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关于财政补贴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案例解析政府补贴收入的账务处理

政府补贴收人作为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收人来源之一,由于补贴收入形式比较多,实务中不少财税人员对什么样政 府补贴收人应由政府补助准则规范,什么类型的政府补贴收 入不应由政府补助准则规范区分不清楚,由此带来不必要的 涉税风险。
下面就不同类型政府补贴收人的账务处理及需 要注意的涉税事项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_、《企业会计准则第16 ^—政府补助》规范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范了政府补助的 确认、计量、列示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 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财会2017 年1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政府补助具有下 列特征:一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二是无偿性。
如财政拨 款、税费返还、财政贴息等属于典型的政府补助。
二、 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根据财会[2017] 15号的规定,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如财政拨款购 买设固定资产是典型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 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 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人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是用 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在计人当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
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财政补贴收入与销售行为的关系
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作用
3.如何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正文
财政补贴收入,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政府政策或其他原因获得的不以销售行为为条件的经济利益。
在我国,财政补贴收入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然而,它与销售行为并无直接关联,因此,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企业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其所得情况,以及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工具。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企业需要如实报告其财政补贴收入,并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将其纳入计算范围。
那么,如何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呢?首先,企业需要明确财政补贴收入的性质和来源。
这些信息通常可以在财政补贴文件中找到。
其次,企业需要将财政补贴收入与其他收入项目区分开来,避免混淆。
最后,企业需要根据财政补贴收入的性质和来源,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
总的来说,财政补贴收入与销售行为不挂钩,是企业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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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会计及税务处理若干问题探讨

除, 其余额计入企 业应纳税所得 额 ; 三是搬迁 企业从 规划搬迁 第二年起 的五年 内, 其取得 的搬迁 收入暂不计入企业 当年应纳
税所 得额 , 在五年 期 内完成搬 迁的, 企业搬 迁收 入按上 述规定
于不征税收入 , 不符合上述条件 的政府补助( 或者即使是财政拨
款) 均被排除在不征税收入之外 , 由于这部分收入又不属于免 而 征企业所得税 的收入 , 因此 , 这部分收入应并入企业 应纳税所 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 以 , 在新 企业所得税法 出台后 , 应严 格 区分政府补助与财政拨款 , 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
三、 哪些 政 府 补 助 免 征 企 业 所得 税
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 、 税务主管部 门有关文件规定 , 际 实
收到具有 专门用途 的先征后 返( ) 即征 即退 等办法 向企业 退 、 返还的所得税税款 ,按 照会计 准则规定应计 入取得 当期 的利 润总额 , 但暂不计入取得当期 的应纳税所得额 。 根据财税[0 7 1 2 0 1 号文《 6 关于企业政策 性搬迁收入有关企
管理的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等组织 的拨款 。不 同时符合这两个 条件 的就不属于不征税收入 ( 国务 院和国务院财政 、 但 税务主
管 部 门另 有规 定 的 除外 ) 。此 解 释 在 一 定 意义 上排 除 了各 级 人
置职工 费用, 额计 入企业应 纳税所得 额 ; 是企业 因转换 其余 二 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 没有用上述搬迁 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
政 府补助会 计 及税 务处 理若 干 问题探 讨
谢 国珍
种形式 的政 府补助 , 都导致企业 净资产增加 和经济利益流入 。 二是 为了规 范政府补助和加强减 免税 的管理 。从 19 年分税 94 制财政 体制 改革实行后 , 中央集 中管理税权 , 各地不 得 自行或 擅 自减免税 。地方政府为促进地 区经济发展 , 不得不采取各种
关于企业政府补助会计账务处理及征税问题

丽 大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有 限 公 司 山东 分 所 2 O 01 5 4
业 取 得 的 、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 章摘要】 文
本文 主要 介 绍 了笔者 在 实 务 工作 中 遇 到 的政 府 补 助 这一 会 计 准 则 的具 体 应 用 ,并根 据 个 人 对 这 一 会 计 准 则及 税 法
坝 代 商 业 M ODE NB S N S R U IE S
使 用 情 况 按 期 向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申报 , 使 级 部 门 能 够 及 时 了 解 款 项 支 出 的 情 况 ,否 则 就 停 止 后 续 款 项 的 发放 或 者 收 回款 项 , 能 对 企 业 规 范 会 计 核 算 起 到 很 大 的推动 作用 。 3、 指 南 中 相 关 规 定 应 制 定 得 更 加 详实 ,针对 不 同的政 府性 补助款 如何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以 案 例 的 形 式 进 行 描 述 同 时 相 关 配 套 的 政 策 法 规 应 及 时 更 新 , 特 别是 税收 等法律 的规 定 。 众 所周 知 , 企 业 会计准 则第 1 6号 政 府 补 助 》 是 我 国 会 计 准 则 不 同 于 国际 会计准 则 的规定 ,具有 中国特 色的 规 定 , 因此 相 关 规 定 亟 待 解 决 , 我 们 也 希 望 相 关 部 门 针 对 同 情 况 制 定 出 更 加 完 善 的 政 策 方 针 ,指 导 企 业 完 成 对 财 政 补助 的1确 财 务核 算。 L 对 十 业 我 们 建 议 可 以 按 以 下 几 点 去做: l 、保 证 专 款 专 用 , 业 在 接 受 款 项 企 时 , 就 应 将 相 关 款 项 放 人 专 门 银 行 账 户 中 , 企 业 对 该 资 金 以 及 以 该 资 金 发生 的 支 出 单 独 进 行 核 算 。 这 样 做 ,既 可 以 应 对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的 各 项 俭 查 , 岜 可 以 进 行正 确 的账务 处珲 。 2、 正 确 理 解 会 计 处 理 与 税 法 之 间 的 关 系 。 应 当 引 起 关 注 的 是 , 在 进 行 上 述 账 务 处 理 的 过 程 中 ,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涉 及到 所得 税的 问题 ,也正 是 由于税 的 问 题 ,使得原 本很 简单 的账务 处理 掺杂 了 很 多 人 为 因 素 。 但 是 ,根 据 关于 专 项 用 途 财 政 性 资 金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处 理 问题 的通知 ( 税 [09 7 ) 财 2 0 ]8 号 ,对 企 业 在 20 0 8年 1 lH至 2 l 月 0 0年 l 月 3 2 1日期 间 从 县 级 以上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及 其 他 部 门 取 得 的 应 计 入 收 入 总 额 的 财 政 性 资 金 , 符 合 条 件 的 , 可 以 作 为 不 征 税 收 入 ,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从 收 入 总 额 中 减 除 。也 就 是 说 ,凡 不 符 合 条 件 的 , 无 论 计 入 递 延 收 益 还 是 营 业 外 收 入 , 都 应 计 人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计 算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 所 以 , 作 为 财 务 人 员 , 一 定 将 相 关 的 政 策 法 规 研 究 吃 透 , 才 能做 到
中级会计实务 -第11章 政府补助 (历年考点分析)

第十一章政府补助本章历年考点分析近三年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分析题。
2023年预计教材主要变化无实质性变化。
本章考点及真题讲解考点一、政府补助概述一、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交易或事项是否属于政府补助1.财政拨款√2.财政贴息(企业直接收到财政贴息)√3.税收返还(增值税/所得税)(1)企业收到的先征后返的所得税;(2)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的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3)采用先据实征收、再以现金返还的方式收到的税收奖励。
√4.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的税收优惠(增值税)√5.企业收到的代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6.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资产√7.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8.政府代第三方支付给企业的款项×9.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的税收优惠(所得税)×10.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提示1】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
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提示2】如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定额扣减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其他收益(减征的税额)【真题回顾及经典习题】考点年份1.政府补助的概念2021年单选题、2020年单选题、2021年多选题、2018年判断题、2017年判断题、2013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2015年单选题、2015年综合题部分内容;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2022年多选题、2021年计算题、2021年判断题、2020年判断题、2019年单选题、2019年多选题、2018年多选题、2018年计算分析题、2014年单选题;【例题1-1单选题】(2020年)2019年12月,甲公司取得政府无偿拨付的技术改造资金100万元,增值税出口退税30万元,财政贴息5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9年12月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万元。
财政补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三、财政补贴增值税政策相关案例问题
3.为鼓励航空公司在本地区开辟航线,某市政府与航空公司商定,如果航空公司从事该航线 经营业务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则不予补贴,如果年销售额未达到1000万元,则按实际年 销售额与1000万元的差额给予航空公司航线补贴。如果航空公司取得该航线补贴,是否需要缴 纳增值税?
三、财政补贴增值税政策相关案例问题
1.某新能源汽车企业2020年才收到2019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请问需要缴纳增值 税吗?
答:从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财政补贴。
纳税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新能源汽车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属于《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45号,以下称45 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情形,应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无需缴纳增值税。
三、财政补贴增值税政策相关案例问题
5、证券公司保荐某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取得当地政府给予的奖励,该奖励是否需要缴纳 增值税?
答:证券公司保荐某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其提供保荐服务的对象是该科创板上市企业,而不是当 地政府,当地政府不是该项服务的购买方,证券公司与当地政府之间没有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税交 易)。证券公司是保荐服务的销售方,上市企业是保荐服务的购买方。从奖励资金的金额来看,该项 奖励资金与企业是否上市成功紧密联系,可能按照上市一户给若干金额的奖励进行结算。也可能是按 照上市融资规模进行结算。但是政府的奖励是基于证券公司推荐本地企业上市,提升当地和当地上市 公司影响力为基础,政府奖励不会影响证券公司向企业提供保荐服务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具体的交易 价格是由证券公司(券商)和被服务企业之间商定的。政府给与的奖励不属于税总 45 号公告第七条 规定的“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补贴,无需缴 纳增值税。
案例解析财政补贴收入的涉税风险点

案例解析财政补贴收入的涉税风险点近期,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款项1.9亿元,按照规定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实务中,误把所有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是企业税务处理中的常见现象。
财政补贴作为国家一项积极货币政策,在稳经济、稳产业、促发展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财政补贴有其严格的税务处理规定,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出现“财政补贴前脚到,税务风险后脚来”的现象。
风险一:将财政补贴收入一律确认为不征税收入案情简介:A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
2018年,当地实施重大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实行技改搬迁工程,A公司获得财政补贴1250万元。
企业认为,该笔补贴属于从政府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收入总额中扣除。
不过,税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虽然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但并未对该笔资金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符合将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条件。
案例解析:财政补贴收入能否直接计入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要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凡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会实务】政府补助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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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政府补助案例解析
据报道,马鞍山电厂于2008年12月22日收到财政补贴款5625万元;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1日收到财政补贴款4000万元。
与之类似,近年来农业、环保、科技等行业的不少企业都得到了政府的“红包”。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也有所调整。
政府补助的分类不同。
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策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主要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旧准则政府补助分为无条件的政府补助和附件条件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返还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中,存在相关递延受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若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旧准则中企业需要返还已收到补助的,应当在确定实际返还时,冲减相关负债。
对权益、损益及资产结构等经济事项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最大的差异就是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计入权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政府补助将会给企业带来利润而不是权益。
计量基础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中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旧制度规定中,政府补助全部按照成本计价。
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补贴收入”这一科目,有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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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补贴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问:有时,企业会收到一些财政拨付的资金,有的是治理污染专项补助,有的是扶贫贷款贴息,有的是新产品研发费补贴,有的是扶助性资金未指明专项用途,同时,在收到这些款项时,有的要求计入资本公积,有的要求计入专项应付款,有的未指明。
请问,哪些类型的财政拨款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具体规定吗?
答: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法规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
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如财税[2007]80号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具有专门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取得当期的利润总额,暂不计入取得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