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宗室分封制述论
明朝分封制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
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
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
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
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
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
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
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
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
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
郡主禄八百石,郡主以下依次递减。
明初,朱元璋设计的典章制度包括了政治,经济,军事等诸方面。
他继汉晋以后第三次实行分封制度,建立诸藩。
朱元璋分封诸王,则完全出于己愿。
朱元璋之所以分封诸王,显然怀有一种理想,那就是“法古建邦”,“分茅胙土,以藩屏国家”,“藩辅帝室”这一理念的关怀所系。
这一点从他的分封诏书中可以清楚知道。
从此意义而言,朱元璋的分封诸王是中国历史上汉代以降一次带有分封本意的复古行动。
明初分封的诸王,虽不领土地,人口,但是领有军队。
一般诸王都领有二三卫,大者拥军二三万,如秦王,晋王,燕王等;小者亦近万。
如此多之兵,不待征发已是数万之众。
故而就出现了清人杨椿所说的局势,“高皇帝崩,遂人人有帝制自为之意。
”而朱元璋选择的皇位继承人太子朱标乃一柔仁之人,即使不早亡,这些强藩兄弟势力坐大亦是指日之事,后患无穷。
不料朱标早死,皇位竟然落入皇太孙朱允炆之手。
这种情绪从建文继承皇位到削藩时已经显‘露’出来。
那些势力强大而志大才疏的皇叔们不是输给了建文帝,而是输给了朱棣。
颇有乃父风范的燕王朱棣,瞅准了建文帝削藩,变更官制这些违背祖训的举措,公然打起“清君侧”的大旗,起而发动靖难叛‘乱’。
历时四年的血战,燕王终于成为明朝的最高统治者。
明朝宗室降爵制度

明朝宗室降爵制度篇一:明代封爵制度的特点及成因1明代封爵制度的特点及成因封爵制度是古代君主授予贵族和功臣爵位的制度,它是历代君主为巩固其统治地位,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而实行的一种封爵等级制度,对一个朝代的政权统治与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明朝封爵制度作为古代封建社会时期较为程序化、制度化与法制化的封爵制度,既有与历代封爵制度相同处,也有许多独特点,抓住其特点及成因,对理解明代制度、政治、文化等方面显得十分必要。
回顾明代封爵制度,总结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及成因:一、宗室功臣封爵两体制,只授爵号食禄无封邑明代封爵制度分宗室与功臣外戚两套体制,将王与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分离,是明代区别于以往朝代的一大特点;并且给勋爵只有爵号与食禄,而不再有封邑,公、侯等爵位的还将赐予铁券,以示其功勋卓著,皇恩浩荡。
在宗室封爵体制方面,明太祖之初,定制袭封,列爵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八等以封皇室宗亲。
其食禄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初亲王岁禄定为五万石,后定减亲王岁禄为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
在功臣外戚封爵体制方面,明朝又阅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在洪武三年(1370)六月颁布诏令:“定五等勋爵....爵正一品国公、郡公,从一品郡侯,正从二品郡1 后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伯,正从三品县伯,正从四品县子,正从五品县男。
”○细分为七个等级,这一明朝爵位变化在《万历会典》中已做出明确的总结“国初因前代之制,2 在功臣外戚封爵食禄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
列爵五等,非有社稷军功者不封,子男后革。
”○并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规定:“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侯,千五百石至千石;伯,3同时还一并定制:4爵千石至五百石。
”○“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
”○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袭(世),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
明清藩王制度的论文

明清藩王制度的论文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后,为了监督各地方官吏、巩固朱家王朝的统治,朱元璋推行分封制。
把皇子皇孙分封到各地做藩王。
共同来“夹辅皇室”。
藩王制度从超级恩惠走到特殊限制。
其副作用日益凸显。
最终成为明朝灭亡的因素之一。
朱元璋在建立明王朝的同时、正式确立了封藩制。
所谓封藩制,即将自己的诸子和个别宗室封为藩工。
让他们率领精兵分驻全国要塞,建立起由皇权直接控制的中心。
一方面,用以巩固边防,另一方面,用以削弱诸功臣将领的军权。
监视各地的文武官吏。
运用强大亲藩为屏卫。
确保朱氏皇统的巩固。
所以。
朱元璋将封藩制度作为强化皇权的一个重要措施。
清人赵翼说、“明祖以布衣起事。
与汉高同、故幕下士多以汉高事陈说于前。
明祖亦遂有一汉高在胸中。
而行事多仿之。
”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在边塞重镇的藩王,兼有节制卫所。
奉令征伐之任。
其目的是“镇固边防、翼卫王室”。
直到“靖难之役”后,藩王的军政之权渐被剥夺、但在经济上仍给予藩王极其丰厚的待遇。
使得明王朝在封建制上只留存于形式。
即所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徒拥虚名、坐糜厚禄”。
这些优待和特权也致使后来社会矛盾的出现。
1.独有的军事特权。
在军事方面。
各个藩王都占守着战略要地、并具有节制诸将、直接调遣军队地权力。
每个藩王属地都有镇守之兵和护卫兵。
守镇兵由常选指挥统领、护卫兵则由王调遣。
万一属地是险要之处、如有紧急事物、两种兵都可“并从王调遣”亲王都拥有三护卫重兵。
每护卫“甲士少则三千、多则之万千”、而边塞诸王则多于此数。
比如宁王权“带甲八万、革车六千”,“遣将征诸路兵。
必关白亲王乃发”,“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
无王令者,不得发兵”由此可见,明代诸藩王所具有地独特军权。
2.丰富的恩惠。
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
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
出则为将,入则为相。
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
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
论明代云南亚分封制

论明代云南亚分封制
李建军;谢雪冰
【期刊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45)005
【摘要】明朝在云南实行的亚分封制,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分封制度或土司制度,也有别于以流官为特征的省府州县制度或郡县制度,而是介于分封制度与省府州县制度之间的一种独具特色的管理体制.受封的云南沐氏家族嗣爵执政者不是真正的诸侯、藩王、土司或流官,却同时兼有诸侯、藩王、土司和流官的某些特点和权益.亚分封制的出现与存在,虽然是明王朝封建专制制度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也造成过负面的影响,但是它为稳定云南社会秩序、改善当地人民的生产和生存环境、进一步开发和建设云南、稳固西南边陲、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总体上看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
【总页数】8页(P149-156)
【作者】李建军;谢雪冰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云南昆明 6505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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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代分封制度的演变 [J], 苏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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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南明宗室封爵紊乱出现的原因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第30卷第2期2020年6月Vol.30. No.2June 2020略论南明宗室封爵素舌L 的原因徐梓又,王浩森,王小丰(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南昌330022)摘 要:南明宗室封爵制度是一项贯穿南明十八年的政治制度,它的存在极大地号召明宗室团结一致,对付外寇。
但是史籍中所记载的宗室封爵十分混乱,或一王两爵,或一爵两王。
追其原因,一方面是南 明朝廷有意打乱明朝藩王嗣爵的制度,另一方面在于传世的文献及奏疏本身的错误,两种因素让后人在 文献极度稀缺繁杂的前提下产生极大的错觉——南明封爵紊乱到极点。
因此有必要对南明宗室封爵紊乱的原因进行细究,以起“抛砖引玉”之效。
关键词:南明;宗室;封爵;紊乱中图分类号:K24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81(2020)02-0078-07如果说南明(特指1644年3月19日北京陷没后, 朱氏子孙所控制的时间与空间的范围)宗室的迁徙 是一个需要多角度思考的问题,那么南明朝廷所封宗室的爵位紊乱问题更是其中一个值得细思的关注 点。
明朝谨遵太祖遗训,拥有自己的宗室法律,废黜的诸王永不继承,犯法的宗子绝不录用,如齐、宁、徽、汉、越王等及朱标子嗣、辽王子嗣。
可是在南明, 特别是争权时期,乱封王爵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由于史籍的混乱以及南明各朝廷都大封宗王,我们发现,宗室姓名与爵位之间无法相互对应,所以在很 多史籍的记载中充分感受到这种矛盾,本文以南明 弘光、隆武、鲁监国、永历四朝为正统角度,着重点岀这一个问题,封爵混乱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不按伦序封爵位为了缓解宗室爵位问题给朝廷带来的麻烦,同 时更好地将礼制渗透到家族体制当中,明朝政府就藩王爵位继承问题,分别对亲、郡王做了如下要求:(1)关于亲支袭封问题,亲王绝嗣可由其亲弟、亲侄继承,旁支不得继爵,郡王绝嗣不得请继;(2)关于进 封问题,郡王可以进封亲王,本王郡爵一般不需再补袭,世子世袭亲王,而他子按原封世袭本等官爵,不 得请封郡王,更不存在将军进封郡王的情况(除去几例冒封者)。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与明朝有何不同?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与明朝有何不同?本文导读: 1.明朝的封爵明朝的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两种。
明太祖之初,定制袭封: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均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均视二品;诸子则授镇国将军,从一品;孙辅国将军,从二品;曾孙奉国将军,从二品;四世孙镇国中尉;从四品;五世孙辅国中尉,从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从六品。
初亲王岁禄定为五万石,后定减亲王岁禄为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将军三百石,奉国将军二百石。
另有大量赐田,有的亲王竟至数千上万顷。
明朝又阅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后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并定制:“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
”爵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袭(世),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
除有军功者外,可得爵号的还有曲阜孔子后裔衍圣公及驸马都尉、外戚等因恩泽受封者,但只是给诰而不给券。
与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号和食禄,井无封邑。
2.清朝的封爵清初(后金时),尚处于爵职不分的状态,至最后的完善也有一个过程。
天命五年(1620年),“论功序爵,列总兵之品三等,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其牛录额真俱为备御,每牛录下设千总四员”。
天聪八年(1634年),改称五备御之总兵官为一等公,一二三等总兵它为一二三等昂邦章京,一二三等副将为—二三等梅勒章京,一二等参将为一二等甲喇章京,游击为三等甲喇章京,备御为牛录章京。
顺治元年,加封公、侯、伯世爵,不久更昂邦章京为精奇尼哈番,梅勒章京为阿思哈尼哈番,甲喇章京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为拜他喇布勒哈番,以及拖沙喇哈番。
乾隆元午(1736午),又比照汉称,定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哈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
乾隆十六年(1751年),定世袭七品官为恩骑尉从而确立了二十七等世爵制:公分一至三等,超品侯分一等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二等侯.超品;伯分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伯,超品;子分一等子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子,正一品;男分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及一至三等男,正二品;轻车都尉,分—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及—至三等轻车都尉,正三品;骑都尉,分骑都尉兼一云骑尉及骑都尉二等,正四品;云骑尉,正五品;恩骑尉,正七品。
近20年来国内学界对于明代宗藩的研究综述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近20年来国内学界对于明代宗藩的研究综述3顾锦春,叶剑飞(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上海 200062) [摘 要]近20年来,史学界对明代宗藩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文试通过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最终结局以及地区性藩王和宗室个案的分析等方面研究成果予以总结,以期服务于明代宗藩史的更深入的研究。
[关键词]宗藩;综述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明朝建立伊始,朱元璋便建立了极具特色的宗藩制度。
有明一朝,宗藩制度与之相始终,对明代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各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深入研究明代宗藩制度及宗藩政治、经济、社会活动,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明代社会的各个方面。
近20年来学术界对明代宗藩作了系统和认真的研究,取得丰富的成果,本文试就近20年来国内对明代宗藩的研究作一番综述。
一、政治方面 宗藩制的建立。
对于朱元璋建立宗藩制度的原因,史学界主要有两种主要观点,第一种以张德信的《明代诸王分封制度述论》[1]与周积明的《封藩制与初明军权的转移》[2]两文为代表,认为分藩制的出炉是迫于明初政治形势与巩固皇权的迫切需要,是朱元璋从开国功臣手中剥夺军权的一项重要环节。
当时北方边疆时常受到元朝残余势力的侵扰而急需派遣重兵加强防卫,但此时皇室与功勋集团之间,围绕着政治权力和土地与财富的再分配问题,矛盾已日益发展,朱元璋惟恐大将掌兵而尾大不掉,便将北方防御交之于宗室,建立了宗藩制。
第二种看法则以顾诚的《明代的宗室》[3]、张显清的《明代亲藩由盛到衰的历史演变》[4]、余兴安的《论朱元璋的政治蓝图及其对明朝政治的影响》[5]为代表,认为分藩制的建立是朱元璋吸取历史经验的结果。
朱元璋借鉴了汉晋两代分封易于宽纵导致诸王尾大不掉,而唐、宋两朝又过于抑藩导致了帝室孤微的教训,将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视分封制为王朝长久的保证。
“藩禁”政策。
暴鸿昌的《明代宗藩特权的演变》[6]、张显清的《明代亲藩由盛到衰的历史演变》[7]、赵毅的《明代宗室政策初探》[8]和苏德荣的《明代分封制度的演变》[9]皆对明朝“藩禁”政策的演变过程作了各自的表述,大抵皆认为洪武朝诸王权力过大,永乐、宣宗朝实行了“削藩”政策,宗藩由此退出政治舞台。
分封制

分封制第一、何谓“分封制”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是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是为分封制。
第二、分封制的起源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
分封制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
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
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
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第三、西周的分封制西周实行分封制的原因西周之所以实行分封制,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周族是我国西北部的一个新型民族,它联合许多方国灭商。
为巩固新建的西周政权,不得不实行分封制。
一方面承认当时邦国林立的现状,另一方面用分封同姓子弟、异性姻亲的方法来屏卫周王室。
周初的大分封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武王以来殷人复辟的问题,而且把最可靠和最有力量的亲属分封到最要害的地区,巩固了新生的政权。
诸侯的义务①服从周天子的命令;②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③随从作战;④交纳贡赋;⑤朝觐述职的义务。
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
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
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
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西周分封制的影响积极影响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
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
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消极影响: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