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伤情鉴定时效
与人打架何时做伤情鉴定

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与人打架何时做伤情鉴定导读:鉴定一般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伤害案件的鉴定期限。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一、与人打架何时做伤情鉴定鉴定一般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伤害案件的鉴定期限。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二、打架伤残鉴定在哪里做打架伤残鉴定去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对于打架受伤斗殴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具体赔偿金双方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打架受伤了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内容

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内容伤残鉴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是需要在员工伤情稳定或者康复之后申请鉴定的。
如果是工伤鉴定,那么是有一个最低医疗期的。
需要达到最低医疗期之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
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伤情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对人身伤害案件进行法医学鉴定的过程。
在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证据是否有效、鉴定结论的可信度和司法公正的实现。
因此,对于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的规定,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伤情鉴定应当在案件发生后尽快进行。
一般来说,对于刑事案件,伤情鉴定应当在案件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进行,以确保伤情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民事案件,虽然时间限制相对宽松一些,但也应当在案件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其次,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还应当考虑到伤情的变化情况。
在人身伤害案件中,伤情的变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尤其是对于外伤、烧伤等情况。
因此,伤情鉴定应当在伤情发生后的较短时间内进行,以避免伤情的变化对鉴定结论造成影响。
同时,对于长期伤害的案件,也应当在伤情稳定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最后,对于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鉴定机构可能存在鉴定时间过长、拖延案件进程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鉴定机构的工作时间、鉴定效率等进行监督,确保伤情鉴定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综上所述,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是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于案件的审理进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重视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伤情鉴定能够及时进行,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有效的证据和依据。
伤情鉴定的时间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伤情鉴定是指在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犯罪案件等法律纠纷中,对受伤者的伤情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认定。
伤情鉴定的结果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赔偿金额的确定以及司法裁判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法律法规对伤情鉴定的时间规定较为严格,以下将详细阐述伤情鉴定的时间法律规定。
二、伤情鉴定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本法的规定。
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三、伤情鉴定的时限规定1.医疗事故伤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应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特殊情况经鉴定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时限。
2.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应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
特殊情况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时限。
3.工伤事故伤情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事故伤情鉴定应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特殊情况经鉴定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时限。
4.犯罪案件伤情鉴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犯罪案件伤情鉴定应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是24个⼩时之内,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应该在3天之内就出具鉴定意见,如果打架导致当事⼈的伤情已经⽐较严重,当时⼜不具备及时进⾏司法鉴定的条件,可以在7天之内申请伤情鉴定。
⼀、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般情况下是24⼩时之内,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内出具鉴定⽂书。
对伤情⽐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起7⽇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时难以进⾏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书。
”从受理之⽇起⼀般应当在15⽇内出具司法鉴定⽂书。
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说明理由,可延长⾄30⽇。
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批准,并征得委托⼈同意,可再适当延长。
延长期不得超过60⽇。
⼆、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第⼆百三⼗四条第⼀款规定:“他⼈⾝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段致⼈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案件可以和解吗?可以和解。
《》第⼆百七⼗七条下列案件,、被告⼈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式获得被害⼈谅解,被害⼈⾃愿和解的,双⽅当事⼈可以和解:(⼀)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除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犯罪嫌疑⼈、被告⼈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本章规定的程序。
伤情鉴定的结论显⽰其中有⼀⽅是轻伤的话,那么打架这种⾏为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了。
报案以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当时的情况确定做伤情鉴定的时间,很多公安机关内部就可以做伤情鉴定的,关键是,⾃⼰⼀定要及时报警处理。
伤情鉴定的时效和标准

伤情鉴定的时效和标准
伤情鉴定时效和标准是根据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的。
具体的时效和标准如下:
一、时效:
1. 受害人提出伤情鉴定申请后,鉴定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报告;
2. 如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鉴定机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3. 在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鉴定机构可与当事人协商延长鉴定时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二、标准:
伤情鉴定应确保客观、公正和科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
1. 伤情描述:鉴定报告应准确描述受害人的伤情,包括伤势类型、程度和部位,并附上相关的照片和医学影像资料;
2. 伤情原因:鉴定报告应评估伤情与事故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详细说明受害人的伤情与事故之间的联系;
3. 伤残程度评定:针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鉴定报告应按照相关的伤残评定标准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伤残程度等级;
4. 伤情治疗建议:鉴定报告应根据伤情,提出相应的治疗建议和康复措施,以帮助受害人恢复健康。
以上是关于伤情鉴定时效和标准的简要说明,如有具体的法律需求,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详尽准确的信息。
轻微伤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轻微伤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伤害赔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伤情鉴定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但是,在伤情鉴定中,时间限制成为了一个难题,特别是对于轻微伤的鉴定。
那么,轻微伤伤情鉴定标准的时间限制是多少呢?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轻微伤是指人体外部或者内部受到轻微的损伤,但是没有影响到人体的正常功能。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伤情程度:轻微伤的程度应该在轻伤或者更轻的程度,例如,皮肤擦伤、轻微烫伤等。
2. 治疗周期:轻微伤的治疗周期应该在一周以内,例如,普通皮肤擦伤、轻微烫伤等。
3. 医疗费用:轻微伤的医疗费用应该在200元以内,例如,普通皮肤擦伤、轻微烫伤等。
轻微伤的鉴定时间限制是多少?轻微伤的鉴定时间限制是指在受伤后多长时间内需要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相关法规,轻微伤的鉴定时间限制是在受伤后72小时内进行,即受伤后的前三天内需要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限制,就会影响到伤情鉴定的结果。
因为轻微伤的伤情轻微,容易被人为地夸大或者缩小,如果时间过长,就会对伤情的鉴定造成困难。
此外,在进行伤情鉴定时,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选择正规医院进行鉴定,避免选择一些不正规的医院或者私人诊所进行鉴定,否则鉴定结果可能会受到质疑。
2. 鉴定时需要提供详细的受伤情况,包括伤情程度、治疗周期、医疗费用等,以便鉴定人员进行准确的鉴定。
3. 鉴定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医院的诊断报告、收据等,以便鉴定人员进行准确的鉴定。
总之,轻微伤的鉴定时间限制是在受伤后72小时内进行,超过时间限制会对伤情鉴定造成困难。
在进行伤情鉴定时,需要选择正规医院进行鉴定,提供详细的受伤情况和相关证据,以便鉴定人员进行准确的鉴定。
2024年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相关法律知识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相关法律知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利对已经鉴定的伤情重新申请鉴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的相关问题。
何时需要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伤情重新鉴定可以用于以下情况:1. 对原鉴定结果存有疑义当事人对原鉴定结果有疑义,认为其不准确或存在误判,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例如,原鉴定结论认为其伤情系自行撞到门上所致,而当事人认为是他人推门所致,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 新的事实和证据出现当事人在原鉴定之后,获得了新的证据和事实,认为原鉴定结论不再正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例如,当事人在原鉴定之后获得了监控录像证实了其当时并未撞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 原鉴定人离世或无法提供鉴定意见如果原鉴定人已经去世或无法提供鉴定结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原鉴定结论的复印件、鉴定人的信息等。
如何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伤情重新鉴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需要明确申请重新鉴定的原因和理由。
同时,需要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新的事实、证人证言、鉴定证明等。
2. 制定鉴定方案法院将另行指定有关鉴定机构制定鉴定方案,并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进行书面反驳,并可以要求参与鉴定或提供鉴定意见。
3. 进行重新鉴定有关鉴定机构按照法院指定的鉴定方案进行重新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当事人可以在鉴定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可以要求出具鉴定意见书。
注意事项在申请伤情重新鉴定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时效性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的时效为原鉴定结论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逾期申请,法院将不予受理。
2. 费用问题重新鉴定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院会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相应机构查询鉴定费用。
3. 申请禁止性已经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申请重新鉴定需要满足过程性条件,如在特定事由和时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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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伤情鉴定时效
篇一:伤情鉴定的法律纠纷处理
打架后有伤情当天不治疗,第二天治疗,对以后的官司不会有影响。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随着《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经过修订后更加细化和规范了伤情鉴定程
序,其中:
1、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3、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因此,打架后有伤情当天不治疗,第二天治疗,不影响伤情鉴定,对以后的刑事、治安以及法律纠纷处理不会有影响。
篇二:刑案伤情重新鉴定法律依据
刑案伤情重新鉴定法律依据
发布日期:2015-01-21 作者:王丽律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
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23号第五十九条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
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
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
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3、《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第一百八十六条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篇三: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有哪些区别
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有哪些区别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在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往往伴有人身损害,这时,就会涉及到伤情鉴定和伤残评定的问题。
在一起事故中,有时只存在伤情鉴定的问题,而很多情况下是两者并存,既有伤情鉴定,又有伤残评定。
那么,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本站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实践,粗略地作以下总结,供大家参考。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所谓伤残评定,是指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两者之间的联系或相同点:
一、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二、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
准进行。
三、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四、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
一、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二、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
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三、标准依据不同。
在道路交通事
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
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四、使用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五、等级划分不同。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至x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