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最新版
电力公司的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考核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
(三)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四)严肃性原则: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预算编制时间:公司预算编制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
第五条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六条预算编制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三)资本性支出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改造、基建项目等。
(四)预算调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七条预算执行部门: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
第八条预算执行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二)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预算监控第九条预算监控部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监控工作。
第十条预算监控内容:(一)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监控。
(二)预算执行结果分析: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预算调整监控:对预算调整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调整合理、合规。
第五章预算考核第十一条预算考核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预算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预算考核内容:(一)预算执行率:考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
(二)成本控制效果:考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成本控制方面的成效。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
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模版(3篇)

某供电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供电分公司的基建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与可靠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基建工程管理按照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金管理、进度管理、文档管理等要求进行。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某供电分公司所有基建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基建工程需进行系统化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验收备案等环节。
第六条项目立项应依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经过专业评估和论证,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交付标准、预算和进度计划等。
第七条项目计划应包括工程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安全计划、进度计划等内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计划进行各项工作,并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九条工程竣工后,需进行验收备案,包括质量验收、安全验收、保修期验收等环节,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条基建工程质量管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设计文件应经过审查和审批,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应经过审批,施工现场应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应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需进行质量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的施工、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并进行专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024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2024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为了规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成本,制定了2024年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一、编制依据与范围1.编制依据: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规划文件进行编制。
2.编制范围: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各地电力企业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工作。
涉及国有资本运营项目的预算编制,应遵循有关规定。
二、预算编制原则1.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项目的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等。
2.综合原则:即综合利用各项数据和信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3.适应性原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和安排预算。
4.分级原则:根据项目的大小和复杂程度,按层次逐级预算。
5.概算与计量原则:确保概算与计量措施相一致。
三、预算编制程序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前,要对项目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确保项目具备可行性。
2.项目需求量统计:根据项目需求,统计相关数据,涉及设备、材料、人工、运输等。
3.概算编制:根据项目需求量和相关技术参数,编制概算表,确定项目的总体造价。
4.分级预算编制: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逐级编制预算。
5.预算审核与审批:按照各级审批程序,进行预算的审核与审批工作。
6.预算调整与控制:按照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和控制,确保不超出预算限额。
四、预算计算方法1.设备采购预算计算:根据设备价格指南和市场行情,计算设备采购费用。
2.材料采购预算计算:根据市场行情和工程量清单,计算材料采购费用。
3.人工工资预算计算: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劳动力市场行情,计算人工工资费用。
4.运输费用预算计算:根据运输距离和运输价格,计算运输费用。
5.其他费用预算计算: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计算其他费用,如租赁费、修理费等。
五、预算编制报告与审批1.预算编制报告:对编制的预算进行总结和说明,包括预算范围、编制依据、预算原则、预算程序等。
2.预算审批程序:按照相应程序,进行预算的审核与审批。
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中国电力出版社(16.00元)解释单位为中国电力工程咨询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标准作为电力工业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下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扩建工程开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期相距3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
火电:单机容量50~600MW,其他机组可参照执行。
送变电:电压等级35~500kV。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建设预算是指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涉外预设计投资估算及最终版)及施工图预算。
第二章费用构成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是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组成。
第八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组成(一)直接工程费1.基本直接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2.其他直接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5)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3.现场经费:(1)临时设施费(2)现场管理费(二)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1)企业基本管理费(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3)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2.财务费用3.施工机构转移费第九条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一)设备原价(二)设备运杂费第十条其他费用的构成(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1.建设场地征用费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3.余物拆除清理费(二)项目建设管理费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1)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2)标书编制费2.前期工程费3.设备成套服务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程保险费(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1.研究试验费2.勘察设计费3.设计文件评审费4.工程监理费5.设备监造费6.电力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费(四)生产准备费1.管理车辆购置费2.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居购置费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4.整套启动试运费及分系统调试费(五)其他1.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2.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3.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4.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六)基本预备费第十一条动态费用(一)价差预备费(二)建设期贷款利息第十二条铺底生产流动资金第三章直接工程费基本直接费(一)人工费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五章预算的审批、调整
第十四条公司预算草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批比准后,报国家电力公司审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年度预算原则上于每年二月底前(具体随年终决算时间调整)审批下达,成本专项费用及基建、技改等资本性项目由财务部下达公司有关部门,再由有关部门按项目下达各单位执行(需报国家、省审批的项目,待国家、省审批后下达)。
(九)财务部门提供预算期内有关收入、成本、财务费用、利润、资本性收支等预算资料;对提供的预算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编制预算草案;对经批准的预算,分解下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的总预算,负责基层单位年度预算的审批、调整、检查和考核;基层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预算并上报省公司审批,根据省公司审批下达的年度预算进行调整、分解形成本单位的执行预算。
第四章预算编制
第十条公司预算编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目标;
(三)公司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
(四)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建设计划;
(五)公司投资、融资协议;
(六)公司改组改制、收购兼并、资本运营等重大事项安排;
(七)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
第十一条每年四季度由省公司主管财会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基本目标和原则,提出预算安排的初步建议,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为了严格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调整预算。所属各单位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保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最新版

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最新版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中国电力出版社(16.00元)解释单位为中国电力工程咨询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标准作为电力工业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下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扩建工程开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期相距3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
火电:单机容量50~600MW,其他机组可参照执行。
送变电:电压等级35~500kV。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建设预算是指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涉外预设计投资估算及最终版)及施工图预算。
第二章费用构成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是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组成。
第八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组成(一)直接工程费1.基本直接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2.其他直接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5)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3.现场经费:(1)临时设施费(2)现场管理费(二)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1)企业基本管理费(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3)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2.财务费用3.施工机构转移费第九条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一)设备原价(二)设备运杂费第十条其他费用的构成(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1.建设场地征用费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3.余物拆除清理费(二)项目建设管理费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1)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2)标书编制费2.前期工程费3.设备成套服务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程保险费(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1.研究试验费2.勘察设计费3.设计文件评审费4.工程监理费5.设备监造费6.电力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费(四)生产准备费1.管理车辆购置费2.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居购置费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4.整套启动试运费及分系统调试费(五)其他1.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2.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3.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4.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六)基本预备费第十一条动态费用(一)价差预备费(二)建设期贷款利息第十二条铺底生产流动资金第三章直接工程费基本直接费(一)人工费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电厂基建财务制度

电厂基建财务制度一、概述电厂基建财务制度是指在电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为了规范管理资金使用和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财务管理规定。
电厂基建财务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对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预算控制与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电厂基建财务制度作一全面展示。
二、制度内容1. 经费申请与管理(1)项目启动前,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预算申请,并明确项目资金来源。
经项目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启动项目。
(2)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定期核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符合预算标准。
2. 资金管理(1)项目启动前,项目部门需与财务部门协商好项目用款计划,确保资金按时到账。
(2)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会根据项目部门的预算支付计划,及时拨付相应的资金。
3. 财务实施(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门需按照项目预算和计划使用资金,如有额外支出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
(2)项目结束后,项目部门需及时结算项目成本,完成发票报销等工作。
4. 资产管理(1)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门需对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2)项目结束后,项目部门需对项目使用的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确保无遗漏。
5. 风险控制(1)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项目部门需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并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风险控制。
(2)如出现超过项目预算的支出,项目负责人需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6. 文件管理(1)项目部门需对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准确无误。
(2)项目结束后,项目部门需将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整理存档,以备后续查阅。
三、制度执行1. 相关人员的培训财务部门需对项目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财务制度的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电厂基建财务制度的内容和执行要求。
2. 财务监督财务部门需定期对项目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向总经理汇报。
3. 风险应对项目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风险事件,需及时向财务部门汇报,并与财务部门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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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中国电力出版社(16.00元)解释单位为中国电力工程咨询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本标准作为电力工业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下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扩建工程开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期相距3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
火电:单机容量50~600MW,其他机组可参照执行。
送变电:电压等级35~500kV。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建设预算是指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涉外预设计投资估算及最终版)及施工图预算。
第二章费用构成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是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组成。
第八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组成(一)直接工程费1.基本直接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2.其他直接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5)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3.现场经费:(1)临时设施费(2)现场管理费(二)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1)企业基本管理费(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3)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2.财务费用3.施工机构转移费第九条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一)设备原价(二)设备运杂费第十条其他费用的构成(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1.建设场地征用费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3.余物拆除清理费(二)项目建设管理费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1)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2)标书编制费2.前期工程费3.设备成套服务费4.备品备件购置费5.工程保险费(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1.研究试验费2.勘察设计费3.设计文件评审费4.工程监理费5.设备监造费6.电力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费(四)生产准备费1.管理车辆购置费2.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居购置费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4.整套启动试运费及分系统调试费(五)其他1.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2.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3.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4.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六)基本预备费第十一条动态费用(一)价差预备费(二)建设期贷款利息第十二条铺底生产流动资金第三章直接工程费基本直接费(一)人工费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流动施工津贴。
变5.3元/工日送7.3元/工日发电4.0元/工日。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六类以上地区工资(定额人工单价减工资性补贴)按下表系数调整工资性补贴中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按每工日1.91元计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物价补贴超出部分,按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用工量乘以工日补贴差价后,分别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
(只计取税金)人工费可作如下调整:(参加取费)k=取定人工单价/定额人工单价-1(二)材料费(供货点到仓库出库时的价格)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保险保价费)1.材料费(按供应价计算)2.包装费3.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运输路途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三)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台班费及机械安装、拆卸和场外运输费用。
1.折旧费2.大修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5.燃料动力费6.人工费7.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电力定额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第十四条其他直接费是指基本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一)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建筑安装生产工人每人平均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全年有效施工天数×平均每工日人工费)×人工费占直接费的百分比]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在冬雨季期间连续施工需要增加的费用。
地区分类表包括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需定额外采取的冬季施工的蒸汽养护、采暖;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等措施增加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施工费,也包括增加工序、降低工效所需的补偿费用。
计算标准: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下表)火电、变电建筑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安装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建筑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二)夜间施工增加费(并不指夜间加班工资)是指工程建设要求必须在夜间连续进行施工而额外增加的施工直接费。
包括内容:夜餐津贴、工效降低以及安全照明设施所需的费用。
送变电工程原则上不列此项费用。
计算标准:火电安装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火电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三)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中生产、检验、试验部门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
计算标准:火电、变电建筑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火电、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费率(%)(四)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是指火电安装工程中为进行高温、高压管道及容器焊接,需要对焊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年度考核所需的费用。
包括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工具摊销费及其他学杂费。
为方便计算,本费用分摊在火电安装部分热力系统各单位工程中统筹计列。
计算标准:火电工程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安装工程热力系统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费率(%)是指工程所在地处于高原、沙漠、酷热、严寒等地区因特殊的自然条件影响而需额外增加的施工直接费。
包括措施费和消耗增加的费用。
计算标准:按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及标准计算,在初步设计审查时确定。
上述部门无规定者不计列。
第十五条现场经费是指施工现场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
(一)临时设施费是指为工程进行正常施工活动而设置的施工、生活、设备材料储存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折旧及摊销费用。
包括:职工宿舍、办公、生活、文化、福利等公用房屋和构筑物,生产用车间、工棚、加工厂,设备材料仓库、棚库,围墙、水源(支管)、电源(380/220V)、道路(支线)及施工现场内的通信设施、机组扩建端临时隔离墙。
计算标准:火电、送变电工程临时设施费=各单位工程的基本直接费×费率临时设施费费率(%)本费率适用于一期工程为二机二炉。
若为一机一炉乘系数1.1,扩建工程乘系数0.9。
上述费率中不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厂区及进厂施工铁路专用线2.临建场地内超过±30cm以外的土石方挖、填工程3.施工电源:由厂外至施工、生活变压器380V高压侧(不含变压器)含在临设费中4.水源:由厂外延伸至厂内或由深井泵房至施工、生活区的主干管部分(主干管指100mm以上管道)5.施工道路:厂外及厂内土建与安装共用的主干道路6.通信:厂外接至厂内施工、生活区的通信线路7.起重重量40t及以上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轨道铺设费以上2~7项内容,由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深度的限制,建筑、安装工程可分别按其基本直接费的1.48%、1.29%综合计算,扩建工程分别按其基本直接费0.8%、0.7%综合计算。
(二)现场管理费是指施工现场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所必须的费用。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办公费:包括现场管理办公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费:包括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差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需要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车辆使用税。
4.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包括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包括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的保险及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
7.工程排污费:包括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处理费用。
8.建筑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9.建筑工程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
计算标准:火电、变电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现场管理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现场管理费率(%)第四章间接费第十六条企业管理费(一)企业基本管理费计算标准:火电、变电建筑工程企业基本管理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企业基本管理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企业基本管理费费率(%)(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火电、变电建筑工程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劳保费率其中:火电建筑工程劳保费率(%)=当地劳保费率×0.22变电建筑工程劳保费率(%)=当地劳保费率×0.20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各单位工程工资总额×当地劳保费率其中:火电、变电安装工程工资总额=各单位工程人工费×1.97送电工程工资总额=各单位工程人工费×1.69,其中工地运输和土石方工程工资总额=单位工程人工费×1.03注:1.当地劳保费率是指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之和。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送电工程应分段计算或按线路长度及劳保费率加权平均计取。
(三)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火电建筑工程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1.80%变电建筑工程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1.67%火电、变电安装工程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单位工程人工费×14.9%送电安装工程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单位工程人工费×13.92%,其中工地运输和土石方工程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工程人工费×8.49%第十七条财务费用是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