章第三百一十二条)。 ♥
机构组成 ☞ 机构及负责人职责 ☞
人力资源部 质量管理部 生产部 工程部 物流部 销售部
机构组成 ☞ 机构及负责人职责 ☞
人力资源部 质量管理部 生产部 工程部 物流部 销售部

人员管理包括:岗位定员管理、职责管理、档案管理、培训管理。 ♥ 一、概述 (一)岗位定员 企业负责人 资质 职责 生产管理负责人 资质 职责 质量管理负责人 资质 职责 质量受权人 资质 职责 (二)职责管理 (三)档案管理 (1)人员档案 包括:人事档案、健康档案、培训档案等; ♥ (2)人事档案 包括:履历表、各种证书复印件、各项人事考核记录、合同等; ♥ (3)健康档案 包括:人员健康档案表、人员体检表等; ♥ (4)培训档案 包括:个人培训记录、考试卷、上岗证等。 ♥
GMP(2010年修订)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四节 人员卫生 第二十九条 所有人员都应当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 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 第三十条 人员卫生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与健康、卫生习惯及人员着装相关的内容。生产 区和质量控制区的人员应当正确理解相关的人员卫生操作规程。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 人员卫生操作规程的执行。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 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 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第三十三条 参观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特殊情况确需 进入的,应当事先对个人卫生、更衣等事项进行指导。 第三十四条 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 方式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第三十五条 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 第三十六条 生产区、仓储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 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第三十七条 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 表面。♥

GMP课件-3机构与人员


失败案例一
总结词
组织结构僵化、人员冗余、激励机制缺失
详细描述
该保健品企业的组织结构过于复杂,层级过 多,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同时,企业存在人 员冗余现象,一些岗位的人员配置不合理, 造成了资源浪费。另外,该企业缺乏有效的 激励机制,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整
体业绩下滑。
失败案例二
要点一
总结词
部门间沟通不畅、人才流失严重、管理混乱
人员监督与管理包括对制药 企业的人员招聘进行审查, 确保企业招聘的人员具备必 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 企业的要求和GMP标准。
人员监督与管理还包括对制 药企业的人员培训进行管理 ,确保企业人员能够及时获 取最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 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
人员监督与管理还包括对制 药企业的人员考核进行管理 ,确保企业能够对人员进行 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 激励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 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人员
在制药行业中,人员是指从事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研发 等工作的专业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 技能,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特点
机构与人员在制药行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他们需要具备 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 职业道德。
机构与人员在GMP中的重要性
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gmp课件-3机构与人员
目 录
• 机构与人员概述 • 机构与人员的基本要求 • 机构与人员的操作规范 • 机构与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 机构与人员的案例分析
01 机构与人员概述
机构与人员的定义与特点
机构
在制药行业中,机构是指负责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研发 等工作的组织或单位。这些机构通常包括制药公司、药品 生产车间、药品检验机构等。

版GMP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查并得到及时处理;
(7)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
17
编辑ppt
重点条款
(8)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
态;
(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
❖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职责。所有人员应当明 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 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 人的资质和职责。
❖ 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 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
(1)确保药品按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 品质量;
(2)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 (3)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 送交质量管理部门; (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 状态; (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 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 明确了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管理的工作范围,并强调其工作职责 的独立性。
❖ 增加了质量管理部门对企业GMP系统文件审核的控 制以及质量管理职责的独立性的要求。
8
编辑ppt
重点条款
第十八条 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 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明确规定 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 的职责应有明确规定。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过多。
❖ 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及相互关系,形成企业组 织机构图、部门岗位设置图
❖ 对于质量管理部门设置的形式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类型、
6 管理习惯而定
编辑ppt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2011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世界卫生组织,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中国则从80年代开始推行。

1988年颁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工作。

目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局长令发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质量管理 1第一节原则 1第二节质量保证 1第三节质量控制 2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2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2第一节原则 2第二节关键人员 3第三节培训 4第四节人员卫生 4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5第一节原则 5第二节生产区 5第三节仓储区 6第五章设备 7第一节原则 7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7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7第四节使用和清洁 7第五节校准 8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9第一节原则 9第二节原辅料 9第三节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 10第四节包装材料 10第五节成品 10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10第七章确认与验证 11第八章文件管理 12第一节原则 12第二节质量标准 13第三节工艺规程 13第四节批生产记录 14第五节批包装记录 14第九章生产管理 15第一节原则 15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16 第三节生产操作 16第四节包装操作 17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7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17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 20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 21第四节变更控制 22第五节偏差处理 22第六节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2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23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23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24第一节原则 24第二节委托方 25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 25第一节原则 25第二节发运 26第三节召回 26第十三章自检 26第一节原则 26第二节自检 26第十四章附则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新版GMP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质量管理负责人
本科及以上 药学或相关专业或 中级职称 或执业药师 五年生产和质量 管理,至少一年 质量管理

专业

实践经验

提供必要的资 源,合理计划、 组织和协调,保 证质量管理部门 独立履行责任
主要职责
3

6
10
15
共同职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 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 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负责提供必要的 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 独立履行其职责。

关键人员的范围,增设“质量受权人”; 质量管理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关键人员
关键人员
学历
企业负责人
质量受权人
本科及以上 药学或相关专业 或中级职称 或执业药师 五年生产和质量管 理,从事过药品生 产过程控制和质量 检验工作
生产管理负责人
本科及以上 药学或相关专业 或中级职称 或执业药师 三年生产和质量 管理,至少一年 生产管理
• 保证GMP质量相关的四个主要机构
质量管
生产管
物控管
工程维
护体系
理体系
理体系
理体系
(一) 生产管理体系
生产部门 技术管理 部门
药品制造过程中,从原辅料的接收到加工、 包装直至完工的所有有关作业。 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各生产车间
药品质量 是制造出 来的!
生产过程是药品制 造全过程中决定药 品质量最关键、最 复杂的环节。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制药工程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一节 原 则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 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 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 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 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 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 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 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十九条 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 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一节
原则
第16条
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完善条款
将98版第三条与第七十四条中有关质量管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和独立性设置的要求,进行了条款合并补充修订,增设组织机构图要求;
所有人员均应进行岗位职责的培训,确保其具有相应的知识/技能与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第19条
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新增条款
增加根据有关工作职责的委托管理规定
其目的强化员工工作的专属性,保证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的工作资质,确保委托工作质量有效性。
企业应建立工作委托操作流程.
在本条款中强调质量管理人员与生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的原则。
第21条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新增条款
本规范所规定的企业负责人是指《药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
——断续培训以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并有记录。
培训的方案与计划应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而制定,培训计划或方案应包括培训的内容,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评估,培训记录等培训管理的控制要点
第27条
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1。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经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确保在产品放行前完成对批记录的审核;
3.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
4.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的操作规程;
5.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
6。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
在修订时,基于规范章节的系统性,归入到本章机构原则章节中描述,结合本次修订时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范畴将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在原有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增加质量保证的要求。
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及相互关系,形成企业组织机构图,部门岗位设置图
强调制药企业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并设置单独的质量管理部门,以保证质量管理的工作的独立性。
强调生产与质量管理负责人对员工培训的管理承担应有的管理责任;
企业应建立相关的培训管理操作程序,以确保:
—-确认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达到所必要的能力(知识,技能,经验);
—-让所有人员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GMP要求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完善条款
对98版第五条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增加了必要的质量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以保证从事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必要的知识与教育背景,针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职责提出相应的要求,以确保其有足够的能力履行职责。
将98版第五条有关生产管理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提高到本科学历.
考虑到我国高等教育历史发展原因,部分企业从事生产,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实际状况,增加了中级技术职称,执业药师资格也可等同作为资质条件。
根据GMP中有关生产管理的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管理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有6项,强调药品的质量是通过生产而实现的。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20条
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其工作承担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对关键的文件的审批应共同审核与批准。如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评估,验证计划与文件等生产质量文件。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25条
质量受权人
(一)资质:
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新增条款
明确企业的关键人员的控制范围,增设“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的名称;强调了全职人员。
鉴于企业的实际现状,以适应不同管理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将98版规范中“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药品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生产管理负责人";
将98版本规范中“企业主管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质量管理职责落实到“质量管理负责人"
新增条款
根据国家局正在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的要求,参考欧盟GMP中有关质量受权人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结合我国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的经验,本次修订时,增加“质量受权人”相关的要求,规定了其资质和工作职责。
条款强调质量受权人为企业的关键人员,主要负责最终产品放行职责.
为保证质量受权人的职责的实现,还规定了质量受权人参与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的工作,以保证其职责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三节
培训
第26条
企业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应当有经生产管理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或批准的培训方案或计划,培训记录应当予以保存。
完善条款
将原98版第六条和第七条的条款,提出培训管理具体要求
强调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将培训工作纳入公司的日常工作范畴
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的最高管理者,需明确其在药品GMP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提出了对企业负责人的要求条款;
明确企业负责人作为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其工作主要职责是完成质量目标,配备适当的资源维护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独立性等工作职责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22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第17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完善条款
根据98版规范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明确对质量管理部门在组织机构中对质量保证体系的控制作用.
提出质量管理部门工作的范围,对企业GMP系统文件审核工作职责.
该条例明确质量管理的工作范围,并强调其工作职责的独立性。
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二)主要职责:
1。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2.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3.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23条
质量管理负责人
(一)资质:
质量管理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
完善条款
根据98版第三条的原则进行重新编写,要求企业配备适当资质的人员,并对人员的资质要求,工作职责的制定和培训等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组织内的职责,权限,相互关系及资质要求(包括教育,培训,技能,实践经验)。
本条款规范了制药企业的各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设置的原则要求,应与其工作职能,工作量相适应。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一节
原则
第18条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24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职责:
(一)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
(二)监督厂区卫生状况;
(三)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
(四)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
(五)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专门的培训主要是指职业危害,个人职业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工作技能的培训
第四节
人员卫生
第29条
所有人员都应当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
完善条款
在98版规范第四十八条的基础上强调所有人员都需要进行相关卫生要求的培训,明确人员卫生管理的目的,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的污染风险.
将98版第五条有关生产管理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提高到本科学历.考虑到我国高等教育历史发展原因,部分企业从事生产,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实际状况,增加了中级技术职称,执业药师资格也可等同作为资质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