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及劳动保护知识

法律法规及劳动保护知识
法律法规及劳动保护知识

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主要涉及到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劳动保护的规定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劳动保护的规定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施工队(班组)教育。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主要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介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和施工环境,使之达到正确使用安全用具,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重新上岗、转岗应再次接受安全教育。

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时,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气候变化和重大节假日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3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是指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建筑施工中的电气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及场内机动车驾驶等为特种作业。

(4)自我保护

《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的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

(5)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保护的规定

1)建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

冲压作业职业安全防护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冲压作业职业安全防护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57-24 冲压作业职业安全防护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冲压作业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工作时应穿工衣,女工须戴安全帽,开机时必须戴上耳塞,上下模、起吊材料、处理断废料时必须戴防护手套。2、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安全保险,联锁装置是否完好,工作环境有无障 冲压作业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时应穿工衣,女工须戴安全帽,开机时必须戴上耳塞,上下模、起吊材料、处理断废料时必须戴防护手套。 2、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安全保险,联锁装置是否完好,工作环境有无障碍。 3、拉模、上模、起吊模具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上、下模程序规定,谨防模具翻倒。起吊模具时,要按照所规定的方法放置钢丝绳,遵守起重机操作规程。

4、模具运送过程中,必须先将模具档板插稳,顶紧模具,并将模车降至安全线以下方可推行。 5、模具运送过程中要做到三点: 1)在安全通道中行驶,看清楚过路途中有无障碍物。 2)需要转弯时,要慢且平稳,注意周围的行人。 3)在通道门前2米处停车,开门行车,通过后需关门。 6、推模上啤机或模架时,一定要将模车停稳至模架相等高度,并踩死刹车掣,然后必须两人同时操作推模上架,放好防滑出挡板。 7、机上模具调校过程中,身体要伸入模内观察前,必须关掉主马达电源。 8、禁止两人同时操作一台机。 9、操作过程中,必须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10、调试过程中,必须双手按按钮,不许单钮操作;正常生产后要把隔音罩门关上。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公布,20XX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 24、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标准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4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标准版)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全工作搞好。否则就会引发事故,生产也无法正常进行,这是多年来生产实践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

用工法律法规汇编

劳动人事争议常用法律法规目录 1、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资福利配套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2)、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3)、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7)、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8)、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9)、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0)、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 3、工伤待遇配套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认定办法; (3)、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4)、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5)、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6)、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7)、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复函》; (10)、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社会保险配套法规 (1)、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5、劳动关系争议配套法规 (1)、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5)、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6、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配套法规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依法保护劳动者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施工管理者的责任,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施工生产的保证。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等管理制度。 按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施行)》规定,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特种作业(如驾驶、电焊等)的劳动者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国家劳动卫生条例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品,并按期进行健康检查。 加强现场劳动防护用品佩带的检查,未按要求佩带防护用品的,严禁上岗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管理措施 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劳动环境中一切对劳动者的有害因素,并针对这些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措施,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防治职业危害。 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将通过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和采取先进技术,不断改善职工的施工环境,促进劳动生产率和施工效益的不断提高。 防机械外伤和防脏污用品。在劳动中,各种运转的机械设备以及作业现场的堆放物,都有可能造成对人身的伤害或污染。防机械外伤和防脏污用品就是防御这些伤害的个人防护用品,这类防护用品主要有防护服、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等。按规定正确穿戴各种劳动防护和保护服装,并及时自检损坏情况并及时修补或更新。 防寒用品。冬天露天作业时,天气寒冷,需要用防寒用品,主要有防寒服、防寒鞋帽、手套及冬季护肤霜等。所有的防寒用品须满足方便施工、保暖性好、质地结实的特点。 安全带。劳动者在高空作业时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安全带就是防止人体坠落的必备防护用品。进货时要到正规渠道或劳动局指定商店购买,须有合格证,包装上标明商品名称、数量、厂牌名、出厂日期以及冲击重量(120公斤)、冲击距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新授: 第一节我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管理依据第一章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第一条 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制定依据第二条 1(京劳社《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53)2008资发(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2( 号;662)2009通知》京建市(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3( 号155)2004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第三条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源、 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 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 务人员。 劳务管理目的第二章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第四条 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禁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第五条 :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 长:经理、主任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成 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第六条 )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 使用架子队组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2) 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

职业健康卫生安全保护措施

职业卫生健康安全保护措施 一、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及厦门市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健康得到保障。 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卫生病发生率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见下页。 三、安全保障措施 3.1、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 (一)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施工前对必须接触防尘操作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口罩、耳罩、防尘眼镜等防护用品。对接触粉尘的劳动者进行一次尘肺病普查;对有活动性肺结核、严重慢性呼吸道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部疾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严禁从事接触粉尘工作。 (二)防毒措施 对有毒原材料、半成品等采取严格控制保管措施,严格执行领取登记制度,杜绝有毒物质向外流放、扩散。施工前对必须接触有毒操作施工及保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为接触有毒操作的人员配备防止毒物挥发的防毒面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及紧急救助药品,并确保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对接触有毒操作的施工人员或保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专项体检,最大限度地减小

危害。一旦发现中毒现象,立刻隔离相关人员送往医院,并且展开原因调查,采取相应措施将危害减至最小。 (三)防噪声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 保障 措施 安全员 项目经理部 安全技术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预防措 职业健康安全 教育 措 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 防尘防毒防辐射 噪 声和振动控制 气温异常防护 消防安全机械安全 电气安全防爆安全 储运安全爆破安全 燃气安全建筑安全 安全 检查 健康 安全 机构 安全 控制 施工队 提高 安全 保障 消除 隐患 保证安全生产 提高 安全 预防 能力 保障全体施工人员健康安全

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案 一、控制指标:人员佩戴率100% 劳动用品发放率100% 二、责任部门:安质部责任人:刘建德郑田见 三、启动时间:2013.1.1 完成时间:2013.12.31 四、管理现状: 个人防护用品在预防不安全事故的综合措施中,属于第一级预防措施,当劳动条件尚不能从设备上改进时,还是主要的防护手段。 为此,项目部开工伊始,就要求分部给每个作业人员配备了安全帽、防滑鞋、防护手套;高处悬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 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项目部所有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各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物资部购买,由安全员提供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未佩戴或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处罚。 五、管理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的防护作用和防护效果,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在需要时乱抓,不用时乱丢,使用时佩戴不正

规等各种不良现象,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能充分了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在选择个人防护用品时,不仅要注意防护效果,还应考虑是否符合生理要求,便于利用,绝不能选错或随意使用;在施工过程中能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在暂不使用时,能妥善保管,放臵在干燥、通风便于随时取用的地方。 2、项目部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质量。 3、安全帽每人一顶,在安全使用期限内如有人为损坏,自己负责更换,否则按违章劳动纪律处罚。 4、电工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进行作业。 5、电焊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护面罩。 6、高空、临边作业人员需配戴安全带方能进行施工。 7、项目安全员负责日常劳动防护品佩带的监督管理,对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经提醒后仍不悔改的有权进行50~100元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一)基本概念: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及配套法规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8、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9、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是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六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制度。 七是损害赔偿制度。 八是行政责任追究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制度。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8日以国务院302号令的形式发布关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内容: (1)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2)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审批部门及人员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查处责任。 (3)明确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于2004年1月13日以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实施。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1)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该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属于特许许可,而不是前置许可。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条件:共13条。国家局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具体化。 (4)安全生产许可的程序。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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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8/31 2014/12 /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 理、法律责任、附则 中国安网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 /31 2011/12/ 3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52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 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 查、法律责任 国家主席 令2011年 52号文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28 2009/05/ 0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 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中国法院网安全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24 2015/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9号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6/29 2008/1/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65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中国安全网 安全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3/1 4 1982/12/ 4 第十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 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 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 平等。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2/ 25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罪,136条危险化学品肇事罪,137条 中国安全网安全部

2019最新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枣庄薛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识别及更新记录 二○一九年 安全管理部

编制说明 1. 法规/标准编号、文件号;标准规范编号应注明日期,例:GB50011-2010、GB50016-2006。 2. 相关条款:识别到条款,条款具体内容可不全部列出。 3. 获取渠道、方式:网页、报纸等。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识别及更新记录 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修)订 日期 生效日期颁布部门标准编号相关条款说明更新记录获取途径适用部门 一安全生产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 2014/12/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 主席令第13号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 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 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法律责任、附则 2019.1.13 安监总局网 站 全公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12/29 2018/12/29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委会 主席令第24号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 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2019.1.13 安监总局网 站 安全部 生产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4/23 2019/05/1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9号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 法律责任 2019.5.10 安监总局网 站 全公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 2011/4/22 2011/5/1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47号第二章,第四章第一、二、五节,第五、七章2019.1.13 中国法院网 综合办 供销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015/1/1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9号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六章、 法律责任 2019.1.13 环保网站 安全部 生产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12/29 2018/12/29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主席令第24号 全文: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 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2019.1.13 人社部网站综合办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3/11 2018/3/11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 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公告第1号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 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平等。 2019.1.13 中国政府网全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11/4 2017/11/4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重大 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罪,136条危险化学品肇事罪,137条重大工程 2019.1.14 中国政府网全公司

冬季劳动安全防护控制措施

冬季劳动安全 防护控制措施 各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和机关各部门: 为了加强冬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集团公司各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根据安监电〔xx〕76号《关于加强冬季劳动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冬季施工劳动安全控制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人身安全措施 1.在冬季施工前及冬季施工阶段,围绕防寒过冬基本知识,加强对职工、雇用劳务工、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是有针对性的防火、防滑、防冻、防中毒、防触电及紧急情况下自救的知识教育,严禁以考代培,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特别对室内采用火炉取暖的,要安排专人 - 1 -对各房间的通风和火炉的燃烧情况进行夜间不间断巡查,防止煤气中毒和发生火灾。 2.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按防护标准做好封闭,并悬挂警示标志。 3.冬季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机动车辆、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进行保养,加注防冻液,雨雪天气加挂防滑链条,教育各类机械操作人员谨慎操作,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禁操作人员酒后操作(驾驶),杜绝各类机械、交通事故的发生。 4.各作业队要加强对施工便道的养护,填平坑洼之处,下雪后要及时清理路面积雪和路面结冰,随时清除路面冻结物,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下雪后应及时对施工活动场地进行除雪,保证行人及车辆的安全。 5.针对冬季手脚僵硬、反应迟钝的特点,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及时配发防寒护品。 6.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巡视,认真监督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杜绝违章操作。

7.加强冬季高空作业管理,确保高空作业安全。高空作业人员除按规定带安全帽、挂安全带外,不得穿硬塑料底鞋,不得带棉手套。高空作业场所要按规定挂密目网和安全网,设安全警示标志。 8.冬季施工霜雪后的一切作业场所,要搞好防滑措施,通道设有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通道、脚手架、盘道、吊运材- 2 - 料等作业面上的霜雪、冰块应先全面进行清扫干净后方可作业。 9.各种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加固,对上楼层各条盘道要经常检查防滑情况,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要立即进行加固和防滑处理。 10.所有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拴好安全带,穿三紧工作服、胶底鞋和戴好安全帽。 11.夜间作业场所和运输道路,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设足够的照明。 12.浇筑钢筋混凝土用电加热保温时,应遵守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3.模板支柱作业时,不得支在冻土或冻物上,以防冻融变形而引起事故。 14.使用振捣器时,必须对导线、开关等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如导线破损,绝缘老化,开关不灵,无漏电保护装置等,严禁使用。 15.操作振捣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停机后要切断电源,锁好电门箱。 16.各作业班组在施工前,要安排人员对各类施工作业平台、梯子、梁部施工马道进行认真检查,清除结冰,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下雪后要及时清除各类作业平台、梯子、梁部、施工马道的积雪和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确保安全。 17.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冬季文明施工。加 - 3 -强工地环保工作,冬季施工使用的防寒材料废弃物如塑料薄膜、草帘、草袋等严禁乱扔乱倒,用后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等不得乱泼、乱倒,应集中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及答案汇总

2008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 及答案

2008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以法律作为人们的行动准则,其中心环节是( )。 A.有法可依,人人守法 B.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D.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公平、公开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这个体现了依法行政的( )。 A.程序公开 B.合法行政 C.合理行政 D.高效便民 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 )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A.国务院 B.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 C.国务院部委 D.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 4.《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基本原则,一是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而是预防为主的原则,三是权责一致的原则,四是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五是( )的原则。 A.综合监管、联合执法 B.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C.政府监管、群众监督

D.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5.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均作出相应规定时,其法律使用原则是( )。 A.普通法优于特殊法 B.特殊法优于普通法 C.普通法与特殊法同等适用 D.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6.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 )法律。 A.基本 B.特殊 C.根本 D.经济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给予( )的处分。 A.罚款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8.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 )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A.代表生产经营单位决定 B.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C.命令现场负责人组织 D.采取紧急措施指挥

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一.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二.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基坑开挖前对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 四.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支护作业区的危石和杂物,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五.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喷射作业中,应有专人随时观察边坡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经检查符合安全方可进行工作。 六.在喷射机或混合搅拌机处设置集尘器。 七.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工作时,应用电动送风防尘罩、防尘帽、压风呼吸器等防护用具。 八.施工前必须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九.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十.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严禁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从事高空作业 十一.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十二.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霜、雪均应及时清理。 十三.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十四.基坑周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塔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十五.防护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十六.防火设备,有四把消防铁锨、四个消防桶、四个消防器,设有一个消防大沙箱,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设有防火领导小组。 十七.对各方面的安全保护设施和设备定未程序化,实行日记录、周检查、月分析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人,及时解决。 文化宫项目部 二00四年二月十日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参考文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参 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 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 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 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 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20xx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 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劳动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冒险作业。 (3) 在生产活动中,必须用辩证统一的观点去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越是生产任务忙,越要重视安全,把安

劳动安全八防措施

劳动安全“八防”措施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八防”措施,确保职工的劳动安全,结合施工现场实际需要,我部特制订《劳动安全“八防”措施》,以利于切实贯彻执行。 一、防止车辆伤害细化措施: 1.横越线路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遇到列车通过,应在离枕木头外侧3米以上的安全地点避让,严禁在线路中间停留。 2.严禁扒乘机车车辆。 3.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内坐卧、站立和行走。 4.工作人员必须依作业流程规定按步骤准确使用这些安全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防护信号的设置和撤除规定,严禁违章钻越车底;在既有线的一切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的防护规定,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和防护人员,并配备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与车站或远方防护人员保持联系。 5.职工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身穿黄色反光防护服;防护人员应遵守作业指导书和各种安全规定。 6.车列尚未停稳或已经启动时,不得抢道,不准作业。 二、防止高处坠落细化措施: 1.在高处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防止高处坠落。 2.高处作业随带的工具、材料等物,应放在稳妥处;较大的工具

应栓在牢固的物体上,零星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上下抛掷。 3.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 4.禁止随意攀登石棉瓦搭建的屋(棚)顶。 5.禁止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露天登高作业。 6.严禁患有禁忌症人员登高作业。 7.登高扫、抹、擦、吊、架设、堆物时,作业面下必须设置防护。 8.使用的安全带(绳),凡使用期限超过3年的实行强制报废,并实行以旧换新的发放制度,保证失效的安全带(绳)及时回收。 9.使用梯子作业时必须有防滑装置,梯子与地面夹角应保持55~60度,使用人字梯、折叠梯应挂好安全链(绳),使用前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完好。 10.搭设脚手架上各处跳板,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11.除车辆检修地沟外,其它为生产、生活需要所设的坑、沟、池和阴井,应有围栏或盖板。 12.不准跳(跨)越未设防护的各种坑、沟。 13.高架检修平台,应设有围栏,并应有防滑、防跌措施。 三、防止触电伤害细化措施: 1. 施工场所必须配备以下安全警示用品:“在工作中”、“高压危险、禁止攀爬”、“正在供电禁止接近”、“已断电”等标志牌;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总结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总结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总结 一、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1、完成落实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和误操作事故责任书签订。 2、每月按时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和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和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和制度。班组控制轻伤和障碍。 4、落实完成了每月一次技术问答,每季度一次反事故演习及每月一次事故预想。 5、认真贯彻做好了外来施工队伍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护和签订安全监护协议书。 6、严格执行“安规”省公司《两票制度实施细节》和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要措施,确保了“两票”合格率100%。

7、及时整改了本站不符合要求的标示牌、警示牌和遮栏。 8、认真执行了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9、对投入电网的新设备、技改工程实施了三级验收制度。 10、工作时认真执行了穿棉质工作服的规定。 11、认真进行了作业前的危险点分析和班前班后会。 12、完成了本站现场运行规程和操作票的修编。 13、按惠州供电局的要求深入地开展了“紧急救护法”的培训。特别是触电急救和创伤的培训,并熟练掌握。 14、认真定期检查安全工用具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及时作报废消除。 15、定期组织了“安规”、《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十项重点措施》、《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并进行了考试。 16、定期检查了本站的防火、防小动物和防爆措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1、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享有五项权利 (1)知情、建议权 (2)批评、检举、控告权 (3)合法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事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遇险停、撤权 《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保(险)外索赔权 2、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作业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 (2)佩载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 正确佩载和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掌握本职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 它不安全因素,应当 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 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两证才能上岗:一是特种作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即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两证缺一即可视为违法上岗或违法用工。 (二)《劳动法》相关知识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10日起施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劳动法》中的主要内容是: 2、第55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第56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维护加盟店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劳动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盟店劳动安全管理实行逐级归口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劳动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相关人员应积极参与管理,作好监督工作。 第二章劳动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加盟店总经理对加盟店劳动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分管劳动安全的领导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二、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三、定期组织加盟店劳动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并控制事故隐患。 四、组织对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审批加盟店有关劳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避免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人事部作为加盟店劳动安全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是加盟店劳动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人事部设员负责具体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贯彻加盟店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决定;协助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做好加盟店劳动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对各部门的劳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制定加盟店劳动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参与劳动安全责任书的签定及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审查各部门的劳动安全制度、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加盟店劳动安全工作,对存在违章或安全隐患的部门及具体责任者发出整改通知书。负责有关劳动安全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四、负责加盟店内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招聘、上岗、培训、调配工作。 五、制定加盟店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女工劳动保护等工作。 六、建立加盟店劳动安全管理档案,指导各部门建立本部门劳动安全档案。 七、组织加盟店劳动安全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第五条加盟店各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加盟店相关的劳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部门劳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将劳动安全工作落实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各个工作环节中。 二、每月检查、分析、解决本部门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同时向加盟店有关部门报告。 三、负责本部门设备、工具、燃材料等物资管理的组织工作;建立部门劳动安全管理档案;关键部位须设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现场上墙;日常管理要定期检查并责任到人。 四、组织制定与劳动安全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对外发包工程,要在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中写明安全工作规范并督促落实;负责在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五、负责部门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女工保护工作,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安全纪律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督促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持证上岗;组织新报到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 七、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所属特种设备年检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的劳动安全竞赛、评比和奖惩工作。 九、部门发生员工因工负伤、死亡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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