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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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脱贫攻坚责任书范文

关于乡镇脱贫攻坚责任书范文

关于乡镇脱贫攻坚责任书范文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努力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保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扶贫工作措施。

下面店铺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乡镇脱贫攻坚责任书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乡镇脱贫攻坚责任书范文篇一为确保我市年底前实现“人脱贫、县摘帽”的脱贫攻坚目标,顺利通过第三方验收。

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责任单位: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三、帮扶嘎查村:四、帮扶嘎查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本嘎查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

按照脱贫方案,产业脱贫户人;政策兜底户、人;易地扶贫搬迁户人;转移就业户人;其他户人。

五、工作职责(一)各帮扶单位职责1.与各嘎查村配合完成所帮扶嘎查村的各种帮扶任务,确保嘎查村的所有贫困户今年年底前实现脱贫目标。

2.组织本部门派出的帮扶责任人制定到户帮扶计划,并组织实施脱贫项目,确保各贫困户的脱贫措施落实到位,完成帮扶任务。

3.做好组织宣传,完成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宣传的各项任务。

4.组织帮扶嘎查(村)接受第三方评估的准备工作,确保通过第三方评估。

(二)帮扶责任人职责1.政策宣传职责要使所包贫困户知晓贫困户识别程序、退出程序、退出标准。

要使贫困户了解国家、自治区、盟、市脱贫政策,特别要了解我市“1+3” 脱贫政策体系,即:一个实施意见《乌兰浩特市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三个具体方案《乌兰浩特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试行)》、《乌兰浩特市脱贫攻坚工程产业脱贫项目奖补方案(试行)》、《乌兰浩特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方案》。

要让贫困户了解自己得到了多少国家政策补助,包括扶贫补助、粮食补贴、煤补、低保、医保、教育扶贫等。

2.帮助帮扶户制定帮扶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贫困户的意愿,按照脱贫政策规定,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得到市政府批复后,要帮助贫困户组织实施,直到项目产生脱贫效益,使贫困户脱贫为止。

3.要使所包贫困户通过脱贫第三方评估,使贫困户识别、脱贫成效和贫困户满意度全部达标。

扶贫脱贫领域乡镇工作制度

扶贫脱贫领域乡镇工作制度

扶贫脱贫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工作,乡镇一级是扶贫脱贫的主战场。

为了更好地推进扶贫脱贫工作,乡镇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

以下是关于扶贫脱贫领域乡镇工作制度的探讨。

一、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制度1. 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贫困人口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

2. 对识别出的扶贫对象,要建立详细的扶贫档案,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致贫原因、扶贫措施、脱贫进展等信息。

3. 扶贫档案要定期更新,确保扶贫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扶贫政策宣传和培训制度1. 乡镇政府要定期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活动,提高贫困人口的政策知晓率。

2. 针对扶贫对象的需求,组织相关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和脱贫能力。

3. 加强对扶贫干部的培训,提高扶贫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1. 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2. 扶贫项目要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的流程进行,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3. 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扶贫脱贫成效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1. 乡镇政府要定期对扶贫脱贫成效进行评估,确保扶贫政策的效果。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

3. 对已脱贫人口,要进行动态监测,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五、扶贫协作和社会参与制度1. 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扶贫协作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协作,形成扶贫合力。

2.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格局。

3. 对积极参与扶贫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和激励。

六、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 乡镇政府要明确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2. 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3. 对扶贫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制度1. 乡镇政府要全面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提高扶贫工作的透明度。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____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到2024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2024年的0.6%以下。

然而,随着越来越少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到了“深度贫困”阶段,脱贫攻坚的难度增大,也对考核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通过有针对性的考核检查,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全面,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扶贫政策,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衔接和推进,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方案1. 组织机构:(1)成立脱贫攻坚考核检查领导小组,由相关中央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中央部门和省级政府推荐,经批准后确定。

(2)设立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 工作流程:(1)确定考核检查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2)确定考核检查任务和时间安排。

根据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考核检查计划,并将计划分解传达到各级政府和单位。

(3)组织实施考核检查工作。

按照计划部署,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包括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数据核实等,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综合评估考核检查结果。

各级政府将考核检查结果上报给上级政府,并将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脱贫攻坚工作。

3. 考核内容:(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

(2)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

(3)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情况。

(4)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5)脱贫攻坚成效的巩固和持续发展。

4. 考核结果利用:(1)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促使其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加强。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范本一、考核目标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目标是确保所有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摘帽,实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安全和发展权利的有效保障;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各项扶贫工作。

二、考核内容1.贫困地区人口脱贫情况:(1)贫困地区脱贫人口数量和比例;(2)脱贫人口的稳定性,是否存在返贫现象。

2.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情况:(1)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率和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2)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3)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情况。

3.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情况:(1)贫困地区社会保障覆盖率;(2)就业扶贫政策实施情况和就业创业率。

4.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1)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5.扶贫资金使用情况:(1)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效益;(2)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及效果。

6.脱贫攻坚干部考核情况:(1)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情况;(2)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和贡献。

三、考核方法1.考核数据来源:(1)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2)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脱贫攻坚评估和监测报告;(3)社会各界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2.考核标准和权重:考核标准和权重根据考核内容的重要程度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根据贫困地区的特点进行差异化设定。

3.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和评定,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贫困地区实际情况。

四、考核要求1.贫困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2.贫困地区要加强统计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3.贫困地区要健全考核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制度。

4.贫困地区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和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成绩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估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精编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精编

2023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精编____年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精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根据国家脱贫攻坚考核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____年全国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和县级政府。

第三条考核依据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方案为主导,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第四条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公正、透明、严格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建立脱贫攻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脱贫攻坚考核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机制的顶层设计,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将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八条考核指标是评价脱贫攻坚成效和各地工作的重要依据,包括绝对贫困人口减少、贫困户脱贫、脱贫项目完成、产业发展等指标。

第九条绝对贫困人口减少指标是评价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指标,各地要确保在____年底前实现绝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条贫困户脱贫指标是评价各地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各地要确保贫困户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确保贫困户不返贫。

第十一条脱贫项目完成指标是评价各地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重要指标,各地要按时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的脱贫项目,确保兜底脱贫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产业发展指标是评价各地脱贫攻坚工作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各地要积极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确保贫困户建立起持续增收的产业基础。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和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科学合理。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十四条考核分为自评、第三方评估和综合评估三个环节,综合考评结果作为最终考核结果的依据。

镇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范本(二篇)

镇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范本(二篇)

镇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范本为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村、各单位能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客观评价工作实绩为手段,围绕全镇主要指标任务和各村(单位)重点工作,科学分解目标,明确划分责任,强化考评与奖惩,不断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不断提升我镇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___保障。

二、工作原则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创新;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务求实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分明”三项原则。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全镇各村、各单位。

四、考核方式镇党委、政府成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组,负责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责任制考核的___、协调和实施。

1、年初由考核对象报送当年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重点项目。

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报送内容编制具体的考核项目,赋予相应的分值,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做好考核记录,年终统一___检查,考核评分。

2、考核对象年中要___自查自检,对照年度任务指标,看各项工作进度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查落后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自加压力,积极整改。

在此基础上,接受镇考核组的统一检查。

3、结合干部下乡住村和分片包村工作开展,年底镇考核工作领导组将抽调有关单位、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个考核对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具体考核将采取“听、查、看、评、谈”的方式进行,即听取各支部和行政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述廉情况,查看相关工作记录与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工作进展与完成情况,___基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领导成员、班子队伍的满意度胜任度测评,与部分班子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座谈的范围要倾向于基层一线。

4、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要向镇领导组书面汇报考核情况。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脱贫攻坚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以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考核指标1. 脱贫人口:考核脱贫攻坚工作最核心的指标是贫困人口脱贫。

考核时,应将贫困人口分为五个阶段进行评估,即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中等收入人口→边缘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

2. 收入增长:衡量一个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标是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因此,应对贫困地区的农民收入变化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还需考虑居民消费水平、储蓄增长等因素。

3. 教育保障: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的提高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目标。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学校数量、教师配备、学生入学率等指标。

4. 医疗保障:保障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状况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医疗设施建设、医疗服务水平、医保覆盖率等指标。

5. 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可以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进程。

考核时,应评估贫困地区道路交通、水电供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二、考核体系1. 分级责任:建立分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通过对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估,推动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

2. 绩效评价:制定绩效评价体系,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贡献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贫困人口脱贫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

3. 数据统计:建立规范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收集到准确的脱贫攻坚相关数据。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以便进行考核评估。

4. 考核周期:设定考核周期,如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

考核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确保及时掌握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考核方法1. 检查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对贫困地区的脱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居民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对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3 X”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3 X”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xx纪发〔2017〕30号文件要求,现就xxx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专项梳理分析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等情况,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分口分类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问责一批人员、查处一批案件、通报一批案例、完善一批制度,保证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顺利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扶贫成效明显提高,为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一)重点整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突出问题。

(二)重点整治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突出问题。

(三)重点整治脱贫攻坚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

三、时间安排第一轮专项整治行动于2017年3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

四、整治措施(一)开展线索排查。

镇纪委、信访办、扶贫办、财政所等部门要对2016年以来信访收到的信访问题线索及其他部门专项检查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掌握底数,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治和查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第二轮我镇开展“X”项专项整治奠定基础。

要健全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台账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快捷报送统计、查询监督。

要与组织、社事、财政、国土、村建、交管、农技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密切关注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收集、汇总、梳理、分析、督办。

(二)开展专项督查。

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通过入户走访、调阅凭证资料、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仔细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镇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小组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2017年实现对辖区内有脱贫任务的村全覆盖;建立专项督查“三本台账”,即对督查工作情况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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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寨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镇脱贫攻坚工作,促使各级帮扶责任人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确保全镇率先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率先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

第二条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目标考核与任务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公正。

责任追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参与精准脱贫工作的镇村干部和村“两委”。

第四条考核工作具体由镇办公室与镇纪委组织开展。

第五条考核方式
(一)当月抽查。

考核组按30%的比例对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主要以帮扶责任人到村次数、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册及资料报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抽查。

(二)季度考核。

考核组对各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
全面系统考核,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与帮扶对象见面谈话等方式进行,对所有帮扶责任人统一评估并汇总后上报精准脱贫小组。

第七条考核奖惩
(一)对能全面完成帮扶脱贫任务的帮扶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优先评为优秀等次,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评选和表彰奖励。

(二)对没有完成帮扶工作任务的帮扶责任人,镇党委将对帮扶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任何评先选优。

第八条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帮扶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严重影响精准脱贫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镇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条责任追究方式
(一)通报批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帮扶责任人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1.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的;
2.不按要求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工作的;
3.各类表册等材料上报不及时、填写不规范、不完善的。

(二)书面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帮责任组或村“两委”向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1.不能耐心接待群众来访、对政策解释错误,给脱贫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
2.工作态度消极、敷衍塞责、推进缓慢、效率低下的;
3.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
4.未按照要求填写精准扶贫明白卡的。

(三)诫勉谈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组或村“两委”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业务指导不及时、扶贫政策兑现打折扣的;
2.调查摸底不入户、收入核算不仔细、非本人签字确认、审核把关不严的、建档立卡不完善的;
3.评定结果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的;
4.没有制定帮扶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增收脱贫措施的;
5.没有完成帮扶计划的。

(四)党政纪处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但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分别对相关部门单位、村“两委”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未按规定程序评定贫困户,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

2.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3.挤占、截留、挪用、拖欠扶贫补助项目资金的。

4.虚报、瞒报和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补助款的。

5.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扶贫政策和法规等行为的。

第十条本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村组干部的责任追究,由所在镇党委、政府、纪委做出处理决定;对各部门、单位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由镇纪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办法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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