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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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XX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主要职责

街道XX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主要职责

街道XX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主要职责1、宣传劳动保障和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入户走访宣传。

2、及时准确掌握本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和数据库。

3、及时收集、传递主业岗位信息,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服务。

4、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通过开发社区便民、利民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使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就业的方式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5、组织推荐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参加就业和再就业培训。

6、负责社区内退休人员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

职业培训工作制度1、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培训需求的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带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2、认真办理职业技能培训登记手续;3、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就业培训工作;4、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基地的各类培训信真填写各种培训表;5、动员组织辖区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社区就业工作制度1、设立政策咨询台,做好社区就业政策咨询服务工作;2、按时申报建立就业服务型劳动组织;3、及时受理特困失业人员的托底安置工作;4、准确提供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化服务需求信息;5、做好家政服务信息咨询、供求登记、灵活就业供求登记等工作。

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制度1、及时接转辖区内退休人员的关系;2、认真办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有关事项;3、办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有关事项,做好病、残退休人员服务需求意向登记,负责代办社会保险有关事宜。

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六大员”就业政策的宣传员空岗需求的信息员社区就业的服务员劳动纠纷的调解员就业培训的指导员社保对象的监督员联系电话:社区劳动保障员。

劳保所工作职责

劳保所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3、负责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及时发布用工信息。

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劳务输出等工作。

4、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督促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及时接受管理辖区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和开展文体活动并为其提供养老、医疗等便利服务、协助死亡离退休人员遗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6、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督促本辖区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台账,指导企业与职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

7、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

8、做好各类业务报表的上报工作。

9、负责指导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工作。

10、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承办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首先,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通过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向劳动者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同时,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也要向用人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他们正确履行雇佣义务,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其次,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接受劳动争议投诉和申请仲裁。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作为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机构,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投诉和申请仲裁。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及时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些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还可以进行调解和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第三,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劳动监察和执法工作。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和待遇的监督,发现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可以采取执法措施,强制其改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此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还负责劳动合同登记和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并及时登记劳动合同信息。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还要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提供工作条件。

此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还可以开展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工作。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劳动力市场情况,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和服务。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可以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劳动争议投诉和申请仲裁、开展劳动监察和执法工作、劳动合同登记和管理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等。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开展这些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省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范本(2篇)

省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范本(2篇)

省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范本一、承担劳动保障政策研究与制定工作1. 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市关于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开展政策解读和研究工作;2. 积极参与劳动保障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3. 分析研判国内外劳动保障形势,提供决策参考;4. 组织开展各类劳动保障政策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意识和操作能力。

二、组织劳动合同管理与纠纷处理工作1. 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监督,推动形成全面规范的劳动关系;2. 指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签订劳动合同,防范劳动合同的滥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3. 协助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做好劳动仲裁和调解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4. 定期开展劳动合同信息公示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

三、推动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制度建设1. 落实国家和地方劳动保障政策,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 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4. 推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

四、加强劳动用工市场管理与服务1. 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市场监管,完善用工管理制度;2. 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用工行为;3. 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市场信息发布,提供有关劳动用工市场信息的服务;4. 加强劳动者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

五、开展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工作1. 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 加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管理,确保其公平、公正、有序;3. 加强参保职工权益保障,处理参保纠纷,做好社保待遇核定工作;4. 努力推动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福利待遇的公平分配。

六、加强对关键劳动保障领域的监督检查1. 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的监测与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劳动力市场动态;2. 定期对劳动用工市场、劳动关系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第一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1、及时掌握社区内劳动资源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为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相关就业服务。

3、按照有关规定,为享受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4、协助镇、区劳动保障机构,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5、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服务。

6、协助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做好本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7、建立退休人员基础台帐,做好人员变动、增减、资格认定工作;帮助亡故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8、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开展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9、配合社区党组织做好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开展党的组织活动。

10、做好特困、高龄、鳏寡、重病、残疾退休人员的帮困解困和走访慰问工作。

11、为社区内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及劳动保障政策业务查询服务,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12、做好镇、区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一、政策宣传和咨询。

宣传国家、省和地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

二、就业与失业管理。

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指导下开展本辖区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灵活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各类人员动态管理台帐,定期调查、反馈各类人员动态信息,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就业援助。

对本辖区内“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进行入户家访,建立动态信息台帐,定期了解、登记、反馈援助对象就业、培训、家庭等方面的信息;承办就业援助具体工作。

四、就业岗位收集。

负责调查、收集本辖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信息,开发辖区就业岗位,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送岗位服务。

五、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做好本社区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并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

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一、就业管理工作职责1宣传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指导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对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

3根据省州县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职业介绍~组织劳务输出。

4负责与就业管理、失业管理和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5、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帮助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跟踪服务。

6、完成县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服务。

二、就业管理工作内容1、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为求职者择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进行登记。

3、为求职者提供用工需求信息~择业指导~求职咨询和介绍用工单位。

4、为用人单位,或家庭,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招用方法、国家规定的招用标准和推荐求职者。

5、为辖区内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建立台账。

及时掌握已登记失业的人员情况~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扶持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6、为特困群体提供再就业援助~落实援助措施。

7、帮助自谋职业的失业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三、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方面1、了解和反馈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供养人员待遇的发放情况。

2、对特困、鳏寡、重病、高龄、残疾等退休人员开展上门慰问、帮扶和服务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社会救济、社会互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生存情况~退休职工死亡后~负责报领、丧葬补助费~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核查供养直系亲属的情况~并向经办机构提供。

6、建立退休人员基础台帐~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7、发挥退休人员自管组织的作用~开展退休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健康文体活动。

9、其他劳动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乔后镇劳动保障工作站2008年4月。

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二篇)

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二篇)

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在保障职工权益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障工作站为职工提供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处理、工资支付及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受理职工劳动争议申诉。

2.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3.协助职工追讨欠薪。

4.监督用人单位的合法用工行为。

5.协调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6.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服务。

7.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条劳动保障工作站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律师、劳动保护员、人力资源管理师等。

第五条职工可以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等方式向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诉或咨询。

第六条劳动保障工作站应保证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对待职工的申诉和咨询应秉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劳动保障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劳动保障工作站应保护职工的个人信息,禁止泄露、篡改或滥用。

第九条劳动保障工作站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并定期评估和修改,以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十条职工对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开展满意度调查、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反馈。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劳动保障工作站依法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职工。

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二)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领导下,开展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掌握就业、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并及时更新信息;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掌握有培训意向人员的信息并及时上报;____推荐城乡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四、掌握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信息,积极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创业项目收集、创业典型的推介,打造一村(社区)一特色的创业工作;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工作站规章制度一、工作站的设立和宗旨劳动保障工作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设立的。

工作站的宗旨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双方之间的平等交流和谐合作。

二、工作站的职责和任务1. 提供咨询服务:工作站应当及时回答劳动者的咨询问题,为其解答相关劳动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导。

2. 调解纠纷:工作站应当协助双方当事人进行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促进双方达成共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 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帮助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 宣传教育:工作站应当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应用能力。

5. 监督检查:工作站应当监督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的劳动保障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三、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1. 主任: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是工作站的行政负责人。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临时代理主任职责。

3. 工作人员:由法律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律师、法律顾问等。

负责回答劳动者的咨询问题,协助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

四、工作站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1. 工作流程:a. 接待劳动者:工作站应当设立接待窗口,接待来访的劳动者并记录相关信息。

b. 咨询服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回答劳动者的咨询问题,为其提供相关法律援助和指导。

c. 劳动争议调解:双方当事人可申请工作站调解劳动争议,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协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d. 法律援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申请工作站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处理相关申请。

e.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工作要求:a. 工作站工作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素养,能够准确解答劳动者的咨询问题。

b. 工作站工作人员应能够独立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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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责一、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准确掌握社区内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三、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组织推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四、做好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工作,对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推荐参加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五、受理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开展资格审查,协助办理信用证明等有关手续;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促进失业人员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六、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内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核实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做好其他各项相关的服务工作。

七、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八、做好少儿住院互助金管理工作。

九、做好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十、负责社区内劳动保障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和传递,做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室工作职责1、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本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掌握本社区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和离、退休状况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台帐和月报表制度。

3、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登记工作。

4、为社区特困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援助。

5、协助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做好非正规组织就业的有关工作。

6、为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养老金等咨询服务。

7、对特困和孤寡离、退休人员做好慰问工作,开展帮困解难活动。

8、为无子女或特困退休人员料理丧事。

9、组织本社区离、退休人员开展学习、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性活动。

10、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咨询服务。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联系走访制度第一条为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握失业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社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走访机构为镇街劳动保障管理站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以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成员为主。

第三条走访对象主要是辖区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用人单位。

第四条走访内容主要是:走访失业人员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就业再就业情况,宣传就业帮扶政策,提供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助解决各种就业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走访用人单位宣传安置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了解和帮助发布用工信息,推荐介绍失业人员,配合做好招工录用备案工作。

第五条走访主要采取主动上门的形式,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走访联系活动。

走访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记好有关台帐。

第六条走访中受理问题的落实处理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题,应在走访结束后15日内作出反馈。

对走访对象提出的有关意见和要求,要认真整理研究解决措施,对超出本职责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上报。

第七条联系走访制的管理和考核联系走访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

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台帐管理健全制度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社区有关“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台帐,规范台帐管理,夯实创建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按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要求,建立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帐和跟踪服务台帐。

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第三条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帐信息以入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取得,要求真实客观;以电子台帐为基本形式,要求做好台帐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第四条跟踪服务台帐的建立对象为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要把联系走访、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内容及时登记。

第五条按照失业人员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劳动者就业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保证信息的有效。

第六条社区在以上台帐的基础上,根据社区实际,可以建立特色台帐,区就业管理服务处鼓励各种创新有效的特色台帐。

第七条台帐信息包含公民个人基本信息,涉及公民隐私,注意保密,防止泄密。

第八条台帐管理健全制的管理和考核台帐管理健全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

台帐的建立健全以及管理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萧然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服务承诺制度第一条为提高社区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失业人员服务,推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服务承诺制是社区根据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具体要求和目标,将就业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

承诺项目包括有:失业证和就业援助证的申领审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

第四条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一)社区的就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社区信息发布栏、公布栏、社区网站、简报通讯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

(二)社区编印就业服务指南以备社区群众索取或分发到失业人员手中。

(三)完善监督制度。

由社区创建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

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服务承诺制的管理和考核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

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公布公示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规范就业服务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就业援助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和单位公布有关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内容。

第三条下列内容,应当公布公示:(一)社区创建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岗位职责;(二)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宣传和我区就业帮扶政策;(三)就业援助证申领对象的基本情况:(四)主要用于安置本社区失业人员的用工信息;(五)有关就业服务的业务流程、申领程序、制度要求;(六)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有关部门的服务电话、地址;(七)其他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有帮助的公共信息。

第四条公布公示时间和方式。

因根据内容进行动态管理,长期有效的信息应注意维护,过期信息应及时更新,公示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示结果的处理。

对公示中没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就业援助证手续。

对反映出问题的,要及时根据就业援助证申领有关文件作出处理。

第六条公布公示制的管理和考核公布公示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社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镇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负责。

执行情况列入萧山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考核内容。

失业人员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制度一、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今后每三个月至少上门一次。

二、对辖区内失业人员进行动态摸查,确保“六清”:即基本情况清、就业失业状况清、家庭困难清、求职愿望清、培训意愿清、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清。

三、根据调查结果,应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四、有条件的可在做好动态摸查和正确评估社区劳动力的基础上,测算出社区调查失业率。

劳动保障服务站岗位跟踪走访、慰问制度1、对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做好跟踪服务,了解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并宣传就业形势,端正其就业观。

2、“4050”人员、“双失业、双下岗”、就业困难群体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了解他们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3、对新进入社区的退休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要在一月内走访到位,发放服务联系卡,并请退休人员在走访册上签字。

4、鳏寡、劳模、军转干部退休人员,街道和社区退管理工作人员每半年至少上门走访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尽力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5、对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每年至少上门走访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对8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每年至少上门走访慰问一次,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

7、对家庭发生特殊变故生活发生困难且未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退休人员家庭,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及时上门慰问,帮助他们向民政部门申报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8、对已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人员应经常了解情况,当家庭经济状况有好转时,应从严把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事求是地向民政部门反映情况。

9、退休人员死亡后,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及时上门慰问,可视情协助料理后事,及时帮助报领丧葬抚恤费和供养亲属相关待遇。

10、对重病住院退休人员,街道和社区退管工作人员应尽可能到医院探望,尽力帮助解决医疗过程中需协调的问题。

11、退管工作人员上门走访,统一挂牌,填写走访单,对走访情况进行登记,被访人员对慰问情况记载实行现场签字制度作为备查存录,各管理服务所、服务站对走访、慰问情况定期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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