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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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调车作业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调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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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作业时严格控制速度,按信号及行车标志牌行 车。在尽头线上调车时,距线路终端应有10米安全距 离,遇特殊情况应接近小于10米时,调车员与司机联 系,严格控制速度,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调车员应在调车正面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司机应认 真地、不间断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没有鸣笛回示 时,调车员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信号机熄灭(或瞬间 熄灭)、显示错误或不清,司机应立即停车。
至少提前3小时; • C)临时维修的调车作业或调试至少提前2小时; • D)故障抢修的调车转线作业随时提报或其他转线
作业至少提前1小时;
地铁调车作业
计划编制、提交、实施
• E)因检修作业需增派司机配合时,检调须做好书 面计划,于计划实施前4小时交厂调,以避免派班 员无法及时安排人员配合;
• F)对未交付的机车车辆厂家的动车计划,须向 DCC提报计划,对需工程车调动车辆的调车作业 至少要提前24小时。
地铁调车作业
计划编制、提交、实施
• 10.4 编制调车计划依据 • 10.4.1 检调提供的车辆检修计划; • 10.4.2 开行工程车计划; • 10.4.3 材料线车辆装卸计划; • 10.4.4 生产部门调度提报的设备检修配合计划; • 10.4.5 外单位动车计划; • 10.4.6 设备调度提报扣修计划和工程车故障报修
C)职责分工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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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留、防溜的规定 1)安全线、牵出线、走行线上(接发工程列车时 除外)、试车线、咽喉道岔区,禁止停放机车车 辆,其他线路存放车辆时,应经车厂调度员同意 方可占用。机车车辆应停在线路信号机或库门内 方。 2)平板车及机车停放在线路上不再调车时,应连 挂在一起,并须拧紧两端手闸,放置铁鞋。因装 卸作业需要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 溜,中间车组拧紧手闸,两端放置铁鞋。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快捷、便利。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运营和管理,包括地铁、轻轨和有轨电车等。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行车组织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应注重运营效率、服务质量和乘客安全,及时对行车组织规则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行车权限和信号控制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应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和信号控制规定,按照优先级顺序发放行车权限。

第六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资格证,对车辆操作熟悉,掌握相关行车组织规则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七条行车权限根据车辆类型、载客量、运行速度等因素进行分类,严禁非法侵占行车权限。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应配备信号系统,确保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和行车速度。

信号系统应具备准确、可靠、快速的功能。

第九条行车组织应根据信号系统的指示进行,驾驶员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信号指示。

第十条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根据信号和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乘客的安全疏散和及时救援。

第十二条乘客应遵守相关车辆乘坐规定,有序排队上下车,不得混乱拥挤,保持良好的出行秩序。

第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配备安全设施,包括摄像头、报警系统、防滑扶手等,确保乘客安全出行。

第十四条乘客应遵守车厢内的秩序,不得随意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饮食。

第十五条乘客在车厢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播放声音过大的音乐。

第四章应急处理和事故处理第十六条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迅速判断和处理,并及时报告调度中心。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乘客。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第十九条驾驶员违反行车组织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等措施。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线路车辆基地行车组织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线路车辆基地行车组织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线路车辆基地行车组织分析摘要:伴随着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用自动化系统软件替代人工驾驶的自动化路线愈来愈多。

全自动生产线减少了操作工参加和人为因素误操作风险。

它们在经营效率、自动化程度和系统安全性层面比传统路线有更大的优点,逐步形成城市轨道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轨道交通;全自动线路;车辆基地;行车组织1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特点和调整原则1.1行车组织特点第一,列车运行图调整冗余量比较少。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地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客流密度也在不断加大,也相对应地缩小行车间隔提升行车密度。

城市轨道交通在编制实际运行图方案的过程中,获得的调整行车组织工作的时间存在普遍的不足。

第二,提出了时效性的高要求。

当前,国内大部分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相对来说比较短,在线列车的数量非常多,在这种环境下,调整列车实际运行的对象并不是两列或者一列列车,而是需要充分结合所有列车的实际运行情况。

因此,在设计行车组织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展现出便捷性和整体性的特点,从而符合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三,具有比较多的制约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需要满足列车和站台、列车和列车以及列车规划运行图等各个方面的运行要求。

但是存在车站折返能力、列车区间运行时间、追踪列车间隔以及车站停战的时间等各个实际因素,都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城市交通的有序运行。

第四,需要优化并完善的指标类型和数据相比较多。

减少实际列车运行图和计划列车运行图之间的差距,其本质上就是最大程度维系运行图高正点率和兑现率。

1.2调整原则行车组织调整主要有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原则。

(1)行车组织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各单位、各岗位间要发扬协作精神,充分体现联动作用,紧密联系,协同动作,实现安全、高效、便捷、舒适的运营目标。

(2)日常运行计划由列车运行图体现,由运营管理部门编制列车运行图,列车运行图是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所有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列车运行计划的规定组织有效工作,保证运行计划的实现。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更好地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行车组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应坚持安全导向,贯彻集中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行车组织基础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统筹内部各专业部门,合理制定行车计划,内容包括列车运行图、车辆运用计划、施工作业计划、乘务计划等。

其中,共线、跨线运行线路的行车计划应共同制定。

运营单位应做好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设施设备系统兼容协调,能够按照最大设计能力稳定运行,保障行车组织需要,充分满足客流需求。

运营单位应建立行车指标统计分析制度,对行车计划持续改进和优化。

第五条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应以满足客流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线路客流规律及线网衔接等因素,有效发挥线路能力,经济合理地运用车辆和安排施工维修时间,确定线路运营时间及各时段的行车间隔、停站时间、行车交路等。

运营单位应将列车运行图作为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组织内部各部门严格根据列车运行图的要求开展运营生产工作,保证按图行车。

列车运行图应保持相对稳定,需要常态化延长运营服务时间或缩小行车间隔的,运营单位应充分论证运用车数量、线路条件等设施设备能力及施工维修时间、人员配备需要等情况,确保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方可组织实施。

列车运行图应至少保存2年。

第六条行车指挥层级自上而下分为线网监控级、线路控制级和现场执行级,下级服从上级指挥。

线网监控级负责监控线网运行状态、统筹线网运营生产、指挥应急情况下线网列车运行调整,以及对外联络协调。

线路控制级负责本线路的运营状态监控、运行调整和应急指挥。

《2020年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2020年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更好地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行车组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应坚持安全导向,贯彻集中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行车组织基础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统筹内部各专业部门,合理制定行车计划,内容包括列车运行图、车辆运用计划、施工作业计划、乘务计划等。

其中,共线、跨线运行线路的行车计划应共同制定。

运营单位应做好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设施设备系统兼容协调,能够按照最大设计能力稳定运行,保障行车组织需要,充分满足客流需求。

运营单位应建立行车指标统计分析制度,对行车计划持续改进和优化。

第五条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应以满足客流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线路客流规律及线网衔接等因素,有效发挥线路能力,经济合理地运用车辆和安排施工维修时间,确定线路运营时间及各时段的行车间隔、停站时间、行车交路等。

运营单位应将列车运行图作为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组织内部各部门严格根据列车运行图的要求开展运营生产工作,保证按图行车。

列车运行图应保持相对稳定,需要常态化延长运营服务时间或缩小行车间隔的,运营单位应充分论证运用车数量、线路条件等设施设备能力及施工维修时间、人员配备需要等情况,确保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方可组织实施。

列车运行图应至少保存2年。

第六条行车指挥层级自上而下分为线网监控级、线路控制级和现场执行级,下级服从上级指挥。

线网监控级负责监控线网运行状态、统筹线网运营生产、指挥应急情况下线网列车运行调整,以及对外联络协调。

线路控制级负责本线路的运营状态监控、运行调整和应急指挥。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基本工作制度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基本工作制度

2.行车调度工作规则的编制要求
编制时应以行车组织规则为依据,内容不应 与行车组织规则的规定相抵触。 在行车调度工作中,行车调度工作规则应对 调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行车调度工作规则应根据线路、信号等设备 的调整进行相应的修改。
1.3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工作细则
1.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的主要内容
(1)车站概况和技术设备:车站概况包括车站的位置、性质、等级和任务;技术设备包括 股道、信号、联锁及闭塞、客运设备、自动售检票系统、通信、照明、供电等设备。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的基本工作制度 项 目
1.1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
1.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的内容
(1)技术设备包括限界、线路、限速、轨道、道岔、信号机、电客车、屏蔽门、通信设备、供电设备、 机电设备和车辆段等。
(2)行车组织指挥系统包括行车组织原则、运营组织指挥机构及功能、运营指挥执行层次等。 (3)行车闭塞法主要包括固定闭塞法、电话闭塞法。 (4)列车运行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列车运行模式、电客车运行的准备和条件、电客车出入车辆段的组织、
2.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的编制要求
编制时应以行车组织规则为依据,细则中的 规定不能与行车组织规则的规定相违背。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的编制应从车站实际情况 出发,制定的规定需符合车站工作要求,充 分发挥现有设备的运用效能,从实际出发, 更新改造限制能力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作 业效率,扩大设备能力。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的编制内容应是行车组织 规则的规定在车站工作的具体细化,并根据 车站实际情况做补充,用合理的劳动组织推 行作业标准化,做到各项作业的连续性、均 衡性,最大限度地平行作业,减少各种等待、 干扰事件,加速车辆周转,实现安全、正点、 畅通、优质、高效地为乘客服务。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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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章》
1.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主讲教师 王军营
•模块1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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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组织工作包括:监督 行车设备运转状态、收集信息并上报运营控制 中心、执行行车调度员命令调整列车运行、与 列车司机执行联控措施。
(×点)×分×秒开”
(13)填写行车日志
( 14 ) 向 OCC 报 点 “××次
(×点)×分×秒开”
路、开 开放正确后,复诵“进路防护信 列列车进路,确认
放信号 号好了”,并通知发车站
进路防护信号开放
后口呼“进路防护信
号好了”
站台站务员
1.4.4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接发列车作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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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站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1)联锁站的接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办理发车作业程序)
(列车 通过)
(7)站台站务
(5)听取发车站报点,复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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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锁站的发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发车 报点
( 7 ) 通 知 站 台 站 务 员 “×× 次发车进路好了”
(8)确认后三节 车门关闭好后,向 司机显示“车门关 闭好了”的手信号
(11)监视列车运行
( 10) 监 视 列 车 运 直至列车出清联锁区

,行(并9注)意监站视台列乘车客运 安全
(12)向接车站报点“××次
1.4.3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行车作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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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接班制度 车站行车值班员交班时,应将列车运行和设备状态、上级指示和命令及 完成情况等填记在交接班登记簿上,并口头向接班车站行车值班员交代 清楚。 车站行车值班员接班时,要了解列车的运行情况,对行车设备、备品、 报表进行检查后,签认接班。内、外勤车站行车值班员实行对口交接。 3.检修施工登记制度 针对各项检修施工作业,车站行车值班员应根据检修施工计划向检修施 工负责人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后进行访客登记。凡影响行车作业的临时设 备抢修,均要与行车调度员联系作业时间并获取同意后,方可登记。检 修施工作业结束后,行车设备经试验并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后,方可签认 注销。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环保的公共交通方式,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行车组织、客运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

首先,行车组织是运营管理的核心环节。

要根据线路特点、客流量等因素,合理编制列车运行图,确保列车准点运行。

在日常运营中,要严格按照运行图组织行车,加强对列车运行的监控和调度,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保障乘客的出行需求。

客运服务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重要内容。

车站应提供整洁、舒适的候车环境,设置清晰明确的导向标识,方便乘客进出站和换乘。

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热情周到地为乘客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同时,要加强对特殊乘客的关爱,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

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是保障运营安全和可靠性的关键。

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轨道、车辆、信号、供电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对于关键设备,要配备应急备件,以便在突发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减少对运营的影响。

安全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重中之重。

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在车站和列车上,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器材、监控系统等。

同时,要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乘客遵守安全规定,共同维护运营安全。

在人员管理方面,要加强对运营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

招聘时要严格筛选,确保录用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

培训要涵盖业务知识、技能操作、服务意识等方面,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通过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票务管理也是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制定合理的票价政策,既要考虑运营成本,又要兼顾乘客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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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接发车作业
1.车辆基地接发车作业的一般规定 车辆基地接发车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接发列车应灵活运用股道,做到不间断接车、正点发车、减少转线作业,备用车应 停放在运用库线路发车的一端,升起弓,随时准备出车辆段。 (2)当计算机联锁系统发生故障,采用应急台排列接发列车进路时,应按压引导总锁闭, 并现场确认进路开通,人工准备进路时使用钩锁器对进路上的对向道岔进行加锁。 (3)采用应急台或人工准备接发列车进路办理接发列车作业时,应停止调车作业。 (4)联锁设备正常时,应在邻站开车或车辆段开车点前5 min停止影响列车进路的调车 作业,准备接发车进路。 (5)原则上不得在非接发车线上办理列车接发作业。特殊情况下应经车场调度员同意, 得到行车调度员改变行车组织办法的命令,采用排列调车进路锁定发车进路道岔(当联 锁功能失效时,人工加锁进路对向道岔)。列车凭行车调度命令及车场调度员(或车场 值班员)的发车信号驶出车辆段。 (6)列车进出检修库大门或通过平交道口前应一度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作业
1.车辆基地行车作业的内容 车辆基地行车作业是指按运行图制订的行车计划完成的日常车辆运行作业,其主要内容如下: (1)负责所辖各运行线路内的电动列车运行、整修、整备任务,确保上线运用列车状态良 好、准点出场、回库,能顺利进行运用列车的调整。 (2)配合维修人员完成列车的保养、维修、调试等工作。 (3)安排车场内调车作业及正线开行施工列车。 (4)协调车场内各专业技术工种在规定范围和规定界面的施工技术。 (5)协助正线事故救援工作。 (6)编排列车运行计划,按列车运行图要求配置列车及乘务人员。 (7)对车辆乘务人员及站场行车人员进行行政管理、技术管理等。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
2.车辆基地内的列车运转流程 (1)列车出车作业。列车出车作业包括编制并下达发车计划、司机办理 出乘手续、司机检查列车、列车出库与出段,其流程如图1-2所示。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作业
2.车辆基地内的列车运转流程 (2)正线运营作业。列车的正线运营作业主要包括列车运行交路、列 车司机作业、司机交接班3个方面,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作业
2.车辆基地内的列车运转流程 (2)正线运营作业。列车的正线运营作业主要包括列车运行交路、列车司机作业、 司机交接班3个方面。 ①列车运行时,正线运行的循环交路、在两端折返的时刻、出入段时间顺序由车 辆周转图规定。 ②列车司机作业方面,严禁司机违章行车,应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安全,正司机 应严格按照指示操作,副司机严格按照乘务员的命令完成各项工作。 ③交接班时,司机应按要求出勤,需要将列车技术状态、有关行车命令、注意事 项向派班员交代清楚。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基本规定 (1)车辆基地行车由车辆基地调度员统一指挥,并由其负责车辆基地日常运营和设备维修组织 等工作。车辆基地的其他工作人员应服从车辆基地调度员的智慧,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车辆基地调度员应按车辆基地管理制度和调车作业规程办理作业。 (3)车辆基地应确保运用车状态良好,符合列车上线有关标准;确保备用车状态良好,并停 放在车辆基地运用库指定位置,做好随时发车准备。 (4)车辆基地内作业应优先接发列车;接发列车时,应提前停止影响接发车进路的调车作业; 发车时,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开放发车信号。 (5)车辆基地接发列车应灵活运用股道,做到正点发车、不间断接车,减少转线作业。 (6)信号楼值班员应按照车辆基地调度员的指挥及接发列车计划、调车作业计划,准确及时 地准备进路,做好接发列车组织工作。 (7)发车前,信号楼值班员应检查确认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已经停止 后方可开放发车信号;接车前,应检查确认接车线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的 调车作业已经停止后方可开放接车信号。 (8)列车司机不得在车辆基地道岔、咽喉区擅自停车;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道岔、咽喉区临时 停车时,车辆基地调度员、信号楼值班员应向列车司机查明停车原因,并在列车具备运行条件 后,指示列车司机启动列车。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作业
(3)列车收车作业。列车收车作业主要包括列车入段与入库和库内作 业两部分,其作业流程如图1-3所示。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作业
(4)列车整备作业。车场内列车整备作业主要包括清洗、检修、车辆验收3个 部分,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对列车内、外部进行清洗、打扫。列车清洗应根据清洗计划进行,列车清洗 计划应下达给信号楼值班员、调车司机、调车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由专人负责 清洗工作。 ②在列车回库停稳后,派班员应及时与检修调度员办理车辆交接手续,检修调 度员按计划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完毕与派班员办理移交手续。 ③派班室派专人对车辆技术状态再次检查、验收,确认车辆符合正线运行的要 求。
•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接发车作业
2.列车占用转换轨凭证的规定 列车占用转换轨凭证的规定如下: (1)当车辆基地计算机联锁系统正常时,列车占用转换轨的凭证为出车辆段信号机的 黄灯。 (2)当车辆基地计算机联锁系统发生故障,开放不了出车辆段信号时,列车占用转换 轨的凭证为出车辆基地信号机的调车信号及车场值班员的允许出车辆段命令。 (3)当车辆基地计算机联锁系统发生故障或邻站LOW发生故障,开放不了出车辆段信 号和调车信号时,改为电话联系(或区段闭塞)行车法组织行车,车场值班员得到行 车调度员改变行车组织办法的命令,与邻站办理发车作业,列车占用转换轨的凭证为 行车调度命令(或路票)。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空车白辆 基演地示行 车 组 织 规 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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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行车组织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也叫车辆段,是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系统的重要 单位之一,主要负责列车车辆的运营、整备、检修等工作。车辆基地同 时也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地铁、城市轻轨等)中对车辆进行运营管理、 停放及维修、保养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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